音樂是我的最愛,可以說沒有任何其它的東西可以這樣吸引我,讓我沉淪,無法自拔。聽了幾年的歌,最讓我感動的歌手還是周傑倫。
還記得——第一次聽Jay的歌,喜歡上他的聲音,是聽哥哥的CD機中傑倫的第一張專輯《Jay》裡的《星晴》,「手牽手,1步2步3步4步望著天……」我突然喜歡上了周傑倫,喜歡他的曲調,他的聲音,他的靦腆。這首《星晴》被我反反覆覆聽了大概十幾遍。
周傑倫的經歷是坎坷的。十幾歲的時候,父母離異,他自己出來打工,獨自闖蕩,最終找到了一席之地。發揮了音樂才能,雖然他剛出第一張專輯的時候很不被重視,但他仍然保持著對音樂的執著。《蝸牛》正唱出了他的心聲:「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在最高點乘著葉片往前飛……」
在別人質疑他風格單一,缺少變化的時候,他堅持著自己的風格,這也是我之所以喜歡他的理由。
我一直把他定義為「音樂天才」,因為他的歌中大部分都是自己作曲,曲調那麼輕鬆,和諧,吸引人,我有時候會很費解,他哪裡來的那麼多靈感?
Jay最觸動我的心的一首歌是《東風破》,喜歡古典與現代結合的風格,尤其是歌詞,那裡面充滿著朦朧的美,不因為朦朧而讓人覺得做作,永遠那麼自然。
音樂無處不在,傑倫無可取代!我永遠會在一個小角落支持Jay,因為我喜歡他獨特的風格,喜歡他獨特的唱法,喜歡他一切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