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個女孩,深深的愛著一個男孩,可是男孩卻不愛她,甚至討厭她……終於,女孩鼓足勇氣,走到男孩面前,跟男孩表白(即使知道男孩不喜歡自己,甚至討厭自己,但她還是很勇敢的去表白),男孩一見到女孩,第一反應就是逃,於是,女孩心涼了,她是鼓足了多麼大的勇氣,受了多麼大的壓力,而男孩卻故意迴避……過了一會兒,女孩站在一棵樹下,對著樹說「我相信,他一定在這裡。」……不知道是上天的安排還是什麼,男孩果真逃到那棵樹下,女孩對男孩笑了,笑得那麼的開心……而男孩,見到女孩,拔腿又準備逃跑,這次女孩「聰明」了,她扯住男孩的手(勉強撐起一絲微笑,而眼角卻早已溢出淚水)說「我,喜歡你」,男孩一言不發,很用力的甩開女孩的手,向女孩的方向跑去,與女孩擦肩而過時,女孩哭了,重重的跪在地上,而男孩卻一直往前跑……過了許久,女孩喜歡男孩這件事傳遍了他們所在的學校,男孩是這所學校的「名人」,面對這種問題,自然見怪不怪了,於是如同以往一樣,用沉默回答一切,而女孩,為了怕男孩受壓力,便否認自己喜歡男孩的事實……五年後,女孩18歲了,男孩也是18歲,男孩比以前更成熟了,男孩見到女孩時,眼中不再是敵意,而是友好,他對女孩說「謝謝你五年前的回答,當時我真的很感激你。」,女孩卻冷漠的說「我不認識你。」……女孩回到家時,便一頭栽進水裡,生怕自己的眼淚向五年前一樣溢出來……可能,連男孩也不知道,五年前那個13歲的女孩,是真心愛他,卻要裝作一副不愛的樣子。
愛到不愛——是愛一個人的最高境界。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
因為,愛一個人本身就是一種「突然」,而不愛,則是一種「必然」,將「突然」與「必然」結合起來,誰能說這不難?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而是明明很愛你,卻要裝作一副不愛的樣子。」這句話,想必大家已經耳熟能詳了吧?那麼,也應該理解我所認為的了吧?
明明很愛一個人,卻要在那個人,甚至是所有人面前,裝作一副不愛他的樣子,這該是怎樣的難過與悲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