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陽光總在風雨後,請相信有彩虹!
PS:這一章王某花了很多心思,所以用的時間比較長,更新晚了。不過這是我寫作至今最滿意的一章,至於大家滿意不滿意我就不管了,反正我自己是感動了,呵呵,可能是太入戲了。
——偶——系——淫——蕩——的——分——割——線———
眾人的瘋狂讓我有些不適應,難道這就是天皇巨星的魅力?可是從發售CD隨身聽到現在還不到一個月,怎麼會產生如此大的影響了?
此時我們已經被眾人重重包圍了,一個個眼珠子瞪得賊大,血沖的臉上通紅一片,情緒何止是激動,有些人甚至是癲狂了!靠!當初搞荊棘麋鹿也沒這麼邪門啊!
而被人群擠在我身邊的孟聽雨看出了我的疑惑,在喧鬧聲中,滿眼小星星的對我解釋了眼前這一幕的原因。
其實原因也很簡單,隨著我的CD隨身聽的熱賣,讓各國上流社會刮起了異常音樂風暴!不錯,這世界沒有電視廣播之類的媒體,互聯網就更不存在了。但是正因如此,人與人的交際才更頻繁,尤其是豪門貴族間,三天一大會,兩天一小會。按照孟聽雨的說法,形容豪門貴族的生活其實就倆字——應酬。
於是乎,每次聚會的必備節目,就是播放自在妹妹的音樂專輯。本身自在妹妹的歌聲殺傷力就極其強悍!再加上這些免費的炒作,以上流社會標榜品味的性格,自在妹妹想不名聲大噪才怪,事實上,自在妹妹在上流社會中明顯比我有人緣的多,雖然人們表面上都叫我天才煉金大師,但是背地裡對我的評價非常差,比如大奸商啦,比如血管裡流淌的都是金幣啦,比如除了銅臭我身上沒別的味啦……當然,鑒於這是孟聽雨說的,我堅信,這裡有很大水分!
然而,只憑借這些,也僅僅是名聲大噪而已。受孟聽雨的啟發,我徹底明白了真正讓自在成為超級偶像巨星的原因,倆字——無敵!
沒有錯,在異界,雖然也有音樂和歌手,首先在這裡玩音樂的人是少數,畢竟在強者為尊的世界裡,從事作曲演唱等音樂事業並非主流,而且這些人有個先天不足——傳播。他們能夠讓人們知道的方法一種,演出,哪怕是巡迴演出,也無法讓人們經常聆聽他們的音樂作品。可是自在不同,呵呵,有了CD隨身聽,她的歌聲可以一次又一次的讓人們欣賞,這樣的後果有多可怕?
呵呵,我看過一篇關於心理暗示的報道,七十年代在美國有一部電影,院方在膠片中,每隔一段固定的距離加上一格飲料食品的照片,在快速播放中人們並不能察覺到這些照片的存在,但是影片放完後,影院的飲料、食品銷售量竟然突破以往數倍!這就是心理暗示的力量!
再有就是音樂風格了,自在選擇的都是當今最流行的歌曲,就娛樂事業來說,地球要遠超異界。畢竟在那裡搞音樂已經成為一種非常有前途的事業,信息時代的來臨讓地球人把音樂創作推上了巔峰!
在這種不公平競爭下,自在成為所謂的天籟歌神並非偶然,乃必然也!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這麼瘋狂,至少我就發現有四五十個人站在外圍驚詫莫名的看著這一切。想來這些人要麼是沒聽過自在的歌聲,要麼就是接觸自在的音樂時日不多。比如,其中就有一臉莫名其妙的墨行空。
我抽空掃了一眼「窮死」親王和「鋼蛋」,他們倒是沒有趁這機會逃跑,也沒辦法跑,怎麼說這裡是王宮!只不過這兩位神情沮喪到了極點,估計他們也明白自在妹妹不是好惹的。想想也是,畢竟他們也是貴族,不可能對上流社會在流行什麼一點不清楚。
「天籟歌神!求求您了,給我簽個名吧……」
「天籟歌神!請原諒我的無知吧,我知道錯了……」
「天籟歌神……」
面對這前後顛覆性的反差,自在妹妹已經不知所措了,無助的緊緊偎依在我懷裡,嬌軀戰抖的厲害。
「哥哥,我該怎麼辦?」自在揚起小臉求助道。
「管他們去死!」我冷哼道:「小人!十足的小人!」
「霍兄弟!你這麼說話就不厚道了!」福克斯憤怒的吼道:「我什麼時候得罪你了!?自在妹妹,福克斯哥哥可沒有讓你受過委屈吧?呵呵,好妹子,給哥哥簽個名吧。」3
我汗,這傢伙也是個粉絲啊。
斯坦福太子也興奮的道:「就是就是,好妹子,斯坦福哥哥也沒得罪你吧?簽名簽名,就簽在我的長劍上……」
汗……有一個。
可是還沒完,萬騎家族那兄妹倆也癲狂的又叫又挑,典型的青少年追星族形象。
至於俺的賭神美眉倒是沒有著急,不過她用卡通式星星眼可憐巴巴的望著我,意思再明顯不過了,不給簽名我就哭!
而孟聽雨早被我硬拉著要她解釋給鬧翻了:「有完沒完你!不要妨礙我跟自在妹妹交流感情,否則別怪我給你下黑手!」
狂汗……我徹底無語了。
我們這些人中,相對正常的也只有我、咪咪、樂樂、莉蘿和雅尼絲(大失誤,竟然把血族美女忘寫了,愛慕騷瑞。)五人了。
沒辦法了,人們的熱情已有要擠死我們的趨勢了!怎麼辦?瞬移?開玩笑,粉絲裡可有不少空間系魔法師,都是同行誰不會玩這個啊!戰鬥?別逗了!來這裡的人至少有十分之一是帝級強者,怎麼知道的?簡單,帝級以下的我基本上都能猜出來,剩下的不是白癡就是高人了,就是皇極我們也架不住這麼多人啊。
好在,我急中生智,趕忙對自在妹妹說道:「自在,趕緊唱首歌,要不然我們就要被擠死了!」
「哦。」自在點點頭,想了想,從自己的儲物戒指中招出一個帶麥克和一個MP3,對我說道:「哥哥,你把音箱招出來。」
「對對對!」我使出吃奶勁兒,總算把雙手高舉出來,音箱招出後直接被我托著,雖然可以用魔法托住,但萬一引起誤會,這麼擁擠的情況下後果不堪設想,連鎖反應啊!
自在妹妹利用本命蛛絲把接頭都接上後,打開MP3,一段我熟悉的伴奏音樂響了起來。只是,自在怎麼選擇了這首歌?她……
音樂響起後,眾人果然冷靜多了,雖然還沒有散開,但是已經不再吵嚷了。
「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像一隻小小鳥。」一股淒涼的味道從自在的口中唱出。
靜……頭一句就讓所有人都呆住了,包括我,這一句飽含著自在心中的淒苦悲涼,我霎時明白了,她唱的是自己。
(以下歌詞不是為了湊字數,王某整整花了好長時間才構思好這段情節,在網上找了好多歌曲,最終覺得還是這首歌比較符合自在此時的心態。)
「想要飛!卻怎麼樣也飛不高!也許有一天我棲上枝頭,卻成為獵人的目標,我飛上了青天才發現自己……從此無依無靠……」
「打死他!打死這個小怪物!」幾個男人毫不留情的盡情踢打一個小乞丐,一腳,一腳……那封存在腦海深處的記憶畫面像電影一樣,在我思域中不斷播放,
自在目光黯然:「每次到了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總是睡不著……」她似乎在向蒼天發問:「我懷疑是不是只有我的明天沒有變得更好?未來會怎樣究竟有誰會知道?幸福是否只是一種傳說,我永遠都找不到……」
「哈……」一股悲傷從我的喉嚨深處躥出,我眼裡浮現出一個黑乎乎的小孩兒,正在垃圾堆裡像野狗一樣小心翼翼的尋覓著食物,小腦袋警惕的觀察著周圍會不會出現野狗來搶奪她的收穫……
別人怎麼樣我現在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淚水禁不住的流淌……
「我是一隻小小小小鳥!」自在彷彿是在吶喊:「想要飛呀飛!卻飛也飛不高——!」
自在妹妹笑中帶淚的看著我,深情唱到:「我尋尋覓覓……尋尋覓覓……一個溫暖的懷抱……這樣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我輕輕的拭去她臉上的淚水,自在也做著同樣的動作。
她淒苦一笑,唱道:「所有知道我的名字的人啊,你們好不好?世界是如此的小,我們注定無處可逃……我是一隻小小小小鳥想要飛呀飛,卻飛也飛不高!我尋尋覓覓,尋尋覓覓一個……溫暖的懷抱,這樣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不算,不算高。」我喃喃道。
忽然,自在衝我甜甜的笑了,飛快的操作了幾下MP3,手法麻利之極,只聽她小聲說道:「哥哥,這是我獻給你的歌……」
音樂忽然一變,但是卻銜接的無比流暢,想來自在妹妹練習了很久……
自在嗓音變的柔美異常:「人生路上甜苦和喜憂,願意與你分擔所有。」
我從她眼中看出了兩個字——幸福。
「難免曾經跌到和等候,要勇敢的抬頭,誰願藏躲在避風的港口,寧有波濤洶湧的自由,願是你心中燈塔的守候,在迷霧中讓你看透……陽光總在風雨後,烏雲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動……陽光總在風雨後,請相信有……彩虹!」
自在輕輕拉著我的手,牽著我一步一步的走在大廳中,不知不覺中,眾人自覺的散開了。自在調皮的把麥克遞向我的嘴巴,此時我正傻乎乎的一隻手舉著音箱。
「哥哥……」自在衝我擠擠眼睛,儘管她依舊在流淚,但我知道,那是喜悅的淚水。
我笑了,管他呢,唱的不好聽有怎麼樣。
拙劣的歌聲從我喉嚨中發出:「風風雨雨都接受,我一直會在你的左右,人生路上甜苦和喜憂,願意與你分擔所有……陽光總在風雨後,烏雲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動,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陽光總在風雨後,請相信有……」
我和自在和聲唱出那兩個字:「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