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兩界的倒爺 第一卷 第二十二章 我不需要被拯救,放過我吧!
    我抱著小囡囡重新出現在街道上,希望那個殺手不會過於自信,他可千萬別走了。

    混亂的街頭上,像我們這樣悠哉游哉的人顯得突兀之極,但我沒辦法,我只能賭這殺手會接受挑釁!至於瞬移魔法,我不覺得現在混亂的狀況下會有人留意,即使被發現,估計也沒人會相信這種無稽之談。

    轉了片刻沒動靜,有些不耐煩了,我直接走到街道中心,這麼明顯的位置他要是還不開槍,那只能說明他閃人了。

    當小囡囡唱到第三首兒歌時,企盼已久的子彈終於射過來了,這次他瞄準的是小囡囡的頭部,那顆散發著高溫的子彈被卡在空間盾上,距離小囡囡的腦袋不過十幾厘米。

    我向射擊點掃了一眼,運氣不錯,那傢伙在一座高樓的天台上,他要是躲在房間裡找起來可麻煩多了。

    也許是他不服氣,也許是他看到了我輕蔑的微笑,第二顆子彈又射了過來,不過這次沖的是我,子彈再次被卡住。

    我不會給他第三次機會的,猝然發動瞬移,出現在他背後,這傢伙見到我消失在瞄準鏡中,還使勁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甭揉了,你眼睛沒問題。」

    他猛地翻滾到一邊,同時間飛快地拔搶連射,在兩秒不到內,他竟把所有子彈射空,每顆子彈都指向我的要害,高手啊。

    當他看到卡在半空中的子彈,傻眼了,開口說了一句差點讓我噴了的話:「天哪!原來《黑客帝國》是真的!」

    我死命憋著笑意,問道:「你想到另一個世界瞧瞧麼?」

    他哀嚎一聲:「哦!尼奧,我不想面對現實!你就讓我生活在虛擬環境裡吧,真的,求求你,我不需要被拯救,放過我吧!」說完還撲通一聲給我跪下了:「拯救世界的任務還是你來吧,我鬥不過網管的!」

    「我……靠!」

    沒話說,這傢伙還真逗。算了,先把他收了再說,還有那把狙擊槍,這可是好東西啊,男人有幾個不喜歡槍的。

    在天台上我打開世界之門進入異界,先把小囡囡的眼睛捂上:「囡囡,一會有個很醜的傢伙要過來,不要看他哦,很噁心的。」

    「嗯,我不看。」

    「布隆松!你給我死過來!」

    颼的一下,布隆松出現在我面前,它當然沒這速度,是絕影把它抓過來的,這時我才發現,絕影的爪子竟然可以抓握東西。

    「什麼事?主人?」

    我將那個殺手扔出來,說道:「我不管你用什麼方法,給我把他拷問明白了,從中學小學幼兒園,到他祖上三代,一切!統統問出來!」

    「這太簡單了,把他變成亡靈就行了。」

    「交給你了,除了殭屍,變什麼都行,我走了。」

    臨走前我還聽到那個殺手說道:「完了,還是來到了現實中,哎?墨菲斯怎麼變成骷髏了?明白了,虛擬訓練,墨菲斯老大,可不可以虛擬幾個美女做陪練……」

    出了世界之門,向我家飯館那方向看去,還好,那裡沒發生爆炸,我總算稍稍鬆了口氣,不過沒親眼確定父母的安全我是不會放心的。

    連續幾次瞬移來到飯館附近,小囡囡還咯咯笑道:「媽媽,你的魔術好厲害哦。」

    「嗯,哥哥回頭給你多變幾個魔術。」我隨口回道。

    迅速跑到店前,看到父母正在準備關門,我這心算徹底落地了:「爸媽!」

    「哎喲兒子,你可來了,你再不來,我們就要去找你了!」老媽拍拍胸口道。

    老爸拍拍我笑道:「沒事就好,走,咱們回家。」

    城市裡絕大多數人已經回家了,但是一些流氓混混,還有一些受了刺激的人,開始在街頭製造混亂,打!砸!搶!幹什麼的都有,亂成一鍋粥,好不容易回到家後,我用魔法卷軸將父母和小囡囡弄睡鍋去,並且把他們都收到戒指中。

    這是我的家鄉,出了這樣的大亂子,既然我有能力那就得管!

    穿越到異界,我把眾人都叫了過來。

    「布隆松,審問的怎麼樣了?」

    布隆松招過一個骷髏過來:「主人,他現在是您的奴隸,我將他的意識保留下來,他腦子裡有什麼東西您都可以感受的到。」

    「很好。」我點點頭,掃了眼前這個的骷髏,上身黑皮衣下穿牛仔褲,感覺有點彆扭,不管這些,命令他將事情的始末告訴我。

    原來這殺手是個M國人,名字叫約翰-劉,隸屬於一個叫做「死神」的殺手組織,最近他們接受了一單生意,目標就在蘭泉市,為了方便行事,所有的殺手都是華裔。

    之前小囡囡全家被殺就是他們幹的,但令我意外的是,今天這幾起爆炸並非殺手的作品,而是僱主另行安排的,只是提前通知了他們那些地方不要去而已。

    事實上,僱主之前也曾要求過搞一些爆炸,但被他們拒絕了,他們沒興趣做這麼大的案子,要知道殺手不是恐怖分子,要的是錢而不是什麼狂熱的信仰,偶爾殺幾個政府官員還可以,但用炸彈在城市中搞這種破壞是違反行規的,跟整個國家機器作對並不是殺手的宗旨,求財而已,何必把自己推倒風口浪尖呢。

    「恐怖分子?你知道搞爆炸的是什麼組織麼?還有,你們的僱主是誰?」

    PS:關於狙擊槍,我原本的想法是穿過囡囡的身體後,停留在主角體內,但仔細想想,好像狙擊槍射穿兩個人並不費事,所以大家就當這顆子彈過了保值期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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