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兒之我的天使 初中篇——明義、識人篇 識人篇二七 第一次的法庭(4)
    小時後,法庭終於恢復寧靜。宇文雨執意坐在水靈I間,對於雪音那讓在場所有人聞之落淚的呼喚沒有半點反應。在她終於忍受不住而退回原告席後,這場訴訟,重新拉開劇幕。

    「原告方,你也知道,本次訴訟是刑、民一體的。那麼,你想先來刑事,還是先來民事?」柳寧月笑著……一種她已經有好幾年時間沒發出的笑容掛在她的嘴邊。

    宋飛言愣了一下,突然感覺自己的心臟被壓縮!一種似曾相識的壓迫感瞬間籠罩住他全身!這種壓迫感……他以前感受過!就是上一次,當自己在柳寧月面前敗訴的時候,所體會的就是這種壓迫感!可是……這是怎麼回事?自己不是已經克服了這種壓迫感了嗎?而且,剛才的柳寧月身上,也沒有這種壓迫感啊?為什麼會突然出現???

    「那……那就民事……」

    「不行。」柳寧月毫不猶豫的打斷了他,「先刑後民,這是規矩。我看我們還是先搞清楚刑事部分吧。所以……」

    一雙眼睛,帶著鷹一般銳利的目光,毫不留情的射進宋飛言的眼中!

    「所以,與刑事無關的民事部分,請你不要拿出來炫了。不然,我只能視你為故意逃避敏感問題。」

    說完,柳寧月留下那面依舊錯愕的宋飛言,理了理手中的文件,朗聲道:「拐賣婦女兒童罪,首要前提是必須以贏利為目的。我的當事人是不是拐賣暫且不管,能不能先請你出示能夠證明當事人『以贏利為目的』的證據呢?」

    柳寧月話一說完,宋飛言隨即一笑。原本還以為會出什麼岔子呢,到頭來還不是問自己要證據?哼,證據早就準備好了。不然怎麼敢出來混?

    「k……」

    但誰料到,宋飛言才剛剛發出了「可」字的第一個音節,對面的柳寧月竟然再次發話?!而且,還是帶著一種明顯輕蔑的神采?

    「宋律師,請你快點拿出來,別讓我們等太久。」

    「d……(『當』字的第一個音節)」

    「請你快一點。身為控訴方,你難道不覺得自己這樣做很失禮嗎?讓全法庭的人全都等你一個?甚至讓審判長也坐在那裡等你慢吞吞的拿資料?」

    宋飛言連續兩次說話都被阻,氣的那張小白臉都有些發紫!可是,俗話說有一就有二!第三次,還是不等他把話的第一個字完全念完,柳寧月就做出一個幡然醒悟的表情,驚訝道——

    「啊!說到這裡,還真是奇怪!像這種刑事證據,控訴方應該在開庭的第一時間拿出來的呀!可是,現在都快吃午飯了,原告方律師除了花大力氣訴說自己的委託人很可憐之外,好像壓根沒有提到任何證據?這是怎麼回事?應該第一時間拿出來的東西你卻到現在還沒拿出來?是不是……你手上的這份證據很有問題?」

    既然你有證據,那就在你拿出證據之前,先毀滅你證據的可信性!即使只是一番言辭,搭配得好,也可以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對於這一招,宋飛言真的是沒有想到。開庭呈證,這個道理他也懂。可當時那種狀況,讓他不自覺打起了先搶感情分的主意!沒錯,感情分是搶到了,可自己的這一疏忽卻被柳寧月利用來攻擊自己證據的可信性!不能不說是一個大失策!

    旁聽席上眾人的目光紛紛掃向宋飛言,除了那十幾個小女孩之外,大多數人都對這個花花公子律師沒多大好感。他們把感情分給了雪音,並不代表也一併給了宋飛言!不久,旁聽席上就開始傳出悉悉索索的低語,有說這個律師實在毛躁的,有說這個律師可能真的沒找好證據就跑來的。不過更多的,卻是責怪宋飛言沒有好好的幫雪音打官司,提議換律師的也是大有人在!

    對於眾人責怪宋飛言的聲音,雪音沒有什麼反應。她只是癡癡的望著小雨所在的方向,浮現出除了女兒,萬事不管的神色。這反而更讓他人對她產生一絲尊敬!對此,柳寧月也知道,要扳倒雪音奪得的感情分並非易事。如今也只有慢慢來,才能逆轉。

    「有!當然有!我有!有有有!!!」

    連續三次被柳寧月打斷,還莫名其妙的使自己成為全民公敵?這叫宋飛言怎麼忍耐?連忙像個孩子似的大聲喧嚷。還生怕柳寧月再次打斷自己似的,使盡全力嚷了出來!

    可這一次,柳寧月偏偏不打斷你。那些大嚷聲透過桌上的麥克,立刻被擴大到無數倍!吵鬧又刺耳的噪音在法庭內迴響,震得許多

    發麻!理所當然的,三秒之後,近百雙憤怒的眼睛,盯住了那位宋大律師。

    宋飛言這個小白臉真的變成了小白臉。臉色變得比紙還白!他輕輕咳嗽了兩聲,可沒想到自己剛一咳嗽,旁聽席上的人們立刻好像暴風來了似的摀住耳朵!他的嘴角尷尬的抽了一下,拿出一份文件,輕聲道:「我……我這裡有……」

    「對不起,宋律師。請你說響一點,我聽不見。」柳寧月看著手中的文件,連眼角都沒有向對面的宋飛言掃上一次!

    (水靈輕聲道:「呵呵,早就聽說不敗女皇的厲害,想不到親眼瞧見,更是可怕啊。」)

    (白莉莉同樣輕聲:「怎麼?有那麼恐怖嗎?不就是不讓對方說話嗎?」)

    (水靈:「在正式的交鋒前,先摧毀對方的意志。這不僅能夠讓對方更容易犯錯,也可以把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事情,率先套出來,好做準備。」)

    三番兩次被柳寧月戲弄,宋飛言真的火了!他一把扯下桌上的麥克風,往地上重重一扔!大聲喝道:「我就是有證據!各位請看!這份清單上所舉例的,就是足以證明嫌疑人有『以贏利為目的』的鐵證!」

    書記員皺了下眉頭,從氣的氣喘吁吁的宋飛言手中接過文件,遞交到王審判長手中。

    「各位請看!首先是第一份證據!」宋飛言拿出文件的影印本,指著上面的一句話,走到法庭中央,大聲道,「據我調查,嫌疑人十五年前拐走雪夢姬之後,曾經到處向人兜售!我有好幾名證人都可以證明,當年的嫌疑人一直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還是將這丫頭賣了換錢吧』!與此同時,他似乎還貼過一些啟示,暗示自己撿到一名嬰兒,要歸還其父母!哼,可這張啟示上所寫的內容太過籠統,唯一知道的就是他手上有一名女嬰,有意者請來電咨詢!就算我的當事人看到了,除了依靠直覺之外,也完全無法辨認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女兒!」

    「如果真是想收養的話,幹嘛還動將女孩出賣的念頭?這足以證明嫌疑人當年的確以贏利為目的的!審判長,如果想詢問證人的話,我立刻就可以去辦手續!有許多人……許多人可以證明這一點!」

    柳寧月接過那份文件,仔細看著。而宇文松似乎什麼都沒有聽見,只是神情關切的望著後方的女兒。

    「第二條證據,是被害人五歲時。當時有舉辦一次海選活動,嫌疑人就帶著被害人前往參加。誰都知道,海選一旦成功,所帶來的不僅是名譽,還有數之不盡的金錢和地位!當年的嫌疑人,一定是帶著這種心理讓已經被蒙騙的雪夢姬前往參加海選!以贏利為目的,並不一定非要出賣!拐來孩子後讓其討飯,也是一種盈利!嫌疑人所作的,不過是看起來高檔一點的『討飯』罷了!」

    「可是,那次盈利最後以失敗告終。當然!在嫌疑人的險惡用心下,怎麼可能讓這個女孩子發出最純潔無污的微笑?所以,他做了第三件事!就在不久前,他幫雪夢姬小姐報名了一個『蓮——演藝訓練所』。這個演藝訓練所中出來的孩子,成名幾率極高!對於已經成為被害人『父親』的嫌疑人來說,還有什麼比擁有一個明星女兒更賺錢的事嗎?」

    「以上三條,都足以證明嫌疑人……」說到這裡,他掃了眼柳寧月,卻發現她的臉色沒有絲毫變化?略一沉吟,急忙改口:「足以證明,不管他是不是有意,嫌疑人都在做著以贏利為目的,而讓並非自己女兒的雪夢姬小姐賺錢的事!」

    話音落下,宋飛言重重的喘著粗氣。他本以為柳寧月會立即反駁自己的觀點,所以做好了準備,隨時準備還擊!可沒想到,對面的柳寧月……竟然不說話了?

    法庭內的氣氛安靜……而詭異。旁聽席上,宇文雨從剛才起就一直注視著自己的父親和「母親」。搖擺不定的目光顯得飄忽而迷離,猶如暴風雨中的雨傘般弱不禁風。

    法庭上,宇文松也一直望著自己的女兒!他的眼神充滿關懷,卻……夾雜著一絲痛苦……而另一方的雪音,則是帶著淒美的笑容,激動而興奮的眼淚滾滾而落……

    其他人,王審判長注視著柳寧月的一舉一動!希望她能做出讓自己改變判決的反擊!再看柳寧月………………!!!她……冷笑一聲,緩緩,站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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