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迷抗日記 第七卷 1935年 第二百零三章 人言可畏
    自私的人總是以為自己是有道理的,張四少爺覺得自己為了與阮的「愛情」都走出了家庭,作出了「犧牲」,阮就應該一輩子屬於他了。他不知道,愛一個人就應該為別人著想的基本道理,說明他根本就不懂得愛。

    張四少爺看到自己這麼潦倒的時候,他同居了幾年的女人居然和另外一個男人去到一起,並且那個男人年齡雖然大,但有錢、有實力,他心中那種複雜的感覺是不言而喻的。怨恨和嫉妒控制了他的情緒,張四少爺人性中醜惡的一面就暴露出來了,他開始使用了一種非常無賴的方式來糾纏阮玲玉。

    阮玲玉的母親曾經是保姆的事,阮是絕對保密的;在這個時空中,門第觀念是很強的,為了當影星,她從一開始就隱瞞了事實。張四少爺覺得反正你阮玲玉有這個把柄在我的手上,就老來要錢財。

    其實阮玲玉還是心軟的,怕前男友沒飯吃,每個月都要給他一百元錢,相當於一般人工資的一、二倍。就這樣,張四少爺還是經常來額外要點錢,例如賭博賭輸了,阮玲玉一般也都會給他的。但最近一次他要的數額很高,是要五千。阮玲玉當時還想息事寧人,就想給他,唐老闆在邊上冷言冷語地說你要給他錢是可以的,我是不給的,但是我覺得你這樣給下去的話,是沒完的,他是一個無賴。阮玲玉就看到唐老闆的臉色很不好看,於是她就狠了一下心,決定這次一分錢都不給。

    張四少爺沒有想到,一向軟弱的阮玲玉居然今天那麼堅決地說一分錢不給,於是他就說,好,你不給我錢,我就把你的身世給揭露出來。不過張四少爺沒有一下子就說出她的身世,而是到法院遞了一張狀子,說阮玲玉當時住在他們家的時候,偷走了他們家的多少多少東西,還把這些偷來的東西全部送給了唐老闆。

    說把東西給了唐老闆的事,當然是要噁心唐老闆一下。這樣等於把唐老闆也告進了法庭,於是法院就受理了這個案件。

    唐老闆為了自己的名譽,他也到法院告了一張狀,說張四少爺對他是名譽誣陷。而且他首先要在媒體上為自己澄清名譽,就要阮玲玉出面在報紙上登一篇宣言,證明阮沒有把張家的東西拿來送給唐老闆,我們彼此在經濟上是獨立的。

    阮玲玉是個非常要面子的人,但是最後因為兩個男人的無賴,因為兩個男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和自己的榮譽,最後把阮玲玉給出賣掉了。

    但是阮玲玉當時還是想和唐老闆在一起的,所以她也就答應下來,就在報紙上發了一個公告說自己和唐老闆同居,經濟是自立的,來證明唐老闆的清白。

    其實這個時候唐老闆在外面又有了新的相好,也是上海灘上著名的一個舞女、電影演員,舞跳得好,人也長得好,所以開始是當舞女,後來也經常去拍電影。也就是與阮玲玉一個圈子裡面的人,姓梁。

    梁小姐既然是一個圈子的,當然也是阮玲玉的朋友。阮發現了唐老闆在外面與自己的朋友有了這樣的關係的時候,她的內心是非常痛苦的。張織雲的話這麼快就應驗了,唐老闆的信誓旦旦就像放屁一樣很快散去,其本性馬上露出來了,這是報應?但是阮玲玉要面子,而且還心存幻想,希望唐老闆與梁小姐只不過是逢場作戲。這是對的,唐老闆與這些女人都是逢場作戲,包括阮玲玉自己。

    報紙上對這些新聞是很會炒作的,編什麼的都有。以這個時空的道德觀念來說,就算人們不相信她會做小偷,但這些事反正對阮玲玉名聲沒什麼好的,這些報道對阮玲玉的壓力也很大。

    財迷回家後,聽了聶小姐的介紹,又看了一些相關報紙。他突然發現一個問題阮玲玉的家在新閘路,與科輝醫院雖然不算是特別遠,但那兒不遠處還有個小醫院。像配安眠藥這樣的事,怎麼不到這個小醫院去?

    他馬上叫人去這家小醫院打聽一下,阮玲玉為什麼不到他們那兒看病?

    剛吃過晚飯,財迷正在與家人,以及傑西卡、聶小姐等人閒聊的時候,情報回來了。經過對那家小醫院的調查,說阮小姐今天在他們兒也開了七天的安眠藥。財迷一聽這個消息,馬上就跳了起來,嚇了聶小姐一跳。財迷馬上叫人去準備汽車,去找阮玲玉家的地址,說要去她家。負責他保衛的葉廣文很奇怪,說天都黑了,能不能明天去?聶小姐他們也很奇怪,問有什麼事?財迷就說,阮玲玉這樣買安眠藥,怕是要自殺!

    一聽是有這個可能,聶小姐他們才覺得應該去一下,人命關天的事嘛,再說可能是個大新聞哦。

    不過傑西卡不以為然,有人在小醫院看了病後,對開的藥不放心,再到大醫院來看一下,也是正常的。憑什麼說這就是要自殺?是不是因為她是影星,長得漂亮,就想借此巴結她?這傑西卡不知道,在上海,才彌先生要認識這樣一個影星,根本不用這麼費事的。

    三輛汽車開到了新閘路阮玲玉的家門口,按了門鈴,但阮玲玉的媽媽不肯開門。她不知道才彌先生與她女兒有什麼關係,而且女兒已經睡了。現在小報記者老來打擾,加上唐老闆是不喜歡這兒讓別的男人進來的。

    徐輝的手下的人用路邊商店的電話找到電影公司的老闆,讓老闆打電話給阮媽媽,說叫她一定要開門。老闆一聽是才彌先生有急事要找阮小姐,馬上打電話給阮家,阮媽媽這才知道才彌先生是什麼地位的人,一百個唐老闆的錢財加起來也頂不了一個才彌先生的!更別說他在政界、軍界的地位了。阮媽媽知道最重要的官就是上海警備司令,就問這才彌先生大還是上海警備司令大?這老闆說,是才彌先生大!這下阮媽媽就知道必須開門的,因為上海警備司令就算想要拆了他們家,也用不了幾分鐘的。

    她急忙開了門,又上樓去叫醒女兒,可怎麼也叫不醒。這時,才彌先生與聶小姐一起也不請自上,到了樓上。財迷和聶潔雯一看床頭放著的空藥瓶,還有幾張信紙,上面是留給唐老闆和張四少爺的幾封遺書,馬上知道她已經服了藥,就要叫保鏢馬上上來把阮玲玉抱到醫院去。可是阮媽媽又來阻止了,不就是睡得比較沉,為什麼要抱走?為什麼要上醫院?在一邊拍照片的聶小姐馬上把遺書給她看,可她不識字,只好把遺書的意思向她解釋。這一下,阮媽媽才慌得手足無措,跟著他們送女兒去了醫院。

    給張四少爺的遺書寫的是

    達民我已被你迫死的,哪個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離後,每月又津貼你一百元嗎?你真無良心,現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滿意足啊!

    人們一定以為我畏罪?其是(實)我何罪可畏,我不過很悔悟不應該做你們兩人的爭奪品,但是太遲了!不必哭啊!我不會活了!也不用悔改,因為事情已到了這種地步。

    玲玉絕筆

    給唐老闆的信是這樣的。

    季珊沒有你迷戀梁某某,沒有你那晚打我,今天又打我,我大約不會這樣做吧!我死之後,將來一定會有人說你是玩弄女性的惡魔,更加要說我是沒有靈魂的女性,但那時,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過去的織雲,今日的我,明日是誰,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我死了,我並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媽媽和小囡囡(阮玲玉的養女)。還有聯華電影公司欠我的人工二千零五十元,請作撫養她們的費用,還請你細心看顧她們,因為她們惟有你可以靠了!

    沒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歡的事了,我很快樂。

    另有一封信,如果外界知我自殺,即登報發表,如不知請即不宣為要。

    阮玲玉絕筆廿四、三月七日午夜

    看這阮玲玉,為唐老闆想得這麼周到,連要幫他應付輿論都想到了!這為了公佈用的遺書是這樣寫的

    我現在一死,人們一定以為我是畏罪。其是(實)我何罪可畏,因為我對於張達民沒有一樣有對他不住的地方,別的姑且勿論,就拿我和他臨別脫離同居的時候,還每月給他一百元。這不是空口說的話,是有憑據和收條的。可是他恩將仇報,以冤(怨)來報德,更加以外界不明,還以為我對他不住。唉,那有什麼法子想呢!想了又想,惟有以一死了之罷。唉,我一死何足惜,不過,還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罷了。

    阮玲玉絕筆廿四、三月七日

    在另一時空,人們熟知的只有這最後為媒體準備的遺書,使得「人言可畏」四個字因此而與阮玲玉聯繫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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