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盤膝坐在地上,地上的血水與雨水,隨著林間的晨風,在他膝下輕輕的波動,而他身側的三具屍首,卻已完全僵木了。
風中又開始傳來叱吒聲,怒喝聲。
林凡知道這森林中不止斯朗他們這一隊搜尋之人,想來四處都佈滿了李氏家族的守護,都是到這裡來追捕他的,但是他心中一片坦然,挺起胸膛,凝神注目著前方。
片刻時間,在此刻他也覺得極為漫長。
只聽一陣輕微的腳步聲緩緩傳來,一個輕微的語聲道:「剛才聽到慘叫之聲,莫不成那廝已恢復了實力,若是這樣我們遇到他八成是活不了的!」
另一人道:「呸,聖祖下的禁制,那是那麼容易破掉的!別自己嚇自己,趕緊抓到那廝,就是大功一件!」
先前那人歎道:「我看還是小心的好,人要是死了,就是天大的功,也沒法去領了……」
靜寂的山林中,輕微的語聲,也變得十分清晰。
林凡心頭一凜:「生難死易,生難死易,林凡你不能逃避責任,你不能死,只要有一線生機,你都該掙扎奮鬥下去!這些年來,難道遇到的絕境還少麼,不也一樣走了過來。」
想到以前的經歷,他不禁暗中鬆了口氣:「天無絕人之路,只要今日能夠逃脫,老子勢必重回李氏家族,一雪前恥。」想到這裡,他剝下身旁一具死屍上的衣衫,脫下自己身上的衣服,和死屍對換了一件。
就在這剎那之間,只聽衣袂帶風聲,腳步奔騰聲,已四下響起,自遠而近,憶是有不少人朝這邊趕了過來,林凡聽聲辯位,認準一個人少的方向急奔了過去。
他剛奔到一片茂密的林子,攀上樹梢在枝葉中藏起身子,樹下已有衣袂帶風之聲掠來,他若是稍遲一步,立時被人撞見。
飛掠而來的兩條人影,都是魂星強者。
其中一人目光四下搜索:「明明看這個方向有人逃出,怎麼卻又突然沒有了影子?」
另一人停下腳步,冷笑道:「那廝就算讓聖祖禁制住了修為,也是手快腳快,相當年,那小子還是廢物之時,就能多次逃出家族,讓我們傷透了腦筋,如今只怕更難對付了。」
那人怒道:「我就不信,這麼多人,還真能讓他逃了……」話聲未了,突見另一個魂星強者向他使了個眼色:「上任家主以前對小弟也不錯,我們有時做做樣子就成,嗯,方才聽得左面有響動之聲,你我還是到那邊看一看的好。」
那人臉色微沉,也立刻改口:「不錯,只怕那小子真到那邊去了。」
兩人一齊轉動身子,回頭縱去。
樹梢上的林凡,不禁鬆了口氣,暗幸李義那老子為人不錯,都下位幾年了,竟然還有手下擁護他,讓他又逃脫了一關。
「此刻我想必已在四面埋伏之中,只有冒險行事,專尋別人意料難及之處行去,或許還能逃脫,大道最為明顯,別人絕不會相信我敢自大道上逃生。」當下再不遲疑,轉身奔上了大道。
危險的情勢,只得走入了別人思想中的『死角』,做出了別人意料難及之事。
他一路飛奔,大道上果然無人攔阻,在這種情況下,他的頭腦居然如此冷靜,對事情分析和判斷,這麼清楚,這得多虧他以前的那些逃亡經歷。
林凡伴著大道奔雲森林,在路坡邊歇息了半晌後,只見兩頭角獸,拖著一輛精緻的香車,自路上緩緩行了過來。
趕車的,卻是一個十五、六歲的少女,手裡提著一根絲鞭,嘴裡在輕哼著俏歌,神情十分悠閒。
林凡心中一動,大喜:「這必定是大宅巨戶的公子小姐出來遊山玩水的,說不得,只有借助一二,好讓自己逃生了。」他立刻奮起全力,躍上道路,擋住了車,趕車的少女一勒緩繩,瞪眼道:「你找死麼!」
林凡張開雙臂,沉聲道:「事態緊急,先容我上車再說,但姑娘大可放心,林某絕非歹入!」
「還說不是歹人,我看你不是小偷,就是強盜,再不走,小心姑娘的鞭子抽你!」話聲未了,車簾後己露出一隻明亮的眼睛,朝林凡上上下下打量了幾眼,忽然『咦』了一聲,就說道:「蓮兒,讓他上來!」
趕車的少女蓮兒眼睛一轉,也朝林凡打量了幾眼,面上露出一絲神秘的笑容。
「多謝了!」林凡也不在客氣,上了車,推開小門,就鑽了進去,車廂中四下都瀰漫著一種醉人的香氣,錦墩珠簾,將車廂佈置得精緻而又美麗。
「小淫賊,你怎麼弄得這麼狼狽,嘿嘿,莫不成讓情人追殺了麼!」一個滿頭珠翠、雲髻高挽的絕美麗人,斜斜倚在錦墩上,面帶微笑,凝注著狼狽失措的林凡。
林凡把目光掃向這女子,突然臉色一變,大是不安,立刻垂下頭去,再也不去瞧一眼,轉身就想下車,卻只聽那少女冷笑道:「你若是敢下車,現在我就割了你的腦袋。」
聽了這話,林凡站在那裡,像是像突然被釘子釘在地上,動也不敢動了,身上半點功力也沒剩下,還真怕讓她給宰了,突然轉過頭,嘿嘿乾笑道:「怎麼是你……」
「怎麼不是我,莫不成你以為是誰……」她以一聲甜甜的微笑和一道溫柔的眼波替代了下面的話,又向車外吩咐:「蓮兒,走慢些,林公子傷重,受不得顛震的。」
見她一改以前性格,變的如此溫柔體貼,林凡更是惴惴:「冷姑娘請恕在下失禮,只因在下被仇家所逼,情急之下,才冒昧登車,我這就下車去。」
敢情這車的主人,竟然是冷胖子的那個小妹,他怎麼也沒想到,自己竟然會在這種情況下遇上她,冷小妞一向霸道蠻橫,自己還與她有著不小的怨隙,此時如此溫待林凡,叫他一時怎麼消受的了。
這時,林凡心中不免生出冤家路窄之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