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紫靈兒朝屋內跑去,林凡望著她的背影,一時也不知是否追上,忽聽冷雲急聲道:「兄弟,你還傻站著做什麼,上啊!」聽到這話,林凡心神一清,忙展開身法追趕。
但當經過紫堡主面前時,又停了下來,拱手恭敬道,「晚輩林凡見到堡主!」
「還叫堡主麼?」紫龍長眉虎目一軒,看著林凡微笑道,「這次比武,可為小女招親所辦的,你竟然勝了,現在是不是應該喚我一聲老丈人呢!」
林凡微微一怔,呆回過神來後,連忙道,「是極!是極!小婿見過大丈人!」話一完,單膝一屈,便跪了下來!
「哈哈……好!好!好!」紫龍大笑聲中,一連說了三個『好』字,連忙上前扶起林凡,神情甚是興奮道,「沒想到我紫霧堡今日能招得如此賢婿,老夫真是高興的甚,高興的甚啦!」
關切愛才之情,溢於言表,下上仔細打量了林凡一番,卻見他滿臉都是渴望的神情,這紫堡主不禁泛起笑容,似是知道林凡此時心中所想,便道:「靈兒這兩年來日常提起的人,可能就是你了,若是這樣,那孩子定愛你的緊,那孩子此時可能已去後院了,你去找裡面找她去吧,免得她一個人在那裡胡思亂想!」
聽到老丈人的應充,林凡驟然提氣,一起一落,已躍入了後院,果見紫靈兒向影,林凡上前正想與之說話,卻見她反身一肘,想要推開林凡,那知卻被林凡趁勢摟住腰肢,歎道:「靈兒,你這是做什麼。」
紫靈兒在林凡懷中掙扎不開,怒道:「你還有臉說我做什麼?」
林凡啞然苦笑,不知道紫靈兒這是發的那一門子火,遙見遠處蒼煙淡遠,湖水含碧,杉林如懷,風光頗為佳秀,便說道:「好俊的去處,咱們去坐坐。」
紫靈兒冷冷道:「我幹麼要去?」
林凡不再多言,抱著紫靈兒走來到湖邊,讓她坐在自己身邊。
紫靈兒卻是別過身子,只是不理。
林凡坐在湖邊,默默望了遠方一陣,忽道:「靈兒,你可知道這二年來,我的日子也不好過,數次都差點丟了性命!有時遇到絕境,本想放棄,但一想到你們,終究忍不住撐了下來。」
紫靈兒陡然回頭,盯著他道:「你們?敢情和你相好的,還有好幾個了,你有了她們,就不該來找我。」
林凡微微一窒,原本他與紫靈兒闊別已久,心中憋了千百句話兒,想要對她一吐為快,但一聽這話,莫說千百句,便是一個字也吐出不來。
不由得神色一黯,站起身來,忽聽紫靈兒冷道:「你去哪裡,想丟下我,去找她們麼?」
林凡道:「這些年來,我心裡對你掛念得緊,這次前來,但能偷瞧你一眼,也心滿意足了,若你真不能原諒我,我這就離去!」
紫靈兒沉默一陣,忽道:「你能不能將你這二年的遭遇和我說上一說!」
林凡被她這句話勾起往事,想起那些生死瞬間轉換的險事,搖頭歎道:「所謂雲煙過眼,轉頭成空,不提也罷,現在活的好就成了!」
紫靈兒見他不說,也不強求,拉著林凡坐了下來,摘了一朵野花,在湖面上撥出陣陣漣漪,她凝望湖水,忽地輕聲道:「你這笨蛋嘴裡不說,倒願意憋在心裡?哼,也罷,我只問你,你心裡到底有沒有我?」
林凡雙眉一揚,正色道:「靈兒,你若問這個事,便是瞧我林凡不起了!」
紫靈兒冷笑道:「我就瞧你不起,不服氣麼?哼,竟然有我,為什麼又要去招惹其他女子!」
這話說的讓林凡汗顏,他不覺一呆,又聽紫靈兒道:「你過來!」
林凡又是一怔,紫靈兒怒道:「來是不來?」
林凡瞧她眉眼神態,便知她性子發作,只好坐下,紫靈兒也不正眼瞧他,拍拍身邊草地,說道:「坐這裡。」
林凡略略遲疑,勉強靠得近些。
紫靈兒道:「你且閉上眼。」
不知道這丫頭想要做什麼,這時林凡心中有愧,不敢違拗,闔上雙眼,忽覺紫靈兒纖手搭上肩頭,將自己的頭枕在她香肩之上,林凡不禁慌亂起來,欲要掙起,忽覺脖子上一涼。
張眼看去,卻見紫靈兒將一柄寒光閃閃匕首搭在自己頸上,冷笑道:「我刀子一動,就能割斷你這花心臭賊的脖子。」
林凡一時捉摸不透,嚥了口唾沫道:「殺了我有什麼好。」
紫靈兒道:「宰了餵狗倒是好的,還有也可看看你的心到底有多花。」
林凡慘笑道:「你好狠!」
紫靈兒怒道:「少廢話,我叫你閉眼,你幹麼睜開?」
林凡雖然閉著眼,但他靈識過處,心眼卻開,覺出紫靈兒將匕首蘸了水,割下一縷髮絲,然後又割下她的一縷青絲,將兩縷髮絲放在一起,才道:「我不管你心底到底有沒有我,只是如今你打了我的擂台,我們便是結髮夫妻了,以後我不管你有多少女人,若是你敢拋下我紫靈兒,我就死在你面前!」
「靈兒,我……」林凡聽得這話,驀地心頭一酸,幾乎淌下淚來,當下緊閉雙目,默不作聲。
將兩縷髮絲小心收好,紫靈兒慢慢伸出纖指,輕撫著林凡的臉頰,歎了口氣,卻沒說話。
林凡偷偷張眼,從下方瞧去,只見她目光凝注湖面,雙頰散發出淡淡的柔光,宛若透明。
湖水曠遠,盡頭處白日西匿,雲空瓦藍,柔風貼地吹過,在二人身邊繞來繞去,拂過草尖,宛若歌吟,驀地驚起兩團火球樣的鳥兒,撲楞楞躥到半空,盤旋數匝,各自飛去了。
過了許久,林凡聽到動靜,直起身子,只見暮靄中飄來一片朦朧火光,紫靈兒攏了攏秀髮,淡淡地道:「不用看啦,是爹派人尋我們來了!想必他老人家也等急了!可是我卻不想再呆在這裡了!」
………………………………………………第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