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強是個混混。
孫志強是個長的很英俊的混混。
如果是在大城市,憑著他一張招搖撞騙的臉,加上點小聰明膽大手狠,說不定還真能給他混出個樣子來,再不濟一日三餐頓頓見點肉總有點指望。
可惜他是個山村裡的混混,除了無所事事的游手好閒外,還真找不出點他能幹、想幹的事。他老爹給他起志強這個名字,本意是盼著他有志氣有出息,不成想,兒子大了,反而站到了出息的另一面。莊嫁人種地是本份,可這小子死活不肯下地,進山打獵他嫌累,誰家有個紅白事必到場蹭吃蹭喝,家裡揭不開鍋,先是半夜裡跳別人屋裡連偷帶摸,今天東家一隻雞,明天西家半袋米,再後來大白天也敢闖進去拳頭一亮明著要,終於淪落到人見人厭的地步。
孫志強沒有孩子,甭說兒子,女兒也沒有一個。他的婆娘懷著娃娃的時候,被他酒後一腳踹在肚子上,大出血,娃娃沒了,婆娘也差點沒活過來。打那以後,那婆娘就愣是沒消息了。他也不著急,少張嘴要吃要喝挺好,再說他明年才滿三十歲,日子長著呢,老天爺絕不了孫家的後。
不過,沒有孩子,老爹為這事沒少在他跟前念叨,他這人最受不得有人在耳邊嗡嗡叫,那是自己的老爹,他混歸混,最多跟老爺子頂頂牛,真有氣回頭撒那個沒用的婆娘頭上。在他們這疙瘩,男人打老婆不是稀奇事,這麼多年連個娃都沒有,呸。晦氣!
說到娃,幾個月前,鑽一哥們家喝酒的時候。聽他們說起鄰村有個姓李的娃娃出息了,每年給村裡寄回大筆地錢。哥幾個喝著酒,忍不住羨慕人家的好運氣:聽說那姓李的娃他娘是大城市裡地一個大官的女兒,家裡老鼻子有錢了,為著窮的時候受過村人接濟,每年都往回大筆的給錢,那他們家得多有錢啊?對了,那個誰,聽說沒,那姓李的娃娃十年前在後山撿了個女嬰。如今那女娃也出落得水靈靈的,聽說那男娃對她可好啦……哎,你說那女娃是誰家扔到後山去的?現在他們發達了,她親爹親媽找過去,雖然不曾養兒。到底生兒一場,要倆辛苦費不成問題吧?人家是有錢人,手指頭縫裡漏點就夠咱們吃喝不盡了……
孫志強聽著心裡可就琢磨開了。
嘿。你還別說,不多不少十年前,他還真扔了一女娃娃到後山,被撿的女嬰,會不會就是那個孩子?
忙忙跑那村子打聽,時間前後一對照,他喜上心頭。我的天爺爺,這可不正是天上掉下個熱乎乎的大餡餅,走路撿了個金元寶?你道為何?卻是那姓李地撿孩子的地點時間都與他扔孩子的情況相符,百分之一百沒跑!
哈哈。合該他孫志強運氣,老爹可真沒給他取錯名字,他命裡注定要強上別人一頭!
想不到生娃還有這個好處?那可得多生幾個!話說那一天到晚哭哭啼啼的婆娘娶進來也有六年了。除了五年前摔掉了娃,這麼多年硬是屁都沒得一個。這邊母雞不下蛋。那邊讓他心癢難耐的金主總是不回來,外面那麼大,他可不知道人家躲在哪疙瘩。想像著別人在外大魚大肉,偏他委屈地只能吃糠咽菜——村子窮啊,搾也搾不出多少油水。這樣想著,一顆心只覺得熱油裡滾過一般,百爪撓心的癢,更覺得事事不順心樣樣不如意,脾氣越發大了起來,動不動揮巴掌的時候就更多了。
終於啊終於,盼月亮盼星星終於把金主盼了回來。
打旁人口中聽得那姓李地娃娃回來了,他多聰明啊,也不冒冒然闖進人家家裡,反正,他們總要給家裡的長輩上墳,在那兒守著準沒錯。
這不,人可不就順利見著了?
和自家的婆娘守在草叢裡窺探。嘖,那個陪著兩娃娃的男人可真機警,瞅那身板那架式,孫志強衡量了一下,得,咱是求財,犯不著惹事。及時躲了,留那婆娘,兩句話把人打發走。
他自己躺在半枯黃的草叢裡尋思。
話說,當初被他禍害的那閨女長什麼模樣來著?時間實在隔的久了,印象很淡。那個女娃、哦,現在叫做董潔,老遠瞅著長的挺俊,那模樣那眉眼那味道,誰能相信她竟會是山裡娃?山溝溝裡飛出了金鳳凰,以後嫁個好人家好吃好喝那一准跑不了,嘿嘿,姑娘吃肉,他這個做爹的沾光跟著啃啃骨頭喝點湯,嘖嘖,那才叫過日子……
自己一個人越想越美,嘴巴咧的老大。他那個被打怕了地婆娘小心湊了過來,打量男人心情不錯,輕輕拉了拉衣角,小聲道:「當家的,那啥,他們要走了。」
啥?要走了?
孫志強匆匆跳起身,探頭打量。可不是,人家上過墳,收拾東西開始往回走,墳前留了幾樣祭拜用的水果點心。
果然是有錢人,那樣金貴地吃食也留下不要,正好便宜了他。「把那些吃的收拾收拾都拿回家咱們吃!」
他扔下一句話,自己連蹦帶跳繞路跟了上去。
快進村地時候,大山他們被攔住了。
大山打量了他兩眼,不認識!董潔硬是堅持要來掃墓,野外吹了風,臉色紅紅的額頭溫度又有點高,他趕著送她回去休息。「有事嗎?」
孫志強雙手互握磨蹭著。呃,你別說,這少年皺眉的樣子還真有點那啥,「我叫孫志強,鄰村的,你不認識我?哎呀,沒關係,咱們以後就熟悉了,那個,你叫小潔?我是……」
剛聽得兩句,大山便明白,這人只怕就是鄰村打聽小潔消息的人家。當機立斷,截住他的話頭,「等一下,」轉頭跟董潔交代:「叫你逞強。瞧,又不舒服了吧?劉大哥,你先送她家去。我這兒和人家說幾句話就來。」
薰潔頭有些暈。她本村的人認得地都不多,鄰村的更沒印象,現在也沒心情應酬,於是擺手只道:「那我們先走一步,到前邊等
快點啊。」
大山目送他們走了段路,確定不會聽到他們兩人講話,才淡淡開口道:「你也看到了,我妹妹她生病了,有話請直說。我趕時間。」心下忍不住著惱,這男人還真厚著臉皮找過來,小潔正在病中,這等煩心事還是不給她添堵最好。
孫志強繼續搓手,臉上擺一個大大的笑臉。「剛剛那個女娃,呵呵,聽說你從前是在後山那塊撿到地?咳咳。我是她爹,親爹!這個它說來話就長了,你看,咱們是不是回你家好好嘮嘮?以後都是一家人了,哈哈,咱也別太生份了……」
大山再次打斷了他,「證據!」
「啥?」
大山冷靜的袖手道:「很久之前,也有人跟我說,小潔是他們的女兒,上門認親的。你不是第一個。你說小潔是你的女兒,有什麼證據能證明?」他忍著不把心中的厭惡掛在臉上,「拿得出證明。咱們再談。對不起,我還有事。真的得走了!」禮貌的點了個頭,不理會正張口結舌的孫某人,他快步離開了。
這種情況出乎孫志強意料之外。他一時傻在那兒,呆呆的看著大山走遠。
回過神來,孫志強非常懊惱。
媽地,一輩子油嘴滑舌,難得老老實實說了句真話,人家還不肯信。
證據?他哪裡來的證據?當初那家人為著閨女的名聲,自己在家偷偷生了娃,想溺死試了幾試終究沒狠得下心,瞅個沒人注意的空當偷偷塞給他,「扔了也好掐死也罷,愛怎地怎地,從今後都與我們沒有一點關係!」他一個未婚大小伙子,怎麼耐煩養一個皺皺巴巴死醜的小嬰兒?躲躲閃閃出了村外,跑到沒有人煙地後山棄了,——做這事他沒一點心理負擔,本來嘛,山裡人家,娃多,誰也不覺得孩子金貴,生下女娃不想養扔了或者溺死再扔了他不是第一個這麼做,也不是最後一個。這時候,你要他怎麼拿得出證據來?那閨女當初就是他欺負人家老實,手段不光明,不久就遠遠嫁走了,聽說後來又有了兩個娃。他也曾厚著臉皮尋到門上去,卻被劈頭蓋臉打了出來,人家根本不承認自己閨女婚前生過娃!
畢竟不是光彩的事,這些年他也沒有跟別人提過,連整日與他廝混的哥們都不知道這事。再說,這麼多年過去了,就是真有證據也沒有辦法證明不是?現在這姓李地娃娃明擺著要耍賴,不肯認下這門親!
媽的,聽說他又給了他們村一筆錢,聽說他還捐給了學校一筆錢重修校舍,憑什麼呀?憑什麼他這個最該拿到錢的人沒有份?看他對那女娃娃小心呵護的樣子,一定在意的緊。真他娘的,呸,不是因為老子,那個女娃哪裡生得出來?
孫志強越想越氣。
不成,得趕緊想轍,不能再拖了,那人掃過墓,拜過村裡的長輩,說走可就走了,什麼時候再回來那可沒個准,興許就不回來了呢?他的錢啊……
連跑帶顛,孫志強趕著在大山他們走到家門前的當口又躥了過來。
大山皺眉,「小潔,你先回屋。」
薰潔瞅著這人,接連攔了他們兩次,哥哥都要她迴避,這人誰呀?
「不行,不能走,站這兒聽著。」
他轉而換上一付笑臉,試著和顏悅色對董潔笑,「乖,我是那啥,我是你爹,親爹。小潔,這麼多年沒見,想爹媽了吧?這事是這樣的……」反正那家人不認孩子,他也樂得把惡名推出去。「就這樣,唉,當初生你地娘,我們倆背著人好上了,不成想有了你,他們家人嫌你爹窮,沒本事,偷偷生了你然後扔到後山去了。唉,我也是沒得辦法……」
薰潔看他自說自唱,一個字都不信。觀其人,笑的假,眼帶橫意,一身流氣,就不像個正經老實的山裡人。況且,真也好假也罷,真真假假都與她無關。生而被棄,想再回頭認親?算了吧!
大山一臉氣憤,「小潔,別聽他胡言亂語……」
薰潔看到他眼裡地擔憂,回他一個笑臉。心下恍然,是了,頭前也曾攔下他們一次,哥哥讓她迴避,想必是來要錢的,當然沒有得手,哥哥才不會掏錢給這種人。
「這位大叔,你能站出來承擔責任,好極了。不管你有什麼不得已地理由,惡意離棄不聞不問都是不小的罪名,哥,聽說扔掉自己的孩子,這要是追究起來,先要處以好幾百元的罰款,還要抓到牢裡坐幾年牢。對了,聽說牢裡的犯人,一個個殺人搶劫放火什麼罪名的都有,他們最瞧不起連兒女也不管的男人,嫌沒擔當不像個爺們,在牢裡知道這事,平時那是往死裡打……外面人都這麼講,所以,就沒聽說哪家人有扔了孩子再往回認的……」
大山看到她衝自己眨眼,很有默契的接口道:「這位大叔,想認親也不是不可以,先把責任擔了,等你熬幾年從牢裡出來,咱們再來談證據的事。如果拿得出小潔是你女兒的證據,我們也不介意送你些錢略表心意……」
孫志強愣愣的看著他們進屋關門。
這什麼意思?
他算是看明白了,人家根本不當自己是回事。媽的,他長這麼大,頭一次被人當面這麼削面子,尤其是被兩個娃娃耍,而其中一個還是自己的種。
就這麼算了?想都別想!
忍不住惡向膽邊生。
靠,敬酒不吃吃罰酒,讓老子不好過,你們也別想消停!
PS:狗血?好吧,我承認,是有點。安排這段情節,一來情節上並不顯得很突兀,再一個,這件事會給男主心理上成長的空間。不過放心,我不會鋪開來寫多費筆墨,盡量把這段精簡快點寫過去,瞧,本來是近六千字的大章,我硬是把對話部分砍掉只留下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