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來 正文 第四章:心急也要吃回熱豆腐
    李漢皺著眉頭,若有所思的走到門旁長條板凳上裝著大半盆水的鐵盆前,目光掃了下,凳子上只有一塊黃不拉嘰的肥皂,想起這年代用的都是這個,便拿起來搓了兩下,又澀又糙,甚是不舒服。胡亂洗了把臉,來到飯桌前更是慘不忍睹,桌子上除了一疊大醬和小半盆糊塗粥外再無他物。

    ***,當年吃這個的時候我還沒覺得怎麼樣,可經過了這麼多年突然重活回來,咋就覺得這不像人吃的呢?

    李漢拿著筷子躊躇不決。

    李筠哪裡知道此刻他想的是什麼,見他有點反常,便走到近前滿是關切的問道:「哥,你怎麼了?

    李漢一楞,才發覺自己有些失態,可對眼前的東西實在是沒胃口,便笑了笑道:「沒什麼,我今天早上不太餓,所以就不想吃飯了。」說完,李漢放下了筷子,隨後想站起來找書包上學。

    「那咋行啊,餓著肚子能學好習嗎,哥,我剛才不還給你個雞蛋呢麼,你把它蘸上大醬吃,可香了。」李筠一邊說一邊頗是興奮的用手比劃著。

    「好吃就給你留著吧,我真的不餓。」李漢聽了心裡卻暗自苦笑,從兜裡掏出雞蛋放在桌子上,轉身來到鏡子前,拿起一把木製木梳開始梳頭,沒想到這個舉動讓李筠和白二一起澄大了眼睛,兩人幾乎一口同聲的問道:「你這是幹啥?」

    「啊,梳頭啊。」李漢隨口答畢,猛的想起在這個年代像他這樣大的男孩子很少有梳頭的習慣,一時竟呆住了。

    「梳頭?你也不是女的,梳的哪門子頭呀?」李筠被李漢的舉動弄的一頭霧水,莫名奇妙地看著哥哥。

    糟糕!還是露出馬腳了。看來從現在開始做什麼事都得加小心,不能大意,否則定會讓人感到異常的。想著,盡量保持鎮定的笑笑道:「你們想哪去了,我這不是剛才把頭髮弄濕了麼,就是想用木梳整理下。」

    儘管他這樣說,妹妹和白二仍是覺得有點不可思議,面面相覷,滿臉的訝然。在這樣的氣氛下,李漢也沒敢仔細的梳理,胡亂弄了兩下,看見炕上有個黃書包,猜想肯定是自己當年用過的,拿起背在身上招呼白二上路。

    公社中學離兩人住的地方大約有四五里山路的樣子。平時白二來找李漢因為知道他磨蹭的緣故,每每都要早來一個小時。即使這樣,兩人也都離上學時間差個20幾分鐘才從家走,今天李漢雖沒有磨蹭,可因為去救妹妹,走的時間就和往常一樣了。

    四五里山路,兩人通常用上十幾分鐘就可以到的。因為時間和往常一樣,所以白二並沒有著急,自打一出門,白二就把剛才的驚詫忘到了腦後,和李漢聊起他救李筠的事情。李漢見白二並沒起疑,心裡也落了底。加上談起救妹妹時想到了那個被自己藏在水庫裡的百年難得的寶貝,心情也漸漸變得好了起來。

    然而高興之餘,李漢隱約又感到了些許壓抑。

    自己這次猝然重活,對眼下的環境還不是很適應,就剛才還險些鬧出笑話。這就需要自己時刻提高警惕,要抓緊一切時間盡快適應這個熟悉而陌生的世界。然而,這些在李漢看來卻並不是特別的重要。眼下燃眉之急是自己還餓著肚子呢。家裡的狀況太惡劣了,自己重活一回怎麼還能吃這些東西?那樣豈不是白活了?

    適應環境好辦,哪怕是鬧出笑話我也認了,可就是這個不行,說啥也不能再讓家裡過以前的日子。老子既然重活了,身上帶著四十幾年的閱歷,說什麼也要拼下!

    李漢可能上前生窮怕了,剛一回來就想動手。這或許也是和他早上救了妹妹也有關係。一回來就挽回了困擾他大半輩子的憾事,讓他對自己有了十足的信心。前生就那麼稀哩糊塗的混過來了,好不容易重活到了青少年,他一刻也不想等。

    媽的,浪費一分鐘就是混球!老子上輩子不行,這輩子就要讓它做一百倍的補償!想著,李漢不由攥緊了拳頭,腦袋裡閃現出了被他藏在水庫的楞頭青的影子。有了它,還愁不能過上好日子?

    可轉念一想,又感到很是不妥。現在是在七幾年的年代,還是典型的計劃經濟。旁的不說,就拿藏在水庫裡的楞頭青來講,若是在2000年後,起碼也得賣個幾百萬,可現在能賣個萬八千的就不錯了。而且還不能走正常的途徑,得偷偷摸摸的進行交易。

    李漢記得這叫投機倒把,他清楚,這時的偷機倒把罪很重,要是犯事了,沒個三年五栽別想出來。李漢是從這個時代過來的人,他知道眼下的人生活水平都差不多,有極少數富裕點的,也不過是因為有背景或者家裡的勞力多,所得的收入都是明的。

    這樣的話,即使自己能冒著風險把愣頭青賣出去,也不能一下子就把家裡的生活徹底的改變過來。因為這樣定會惹來很多非議,到時候,恐怕還沒過上幾天好日子,公社、公安局、工商局的投機倒把辦公室的人就會把自己家查個底朝天。

    這個時候,每家的財產都要符閤家庭實際情況的,李漢記得這時侯的工商局的權限非常之大,尤其是投機倒把辦公室的人更是風光一時,如果因為哪家突然在經濟上有了變化,被他們盯上,那可是件著實麻煩的事情。

    看來要想改變家裡的情況,還真得想個好的辦法。不顯山不露水,還得名正言順。

    可怎麼樣才能即使家裡過好日子,又不惹人懷疑呢?

    總不能等到3年後改革開放徹底放開的時候在動手吧。這可是三年的時間啊,我可等不了,就是冒風險也得馬上動手幹,沒有機會創造機會先把家裡的生活改善了,別的事先放到一邊以後再說。李漢欲想欲變的迫不及待。

    「想啥呢,咋還不搭理人啊?」

    李漢這一走神兒的光景,竟忘了身邊的白二正一直在和他說話,被他一吆喝,才激靈下回過神,可光顧著想事了,白二和他說什麼他居然一點也沒有注意,只好打個馬虎眼道:「說啥呀,我這不一直在聽你說呢嗎。」

    「可得了吧,和你說了那麼多也沒回個屁,看你就心不在肝上,不知道在尋思啥呢。」白二顯然因為剛才李漢沒有回答他的話有些不是心思了。

    「我不想等你說完一塊回答你嗎,省得你一句一句沒完沒了的。」有著四十幾年閱歷的李漢對付眼前這個十幾歲的孩子還是游刃有餘的。說著,他攤了下手,做出一副無所謂的架勢道:「看你這熊樣,還生氣了,行,你說吧,你不嫌煩,我還怕費吐沫呀。」

    白二瞥了瞥嘴,忽然臉上現出一股莫名其妙的神情看著李漢道:「我說,大埋汰向你要的東西你帶了麼?」

    「啊?!」李漢怔了怔,大埋汰他有記憶,是他初中的同學,這小子仗著父親是公社主任,經常在學校裡欺負人,可白二說讓他帶的東西他不知道是什麼,年頭過去太多了,許多事冷不丁的提起,李漢也真的很難想起。

    「還啊呢,我說呀,你還是乖乖的把彈弓子給他吧,不然,他非揍你不可。」

    彈弓子?大埋汰向我要彈弓子?李漢迅速的在大腦中搜索起來,須臾,想起了白二說的這件事的緣由。他記憶裡確實彈弓子給他招來過災難。當時,幾乎所有的半打小子還沒有發展到玩火藥槍的階段,每個人手裡都有個彈弓子,就因為都有,所以就有了互相攀比的心裡。

    李漢那時整天就想著淘氣。為了做個比別人好的彈弓子,他偷偷將爺爺沒死前輸液的橡膠管子翻了出來,又找村裡的車把式杏核子給他用粗的八號線軎了個彈弓把,好馬得配好鞍,李漢忍痛將自己的大頭鞋前面的反毛皮剪下做了後堵。就這樣,一把即漂亮又頗有威力的彈弓子就誕生了。

    可過了沒多長時間,在一次打野雞的時候,手裡這個精緻的彈弓子被同村的三飆子給看見了。三飆子倒沒啥,可他卻把這事告訴了付大埋汰。付大埋汰可是公社中學裡響響的黑道人物,別看他和李漢同在一班剛上初一,就是初三的見了他也得先打聲招呼。這小子生性好鬥,長大後也是這副德性,居然還當了陣社會大哥,在他風光期間,李漢還曾經以為是同學的緣故找他擺過事,可付大埋汰竟一點面子沒給不說,還當眾將他羞辱了一翻。

    這事讓李漢好長時間也抬不起頭,可人家是黑社會,自己憋氣也得受著,直到93年大埋汰犯了命案讓警察給崩了,李漢才著實的出了口惡氣。

    付大埋汰聽說李漢手裡有個好彈弓子,就於晚上放學時向李漢索要。李漢的彈弓子當時就在書包裡,卻撒謊說沒帶。大埋汰便叫他次日早上把彈弓子帶到學校來。當時白二就在李漢身邊。故此他剛才才發此問。李漢記得這事就是在妹妹遇難的那天發生的,由於他沒把彈弓子帶到學校,那天早上把李漢攔在了校門口,被付大埋汰領幾個手下胖揍了一頓,彈弓子也被人搶去了。

    嗨,一個破彈弓子他要就給他。我眼下最重要的是抓緊時間想轍怎麼把楞頭青賣掉,先在別人不懷疑的情況下把日子弄舒坦了,哪還有心思和這些小孩子耍玩?李漢此刻雖然是十幾歲的軀體,但畢竟是四十幾歲的閱歷,他看白二和大埋汰這個的人很自然的就以大人的視角去看待。

    可就在他做出這個決定的霎那,李漢腦袋裡卻是靈光一閃。

    娘的,這個彈弓子還真就不能給他。眼下雖然沒琢磨出好招改善家裡的狀況,可現在卻可以利用這個機會馬上把自己在人們中的形象扭轉下?能做一件是一件,若是把大埋汰打一頓,然後就以這個事做引子,老子從今天開始改好了,愛學習了,這樣成績上去了大家也能接受,在說了,就當前這點知識還用得著學麼,我完全可以利用這個時間想辦法改善家裡的生活狀況。

    不過這樣做是不是有點欠妥?畢竟打仗不是光彩的事,何況大埋汰他爸現在還是公社主任?會不會弄出是非來?

    李漢又猶豫起來,但片刻之後,他馬上就做出了決定,管他呢,我就想快點動手改變眼前的一切,誰讓我著急來著,就這麼幹了,好容易重活了一回,不爭取時間哪行?對,反正老子有幾十年的經歷,就憑這個我還真要心急也要吃上回熱豆腐。

    李漢光顧著琢磨事,竟忘了白二正眼巴巴的等他回話,白二等了會,見李漢表情甚是古怪,還以為是恐懼一會見到大埋汰,無奈的晃了下腦袋不吱聲了。

    公社中學只是一排長趟的平房,四周用樺木板皮圍起來個四方形的大院落,院門也是木板釘的。李漢和白二趕到這時,正是入校的高峰時間,離老遠,李漢就看見一個穿著一身黑色滌卡的胖子在朝他招手。

    胖子的身體騎在一輛嶄新的二八自行車上,一隻腳搭地斜撐著自行車,身邊還站著三飆子和幾張陌生的面孔。

    李漢見了,不用多想就知道是付大埋汰。因為在他的印象裡,當時在公社中學除了付大埋汰能穿上滌卡衣服和騎自行車外,沒有第二個人能向他這樣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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