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皇傳說 卷四 雙月傳奇 第六十八章 劍龍傭兵團(上)
    火雲帝國國土廣闊,從帝國西北部的北卡羅萊行省到帝國邊陲的聖羅蘭堡走大公路的話,總計有一千一百多公里的路程,本來以風中追風的速度,就算邊玩邊走最多也只需要一個星期,但滄月這一路卻放著大路不走,專揀密林小路,見林子就鑽,見山就爬。

    大公路上行人不多,現在這個亂世,除了跑路的難民和一隊隊四處調動的士兵,誰會閒得沒事在大路上晃蕩?普通平民甚至小貴族要是遇上有心搶劫的兵痞,隨口說上一句懷疑你是敵方間諜,就要對你的隨身物品進行檢查。配合的話還好,最多被洗劫一空,要是敢反抗,那可是會連命都丟了,殺了之後往路邊一扔,沒有誰會去管死的是誰又是被誰殺的。亂世之中,人人無法自保,兵痞作亂實屬平常。

    滄月既然立志要打劫土匪小發一筆,自然不會在大公路上走,西北部接近亞蘭古斯大山脈,多的是崇山峻嶺,而山嶺裡又多的是趁著亂世興風作浪的土匪流寇,叛軍和侵略軍一大堆爛攤子來不及時拾,哪會有閒心來管土匪流寇的事?而土匪流寇也聰明得緊,堅決不搶軍用物資,加上他們的根據地多選地勢險要,易守難攻之處,正規軍就算想剿匪,也實在不划算。一時間,土匪流寇成了叛軍和侵略軍的佔領區內最來錢和最有前途的職業。而滄月這個以打劫土匪流寇為兼職的賊祖宗,這一次更是大發特發。

    一千一百多公里的路段,滄月走了足有一個多月,走的是有聲有色,賺的是缽滿盆盈。當滄月於3820年三月中旬到達聖羅蘭堡周邊城鎮時,已經成了擁有五萬多個金幣的大富翁。土匪大半是普通平民落草為寇,平時打劫靠的是人多勢眾,打架時全無章法,只憑蠻力,雖然個別土匪有點本事,稍懂一點武技或是魔法,但他們那種鄉下把式碰上了經歷過無數死戰,一身實力強橫無比的滄月,那就毫無施展的餘地了。通常滄月每找到一處山寨,先是一言不發地揮出一槍,半月形的槍芒劈倒山寨門或是毀掉一片林子,接著又砍出幾劍,劍風剁碎幾塊大石頭,再接下來滄月就只需要做出點鈔的手勢,聰明的土匪們就會大把金幣乖乖奉上。如果金幣的數量讓滄月不甚滿意,滄月自然會加大威脅力度,甚至拿一兩個小土匪開刀,殺雞給猴看,不愁土匪們敢私藏一個銅板。

    偶爾遇到幾個特別有血性的土匪,被滄月打劫時異常悲憤,捨生忘死地向滄月發動攻擊,那樣的熱血土匪基本上從此直接告別這個世界。打劫的手段首在立威,只要威勢足夠自然可避免大規模的流血衝突,但有時候碰上不開眼的,殺一兩個則是最好的立威手段了。

    滄月所過之處,土匪紛紛改行,滄月打劫他們的經歷讓他們產生了靈感,許多強勢的土匪紛紛撿周圍弱勢的土匪山寨打劫,當強勢土匪搶完了周圍弱勢土匪之後,又被更強勢的土匪打劫至破產。這樣一來產生了連鎖反應,土匪這個在亂世中本來很有前途的職業反倒成了最危險最沒保障的職業,無數破產的土匪走投無路之下被迫解散山寨,紛紛改行當了農民。滄月怎麼也沒有想到,他純屬損人利己的打劫土匪計劃無形中為社會治安做了很大的貢獻。

    春去冬來,凍土解凍,聖羅蘭堡外圍的小城鎮裡一派春天美景,到處是潺潺溪水,燦爛野花。滄月躺在風中追風背上,翹著二郎腿,哼著歌行走在鄉間的小道上。風中追風如今身負的重量已經不是任何牲畜能夠承受的了。總計:大活人滄月一個,換洗衣服十套,二十公斤重鐵槍一桿,十公斤重鐵劍一把,二十公斤重鋼盾一個,四十二公斤重盔甲一副,五十多公斤重的肉食一袋,一百多公斤重的水果一袋,滄月隨身攜帶打劫贓款金幣五萬兩千多個,重兩千五百公斤。算來算去,風中追風的負重已經達到了近三千公斤,掛成它身體兩旁的包裹已經像是兩座小山,把它的身體變得無比臃腫,純計寬度的話,甚至比一頭猛犸還要魁梧,滄月甚至可以躺在它的背上左右翻滾。

    不過風中追風倒是未曾抱怨分毫,滄月不時就以妖氣改造它的身體,令它不僅速度更快,而且力大無窮,近三千五百公斤的東西負在它身上,還能一溜小跑,說不出的舒適愜意。只是身上負重太多,走在路上時,蹄子不時會陷入鬆軟的泥土中,弄髒了它漂亮的黑毛,令它頗有些苦惱。

    聖羅蘭堡如今已是西俄公國和納斯達帝國兩國共有,兩國將聖羅蘭堡及其周邊城鎮一分為二,平均分配。這兩國以侵略者的身份入主聖羅蘭堡,自然知道手段不能過於激烈,否則會引起相當大的反彈,在嚴厲打擊鎮壓抵抗組織的同時,對於那些表現良好的平民和貴族倒是寬容得很,不僅保證他們的私產不受侵犯,還將賦稅減去三成,此舉大大減輕了平民和貴族對侵略者的反感,對平民和貴族來說,只要財產不受侵犯,個人利益得到保障,國家什麼的都無所謂了。

    在周邊的城鎮,兩國駐軍極少,除了地方治安必備的軍力外,兩國再沒多派一兵一卒。這裡畢竟不是前線,不需要卡得那麼緊。所以滄月從周邊城鎮一路經過,走得倒是很輕鬆迅速的。在接近聖羅蘭堡的時候,滄月為了避免意外,將五萬金幣尋了處地方,挖出個大洞埋藏起來,只留了兩千多金幣零花。進城堡之後鐵槍、盔甲、鋼盾之類的重裝備用不上,而且現在這個時局,帶這麼多重裝備絕對會被抓起來,賣又找不到買家,也一併埋了。最後滄月只帶了換洗的衣服,一柄重劍,一袋肉食和一袋水果進城。

    現在他已經扔掉了那件讓人將他誤認成魔法師的魔法長袍,改穿一件搶來的黑色武士服。這件武士服樣式不是很好,滄月僅僅是喜歡它的顏色而已。頭髮也已經染成最普通的褐色,那一頭銀髮實在太顯眼了。

    在聖羅蘭堡的城門口,牽著馬準備進城的滄月遇到了第一次盤查。

    盔甲鮮亮的城門官眼睛看來毒得很,認出滄月是個生面孔,攔住他問道:「叫什麼名字,哪兒來的?」

    滄月道:「我叫狄更斯,從鄉下來的,今天第一次進城。」

    城門官看著滄月馬鞍上掛著的重劍,又看了看馬身上掛著的兩個大口袋,問:「口袋裡裝的什麼?」

    滄月老老實實地答道:「一口袋是燻肉、鹹肉乾和臘腸,另一口袋是新鮮水果。」

    那城門官眼睛一亮,踱著方步走到滄月身旁,壓低了聲音道:「帶著劍的鄉下人,本官還是第一次見。你這把劍的成色不差,說老實話,是不是偷的軍備?肉食和水果都算得上糧食,如今已經是戰略物資,一律按配給發放,私人一次攜帶五十公斤以上就算走私,雖然本國對民眾寬容,但對於走私戰略物資的走私犯,可是從來都不手軟的!」那城門官嘴上說得嚴厲,一隻手卻伸到滄月的面前,拇指和食指不住地搓動,作著點鈔的手勢。

    滄月哪有不明白他意思的?心裡大罵貪官,臉上卻堆滿了笑,甜甜地說著:「大人,瞧您說的,小人這兩袋東西加起來也才四十多公斤,怎麼能算走私呢?請大人明鑒。」說著,將一個金幣塞到了城門官手中。城門官一看,是一枚火雲帝國發行的金幣。大陸三大國都有發行金幣,其中以火雲帝國發行的成色最好,份量最重,也最值錢,一個火雲金幣抵得上一個半西俄金幣,一又三分之一個納斯達金幣。那城門官一個月的軍餉也不過一百二十個西俄銀幣,兌成金幣才四個,現在一下子收穫近半個月的軍餉,城門官自然高興得緊了,當下也不再為難滄月,放了他進去。

    滄月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鑽林子爬高山打山寨搶來的金幣就被這城門小官如此明目張膽地索賄要去一個,心裡就恨得厲害,但卻無可奈何。殺一個城門官或許算不了什麼,可殺了這城門官之後,城門口的衛兵自然是要全部殺光的,那樣的話,他也就別想再進聖羅蘭堡了。

    滄月現在吝嗇得很,雖然已經恢復了妖皇的記憶,藍滄月的記憶卻不曾丟失,他曾在帝都發下宏願,等有了錢,先把雷家的人砸到躺下,再把神也給砸得躺下。在帝都時三大世家給他賄賂了一筆巨款,倉皇逃出帝都時未曾帶在身上,白白送給雷雲兒了,這讓滄月心痛了好一陣子,如今好不容易累積起一點財富,自然要像個守財奴一般死抓在手裡,不讓別人動它分毫了。

    錢本身並沒有任何能力,但錢有一種特殊的魔力,它可以讓烈女變得蕩婦,讓君子變成小人,讓英雄變成走狗,讓聖人變成賤人。多少人拿命去拼,為的還不是換得一堆金燦燦沉甸甸叮鐺作響的金屬?滄月並不愛財,但他需要用錢來建立自己的勢力,小富由儉,大富由貪,現在滄月失去了貪的本錢,就只有走勤儉路線了。

    牽著風中追風進了城,走在寬闊的街道上,滄月有生以來第一次仔細打量著這個他出生的城市。街道很整潔,兩旁的建築大多實而不華,聖羅蘭堡戰略位置極為重要,在靠近城門的地方,即使是民居,建造時也多少考慮到了其軍事用途,基本上都能在戰事一起就能迅速由住房改為工事。許多建築還在整修著,到處都是忙碌的工匠和平民,都是些聖羅蘭堡被攻破時被毀掉的建築,看來現在已經開始了重建。

    街道清掃得很乾淨,不時會有一隊隊巡邏的衛兵從大街上走過。路上的行人也很多,大道兩旁到處都有小商販叫賣著商品,除了糧食和武器盔甲,別的商品還是能夠賣的。滄月走在沖洗得乾乾淨淨的主幹道上,鼻中卻總能聞到隱隱約約的血腥味,看樣子兩個月前的戰鬥相當激烈,否則也不至於過了兩個月血腥味還沒完全消散。

    不知不覺間,滄月走到城堡中心的總督府前。雖然從一出生就離開了聖羅蘭堡,但滄月還是準確地找到了總督府的位置,就好像這個地方一直存在於他心中似的。這裡畢竟是他在這個世界再次降生的所在,這裡雖然已經換了主人,但還是留下了妖皇和屍王的印記。十八年前,當那圓月變成銀紅兩色高懸於總督府上空時,當那一銀白一赤紅兩顆爛燦的魔星出現在亞蘭古斯大陸上空之時,它們所射下的第一道光線就是照耀在這總督府上。

    妖皇還是妖皇,但藍滄月已經不再是當初的藍滄月,就好像這總督府,雖然十八年來未曾改動分毫,但早已物是人非。

    滄月隔著一條街,在總督府門前默默地駐立半晌,直到總督府門口的兩個衛兵向他走過來時,才準備離開。那兩個衛兵卻不肯輕易放過滄月,向滄月喝問道:「你是什麼人?為什麼要在總督府前窺探半天?」

    滄月憨厚地一笑,「俺是第一次進城,看這座房子好漂亮好氣派,俺們村財主的房子和它比起來就像是茅房一樣,就忍不住多看了幾眼。」

    那兩個衛兵見滄月傻傻的樣子,也不疑有它,揮揮手讓滄月走開了。

    滄月離開了總督府,來到了市區最繁華的所在。這裡的建築要比城牆邊上的建築漂亮多了,而且在戰爭中受損的程度不大。街道兩旁有好幾家酒吧,高檔旅館、大酒店也不在少數,甚至還有看上去裝修很不錯的妓院。滄月到一家高檔旅館定了間上房,給旅館的馬伕塞了兩個銀幣,讓他好好照顧風中追風,然後一個人出去逛了。滄月逛了一陣子,忽然很想去喝一杯,順便給風中追風買點紅酒,於是隨便進了一家名為「僱傭兵之夜」的酒吧。

    酒吧向來是僱傭兵最喜歡的所在。成天過著刀頭舔血生活的僱傭兵們在收穫金錢之後,往往喜歡大肆揮霍一把,慶祝自己得以在上次的任務之中活下來。任務越是艱巨,危險性越大,僱傭兵揮霍得也就越多。而醉酒則是僱傭兵最愛的慶祝方式,喝醉之後打上一架,或是找個性感火辣的女人瘋狂一晚,不僅可以發洩一下鬱悶,還可以讓自己暫時忘掉憂愁。畢竟誰都不知道下一次會接到什麼樣的任務,能不能活著回來還是個問題。

    而「僱傭兵之夜」這個酒吧則是專門為僱傭兵設計的酒吧,裡面的設施簡陋,從櫃檯到桌椅再到酒具,沒有一件值錢的東西,這是避免僱傭兵喝醉酒之後打架損壞財物所採取的必要措施。酒大部分是劣質烈酒,符合僱傭兵的口味和脾性,酒杯大而杯口粗,最適合一飲而盡的豪飲。高檔的酒和精緻的酒具不是沒有,不過那是給有品味的人準備的。

    滄月一進門就被裡面的嘈雜聲嚇了一大跳,各種方言的粗口,男人粗豪的大笑,女人的尖叫和浪笑,以及鏗鏘的碰杯聲、啤酒瓶的破碎聲、砰砰的拳腳聲一浪接一浪地刺激著他的耳膜。滄月不禁懷疑,這是酒吧還是鬥獸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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