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能刑警 調入刑警隊 第五十六章 破奇案的高手(2)
    H市千波湖公園曾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被害人江松是一名現役軍人,與女朋友來遊園,在假山附近的一條小路邊坐著聊天時,遭到一個男青年的搶劫。眼見搶劫人剛剛跑掉,軍人出身的江松覺得自己很窩火,隨後又去追那個搶劫人,可剛追到花池邊時,那人猛然回頭將江松刺死。

    當時,是下午5點左右。

    夕陽下的公園裡,一具屍體,一攤血,現場秩序極亂。

    單積來了,他又開始了緊張的勘查提取工作。由於現場腳印太雜亂,勘查起來十分費勁。在被害人坐過的地方,案發前後都有很多人走過。面對這樣混亂的現場,他感到自己沒有任何把握在如此雜亂無章的腳印裡找出案犯足跡。

    蹲在那裡,他的眼前好似有成百上千隻腳,走來走去。那些腳橫七豎八地在他心上踩來踩去,他有些不知所措,儘管現場如此紛亂,可他還是盡力排除大腦中的一切雜念,琢磨如何分辨出案犯的足跡來,取不下足跡,就無法鑒定,就無法為偵破工作指明道路,偵破此案也將難上加難,甚至於成為無頭死案。憑經驗他想,案犯搶劫時應有剎那間時與被害人面對面站立的過程,那他的雙腳應對著被害的方向,按習慣,案犯以右手持刀,逼住被害,左腳自然應該稍微向前用力站定,腳下的印痕自然與眾不同。

    為證實自己的推測正確,他忽然做了一個持刀的動作,右手用力前伸,就如同古代武士練習武術一般。然後,他迅速後退,蹲下來,仔細地觀瞧,神情異常認真。他在極力思考著什麼,記憶著什麼。

    如一個舞者,他沉浸其中。

    現場一片寂靜,所有偵、技術人員都在望著他,空氣似乎一下子凝結了。原本想笑的同事,見他蹲在那裡盯著自己留下足跡的神情,突然明白了一切,大家都被他的精神感動了。

    蹲在那裡的單積一動不動,如同一尊沉思的雕塑。當他突然站起來時,他的臉上忽然就有了一種堅毅,一種任何困難都難以壓倒的自信。

    他覺得這個活必須得自己幹,於是,他用了一袋石膏,整整50斤,在被害坐痕前方一米見方的地方灌了一個巨大的立體大石膏印跡。事後,同事們都戲稱之為「大餅子」。

    單積辦公室的燈光一直亮著,通宵達旦。

    由於被害人是現役軍人,軍人被害在社會上引起的反響較大,要求迅速破案的呼聲也同時來自社會各界,公安機關的壓力很大。案件已到了攻堅階段,呂登中的擔子不輕,他的壓力不僅來自各個方面,也來自這塊大「餅子」。為「吃」掉它,他已經一天一夜沒有合眼了。

    他採取分層檢測的方法,去偽存真,排除了浮在上面二層的數十個雜亂的足跡,當他檢測第三層時,才發現在這層面上出現了足尖對著被害人方向的片斷足跡,可僅憑這一點,他仍難以確定這是犯罪分子的腳印。第二天,他又找到被害人的女友,要她描述兩人坐著時與案犯的距離以及一些細節問題。她說兇手在和男友對話時,她因為害怕一直低著頭,對案犯的體貌特徵一點都不清楚,但她回憶說她低頭看地面時發現那人好像穿一雙白鞋,具體是布鞋、膠鞋、皮鞋,她當時被嚇朦了,一點也想不起來了。

    回到實驗室,他果斷切割下那枚足跡,雖然可用之處只有一寸大小,但也是他幾天幾夜的辛苦結晶啊。

    確定疑犯的足跡後,迅速查對鞋樣本,拿回來比對,他在石膏足模中一寸見方細小花紋,與鞋樣中一種回力鞋上的寬邊花紋相同,這是個穿熊貓牌白色回力鞋的人留下的足跡,尋找到此人已成為本案能否破獲的關鍵。

    專案組根據單積提供的線索,決定在公園周圍做重點摸排。後來,偵查員經過幾天的艱苦摸底排查,發現了一個犯罪嫌疑人。

    專案組連夜傳訊那個人,審查兩個多小時,沒有任何進展。

    參與案件研究的單積,建議搜查嫌疑人所穿的所有鞋。果然搜出了一雙熊貓牌白色回力鞋。經對該鞋的花紋與石膏模印進行比對,結果花紋一致,但僅依據一寸見方一小塊痕跡的吻合就定案,顯然並不行。進一步鑒定,發現鞋的二厘米寬邊上有劃痕,其磨損程度、位置、距離都與石膏一致。

    在鐵證面前,嫌疑人不得不交代了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

    在一米見方的一塊多層足跡裡,在紛亂的幾十人甚至上百人走過的罪案現場,提取了一寸足跡,並以此破了殺人案,單積的鑒定功夫可見一斑。

    能否準確認證犯罪現場,是破獲案件的前提。可有些案件往往是犯罪人與被害人擦身而過很難形成犯罪現場,還有些搶劫、強姦案件發生後,由於案發時被害緊張、害怕等原因,往往找不到現場,勘查不了現場,偵查方向也就難以確定。

    在野外現場,一旦找不到中心現場怎麼辦?單積在遇到上述情況時,常常運用逆向思維來思考問題,他並不沿用原來靠尋找犯罪分子作案時的足跡來尋找作案現場,而是先尋找被害人足跡來達到目的,他的這種思維方式在辦案實踐中得到了驗證。

    十幾年前,H市北湖公園發生一起搶劫案件,西區一個工廠的兩名女工到北湖公園遊玩時被人搶了手錶,後來兩人到派出所報案。但當警察問她們在哪兒被搶時,兩個女工說不清被搶的準確地點。派出所民警到後山上找了一、二個小時也找不到現場,警方誤以為兩人報假案,但兩人一口咬定手錶被搶。所在地區公安分局技術人員接案後,也沒有找到現場,於是給單積打了個電話,說是請他幫個忙,找一個案件的案發現場。

    單積趕到後,並沒有急於尋找案發現場,他讓女工詳細講述被搶過程,耐心地循問被搶的每一個細節。兩人開始回憶在後山上被搶的情景,當時二人正在散步,一個男子飛快跑來攔住了二人的去路,使用暴力,搶走了其中一人的手錶,然後又飛快地消失了。二女又反過來追劫匪,並邊追邊喊,因當時正下小雨,一名女工被突其來情況嚇朦了,高跟鞋都跑掉了,撿起來以後又追了一段也沒追上。

    這一細節於是引起了單積的警覺,他要求民警們在被害人描述的大概方向上,尋找一隻光腳一隻穿高跟鞋的腳印。下雨天遊園的人少,在潮濕的地面尋找腳印還是不難做到的。

    沒多久,果然找到了這樣一種足跡,經鑒定後認定是女工的足跡,這起搶劫案才算成立。他又依據女工的描述,沿案犯奔跑方向,尋找案犯足跡,在一個南北方向的土道上一處水坑裡發現一個足跡,他分析:大白天誰也不會往水裡踩,只有慌不擇路的人才如此。他又發現在水坑足跡的前後又各有一枚足跡,而且跨步相當大,只有飛跑的人才會留下,他判斷,這個足跡一定是犯罪分子逃跑時留下的,於是,他果斷取下了這一足跡。

    為迅速破獲這起搶劫案,他並要求民警們立即控制銷贓渠道,採取守株待兔的方法捉拿犯罪分子。

    幾天後,在一家表店布控的刑警們將案犯人贓俱獲,但該犯拒不交代搶劫的犯罪事實,刑警偵查員在他家搜查出一雙鞋,經鑒定,這雙塑料底布鞋與現場提取的足跡認定同一,在鐵的事實面前,案犯終於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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