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花季的風 正文 第一節 十七歲的幸福
    藍色的睡夢在靜靜駛過的小車裡

    漂亮的小孩子迷失在小路上

    這是一個永恆美麗的生活因為有追尋——?

    沒有眼淚,沒有哀傷是誰說的,十七歲是做夢的季節。

    又是誰說的,十七歲是個危險的季節,危險到不順心就會撞牆,危險到眼神恍惚,思緒神遊,危險到沒有追求。

    而我認為,這是一個在狹縫中生存的一年——勉為其難的徘徊在成熟與幼稚之間。

    我以為,長大的孩子才會悲傷。誰說我們沒有追求?不,不是這樣!只是,在追尋的路上,我們開始迷茫。也許,事情總是不一定能如人意的。可是,我總是在想,不管前途怎麼樣,只要給我一段美好的回憶也就夠了。哪怕只有一天,一個晚上,一剎那,也就應該知足了。

    幸福有時候只是一種單純的感覺而已。我們所追求的幸福,其實真的很簡單。一片草地,一次獨行,一場大雪,一輪圓月……而這些可以算是追求嗎?追求難道真的只能是前途的美好,只能是高尚的為人民服務嗎?難道我們就不能自私一點,為自己的心靈追求一點點滿足嗎?十七歲的孩子,難道不可以把追求理解得簡單一些嗎?應該可以吧,因為,孩子畢竟還是孩子。孩子是幸福得承載體。

    我們現在想要追尋的,不過是對青春的美的渴望,不過是要給這個季節留下一份美好的記憶而已。有了這一份記憶,才能保證心靈深處有一塊小小的柔軟的地方,不被後來的所謂的追求所硬化。

    突然想講她們的故事。Q、F、C,三個單純的孩子。她們有很多的追求,可以算做是遠大的追求:F要出國留學,Q和C相約在中政。這樣的追求,很美好吧?起碼,會讓她們的父母以及老師感到欣慰。可是,又有誰知道,她們現在真正想要追尋的,卻只是一起躺在學校外面的草地上,沐浴一個小時的日光;只是一個晚上不回家,一起走在鄉間的小路上,遇見只有在夢中出現的螢火蟲;只是高考後,一起去鳳凰,去吊角樓上看邊城的山水……她們是勇敢的孩子,她們勇敢的追尋到了草地上日光的溫暖,追尋到了螢火蟲點亮的綠光,追尋到了心靈的滿足。孩子眼裡,這就是幸福。這才是最美麗的追求。

    聰明的孩子,當她們追尋到她們企盼的幸福以後,她們知道,幸福不會永遠停留,當它呈現的那一剎那,唯一該做的就是安靜的坐下來,觀察,享受和感激,領受這單純的快樂,這個時候,什麼都沒有發生,什麼都來得及,來得及去說,去想,去生活,去愛與被愛。若是在這樣的時刻,還隱藏心底的秘密,若是在享受的時刻還在擔憂它的無常,在擁有的時候還計算著何時會失去,那麼,不過是在浪費和摧殘心中的追求,在浪費生命已罷。

    我常常覺得,人與人之間的相遇,世上天賞賜的最美好的禮物,同時也是最殘酷的試煉,在川流不息的人海終於我們相遇的每一個人,即使是交會一瞬,都有可能成為心上恆駐的影,並令我們去趨向或背離某個方向。而那三個單純的女孩相遇,以及她們共同的追求,終於才會並肩同行,朝著同一個方向前進,用她們小小的追求得到的幸福,充當追求前途的動力,在前進的路上,不斷追求新的幸福。

    她們告訴我,當幸福已經過去的時候,我們不一定要悲傷流淚的,只要,只要在它來臨的時候,我們能夠知道,並且安靜的領會與把握的話,就算它終於過去,也就知足了。其實,一切我們能得到的,能擁有的,在得到與擁有的那一剎那,都終於只能成為一種有限的幸福與快樂而已。而那些,我們追尋不到的,不能擁有的,卻反而因此能永遠留住,展露著一種眩人的、無法企及的美麗。不斷的引誘著我們,引誘我們去追尋、去探索、去走那一條永遠無法到達的也無法終止的長長的路。

    儘管,我們只是甘於追求心靈的滿足,孩子一般,簡單的理解追求,但是,在幼稚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成熟了,十七了,大孩子了,真正意義的追求雖然很渺茫,但是,它才是引誘我們去追尋、去探索、去走的那一條永遠無法到達的也無法終止的長長的路。

    所以,請讓自己終於明白,每一條走過來的路徑都有它不得不這樣跋涉的理由,請讓自己終於相信,每一條要走上去的前途也有它不得不那樣選擇的方向。

    年輕的你我或許已經不再年輕,所有的一切都變成一種成長的痕跡,撫之悵然,卻無處追尋。我們只能在一段一段過去的時光裡,品味一段一段不同的滄桑,追求一段一段人生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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