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創大漢 正文 第四十四章 大義滅親
    「從今天起,小琳就是我們的監察官。」

    包括海琳在內,議事廳中的人,都感到吃驚。幾天前,馮禮生了重病,浪思親自到他家探望後,便勒令他離職了。他的身體實在不適宜再操勞,馮禮本來還想再干多幾年的,不過聽到浪思在他耳邊說「放心吧,我會找小琳代替你的。」他就沒什麼話要說了。自從海琳當官後,她時常活躍於議事廳,學院和浪思三方面。眾人對她的工作能力十分佩服,對於她提交出來的報告大表讚賞。事實上,包括浪思在內,在做一些重大決策之前,都會先看看學院的討論。久而久之,他們就養成了一種倚賴心態。馮禮也欣慰於自己女兒的出色工作,對自己女兒就任監察官,他毫無異議。知女莫若父,馮禮瞭解女兒也有一顆憂國憂民,滿腔正義之心,加上自己多加提點,女兒確實可以勝任。最主要的原因,是現在監察部的運作,絕大部分是由自己女兒所提出的。馮禮已經猜到,那份官僚改革提議,是出自自己女兒的手。

    「大哥,這個…………小琳年紀還輕,怕會不能勝任。」海琳一向都是叫浪思做大哥的,議事廳的人早就見怪不怪了。海琳的工作表現不錯是令人佩服,但她不到二十歲,就要她當北海監察部最高的官員,恐怕會令人不服。

    「大家知道嗎?上次那份改革官僚制度的提議,就是由小琳寫出來的,我沒有給過她任何建議。現在監察處的運作,全部都是按她的意思進行,由她來負責就好了。小琳,你願意為你父親分憂嗎?」

    這時眾人向海琳投以讚許的目光,所有人現在才知道,這位少女早就參與了議事了。那份提議距離現在已經兩年,它的好處已經讓在坐的人感受到,大家心中很清楚,北海的吏治比以前更清明,甚至比起帝國任何一個地方更好。它所表達的精神,其偉大的地方,怎麼看都不似是這位少女可以想出來的。浪思說得很對,監察處的運作,完全是按那份建議去作的。由她來當監察官,人選上是最好不過了。

    海琳想了一會後,便毅然說「好吧,大哥,小琳就盡力而為吧。」第一道反對的聲音傳來,不過反對的原因,並不是不服。「公爺,如果馮小姐當了監察官,那麼誰去舉行那些討論會呀?」說話的是許靖,他本身處理內務,這年來已經習慣了看完海琳的報告,再行決定,如果她當了監察官,那誰去代替她的位置?

    這點浪思倒沒想過這個問題,事實上,這年來海琳所交上來的報告,對這兒每一個人都有很大助益。他們可以從報告上找到靈感去做決策,甚至乾脆按其所書去做。浪思也不想沒有了這個與學院學生溝通的渠道,登時啞口無言,不過,當事人很快就替浪思解圍了。「大哥,就算小琳當了監察官,也可以像以前一樣,將學生的意見交給各位參考的。」

    就這樣,海琳就當了監察官了,有些人還懷疑她是否可以擔當兩個職位,但過了一個月,一切如常時,再沒有人提出異議了。一個成功的人,他的一生都會面對不同挑戰。海琳也不例外,就在她上任監察官的一個月,她就要面臨重大考驗。

    在長浪城附近的一個小鎮裡,小鎮裡面的官府,正在審理一宗偷竊案。

    「大人,就是這賤人走到我家偷東西,請大人重重處罰她。」

    「大人,冤枉呀,吳興那惡霸他將民女強搶回家,意圖污辱民女。民女抵死不從,便逃了出來。民女從來都沒有搶過他的東西的。」那名少婦哭著說。

    「知府大人,跟她說那麼多幹什麼?吳興全個家中的人都可以作證,她再不招,打到她招供便可以了。」

    那名知府大人叫陳誠,本身才學不高,以前靠著舅舅是監察官馮禮,而謀得這個知府職位。以前收了不少吳興的好處哦,不過自從那名新來的太守大人,推行什麼廉潔計劃,殺了很多貪官,還在每次審案時,派了四個人來,監察著自己審案。由於舅舅再三叮囑,千萬不要收受賄賂,否則連他都不會放過,令陳誠循規蹈矩了幾年。不過以前收下的好處,總不能不照著吳興吧。其實陳誠很清楚,這吳興先前已經搶了三名女子回家,到最後那三名女子都逃不過他的魔爪,有一個更羞愧自盡。這名逃出來的少婦,算是她的幸運吧,不過,絕對是自己的不幸。

    陳誠這時說「吳興,現在本官已經不能對嫌犯用刑了,請你不要在公堂咆哮。如何審案,本官自有決定。」為了應付那幾位監察員,陳誠只讓吳興家中的人來作證。結果顯而易見,所有證人都矛頭指向那名少婦。到最後,陳誠判了那少婦坐牢半年。那名少婦當場嚎啕大哭,而吳興卻仍然意猶未盡,大聲說「知府大人,那賤人偷東西,才判她半年?至少都要她坐三年牢吧。」吳興在想,這女人竟然敢從他家中偷走,又弄得要上公堂這麼麻煩,怎麼樣都要給她吃點苦頭。

    很可惜,陳誠向他使了個眼色,意味著叫他閉咀。吳興還未瞭解時,坐在一旁聽審的四人當中,有一個女人慢慢走向那少婦道「阮夫人是嗎?我是北海監察部的書記,由於你現在被判刑,我告訴你現在應有的權利。第一,你是否對知府大人的判決不服?」「當然,那名惡霸搶了民女,還污蔑民女偷東西,請大人作主。」那名阮夫人仍然在哭著。「那麼,阮夫人,你是否對知府大人審案時,覺得有不公平的地方?」「當然,大人。知府大人只叫那惡霸的家人來作證,當然都說民女犯事啦。要是找幾個那天在街上看到的人來作證,就一清二楚啦。」「好了阮夫人,不要再哭了。按照北海律法,你可以對知府大人的判決不服,前往長浪城審議廳要求再審。要到審議廳重審,有兩個方法。第一個方法是要交出一筆保證金,以保證你不是無理取鬧。第二個方法,由我們」清廉執法隊「三名大人投票,看看你是否有資格重審。如果你現在提出重審,那三名大人就會現在表決。阮夫人,你意下如何。」阮夫人自然同意,那三名監察部的人認真商議了一會後,便說「我們三人一致同意,阮夫人確實在審訊時受到不公平待遇,我們同意阮夫人到長浪城的審議廳進行重審。」

    那名惡霸吳興大聲道「陳大人,那幾個人算那根蔥?敢來管陳大人的事?還說到什麼審議廳進行審案?這兒不是大人你說了算嗎?」卻見陳誠面色發白,他心知道,一到審議廳,那名吳興就死定了。陳誠只希望,吳興不要將他收賄的事抖出來。否則連這知府都保不住。在他心裡一直認為,馮禮是他舅舅,馮海琳更是和他一起玩到大的表妹,總不致於發生什麼事吧。

    那名書記道「吳先生,按照北海律法。阮夫人是有權利到長浪城要求重審的。在阮夫人提出重審之後,她現在並未定罪。吳先生,你願意到長浪城審議廳控告阮夫人嗎?」吳興心生不忿,不理會陳誠向他打的眼色,便大聲說「當然要去。」

    阮夫人一家到了長浪城的審議廳客房住下,他們感覺到,在審議廳裡的氣氛跟自己小鎮的公堂完全不一樣。首先沒有人將她看成囚犯,還派了一名什麼律法支援官員,來瞭解她的情形,並不斷作出建議。最重要的是,在正式審議中,她是不用跪著,更可以坐著受審。那名律法支援官員,替她找到了很多當時過路的人作證。全個審議中,那名律法支援官員已經將她的情況,一五一十清楚說出來。那名叫主審官的人,只是在問她是否正確,有否補充。當然,吳興的情況也是一樣,阮夫人心中在吶喊著,這才是公平呀!!!!

    其實阮夫人心中還有點憂慮,因為在她眼中,這些當官的都不是好人,即使很多前來作證的人都有利自己。她心裡暗想,如果這麼多證人指證,還判自己有罪的話,她也無話可說了,只能對北海徹底死心。到了最後,她發現到,裁決她是否有罪的,並不是這名主審官,而是那五名什麼審判員。「審判員,對於阮夫人的指控,你們的表決是怎樣?」「回主審官大人,我們五人全部同意,吳先生對阮夫人的指控,並不成立。」「那麼,本主審官宣判,吳興指控阮夫人盜竊並不成立,立刻釋放。」按北海律法,五名審判員,都要對被控訴人有罪與否作出表決,五人中有三人同意,那就代表有罪。如果被控訴人犯的罪,有機會被判死刑的話,則必須有四人同意,才能判處死刑。否則,就算有三人同意,主審官最多只能判監二十年。這時阮夫人已經喜極而泣,他的丈夫兒女更當場跟她擁抱。

    在審訊過程中,吳興終於瞭解到,這兒並不是他的朋友陳誠主事了,他像鬥敗的公雞一樣,只想盡快離開這個地方。他害怕他搶那女人的事會被那女人抖出來,果然,他恐懼的事發生了。阮夫人方面的那位律法支援官員說「主審官大人,阮夫人指控吳興虜劫她回家,並企圖強暴,要求在審議廳審判。另外,下官收到阮夫人同一小鎮的人舉報,有二個女人指控吳興曾經強暴她們,有一個男子指控吳興曾經強暴她的女兒,令她女兒羞愧自盡。下官要求將吳興查辦。」

    就這樣,一心來控告阮夫人的吳興,就成了被控告的人,他看到有超過一百人來指證他時,早就心膽俱裂了。審了幾天,最後主審官說「審判員,請問你們對吳興的指控有決議嗎?本主審官提醒你們,由於吳興的罪名有可能被判死刑。你們五人中,有四個人認為吳興犯罪的話,本官有權判他死刑的。」「回主審官,我們五人全部同意,吳興的指控成立。並根據北海律法,我們五人建議,主審官應該判吳興死刑。」「那麼,本主審官宣判,吳興所有罪行成立,按北海律法,判處斬首。明天執行。」

    這時吳興已經嚇得尿出來了,他怎麼也沒想到,這次來找那女人麻煩,到頭來既然被挖出了他以前的罪行,還被處死。他看到陳誠後,便大聲喊「陳誠,你不是說你是監察官的表哥嗎?你收了我那麼多錢,又拿了我這麼多東西,連一句好話都不給我說。你這個敗類,你不得好死!」

    這時,那名主審官聽到他說的話後,便問他說。「吳興,剛才你說得話是真的嗎?」吳興把心一橫,反正是死,便想拖了陳誠下水。「不錯。大人。陳誠他收了我幾千兩,還拿了我幾幅畫,一些金銀珠寶。」「那麼,吳興,你願意作為證人,指控陳大人嗎?」吳興正憤怒著看陳誠,說「好。我願意做證人。」「那麼,本官宣佈,吳興死刑押後執行,直到陳大人的審判結束為止。」

    這時陳誠最害怕的事發生了,他知道北海貪官的下場,只有死。不過他想到,現在的監察官是自己表妹,總不致於會死吧,最多只是丟官。果然,當聽到審訊他的主審官,就是北海監察官馮海琳時,他鬆了一口氣。根據北海律法,如果有北海官員涉案受審,北海最高監察官將成為主審官的。

    審訊開始當日,陳誠率先向海琳道。「表妹,你要替表哥主持公道呀!」海琳向他微笑說「不用怕,表哥,如果你是無辜,小琳一定還你清白。」於是,陳誠的審訊開始了,吳興指出了那些金銀珠寶是他送陳誠的,什麼時候送他錢,為什麼送他錢都一一抖了出來,還說了幾個證人。吳興心想,反正自己是死,什麼都沒所謂了。他知道那名北海最高監察官是陳誠表妹時,心想應該弄不死他的,但要他坐牢應該沒問題吧。陳誠則面色蒼白,他現在唯一的寄望,就是他表妹可以放他一馬吧。

    到了審判當日,浪思天香來到了審議廳。根據海琳所定下的規定,如果北海官員在最後被判決時,身為太守是要聽審的,至少都要派個代表來。平時浪思沒有時間去處理這些小事,大部分時間都是叫天香來的,自己和天香不在才找其他人。不過今次他聽到貪污的是海琳的表哥時,便親自來看看了。

    這時馮海琳說「審判員,請問你們對陳誠的指控有決議嗎?本主審官提醒你們,由於陳誠的罪名有可能被判死刑。你們五人中,有四個人認為陳誠有罪的話,本官有權判他死刑的。」「回主審官,我們五人全部同意,陳誠的貪污指控成立。並根據北海律法,我們五人建議,主審官應該判陳誠死刑。」

    事實上,海琳在審議過程中,一眼就看出了自己表哥的罪行了。她心中感到深深哀痛。她和陳誠自少成長在一起,陳誠在她心中像兄長一樣。想不到這位兄長竟然為了幾千兩銀子,包庇土豪惡霸。她平生最恨這種貪官污吏,可是,自己要親手將表哥送上法場嗎?自己媽媽和姨父母會怎樣想?不過她轉念一想,就是因為有表哥這種人貪污受賄,才害得幾個女子受辱,更有人因此而死,她能容許這種事繼續發生嗎?這時海琳深深吸了口氣。下了決心。說「那麼,本主審官宣判,陳誠貪污罪行成立,按北海律法,判處斬首!!!!」其語氣甚為堅決。

    這時海琳的姨母,也就是陳誠的母親差不多要昏了過去。不過,海琳做了一件令陳誠和他的父母都抱有希望的事。海琳離開了主審官的位置,走到浪思身前跪了下來。這時誰都看得出,海琳是要為她表哥求請的。

    註:這篇對於一些大大來說有點無聊,小弟只是想描述一下馮海琳的堅定不移和公正嚴明,日後她會和浪思清梅有很多的對手戲的。還有小弟想表達一下,在小弟筆下中北海當時的律法是怎樣。小弟想借那阮夫人的事,帶出一名平民怎樣才能不被人欺壓。總不能像一些小說一樣,殺了幾個貪官,用高壓監視就能肅清吏治,也想表達一下,如何能令平民百姓有一個公正的律法保護,如何令嫌犯得一個公平的審訊。如果大大們對此篇有太多的批評,小弟會在修改它時刪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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