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國的幅員遼闊,東南西北各地州、省、府、縣,甚至一城一鄉也都有正式記載當地各種大事的歷史,被稱之為「地方志」。這種地方志在州稱為「州志」、在府稱為「府志」、在縣稱為「縣志」。
「地方志」不但是由地方上正式的官員來主筆記載,隨時要呈報給地方首長知道,而且如果發生了重大事件,還要層層上報,甚至啟奏皇帝知曉,而其中發生在地方上特別重大的事件,也會再次重複被記錄在朝廷的正史之中。
所以,中國歷朝歷代以來各地的「地方志」,其中重要大事是可以和朝廷正史互相印證參考的,因而也屬於正史的範圍。
在我國的「地方志」中,疑似飛碟綁架事件,最具代表性的大概首推120年前發生在湖北省松滋縣境內的覃姓農人隨飛碟飛天的離奇遭遇。依據湖北省松滋縣志上的記載,整個事件的經過如下:
公元1880年6月15日:湖北省松滋縣境內的西巖嘴地方,有個姓覃的農人,早晨到屋後的山林中去散步,突然見到樹林裡有一個奇怪的物體,正發射出亮麗的五彩光芒。他立即上前想抓住它,卻突然感到自己的身體飄離了地面,並飛上空中*雲裡,且旁邊不停的響起颯颯的風聲,這時他感覺到神智有些模糊,身體也不太能自由動彈。一會兒,忽然從高空中墜下,落在一座高山上(身體沒有受什麼傷)。這姓覃的農人妤像大夢初醒一般,十分害怕。後來遇到了一位樵夫,見到姓覃的農人既陌生又有些好奇而主動問他從何處來?姓覃的農人據實答說是湖北省松磁縣的人。樵夫很詫異地說:「你怎麼會來到這裡呢?這裡已是貴州省境了,離你的家鄉有五、六百公里遠呢?」後來經過這位樵夫的指引,他才能順利下山,並一路當乞丐沿途乞討回去,經過十八天才終於回到家裡。
這是中國「地方志」中最具代表性的「不明飛行物」事件,雖然,嚴格的說當事人並非被外星人計劃性的綁架,而是主動去捕捉「不明飛行物」,不料卻反而意外的被帶往空中。以當時中國的科學發展狀況,及當事人農夫的身份與智識水準,他沒有加上神鬼妖怪的說法,反而據實的說出自己被「不明飛行物」帶往空中,落於五、六百公里的另一省份,更增加了事件的真實性,非常具有參考及探討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