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是大學同學,很好的朋友,共同的愛好讓他們有很多共同的語言,他沉默而敏感,她而多愁,他喜歡她。三年,在大學中他喜歡了歡了她整整三年,只是,她不知道。
他早有了女朋友,後來,她也有了男朋友。他對女朋友很好,他從來沒有忘記過她;她很愛自己的男朋友,經常會在他面前說起他倆之間的故事,開心的,不開心的,滿臉的深情和幸福。他總是認真的聽著,有時說上一兩句,告訴她,兩個人在一起不容易,不要想那些不開心的,雙方都要寬容一點。
他會在每個節日或者重要的日子發短信給她,在寒流來襲時提醒她記得加衣服,多運動,因為他知道她身體不好,容易感冒;她會在跟男朋友吵完架的夜晚打電話給他,哭著訴說自己的委屈;會在某個看星星的時候突然感到溫暖,因為她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總是在關心自己,不論什麼時候都不會離開,雖然,自己的心裡已經有了另一個人。
他在意她說過的每一句話。她說很喜歡他那支黑色的鋼筆,可那支筆是他女朋友送的生日禮物,他找遍了小城所有賣文具的地方,想找一支一模一樣的筆送給她,可是最後還是沒有找到。於是他把另一支送給她,那是他進大學得到的第一份獎品。她清楚的記得他在女生宿舍前那塊草地上喊自己的名字。那是一個六月的早晨,陽光還是悠悠的,小草穿起了最鮮艷的衣裳昂首接受太陽公公的檢閱。他就站在那清晨的陽光裡,臉上帶著笑,還帶著夏日早晨的清爽,綠色的草地,把他清秀的臉映襯得格外有朝氣。他看著她婷婷的向自己走來,粉紅的衣裙,在清晨的微風中輕揚,白皙的臉在晨光中有種透明的感覺;他看到她對自己微笑,他寧願,這一瞬間就是一個世紀。
他比她早一年畢業,離校前的那個晚上,他跟一幫哥們都喝醉了,他卻想起了很多事情,想起自己還有一個心願未了。他回到寢室,給她寫信。他想告訴她自己這三年來對她的感覺,想告訴她有一個人一直在注視著她,那種感覺,沒有任何雜質,只是單純的,單純的喜歡,喜歡她走路時旁若無人的樣子,喜歡她高興時神采飛揚的笑容,喜歡她憂傷時眼角的點點淚光……信寫了很長,有七頁紙吧,他想站到她的樓下大喊她的名字,把信交給她,然後用很大的聲音說:我喜歡你。他想再看看她的眼睛,她的笑。只是,已經過了凌晨一點,他猜她已經睡得很香了,夢裡應該有一個人,但不是自己。他把信燒了,七張紙,留下的卻是不多的灰燼。
畢業後,他隻身一人去了她家所在的那個城市,離他們學校所在的城市只有一個多小時的車程,是巧合還是刻意,他自己也說不清楚。在這個陌生又冷漠的城市,他像只忙碌的螞蟻,每天勤勤懇懇,在喧囂的車輛、人群和污濁的空氣中往來奔波。可是,一種說不清的吸引力讓他願意留下,寧願忍受這裡的一切:冷漠的面孔,變化無常的天氣,昂貴的物價,沉重的工作壓力……他換了幾次手機號碼,每次換了號碼,他總要給她發個短信或者打個電話,每次按下那幾個熟悉的數字,他心裡就會有莫名其妙的安定,他從不在手機的電話簿中查找她的號碼,那幾個數字,他已經背得很熟,很熟。
她仍在甜蜜的戀愛著,仍會跟男朋友吵架,和好,然後再吵。每次吵完,她習慣性的想去撥他的號碼,她記得那幾個數字,只是每一次,她還是會偷懶,從電話簿裡查到他的號碼,然後給他打電話。她已經習慣他在電話裡略帶疲憊的聲音,習慣他不定時的短信問候,習慣了每次回家與他閒聊到深夜。她沒有時間去整理這些習慣,因為畢業就在眼前,她跟男朋友為了留在同一個城市正在想著各種辦法,他,只是個遠遠的影子,站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寂寞地,注視著她。
也許是命運弄人,她跟男朋友終於沒能留在一個城市,那個蟬音繚繚的六月,她把心愛的人送上南下的列車,自己留在了讀書的小城。那天,送完男朋友,回到一個人的房間,淚水怎麼也止不住。原來,真的有無能為力的時候,她不得不認輸。
她在小城只待了一年,一年裡,他給她打過很多電話,她卻總是很忙,有時沒說上兩句話,她就嚷著要掛電話,其實,不論多忙,無論多晚,她都會撥通南方那個城市的長途,電話裡,她從來不提自己有多累,從來不提自己在打點滴,也不提自己又瘦了,這些,只有跟他聊時,她才掛在嘴邊。愛一個人,就不能讓他擔心,她想,而他,是自己永遠的傾聽者,只要一句話,他就能聽出自己不開心,他是能夠看懂自己的。一想到他在不遠的城市,一種踏實感就湧上心頭,那種感覺,就像品嚐一杯熱熱的釅茶,在冬天裡,就著一圍爐火,那種感覺,是溫暖。
一年後的一個深夜,他接到她的一個電話。電話裡,她的聲音很微弱,像是在哭。他很緊張,問出了什麼事。她說了個大概,是被老闆欺負了,現在馬上就要搬走,因為那間房子是老闆給的,如果留在這裡,那傢伙晚上一定會來糾纏自己。他感覺心好像被一隻強有力的手揪了起來,渾身的血只往上湧。「*!」他恨不得馬上跟那傢伙拼了,她還在電話那邊低低地哭泣。「你在那裡等著,我馬上就過來。」只聽這句話,她的心立刻安定了下來,那種溫暖的感覺又回到了身上,說不清是感動還是高興,一個半小時後,她看到了他,雖然四周已是漆黑,她仍看得出他的笑容跟那個六月早晨的一模一樣,她甚至可以感覺到陽光從他身後灑下來。他看到她,憔悴消瘦了不少,纖纖弱弱地,提著兩個大大的行李包,一瞬間,他的心裡一陣陣地疼。什麼話都沒有說,他抱住她,她在他懷裡靜靜地抽泣。她聞到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那個六月的清晨,那個有著*笑容的男孩,那校園草地上的宴宴歡笑,一切,重新回來。
那晚,他們在一起。本來他說要走,可是,她怎麼也不讓。她不知道明天該怎麼辦,她忘不掉那個羞辱的時刻。那一晚,她只有一個想法:讓他守著自己,看著自己,不要離開。
他守著她,看她長長的睫毛上帶著點點淚珠;看她哭紅的眼睛含著說不盡的委屈;看她白皙的手臂上幾道傷痕赫然醒目。他吻了她,她在他懷中睡著了,卻感到臉上有一陣溫熱的濕。她睜開眼,看到他的淚水在流淌。
不久,她也回到了這個城市。很久沒有回來,讓她感到親切的,竟然不是別的,而是知道這裡有一個人,有他在這裡,即使是陌生的城市,也不會覺得空蕩。
他們會在週末一起去吃飯,在天氣很好的夜裡一起看星星,喝酒;他會在每天忙碌了一天之後給她打一個電話,聽她抱怨今天又心煩了,工作又不開心了;她會在特別高興或者不高興時給他發信息,有時會罵他是豬,豬樣的人。他回發過來:我是豬,所以給豬發信息。我是豬樣的人,所以我喜歡豬樣的人。她笑,一天的辛苦,好像少了一半。
他來這個城市已經四年了。每天清晨,把自己淹沒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努力,上進,升職,加薪;黃昏時,帶著一身的疲憊回到屬於自己的房子。在大家眼裡,他年輕有為,工作勤奮。在女朋友眼裡,他體貼專一,是值得托付一生的人。只有他自己知道,有些東西,在那個六月的早晨就已經注定了,擦不掉,抹不去,即使歲月的流水已經將它腐蝕得模糊,記憶也會讓它的芬芳永遠縈繞在心裡。他曾告訴她,等有了一點錢,他會在女朋友的家鄉買套小房子,在那裡安定下來,然後結婚,然後生子,然後變老。她沒有說話,瞇起眼睛問他:再然後呢?他沉默了很久:再多的然後,也不能把你忘掉。
她一直在不停的跳槽,每換一次工作,都會請他吃飯,然後告訴他自己其實不喜歡這份工作。兩年後,她男朋友也來了,像迷路的小鳥找到了回家的路,每一天,她都覺得精彩,雖然工作一樣會有不開心,雖然一樣要忍受空氣的污濁和擁擠的交通,可是,一切都不一樣了,有些東西,是不能被取代的,就像心臟的位置,放在那裡的,只能是一顆心。
她一樣的給他發信息,他一樣的給她打電話。他知道她容易失眠,到處詢問治療失眠的偏方。她聽說他要去北方出差,天天看那邊的天氣預報,臨走時還塞了兩瓶辣椒給他,因為她知道他吃不慣那邊的東西。
可是,一切都不會改變,她不是他的天使;他也不是她的港灣。五年後,她成了幸福的新娘,美麗、甜蜜,一如記憶中永遠的六月清晨,他不會忘記。她要他祝福自己,他說,她的幸福是他這一生的心願,為了這個心願,他寧願陪在她身邊的人不是自己。
她終於實現了自己的心願,嫁了心愛的人。婚禮他參加了,披上婚紗的她美得令人眩目,她甜甜的笑著,那種笑是他熟悉的,也是他沒有見過的。他想,自己可以放心了,因為心願已經實現了。
他仍在這個城市忙碌的生活著,像只辛勤的螞蟻,上班、下班,只是,她的消息,就如深秋的陽光,一天天的淡去。十二月的第一天,下起了淅淅瀝瀝的小雨,空氣裡都是冰冷粘濕的味道,令人幾乎忘記曾經有過那樣美好的六月的陽光。他撐著傘,匆匆走在每天必經的路上,穿過熙熙攘攘的人群,避開川流不息的汽車,向著不變的目的地走去。經過一個廣場時,他看到一個身影,很熟悉,讓他想起有這樣一個人,跟她一起看星星,為她牽掛,為她祝福。
她從溫暖的家出來,撐起透明的雨傘,穿過熙熙攘攘的人群,避開川流不息的汽車,向著不變的目的地走去。深秋的雨飄在身上,即使只有一點點,也令人顫慄。她裹緊了外衣。經過一個廣場時,她看到一個身影,很熟悉,讓她想起曾經有過這樣一個人,一起看星星,陪她度過最傷感的日子。
他往前走,她也往前走。他發現那個身影不止熟悉,她認出了那個曾經令自己感到溫暖的笑。他在她面前停住,她走到他身邊微笑;他看著她,她看著他。十二月的雨在傘上打出響亮的聲音,清晨的寒氣讓他們臉上染上了微微的緋紅。他看到那個粉紅的身影婷婷地向自己走來;她看到一個羞澀的男孩在六月的陽光裡傻傻地,對自己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