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為什麼,跟張紅這次戀愛並沒有我跟她(我的前女友)的那麼強烈,有無數的慾望在裡面,似乎感覺跟張紅不用經過細心的培養就很容易默契起來,或許是我舊情難忘,又或許是張紅經歷的比較多,知道怎樣關心自己喜歡的男孩兒。
其實我並不曉得喜歡張紅多少,只是我喜歡成熟的女性勝過幼稚的女生。我不知道跟張紅在一起是不是對她的欺騙,畢竟我是由於痛苦才接受蘭姐的勸說答應的她,如果那樣會不會給她帶來痛苦?我到底應該怎麼做?擁有愛情的滋潤是很美好,但在愛情背後的我的心仿若一棵火苗,外焰無比熱烈,內心卻冰冷徹底。痛苦不是說沒就沒的,我在跟張紅一起的時間確實忘卻了不少悲傷,可一旦一個人靜下來想起以前與她(我的前女友)在一起的時光,難過又會湧上心頭,有時候真想自己失記憶,忘了她,也忘了悲傷,無奈記憶是創世主特意留給人類的一種自我摧殘的枷刑,我只是個平凡的人,面對現實只有妥協。
我擔心張紅知道我是為了解脫自己難忘的感情才跟她在一起,怕她怪我,雖然我們暫時還走不到愛的地步。我想我的感情不是一見種情那種,因為跟她(我的前女友)在一起當初並不是那麼喜歡她,只是感覺她不討厭,而且也很美麗,漸漸的喜歡轉變成了愛,這種轉變連我自己都沒有清醒的意識到,只是在分離的時候才真正明白什麼叫做愛,有個電影裡把愛寫的特別簡單:一個自己曾經喜歡的人離開了,你心裡永遠也放不下這個人,無時無刻都在懷念著,那麼這種懷念就是愛。
不過回頭想想張紅對我那麼癡情似乎很出忽意料,具體是那方面的我說不好,我不是女人,不會瞭解女人心裡是怎麼想的。至少從現在的情形上看,她對我很專心,有這一點就足夠了,想要知道真相的人會一直迷惑下去,我已經迷惑了太久,痛苦太久,不想再折磨自己。
在路上想得多了回到家也沒前幾天那麼輕鬆。海蓮她們房裡依舊響著那首狂放的歌曲。去洗手間方便的時候看到我的球衣已經干了。對於蘭姐給我洗衣服是必須感謝她的,要不然自己都對不起自己。
我拿著洗的乾乾淨淨的衣服敲了蘭姐的門。
同樣,敲雅藍她們的門也是半天,我想是音樂聲音太大干擾了我的敲門聲。
「……阿豪……」海蓮開了門,叫了我一聲,然後低頭看了看我手上的衣服。
「啊!沒打擾你們吧?……」我怕耽誤人家排練過意不去,特意問了嘴。
「嗯!沒事的!進來坐吧!」
「那就謝謝了,呵呵。」
雅藍見我進屋把音樂關了。
「怎麼了?阿豪。」雅藍問我有什麼事。
「嗯,蘭姐回來了嗎?」
「應該沒回來吧!我們回來的時候就沒看到……」雅藍說的很認真,似乎覺得蘭姐沒回來有些不正常。
「啊!……」本來我是想告訴她們我要感謝蘭姐給我洗衣服的,可見到她們才曉得,這屋子裡都是家庭主婦,在沒知曉真正給我洗衣服的人的情況下還是不要下斷言的好。
「……沒什麼,就是問問,對了?你們排練的怎麼樣了?」我轉移話題。
「嗯,還行吧!海蓮很厲害的,呵呵!才幾天就自己編出一套舞蹈來……」雅藍說完看看海蓮。
「哪有啦!別取笑我了!……」海蓮不好意思的笑了。
「呵呵!能感覺到,海蓮是朝族人,跳舞有天賦,我們學校那些朝族小姑娘也很能跳舞的。」我也藉機會誇獎了海蓮,她站在那更高興了,呵呵,真是可愛。
「嗯!對了阿豪!你認識你們學校文藝部的人嗎?」雅藍突然問我這個。
「……認識一兩個!有什麼事兒嗎?」我不知道雅藍所說的文藝部具體是做什麼的。在我們學校沒有文藝部這一說,比較大的社團是大學生藝術團,裡面包括舞蹈部,聲樂部,後勤部,這個那個一大堆部,我說認識一兩個是因為我認識學校樂隊的成員,想當初我唱歌那會兒,我們學校樂隊的吉他手還給我伴奏過呢,現在我們的關係也比較好。
「哦!……我是想你能不能幫忙聯繫一下你們學校文藝部的人跟我們學校弄個聯誼……」雅藍說話有點吞吐,不知道為什麼。
「聯誼?……」所謂的聯誼我是知道的,因為在我大二的時候我們學校就跟雅藍她們學校,還有幾所周邊的學校搞過那麼一次,場面還算熱烈,本來我是有機會上台亮相的,可那陣子跟女朋友鬧點彆扭,所以推辭了。
「嗯,聯誼!不知道什麼意思嗎?」雅藍還是比較看低了我。
「呵呵,能不知道嗎?去年你們學校跟我們學校還搞過一次對不?」我說這話是想讓她明白,哥哥我也不是啥也不懂地!
「對呀!你怎麼知道?」
「我啊!嘿嘿!跟你說你別不信,想當初我還差點上去唱歌呢,……我好像還記得你們學校長的象韓紅那個女生唱的是《青藏高原》吧……」
「嗯!是啊!海蓮!他說的是周麗麗!」雅藍說完過去拉海蓮的手,還蹦了起來,我心想不至於這麼高興吧?
「嗯,是周麗麗……」海蓮好像也不知道雅藍為什麼這麼高興,迷惑著隨著雅藍的動作答應道。
「……怎麼了?我哪說錯了嗎?看給你們急的!都蹦達上了!哈哈」說完我大笑。
「…………」雅藍可能注意到自己的形象有些離譜趕緊又坐回床上問我「……哎?阿豪?你是你們學校文藝部的嗎?」
「我啊!呵呵!我可不是!」
「那你怎麼知道這麼多事情呢?還有機會唱歌?」
「哦!……我想是我認識的人比較多吧!」其實說這話我還是比較心虛的。
我這個人一向冷漠,很少接觸人,也不知道為什麼,見到我的人都說我正直友善,骨子裡透著堅強,外表散發威嚴,結果很多人不敢主動跟我說話,可也沒聽到別人講究我,對這點我還是比較滿意的,所謂是做到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吧。說我認識的人多也就是在大一的時候,自己弄了個原創歌曲,不少人對我敬佩有加,還有就是因為這首歌得到個女朋友更增加了我的人氣,之後便有學校的廣播站,系裡面舉行什麼晚會之類的都會叫上我,起初還樂此不疲,後來有些煩了,拒絕了幾次廣播站的邀請,久而久之就再也沒人叫我了,對於這一點我沒什麼遺憾的,我比較深沉,也不想成名,再就那時身邊有個自己喜歡的人,小小的幸福與大紅大紫之間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前者,當然這只是我那時的想法,如果換到現在,還真不知道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