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游之直指無限 6.0 夢之吻 6.12 夢窟
    看著這被我命名為「艷藍」的小獸,我突然想起和橫刀一笑、血殺八方等人討論過好幾次的一個話題:這款遊戲裡的寵物設定。

    截至目前為止,這款遊戲裡,還沒有出現任何寵物。但是,我和橫刀一笑等人憑藉以往的遊戲經驗,都一致判斷,「無限」裡絕對有寵物設置,只是暫時還沒有被玩家觸動而已。

    後來三畸被我收服之後,香滿衣對這個問題的推測是:這款遊戲明顯有一個趨向,即強調玩家自己的實力,所以技能某種程度比裝備更重要。香滿衣推測,如果過早開放寵物功能,遊戲前期玩家實力普遍不高,很容易出現玩家過分依賴寵物的現象,這從玩家即便獲得好裝備,裝備屬性的發揮很多時候也得和玩家本身實力修煉程度掛鉤匹配才行,就可以看出來,比如我剛用「草精之血煉魂衣」換下的「雪蟒甲」附帶的那個牛逼技能「雪蟒纏身」,就需要玩家內力有三百點或者相當於常規三百點內力強度的內力,才能發動,否則就是個擺設而已。

    看看艷藍純粹由艷藍色光組成的身體,我突然發現,刀小刀這樣的女孩子,恐怕不會拒絕有一隻艷藍這樣的小獸作為寵物。

    不過,如果能有艷藍這樣的寵物,倒也不錯,——自然,我看重的,不是卡通般的、討小女孩子喜歡的外形,而是艷藍超絕的實力。

    艷藍剛才說得沒錯,我其實是取巧,殘桃匕所化青光在某些時候根本不需要**控,自己就能行動,剛才,那陣粉紅波紋在迷夢般的幽暗光芒中蕩漾,讓我隱約把握住了幽暗光芒的某種規律。這點把握,要我說清楚,是沒法說的,因為我是借鑒了「幻魔」技能裡的光影規律,那純粹就是對遊戲規律的某種直覺而已,或者說,純粹就是我對系統在這方面的某些暗示的接收而已。

    剛才,我就是利用殘桃匕這一特性,讓殘桃匕所化青光去自己判斷該如何做。我此前並非沒有想過遙遙操控殘桃匕所化青光,如果成功,那可相當於以前玩的一些仙俠類遊戲裡的飛劍了啊。可是,我的試驗無一例外,都以失敗收場。不過,也有一點進展,就是殘桃匕化為青光這個過程,我可以參與了,當我全神集中意念存想時,殘桃匕會應我的召喚化為青光,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殘桃匕最初什麼時候化為青光,完全不受我控制。

    所以,剛才如果沒有殘桃匕,那我要想從迷夢般的幽暗光芒中解脫出來,我估計,並非不可能,但大概會花掉我很長的遊戲時間。

    我一手收攏,抱起艷藍,一手摸摸它的兔形耳朵,「那我就叫你艷藍了。艷藍,美美是誰?」

    艷藍舒服的晃晃頭,「美美就是美美,這還用問嗎?笨蛋!」

    我換了個角度,「美美現在在哪裡?也在夢窟裡嗎?」

    艷藍緊緊抓著我前胸的小爪子放鬆下來,舒服的往後坐進我臂彎裡,「美美整天到處看戲,剛才還在她的小屋裡,現在又看戲去了。」

    「美美在哪看戲?看什麼戲?」

    「你真笨!自然是在看戲的地方看戲,看的自然是好玩的戲!」

    我徹底無語。看來,也不用問這小傢伙怎麼走出夢窟了,雖然,我能夠感覺到這空寂幽暗的洞窟絕對不容易走出去。

    我不再問了,小獸倒是喋喋不休起來了,「美美的造物手段比起看不見的老頭,太差了,艷藍也想看戲,可是沒有直接跨越空間更沒有直接穿越多層空間的本領。美美本來也沒有,是看不見的老頭替美美造出一個能穿行空間的身體的。真悶啊,美美陪我的時間也不多,好不容易,你這個活人來了,可是也太暴力了,還很卑鄙,居然耍賴作弊。吱吱,最關鍵的是,你怎麼是個男人,帥哥艷藍喜歡被美女抱啊——媽呀,」

    艷藍猛然從我懷裡彈了出去,落在地上,兩隻小爪子,一隻顫抖地指著我,一隻貼著光球身子斜斜指向兔頭,努力伸得筆直,滿眼的驚恐,「你,你,你剛才居然抱了我!噁心啊,男人怎麼能抱男人!」

    艷藍說著,做出嘔吐動作。我這才發現,它那只貼著光球身子斜斜伸得筆直的粗短上肢,小爪子擺出的造型居然是個掩嘴的動作,可是由於太短,連兔頭都還隔著老遠,於是看起來倍顯滑稽。

    我突然覺得很沒勁。我即使想要寵物,即使艷藍實力再強,我也不要這樣的。嗜血、冷酷、沉默、機警、不亂撒嬌、不搞噁心,那才是我喜歡的寵物。

    不過,寵物功能,系統還沒開放呢,沒必要想那麼遠。

    我嘿嘿一笑,「帥哥艷藍啊,你雖然不是女人,但是也不是男人。嘿嘿,小傢伙,不陪你胡鬧了,你自己玩吧。」

    我說著,審慎地跨出一步。從艷藍身體裡解脫出來,我就沒移動過腳步。我能夠感覺到,我一旦向夢窟前方出口邁步,立刻就會發生些變化。

    我的感覺沒有錯。隨著我這一小步審慎的邁步,洞裡原本僵滯的光線,猛然活了過來,首先是昏暗的光線開始水波般蕩漾,緊接著是頭上垂下的幾道光柱開始移動、閃爍起來,再然後,前方的洞口消失了,我急速回頭,後方的洞口也消失了。

    一種夢幻色彩隨著這些變化開始瀰漫在洞裡。這一下,這洞,才算是真正的叫「夢窟」了。

    一道風聲從側前方向我襲來,四周出現無數影影綽綽的模糊身影。藉著微光,我看清撲向我的暗紫色身影是一匹碩大的暗紫色鬃毛飄飄的馬,碩大的馬蹄正向我兜頭踏來。

    一個「橫移」,我讓過馬蹄。暗紫色碩大馬落在地上,我這才看清,馬身居然是凝實的暗紫色光構成。我疾速轉頭四顧,剛才單調的洞窟,已經變成了迷宮般的洞穴,我身前身後,都出現了好幾條洞道。

    身後風聲又起。我側身避過,定眼一看,暈,這匹暗紫色光構成的,剛才居然是頭也不回,直接就用後蹄踢向我。

    看來,不解決這馬,我別想得到安寧了。猱身而上,殘桃匕滑入手心,看準這匹馬翻身撲來大角度,我斜斜縱起,殘桃匕在空中劃過一道弧線,正好從馬脖子劃過。

    我輕飄飄落下地來,馬身隨後轟然落地,化為一蓬暗紫色光點,消散無蹤。

    我遊目四顧,,只見自己正身處一條洞道中,前方丈餘遠處,洞道一分為三,分出了三條岔道。身邊幽暗光線仍然水波般輕柔蕩漾,頭上一道鮮紅的光柱閃爍了一下,下一瞬,這道光柱在身後很遠的地方又閃爍了一下,前方一條岔道裡,一道黃色光柱閃爍著拐過一個彎消失了。

    「吱吱,臭小子,你剛才作弊,耍賴穿越我的身體,美美說了,這個場子,要在夢窟裡找回來,——不過,『場子』是什麼意思?」

    我正觀察著環境,一個聲音突兀地在我頭上響起。是艷藍。

    我抬頭,卻什麼也沒看到。

    頭上被重重的一踩,艷藍的聲音又響了起來,「看什麼呢,小子,嘻嘻,吱吱,我站在你頭上呢。」

    我伸手往頭上摸去,可不是,小東西倒置喇叭狀的獨腳,正在我頭上呢。

    我拽住小東西,把它從我頭上拉了下來,「你剛才一直在我頭上?」

    艷藍眨巴眨巴兔眼,「是啊,怎麼了?有什麼不對?你不會是覺得委屈驚奇吧,我剛剛還對你抱我感覺噁心,現在又自己跑到你頭上蹲著了。」

    小東西粗短的上肢費力地在光球身子上拍了拍,做出豪氣樣子,「算了,你不用擔心了,我不和你計較了,美美說過,你們人類好像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也做男人和女人才做的那種事的,我想通了,我不介意你也那樣對我。放心吧,不用害羞,帥哥我把你看成美女就行了,雖然,」

    小東西嘀咕了一句,「雖然你怎麼看怎麼不像美女。」

    我哭笑不得,拎起小東西長長的兔子耳朵,「想嘗嘗玻璃的滋味是吧?以後我給你介紹幾個。現在,告訴我這個夢窟是怎麼回事。」

    艷藍鄙夷地撇撇嘴,掙脫我的手,跳到我肩上,「又想作弊了。真沒出息。」

    我懶得再理小東西,隨便選了一個岔道,走了進去。剛進入岔道,立刻就遭受一隻由粉紅色光構成的蝙蝠的攻擊。殘桃匕把粉紅蝙蝠劈為幾塊,化為粉紅光點消失。看著消散的粉紅光點,我實在疑惑,巨蛋不至於這麼惡搞吧,蝙蝠居然是粉紅色的?

    一路行去,又隨意走過幾個岔道,我總算摸到了點規律,基本上,每一條洞道長短都很隨意,沒有一個固定的尺度,但是每十米左右,就有一隻純粹由某種色光構成的怪物需要我殺,這點倒是肯定。

    此外,岔道的數量也沒有規律,我走過了五個岔道了,這就是說,我做了五次選擇,第一次是從三條岔道裡選擇,第二次是從兩條裡選擇,第三次是從七條裡選擇,第四次是四條,第五次是四條。一般來說,這種迷宮樣的洞道,連續選擇了五次,應該可以找到點規律了,但是,我愣是一點規律沒摸索到。

    最讓人頭疼的,還是岔道口的標記。這類迷宮類的設置,岔道口通常都要有標記提示玩家,夢窟裡的岔道,很難說是否遵循了這條規律。

    不是沒有標記,也不是標記太少,而是標記太牛了,讓人根本不知道該如何選擇。我走過的幾段洞道,面臨的五次岔道選擇,第一次的三個岔道口全是個刻在地上的不規則圓圈,第二次兩個岔道口都是個巴掌大的不起眼的粉紅獅子石像,第三次七個岔道口,都是一個機器人戰士的卡通圖形,第四次四個岔道口,全是歪歪扭扭的「你好歡迎」幾個子,第五次四個岔道口,是四棵歪脖子樹,很均勻地一個洞口一棵。

    不規則圓圈之間、粉紅色獅子小石像之間、機器人卡通圖形之間、字形之間、歪脖子樹之間,倒是並非一摸一樣,很容易就可以找出相互之間的區別來,但如果想從那點區別入手找出規律,會讓你更迷惑,比如三個不規則圓圈,左邊的那個太扁了,右邊的那個有點方,中間的那個圓是圓了,但缺了個角,兩個粉紅獅子小石像,一個哭著臉,一個咧嘴笑著。這樣的區別越明顯,越讓人無所適從。

    聯繫艷藍時不時不自覺透露出的那個所謂「美美」的消息,我最後只能無奈地推想,那什麼「美美」恐怕是個小女孩,因為這個夢窟以及艷藍,都是這個「美美」弄出來的。我不誤惡意的揣想,難道巨蛋居然還有女兒,那他們父女擠在巨蛋裡,可實在夠親密呀。

    不過,夢窟裡殺這些由各色光構成的怪物,雖然什麼也不爆,經驗卻比外面多了大約一半,所以我倒也不急,反正相當於練級而已。此外,小東西艷藍也明確告訴了我,不在夢窟裡呆上一段日子,我是別想琢磨出走出夢窟的方法。我猜測,所謂多呆上段日子,才能走出夢窟,其實不外是把夢窟的各個岔道盡量多地逛逛,積累到很高的數字之後,大概就能找到規律了。

    就這樣,我在夢窟裡一呆就是遊戲時間十三天,才開始發現各個標記間的規律。這十三天裡,外界再次開始瘋狂尋找血魔的消息,無數玩家蜂擁向金風峽谷。那個通緝我的血獵在論壇上公佈,他對我的通緝權限,並沒有因為超過三天而被系統宣佈失敗,他的通緝時限,從光元歷元年四月二十二日某個時候起,一直停留在通緝了四個多小時上面,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他無法通過血獵權限獲知我的座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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