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在論壇上看見的一片帖子,我想它多少代表了現在不少讀者的看法,因為它被在同一個論壇裡面貼了兩次……
首先是劍君的原文,後面是我的回復。也許言語中有些隨意,請多包含,但我對劍君說的話也是對很多持有相同看法的讀者的回答。有什麼疑問自己去我的話裡面找答案吧,我不再一一回復了。
※※※※※※※※
我們是冠軍》有史以來最大的敗筆
主貼發貼人:[劍君十二恨]2005-9-2021:49:03回復編輯
《冠軍》寫到196章,儘管張俊已經走出低谷,儘管佛羅倫薩已經有起死回生的希望,但仍然無法掩飾它最大的敗筆——任煜地突然作為雷茲集團的老闆突然收購佛羅倫薩(以下用佛羅代替)。
下面我從三個方面闡述之所以說它為敗筆的原因。
首先從純粹的小說行文來說,任煜地的突然出現(以下用「突現」代替)完全是一種情節堆砌。
我們回顧一下《冠軍》全文作一個類比。在荷蘭,張俊左腳受傷,在佛羅腳傷復發;在荷蘭風青出現治癒張俊,第二次仍然是風青的出現為張俊帶來轉機;在米蘭張俊與主教練出現矛盾,失去主力位置,甚至連上場的機會也無幾,而在佛羅依然是與主教練矛盾,連上場的機會都沒有;在米蘭的最後一輪比賽,張俊爆發,為米蘭奪冠奠定基礎,而在佛羅,仍然是最後一輪比賽,張俊爆發使俱樂部保級成功。或許有讀者認為這只是巧合,那我們再來看看中國的足球改革與佛羅的改革(如果把大清洗也看作一種改革的話)。在中國邱素輝之所以能成功是因為他上面有一個高官為他撐腰,用一句同樣的話來說:在佛羅張俊之所以能成功是因為他頭上有一位富豪給他掌舵。不難看出,不但是張俊的挫折近乎一樣,連張俊的成功因素也幾乎是出自一個模子,這難道也只是一種巧合嗎?
一次兩次,甚至第三次雷同的情節出現,我們可以看作巧合,但如此多的雷同就不再是巧合了,可以說是一種情節的堆砌。過分的堆砌讓整個小說思想性和可讀性大為降低。
其次,從作者的寫作意圖來說,「突現」完全是作者為了實現自己的「豪言壯語」而生硬地套上的一個情節。
林大在《作品相關關於張俊去留問題的爭論的解釋》一文中說:「佛羅倫薩為什麼不能有所改變,為什麼不能在以後七八年的時間內成長成為一支有能力和AC米蘭、尤文圖斯、國際米蘭一較長短的球隊呢?大綱在我手裡,你們為什麼就一口咬定佛羅倫薩沒有前途呢?為什麼人一定要在一個非常好的環境中才能成長?殊不知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這句古語嗎?一個出身豪門,在豪門球隊成為一代巨星的故事,和一個從小俱樂部(實際上佛羅倫薩還遠沒有某些人說的那麼卑微)一步步成長起來,並且帶領球隊取得巨大成功的故事,哪個更吸引人?那個更接近於傳奇?讓讀者自己去判斷吧,他們喜歡看的是哪個故事。」
以上是林大的原話,林大曾說過自己是皇馬球迷,但按照我從《冠軍》一文的分析來看,我覺得林大應該是佛羅球迷,「我生是佛羅倫薩的人,死是佛羅倫薩的死人」這句張俊的話應該是林大的寫照。按照小說前文的情況:完全沒有上場機會,與教練矛盾,俱樂部連續處罰,甚至連主席都開始不滿——儘管還是球隊升級和保級成功的英雄;而對應外界的情況是不少俱樂部看好,恩師巴斯籐都拋來橄欖枝,在這樣的情況下,各位把自己放在張俊的位置上會怎麼選擇?你別跟我說要搞好人際關係,要安定團結這一套啊!但是張俊如果真的走了,又怎麼實現林大的「佛羅豪門」理想呢?因此為了給張俊一個繼續留下的理由,林大祭出了任煜地法寶,讓他大打友情牌,一個朋友願意為你傾家蕩產,你張俊怎麼走?
可以說,是寫作目的的僵化造成了任煜地「空降」佛羅,而上文中張俊林林總總「走」的理由又讓這個「空降」顯得很蒼白,為什麼說它蒼白,巴蒂不是以身作則的教育了張俊讓他成熟一點嗎!現在又以一個「友誼萬歲」讓張俊和任煜地來玩真人CM,這不是前後矛盾嗎!
最後,從經濟學上講,任煜地和他的雷茲公司,是不可以出現的。
按書中所描述,雷茲公司應該是任煜地的私人企業,而且不是上市公司,否則公司的董事們絕不會讓任煜地如此兒戲的大把燒錢,任煜地不是也說嗎:「這些錢都是我自己賺來的,跟他們沒有關係,我現在想來投資足球」況且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話任煜地能完全做個隱身人在幕後?說這種話的絕對是都市YY小說作者,你們以為《華爾街時報》和《時代雜誌》的記者和編輯都是白癡啊?我只舉一個例子,新浪是美國上市的,而在今年年初有流言說盛大要收購新浪,《華爾街時報》都連續作了跟蹤報導,有興趣的可以看看今天2月的報紙,這些關係到投資走向的問題,那些記者比狗崽隊都厲害。所以如果雷茲是上市公司任煜地收購雷茲的消息絕不可能會埋了如此之久。
任煜地的個人資產是18億歐元,算上佛羅俱樂部大約是20億吧,按美元算應該是25億美元,他先在香港發展了一陣子,那麼算他發展雷茲公司的時間滿打滿算也不過4年。資本累積最快的四種方式是:資本原始積累、壟斷加上市融資、國家資本介入。對前三種方式任煜地都不具備,那麼按照資本累積理論,他的資本累積速度大約是上述三種情況的1/4,而在頭5年內,其速度大約是上述三種方式的1/8——1/6。我們以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茨為例,他的個人總資產大約是440億美元,按1985年微軟發佈dos來算,20年時間,他的資產增長速度大約是22億美元/年(實際算法應是(1+增長率)的年數次方乘以最初投資,但要考慮市場容納能力,因此這個方法太複雜,按概率論來說用統計均值來代替也能得到近似值),按最大的1/6來算就是任煜地的資產增長速度最多為3.6億美元/年,而照小說中的說法來算是6.25億美元/年,大大超過理論值,難不成任煜地比蓋茨大叔還天才?
聽聞林大也有慕僚團,每次發文前都會先讓各位慕僚們先過目,不知是何故有如此大的漏洞居然無人提出,難道是那些慕僚們都僅僅是球迷,其它的一竅不通,還是僅僅是為了能提前看到最新章節,而沒有盡心盡力,又或是林大一意孤行?真的是讓人不解!
不過這樣寫也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張俊以後的路應該順風順水,想想看頭上有任煜地撐起一片天,腳下有風青開路,張俊再不發威乾脆找塊豆腐一頭撞死算了。寫到這裡回頭一想,會不會是林大為了快點結束《冠軍》一文而缺乏通盤考慮呢?——
劍君十二恨修改於2005-9-2113:50:12——
本貼鏈接:
※※※※※※※
我的回復:
33樓回復人:[林海聽濤]2005-9-2114:56:01回復編輯
==回復主貼==gt;gt;我生是佛羅倫薩的人,死是佛羅倫薩的死人
這話怎麼能表示我就是佛羅倫薩球迷那?我是如假包換的皇馬球迷,我連央視的豪門周都去參加皇馬的比賽,為什麼不去參加米蘭的?網上以前還盛傳我是AC米蘭的球迷呢,我自己喜歡哪個球隊我還不清楚嗎?
現在似乎大家都有這種理解:認為寫了哪個俱樂部,那個作者一定是哪個俱樂部的球迷。所以國際米蘭球迷寫國際米蘭的輝煌,AC米蘭球迷寫AC米蘭的輝煌。那麼為什麼不是球迷的就不可以寫呢?
我幹嘛因為我是皇馬球迷就一定要寫張俊去皇馬來表示我對皇馬的衷心?神經啊?
張俊去皇馬是不現實的,我也沒有傻到拿自己的小說去滿足身為皇馬球迷的YY心理。我是在寫冠軍,不是寫皇馬球迷同人。我需要為絕大多數讀者負責,而不是自己一個人做白日夢。
至於那句話……你可以去看看《大史記》,這是央視那幫強人無聊弄出來的搞笑配音電影,這句話出自崔永元之口。純粹是為了搞笑的。
崔永元的原話是:「兩萬?開玩笑!我別個簽字筆到處走,一樣吃香的喝辣的……我生是新聞評論部的人,死是新聞評論部的……死人!兩萬!絕對不行!不行……嗯,能不能再多拿兩千?」
關於任煜地的資產問題,你可以理解為我隨便瞎編的數字,至於他到底有多少錢都不重要的,那只是為了讓任煜地買佛羅倫薩不至於空手套白狼而已。你甚至可以認為他只有三億歐元的身家。
另外,關於黑社會的問題。我不否認任煜地和意大利的黑手黨有很密切的聯繫,至於這個關係有多密切,你們可以自己YY,我不會說,小說以後也不會提。這些背景純粹屬於隱藏東西,他們的存在只是為小說提供一個可能存在的背景。但是他們對於小說的發展有沒有影響,這個……影響有,但是僅限與此。
很多讀者認為我點了任煜地有黑道背景,就以為冠軍要寫黑道了,商戰了……我只能說你們起點那些黑道商戰YY小說看多了。冠軍是足球小說,所有情節必須圍繞足球展開,為了商戰寫商戰,為了黑道寫黑道,我還沒有需要用那種東西來吸引眼球。
至於什麼貴人相助,俗套之類的。
冠軍本來就是基於現實基礎上的YY,試問一個人想要做成一點事業,在現今社會,你沒有一點背景,沒有一點後台,你犯了錯誤沒有人幫你頂著,你能成就什麼?不要YY小說看多了,就真以為靠個人的力量就能成功。社會是現實的,生活是殘酷的。一個好漢還三個幫呢,對於邱素輝來說,他和陳煒在互相利用的關係下,也確實存在朋友的友誼。而對於張俊來說,任煜地就是他的朋友,也是他成功路上的合作夥伴。
而且任煜地也不是單純抱著「友誼萬歲」無條件來張俊的,他需要佛羅倫薩給他洗錢。但是這些東西我不寫,任煜地也不說,因為冠軍的重點不在於這些東西,而張俊也只是一個快樂踢球的人,他不應該知道這些東西。哪怕撒謊也好,有時候善意的謊言比什麼都說的直腸子更讓人喜歡。
任煜地不出來,我一樣會換人出來收購,現在俄羅斯的那些大爺們可是蠢蠢欲動呢。之所以選擇任煜地是因為這樣可以讓很多從在意開始看起的老讀者有種親切感,小說的吸引力更高。
回到足球本身,任何一個成功的巨星,如果沒有一致優秀的球隊,沒有一個知人善用的主教練,一群好的夥伴,一個好的環境,他能成功?馬拉多納夠牛比了吧,在那不勒斯的成功同樣也是上述各種因素起作用的結果。那麼張俊擁有了這一切之後,為什麼就要說是無聊、突兀,生硬的呢?
裡瓦爾多是世界足球先生,為什麼他在巴塞羅那和AC米蘭的表現完全是兩個極端呢?就是因為AC米蘭的環境不利於他的發揮。
巨星之所以被稱為巨星,只是因為他們在一個特定時段——當然,這個時段比較長——發揮的非常好,星光燦爛,耀眼奪目,而不是說他們在任何情況下,任何環境下都可以有這樣的表現。否則的話,歐文也不會去了皇馬又回英國了,而馬拉多納也不會逃離巴塞羅那了,羅伯特·卡洛斯在國際米蘭表現還一般呢。保羅·因斯、亨利、維埃拉這些人都有在某一個俱樂部表現非常差勁的時候,你能說他們不是巨星?
認為任煜地成功靠朋友的人,我只能說你沒有仔細看,任煜地的出現確實為張俊以後的道路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但是我也在小說裡面一再提到,張俊想要真正的成功還要靠自己,任煜地也說了,有些事情是需要自己去努力才能成的。巴蒂的那番話也不是立桿見影,然後就消失不見,包括迪利維奧的那些話都將在以後持續發揮作用。
現在就說巴蒂和後來情節自相矛盾,未免有些操之過急吧?
另外,關於雷茲集團知名度和任煜地五年財產大漲的問題。你完全可以這樣理解:
首先,任煜地五年有了這麼多錢是事實,那麼他是怎麼來的呢?如果按照你所說的那樣一步步做生意來,那麼肯定不可能。但是華芳也提到了,在收購華氏的過程中,任煜地並沒有和她正面對決,而是通過一些卑鄙的手段買通了她的親人,內部策反。我這樣寫的意思就是要讓大家清楚,任煜地不是一個老老實實做生意的商人,他的身份比較複雜。一個人要想在短時間內積累大量財富,那麼走不正當的路子是最好的選擇。任煜地恰恰就走了這樣的路子。但是至於具體是什麼路子,你們自己YY,我不會寫,以後也不會提。因為這些背景只為這次收購提供一個說得過去的背景,而不會影響冠軍以後的發展。
然後是知名度的問題,任煜地的企業確實有錢,也確實會引起媒體的關注。但是你認為足球專業媒體會在他的企業和足球沒有關係的時候就頻繁提起他的名字嗎?那麼張俊等人不知道也是很正常的,因為張俊壓根不看報紙,他連體育報紙都不看,別說枯燥的財經報道了。
然後是收購行動。為什麼收購之後仍然沒有知道他的來歷呢?
也很簡單,考慮到歐洲人對於中國資本介入的反感,任煜地專門在歐洲新註冊了一個企業:Renz。這個企業註冊的目的就是為了收購佛羅倫薩。他完全可以委託他的手下和朋友去處理這件事情,而自己根本不需要露面。
一個大企業擁有很多子公司是很正常的,老闆完全沒有必要讓所有子公司的人都知道他的存在。而且,很多子公司如果不是外界深入調查,很多人並不知道他們之間存在什麼聯繫。這也能很好的隱藏任煜地的身份。
華芳倒是知道任煜地的存在,但是她不知道任煜地和張俊的關係,沒事她給張俊講財經方面的東西幹什麼?所以任煜地的突然出現這種表象也是正常的。
最後,關於你說情節堆砌的問題。
我不得不說,一個職業球員的挫折就是那些玩意兒。受傷,和主教練不和,轉會,水土不服……難道你想讓我寫張俊因為洗澡的時候腳趾頭被下水口卡住受傷,或者嫖妓被抓,心情低落影響狀態。再者強姦處女?亦或是和女傭傳出緋聞?私生子?這樣才算有新意?
風青的二次出現我也已經說的很明白了,和任煜地無關,那只是為了反應風青真的對張俊很關心,以解釋上一次治療的時候為什麼他會那麼盡力,也為前面風青離開荷蘭時留下的伏筆做結。
我看不出有任何情節堆砌的地方,如果你去觀察一個職業球員的經歷,會發現基本上一樣。羅納爾多如是,貝克漢姆如是,勞爾也如是,這是球員的發展規律,沒有人能夠例外。就算他是主角也不行。
至於以後順風順水,我只能說你不夠瞭解足球世界。誰說有了錢就能順風順水了?拉齊奧、羅馬、AC米蘭、尤文圖斯,國際米蘭都很有錢,但是他們有錢的時候能夠壟斷所有冠軍嗎?他們沒有遭遇過失敗嗎?國際米蘭那麼有錢,為什麼十七年拿不到一個聯賽冠軍?
切爾西那麼有錢,為什麼拉捏裡執教的賽季也沒有拿到冠軍?皇馬有錢為什麼這兩年三大皆空?
生活中的挫折,足球場上的挫折,這些東西聚集在一起才能成就一個有血有肉的,成功的,但是不完美的張俊,成就一個耐看的故事。至於說什麼一挫折就無聊了,一爽就YY了,只能說他們太過於急躁。中國足球本身就浮躁,難道看書的各位也感染了這壞習慣了嗎?
我都在新的簡介裡面說了冠軍要全部看完才能理解我的意思。至於這之間發生的種種不快和爆發,你們完全可以理解為這是人生路上必經的道路,這是一段傳奇中間不可缺少的談資。
最後的最後,人無完人,我也不想把張俊寫成完美無缺的人,無論是性格上還是技術上他都有這樣那樣的缺點,有些缺點會改正,而有些缺點張俊到老都會不會改,這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有人說他倔,也有人說他懦弱,有人說他反覆無常,還有人說他虛情假意。然後拿這些作為證據來說冠軍寫的差勁,寫的無聊。我說無所謂,這正是我想追求的,這就是我要寫的張俊,我要寫的冠軍,他們找出來的證據正是我所希望做到的,和正在努力做到的。
林海聽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