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
第二天醒來,喚黑少,他在外面應我。
我起床來,看到門口的床角不見了。便知道他已起了床。早已收拾了屋子,整理了床位。
我趕緊起來,收拾打扮好,尋著他的聲音去找他。
走出去,看他正站在院子中央,冬日的暖陽落在他身上,他正在那裡靜靜的曬著太陽。眼睛望著遠處連天的荒草,在征征的發呆。
我走過去,嗨的一聲,笑著跳到他面前,想嚇他一跳。
他倒是笑了,問我道,睡得還好?
我點點頭,說道,本來有點害怕的,可是一想到你就在附近,就安心了,睡得很好。
他笑了笑,又問我,餓不餓。
他這麼一問,肚子立馬咕咕叫。我不好意思地點點頭。
他望我一眼,拿起擱在一邊的長劍,說道,家裡沒有吃的,我們去長安城吃飯吧。
我點點頭,跟著他出去。他關好院門。帶著我往長安城走去。
走來走去,才發現其實黑少的家只是在長安的郊外,離長安城並不遠。走路半個小時就可進城了。
他問我想吃什麼。
我仰頭想了想,告訴他,想吃只有在唐朝才能吃到的東西。
他笑,說道,呵呵,其實吃食住行還是21世紀舒服和多樣化。吃的中餐西餐,中餐有湘菜,川菜,粵菜,滿漢全席,現在還沒發現呢,至於行,火車汽車飛機,不像現在。嗯,只有唐朝才能吃到的東西?小涵,看過大明宮詞沒有?
我點頭,告訴他看過,裡面的男主薛紹很好看。
說實話,黑少悲傷的時候挺像那裡面的薛紹的。
那,我帶你去吃太平公主吃過的餛飩怎麼樣?
好啊,想起小太平私出宮去的餛飩攤。立馬食慾大增,激動萬分。
吃了三碗,湯很好喝,肉很鮮美,就是嫌餛飩不如餃子個大實在。嘿嘿,太丟人。
醒的時候本來就晚,再加上路上費了時間,我們是早餐當中餐一起吃。
街上開始繁華起來,我坐在攤位上邊吃邊看著路上來往的行人。
突然看到一個白衣的美女子經過,我不由睜大眼睛站了起來。把燙著的餛飩吞下去,火急火燎的告訴黑少,黑少,黑少,那白衣服的小姐長得好像百媚。
也不等黑少吃完,自已匆匆付了錢,拉著黑少就追上去。
黑少在我身邊說,她本來就是唐朝的百媚。百媚的原身,木府的大小姐木素素。
我驚呆,一邊跟著那個女孩,一邊問黑少,真的嗎?真的嗎?
天啊,真是不相信,我竟然看到了唐朝的百媚。
黑少點頭,告我,她以前就是這樣的一個女孩兒,長得很純很漂亮的,可是喜歡的男子喜歡眼神嫵媚的女子,她才固執的從人變成狐的。
我望著那個女孩,看到白色裙衫飄飄,黑亮的長髮垂在耳際,正慢慢的向前面行進。步子小而慢,是典型的大家閨秀的樣子。她側過身來,看到她的臉,好精緻的五官,大眼瓊鼻,櫻桃小口,想起現在的百媚,現在的百媚慵懶嫵媚,而面前的女孩,清純得,卻彷彿空谷幽蘭。
而且她穿得白色羅裙,領口開得很高,一個盤形花鈕扣在頸間就鎖得嚴嚴實實,雖然和著市面上流行的坦胸露乳不協調,卻更能顯出她的清純來。
想起黑少的話,小涵,你的氣質不適合穿這麼暴露的衣服,才知道黑少所言非虛。
這個女孩,這麼漂亮,竟然就是我現在嫵媚懶洋洋的院長的前身。
正這樣想著的時候,那個女孩已經在長安繁華的鬧市中停了下來,人群在她身邊擠來擠去,她卻微仰著頭,笑著站在一個男子面前。那個男子一身銀色錦衫,一手牽著一匹高頭大馬,眼神很是疑惑。然而,他劍眉星目,真的是很好看。
那個,就是她喜歡的安公子。黑少在代我做著解說。
啊,我明白了,怪不得她會為他去變狐,他實在是太好看了。
也依然是黑少的話,古時候的大家小姐不像現代,很少出門的。這次也是素素不小心巧遇到的安公子。呵呵,想起古時候的女孩子真的很可憐。
我邊聽著他的話,邊拉著他走近,素素的小小的怯怯地話傳到我們耳邊來,公子,我給你繡了個荷包。一雙純情的大眼望著那個男子,白晰修長的小手上捧著一個金絲的荷包。
這是古代女子表達愛情的方式,雖然說得委婉,可是我知道,就是說這樣的話,素素也是鼓足了勇氣的。
我焦急的望過去,多麼希望安公子不要拒絕她,那男子卻擰了擰劍眉,並沒有接那個荷包,只得說道,小姐,給我繡荷包的人太多了。
可是,我,我喜歡公子。公子能不能娶我。是素素的聲音,想起百媚的話,難得的見一面,不知道見了這次還有沒有下次,所以就抓著機會表白。不是不膽小,不是臉皮厚,實在是沒有辦法的事。正替素素緊張的時候,卻聽到安公子的聲音,
對不起,我喜歡身形曼妙,眼神極媚的女子,你,不是我喜歡的那一種。
她的眼神立馬黯了下去,垂了手,低了頭,呆呆地站在那裡,而那個無情的人,卻躍上自已的馬,一揮長鞭,策馬離去。
素素,百媚?我為她心痛,看著她抬起頭來,一臉的淚水。真想衝過去抱住她。
身子卻被黑少拉住,告我道,她不認得你的,還是不要過去了吧,剛被拒絕,不想讓人打攪的。
我只得聽了話,眼睜睜的看著百媚傷心離去。
在酒店裡閒坐,想著剛才碰到素素的事,不由問黑少,百媚現在這麼有本事,她幹嘛不利用時空控制器回到唐朝,像杜十娘一樣改變歷史。
黑少笑,說道,用現代人的身份回去,無法改變過去,真的回到過去,也依然還是那個木訥的素素,並沒有千年道行,並沒有妖媚本事,她最終也還是得不到安公子的愛。我想,她並不想重回去做那個溫柔的木素素。她是想用現在的本事和身份找到安公子,想證明自已,也告訴他,她成為了妖媚的狐狸精女子,她成為了他喜歡的那種人。你明白嗎?
我點點頭,似懂非懂。
姑且不論,為一個人改變,算不算對。
百媚愛到後來,歷盡艱辛,做的卻好像是一件與愛情無關的事。可是真的與愛情無關嗎,想起她的慵懶和街頭的錯認,又好像不是。
唉,愛情,真的是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