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可囂張了,前兩天剛過來顯擺過,埃爾文,你說吧,怎麼搞死他。」一見面,路德維希就給葉楓和諾貝爾一人一個熊抱,說出話來,不像是在做生意,跟流氓似的。
葉楓看了看對面那塊醒目的牌子,癱坐在椅子上,這時代趕路,還真不是一般的累。
「我先看看你們的成績,然後再想辦法。」
「沒問題,這就讓你開開眼界,你走這段日子,我們也做了好幾種產品,雖然跟福克特連德比,要差一點。」路德維希笑道。
首先是觀影鏡,葉楓離開的兩個月時間一共賣出去兩百台,總計收入八十萬英鎊,其中淨賺五十多萬英鎊,利潤高得令人髮指。
丹賽的立體相機也已經推向了市場,加了很多新的設計,五百英鎊一台,搭著觀影鏡進行宣傳,市場運作非常成功,不到一個月時間也賣出了近百台,收入五萬英鎊。
葉楓看了改進後的雙鏡頭立體相機,經過莫裡斯這個設計能手的改進,這台相機看上去更加規則,不再是原來張牙舞爪的樣子。
改變最大的還是相機鏡頭,因為是立體相機,無法使用佩茲法爾鏡頭,使用的是一般鏡頭,經過蔡司工廠湊配,終於找到一款效果更好的鏡頭,成像質量比原來好了很多。
「福克特連德還沒有推出立體相機吧?」葉楓道。
「當然,這可是我的專利技術,除非他們開發出更好的產品,可是,這怎麼可能呢?哈哈!」丹賽得意洋洋。
「切,你別忘了,福克特連德現在擁有最好的鏡頭,和最好的曝光板。」莫裡斯反駁道。
「那又怎麼樣,反正我的立體相機是最好的。」丹賽不滿道:「他們的競爭對手是你,哦,不,應該說他們的產品,比你的更好。」
看到這兩個人又開始鬥嘴,葉楓無奈地搖了搖頭。
莫裡斯的產品讓葉楓眼前一亮,沒有任何新技術,純粹是設計精巧,大概只有1吋大,完全可以放入口袋,這應該是最早的便攜式相機了。
「只能拍人像,傻瓜才會用的機器,哈哈。」丹賽怪笑道。
在丹賽看來,攝影就像音樂,攝影師就像鋼琴家,這是一門藝術,攝影活動是一種藝術創作,只有專業的人才可以做。
莫裡斯的觀點與他不同,他認為攝影應該成為大眾化的行為,攝影技術的發展,是要讓每個人都能很方便的拍照,所以他才設計出一種便攜式相機。
路德維希是個半調子攝影師,他的觀點比較奇怪:「哈哈,傻瓜相機才好,畢竟很多人對攝影感興趣,卻又不會攝影,他們會買這種相機的,不過我們不能推出這種相機,這是在幫埃德蒙賣柯羅酊干板啊!」
「這怎麼可以,怎麼能因為別人賺錢,自己有錢不賺呢?」莫裡斯見兩人都反對他的產品,頓時急了。
葉楓揮揮手,笑道:「呵呵,放心吧,這個產品也要做,柯羅酊干板麼,我有比他們更好的東西。」
「什麼好東西?」大家異口同聲問道。
「呃……還沒研究出來。」
「切!」眾人不屑。
葉楓對丹賽和莫裡斯的設計做了評價:「這兩件產品代表了兩個方向,雙鏡頭立體相機代表專業,應該會受到攝影愛好者的歡迎。他們人數不多,但消費能力很強,買東西都要最好的。這個道路我們要堅持,不斷開發出最好、最優秀的相機,這就是我們的目標。」
丹賽很得意地揚了揚下巴,那意思:看到了沒,老大肯定我的產品了。
葉楓話風一轉,繼續道:「莫裡斯的設計很精巧,雖然只能拍人像,但也代表了一個方向,那就是普通人能用的相機,他們不懂攝影技術,產品功能複雜了反而不會用,世界上永遠是普通人最多,這樣的產品,我們也要堅持開發。」
莫裡斯咧開大嘴,對著丹賽大笑,後者很不爽:「普通人?普通人怎麼買得起昂貴的相機?」
「所以,我們要設計便宜的相機,而且,你認為有錢人都會攝影?他們也……傻瓜得很。」葉楓道。
「哈哈,那倒也是,我只為聰明人服務。」丹賽趾高氣昂地揚了揚腦袋。
不過,便攜相機推向市場的時間,葉楓打算還是等等,等新式的感光板出來,那會是最好的時機,而且半個月後還有件大事,巴黎要舉辦第三屆世界博覽會。
葉楓又問了問福克特連德的情況,柯羅酊干板推出以後,果然受到廣泛歡迎,但是因為不能久存,不適應長途運輸,埃德蒙竟然打算在每個城市設立生產點,專門供給干板。
「這傢伙野心這麼大?」葉楓愕然道,難道柯達快速沖印店這種模式,會被埃德蒙的快速干板店給搶佔先機?
「你說有好東西給我們看,是什麼?」路德維希問。
葉楓只好先放下埃德蒙的事情,讓伊莉莎將皮包拿過來,從一個密封的玻璃瓶中,取出一小片透明的薄片:「你們看看這個能做什麼。」
「透明的,有點軟……」路德維希拿在手裡捏了兩下。
「感光板?」莫裡斯第一個叫了起來:「這可比玻璃好多了,那玩意易碎、又大,很不方便,這薄膜跟紙一樣,但光滑平整,太棒了。」
丹賽也摸了摸:「怎麼有點像火棉膠?是什麼東西?」
「就是火棉膠,不過也不是。」葉楓道。
見眾人都疑惑地望著自己,他撓了撓頭:「這個是火棉膠的酒精溶液,在兩塊木板間的細縫中凝結成的薄膜。」
「啊,火棉膠居然可以做成這種樣子?可是,它能用來做底版麼?」路德維希驚訝道。
火棉膠攝影法是將碘化鉀混合火棉膠,均勻潑在玻璃片上面,這裡的火棉膠起的是溶液作用,而現在葉楓是想用硝化纖維薄膜作為片基,代替玻璃片,有根本區別。
葉楓點了點頭:「當然可以,哈哈,我們這就來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