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了家後,想起剛才的一幕太嚇人了,以後我要是一不小心的話,很容易隨時都鬧出人命的啊。看來我還是應該找『個腦『商量一下才好。
「喂,我說兄弟,剛才我想什麼你也是知道的了,你說該怎麼辦?」我問道。
「沒什麼好辦法,有就只有把它關閉了,當然等你真正需要的時候也可以重新開啟的。」
看來,也只有這個辦法了,「還有,你也把空間與時間的控制也關了吧,這些看來我也還用不到的。」我看光精神力這一項好像就夠我用的了。
「好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了,還有一些太危險的力量我也給你關閉了,現在你只剩下了,精神力與飛行還有一些小的沒危險的程序沒關閉而已,怎麼樣?」
「好吧,也只有這麼辦了。」說著,我躺在了床上想我以後日子怎麼過。想來想去還是決定繼續上學比較好。怎麼說我還是比較憧憬大學生活的滋味的,不過還點先上補習班才行,真煩人,不過錢從哪弄啊。
其實現在對我來說,弄錢很容易,可是太多了的方法卻又不好選擇了。想著,我一轉頭看見了床頭的《福爾摩斯探案集》那是我媽媽在我5歲那時的生日給我的的生日禮物,可是就在那天下午,她就和爸爸離開了人世。因此我非常珍重它它,原先家裡的東西我都賣了,我只留下了它。不過,這一看我倒有了主意,對了可以去偷嗎。
我記得有一本書好像說過其實偷盜也是一門藝術。當時我認為恐怕這本書的作者手腳就不乾淨,所以就在這美化偷盜,不過我現在想來好像確實是那麼一回事。
首先我點先選擇目標:當然我要當就當義賊,要偷也要偷那些為富不仁的嘛。我想起了在這不遠處的豪華住宅小區裡一個開飯店的。以前我曾在他的飯店打過工,可是這傢伙卻對我不是打就是罵,還什麼累要我做什麼,當時我為了掙錢也就沒有說什麼,可是那傢伙卻在月末時說我偷了他店裡的東西,不僅把我踢了出來,就連一個月的工資也沒給,而且這傢伙平時總仗著有幾個臭錢在我們著些窮人面前趾高氣揚的,我們那的人沒一個對他有好感的。所以我的第一個目標就是他了。
「應該是這家,沒錯」我看著面前的門說道。平常白天,他們家都不會有人的現在正是最好的機會。我先用精神力把門鎖打開,看了看四周沒有人急忙進了屋。還好,屋裡確實是沒有人。然後我逕自的走到臥室,一看臥室掛著的照片就知道沒有走錯,接著我又用精神力搜索了一下整個房間,發現錢就在床底下很容易找嘛,不過藏這種地方也太土了吧。我把全部的現金都拿了出來數了數,竟然有5萬多,靠,我從出生到現在還沒見過這麼多錢呢,而這傢伙看來零花錢就這麼多了,還真有錢。而那些存折拿走又不能花,我就好好心留給他吧。之後,我就把我碰過的地方都擦了擦防止留下指紋。
突然,我腦袋裡靈光一閃,想出了一個好主意。然後我趕忙跑到了旁邊的房間。那是他兒子的房間,我記得在他店裡打工的時候他兒子沒少欺負我,所以我要害害他。
我看了看這個屋裡的指紋,不用說最多的就是他兒子的了,於是我就把我的指紋改變成他兒子的指紋的形狀。然後跑回原先的屋子,再在周圍按上我現在的指紋,之後又把他兒子的鞋找來。再在他的屋裡整上他兒子的鞋印。哈,大公告成,現在要找罪犯我看是非他兒子末屬了。然後,我就拿了錢回到了家。
幾天後我就聽到了消息,先是說那傢伙家裡被盜走5萬多,讓警察過來一查後,竟然是他兒子所為。接著又是他兒子被他打的住院消息。我們這的人們聽後可真是大快人心。
然後接連一個星期裡,我又光顧了幾個貪官的家,接連製造出假的證據,害的那幫貪官傷民又傷財,好不爽快。
一共我弄了30多萬,不過我把其中的20多萬匿名捐給福利事業,反正也是不義之財。
有了錢以後,我就從原先的地方搬走了,租了一間不錯的房子。臨走時,費了半天口舌向大嬸解釋我是去打工,她才放我走,臨走時還不少叨咕讓我別想不開。
之後,又花了不少錢,在一個比較著名的復課班報了名,而我就要迎來我的新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