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痛快地忘記你,不是因為我愛你,而是想起真相被揭開的剎那,自己傻傻地被你愚弄,我討厭你!
——題記
序:
十八,九歲的年紀,兩個陌生的男孩女孩認識是很有「效率」的事情。正如我們,從一個打錯了的電話開場至劇末,也不過兩個月的時間。
開場:
也許你真的對我有過好感,但我知道,那並不深切。我跟你講過我厭惡那些「快餐式」的愛情,來得快,去得也快。愛情應該是細水長流的。所以,當你說「暄,我對你有想法了」的時候,我敏感地懂得你這句話的含義。我脫口而出的一句傻話:「你這是要追我嗎?」你爽快地說:「是啊!」——兩個人尷尬而又勉強的笑聲在安靜的空氣中凝固。
不曾拒絕,亦不曾點頭,我選擇了沉默。——怎的,竟沒有對你說出這個「不」字,與第一印象有關?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你俯身把零錢放入街頭行乞老爺爺的碗裡;你很有禮貌地接過小店阿姨遞給你的可樂,並且說聲謝謝。我想:這樣善良又有禮貌的男生少有了吧!我以為你會是一個很好的朋友,怕拒絕了你將失去一段友情。
就在當晚,你去了朋友的生日聚會。夜深人靜之時,手機突然振動,迷迷糊糊的我聽見醉酒的你語無倫次地說:「暄,我好想你!」——內心湧上一絲感動。都說被人思念是一種幸福,也許我該找一個愛我的人去忘了我愛的人,畢竟有些人我可能再也等不來了。
「暄,你考慮得怎麼樣了?」「呃……」我全身的毛孔在此時都緊繃了。我以為你不會再提這個問題了,可是……我無法再逃避你第二次。看著你的眼睛,我裝不了傻,充不了楞。猶猶豫豫地點頭,看見你瞬間舒展的笑容。是的,我答應你了。雖然不愛你,但在我點頭的剎那,我告訴自己會盡力去愛上你。
你待我很好,我的那群死黨都說我揀到寶了。她們很是羨慕地看著我,我笑笑,的確如此。知道我是個貪嘴的孩子,你就會給我買各種美味的小吃;知道我有輕度的失眠,你就會給我打電話排遣寂寞,直到我睡著。某天,你用鄭重的語氣,嚴肅的表情跟我講:「暄,我真想就這樣一輩子守著你!」鼻子酸溜溜的一下。「一輩子」,確實是個美好而又容易讓人幻想的名詞。我對未來有美好的憧憬,而你似乎能給我我想要過的生活,一段細水長流的愛情。再過些時候,我會愛上你吧!——我這麼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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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的包廂裡只剩下你我兩個人了。我的生日聚會,此時已經散場。昏暗的包廂裡還有微弱的燭光。光良的《童話》聲聲入耳。你說:「暄,我想要你!」你微醺的臉在我措不及防的時候湊過來了。慌亂地躲開,我還不想和你有更親密的舉動。接過吻的下一步並不一定就是把自己給你,也可以在此中止。可你緊緊抓住我的手腕,你的頭還在蹭過來,我奮力掙脫,狠狠地甩了你一耳刮子,紅紅的手指印清晰可辨。我逃出那個黑洞洞的房間,回望不見你留在原地是何種表情……是你瘋了還是我?
光良還在深情地唱著:「你哭著對我說,童話裡都是騙人的,我不可能是你的王子……」
打了幾天冷戰,你突然跑來找我,訴說著你的懺悔,我們還是和好了。你帶我去兜風,坐在你那輛新買的雅馬哈上,我們談著無聊的話題,只不過是想緩和這淡淡的不自在。手機突然響起,是個女孩子的聲音。你掛完電話對我說:「暄,我有急事,不能陪你了!」我點點頭說「好」。可是我以為你會先把我送回家,竟怎麼也沒有想到,你把車停在路口,示意我下車——把我扔在路口你揚長而去。——我呆在那裡很久很久。你以為我是傻瓜嗎?你手機的音量那麼響,我怎麼會聽不見你和她的對話,你口中所說的「有事」就是你要立刻去見她……
結局:
一切都來得這麼突然,讓我措手不及,更震驚我的是你的坦白。
那晚你去朋友的聚會,你確實喝得酩酊大醉。你說那是在鬱悶我對你的表白沒有作出任何反應,傷了你的心。——可笑!那也不至於你要和另一個女生「狂歡」,以「酒後」之名。你沒有在當時告訴我,也沒有從此對我冷淡,只當我是朋友。難道你不用對那個女生負責任嗎?
你也沒有告訴我那天之後你們就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三天之後,我答應你了。——呵,你怎麼這麼貪心!
你知道嗎?當我知道這些真相的時候,我多麼想打你一頓,狠狠地打。我是這樣被你傻傻愚弄的。原來你對我好是有目的的,而且這個目的是多麼卑劣。給我留一個很好的印象,這只是你使用的伎倆。在女生面前,以優雅的紳士風度博取好感。忍不住地想罵你「虛偽」!
在大庭廣眾之下,我被你丟下車,看見你的背影消失在遠處,我的一切自尊都被你辱沒在了尾氣裡。從小到大都沒有如此委屈過。當你告訴我真相,我更加難受,臉頰像被人狠狠甩了個耳光,生疼生疼……為你這種人落淚,不值得……
「暄,你還記不記得我曾經說過你什麼?說你太好騙了。你從來不懷疑我說的話是真是假。你很單純。」你說的最後第三句話……我單純有錯嗎?我單純就活該被你騙嗎?
「我本來打算騙了你之後就把你甩了,可是突然有種不忍心再騙你的感覺,你是個好女孩!」你說的最後第二句話。
也許我該感謝你沒有騙去了我的童貞再甩了我,感謝你內心的良知。
「你和他的故事,你朋友和我講了。」你說的最後一句話。
我掛了電話。
「我和他……」
關於初戀:
那個一直放在我心裡沒有忘記過的男生叫哲,是我的初戀。年少而又朦朧的戀情總是那麼美好,沒有私心,只因為彼此喜歡才在一起。
可我們還是分了手。年少的我太愛逞強,總是為小事輕言離別,終換得他鬆開了手不再回頭。驀然間才明白:原來愛上誰,並不是事先準備好一個地方等那個人走進來,而是那個人自己擠了進來,然後慢慢慢慢把空間擴大,哲就是如此。
等待的日子,連那失眠也來煩我。
刪除記憶:
07年末,這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說起曾經,你說:「我後悔了。」
「什麼?」
「不知道。」你把那句話哽在了喉嚨裡。可我知道,從你的眼神,我能感覺得到。
然——我們再也沒說下去什麼。漫長的沉默之後,你向左,我向右。
刪除了手機裡你的相片,放下心裡沉重憤懣的往事,我們早已有了各自迥異的生活。小鎮的天還是那樣的藍,人群還是熙熙攘攘。我想:我們不需要再見,遺忘是留給彼此最好的紀念。
大幕漸漸落下,劇終人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