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二十
唐小姐笑道:「你除非有法律問題要請教他,並且他常在他那法律事務所裡,到老晚才回來。爸爸媽媽對我姐妹們絕對信任,從不干涉,不檢定我拉的朋友。」
說著,汽車來了,鴻漸送她上車。在回家的洋車裡,想今天真是意外的圓滿,可是唐且臨了「我們的朋友」那一句,又使他作酸潑醋的理想裡,隱隱有一大群大男孩子圍繞著唐小姐。
唐小姐回到家裡,她父母都打趣她說:「交際明星回來了!」她回房間正換衣服,女用人來說蘇小姐來電話。唐小姐下去接,到半樓梯,念頭一轉,不下去了,分付用人去回話道:「小姐不舒服,早睡了。」唐小姐氣憤地想,這準是表姐來查探自己是否在家。她太欺負人了!方鴻漸又不是她的,要她這樣看管著?表姐愈這樣干預,自己偏讓他親近。自己決不會愛方鴻漸,愛是又曲折又偉大的情感,決非那麼輕易簡單。假使這樣就會愛上一個人,那麼,愛情容易得使自己不相信,容易得使自己不心服了。
方鴻漸回家路上,早有了給蘇小姐那封信的腹稿,他覺得用文言比較妥當,詞意簡約含混,是文過飾非輕描淡寫的好工具。吃過晚飯,他起了草,同時驚駭自己撒謊的本領會變得這樣偉大,怕這玩笑開得太大了,寫了半封信又擱下筆。但想到唐小姐會欣賞,會瞭解,這謊話要博她一笑,他又欣然續寫下去裡面說什麼:「昨天承示扇頭一詩,適意有所激,見名章雋句,竟出諸傖夫俗吏之手,驚極而恨,遂厚誣以必有藍本,一時取快,心實未安。叨大知愛,或勿深責。」
信後面寫了昨天的日期,又補兩行道:
「此書成後,經一日始肯奉閱,當曹君之面而失據敗績,實所不甘。恨恨!又及。」寫了當天的日期。他看了兩遍,十分得意;理想中倒不是蘇小姐讀這封信,而是唐小姐讀它。明天到銀行,交給收發處專差送去。傍晚回家,剛走到臥室門口,電話鈴響。順手拿起聽筒說:「這兒是周家,你是什麼地方呀?」只聽見女人聲答道:「你猜猜看,我是誰?」鴻漸道:「蘇小姐,對不對?」
「對了。」清脆的笑聲。
「蘇小姐,你收到我的信沒有?」
「你肯原諒我,我不能饒恕我自己。」
「嚇,為了那種小事得著這樣嚴重麼?我問你,你真覺得那首詩好麼?」
方鴻漸竭力不讓臉上的笑漏進說話的聲音裡道:「我只恨這樣好詩偏是王爾愷做的,太不公平了!」
「我告訴你,這首詩並不是王爾愷做的。」
「那麼,誰做的?」
「是我做著玩兒的。」
「呀!是你做的?我真該死!」方鴻漸這時虧得通的是電話而不是電視,否則他臉上的快樂跟他聲音的惶怕相映成趣,準會使蘇小姐猜疑。
「你說這首詩有藍本也不冤枉。我在一本諦爾索(Tirsot)收集的法國古跳舞歌裡,看見這個意思,覺得新鮮有趣,也仿做一首。據你講,德文裡也有這個意思。可見這是很平常的話。」
「你做得比文那首詩靈活。」
「你別當面奉承我,我不相信你的話!」
「這不是奉承的話。」
「你明天下午來不來呀?」
方鴻漸忙說「來」,聽那面電話還沒掛斷,自己也不敢就掛斷。
「你昨天說,男人不把自己東西給女人,是什麼意思呀?」
方鴻漸陪笑說:「因為自己東西太糟了,拿不出手,不得已只能借旁的好東西來貢獻。譬如請客,家裡太侷促,廚子手段太糟,就不得不上館子,借它的地方跟烹調。」
蘇小姐格格笑道:「算你有理,明天見。」方鴻漸滿頭微汗,不知道急出來的,還是剛到家裡,趕路的汗沒有干。
那天晚上方鴻漸就把信稿子錄出來,附在一封短信裡,寄給唐小姐。他恨不能用英文寫信,因為文言信的語氣太生分,白話信的語氣容易變成討人厭的親熱;只有英文信容許他坦白地寫「我的親愛的唐小姐」、「你的極虔誠的方鴻漸」。這些西文書函的平常稱呼在中文裡就剌眼肉麻。他深知自己寫的其文富有黃國人言論自由和美國人宣言獨立的精神,不受文法拘束的,不然真想仗外國文來跟唐小姐親愛,正像政治犯躲在外國租界裡活動。以後這一個多月裡,他見了唐小姐七八次,寫給她十幾封信,唐小姐也回了五六封信。他第一次到唐小姐的信,臨睡時把信看一遍,擱在枕邊,中夜一醒,就開電燈看信,看完關燈躺好,想想信裡的話,忍不住又開燈再看一遍。以後他寫的信漸漸變成一天天的隨感雜記,隨身帶到銀行裡,碰見一樁趣事,想起一句話,他就拿筆在紙上跟唐小姐切切私語,有時無話可說,他還要寫,例如:「今天到行起了許多信稿子,到這時候才透口氣,伸個懶腰,a-a-a-ah!聽得見我打呵欠的聲音麼?茶房來請午飯了,再談。你也許在吃飯,祝你『午飯多吃口,活到九千九百九十九』;」又如:「這封信要寄給你了,還想寫幾句話。可是你看紙上全寫滿了,只留這一小方,剛擠得進我心裡那一句話,它還怕羞不敢見你的面呢。哎喲,紙——」寫信的時候總覺得這是慰情聊勝於無,比不上見面,到見了面,許多話倒竿不出來,想還不如寫信。見面有癮的;最初,約著見一面就能使見面的前後幾天都沾著光,變成好日子。漸漸地恨不能天天見面了;到後來,恨不能刻刻見面了。寫好信發出,他總擔心這信像支火箭,到落地時,火已熄了,對方收到的只是一段枯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