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運天禧 第三卷 第17章 紅塵劫 132.偶像劇組
    吳嬈俏麗的身影走在林間的小路上,她這幾天一直在為哥哥的事犯愁。

    吳志軍是吳家唯一的男丁,比吳嬈大5歲,是家中的老大,也是個老實厚道的人,大學畢業後,在一家合資企業裡上班,24歲的時候,吳志軍出落得很帥氣,也在公司裡當上了部門主任。

    後來經同事介紹認識了一位郊區的姑娘,她在一家政府辦的房地產企業上班,人長得很漂亮,有一套房子,月薪兩三千元。兩人相處的還不錯,很快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吳志軍覺得自己的老婆不錯,但父母極力反對,因為吳志軍是高幹子弟大學生,而她是鄉下人文化修養低,恐怕在一起很難長遠。

    但吳志軍卻被愛情蒙了頭,堅持和她結婚成家,而且剛剛結婚不久,吳志軍就主動上交自己的全部工資,把經濟權交給了愛妻。

    最初,小兩口的感情一直不錯。還有了一個兒子,全家人都高興不已,連一向固執的將軍夫婦也認可了這個兒媳婦。但不久,吳志軍倆的分歧開始顯現出來。

    矛盾的起因,也和吳志軍的這個兒子有關,女人認為自己給將軍家生了個孫子,傳宗接代,她漸漸覺得自己應該有優越感。

    每月100塊錢的保姆錢,她覺得應該吳志軍父母出,每晚給孩子換尿片,都是吳志軍做,而且,她的脾氣也一天比一天大,還經常吼吳志軍。又趕上當時她單位的效益非常好,月薪四五千,她的脾氣也隨著收入的增加而變大了。

    為了維持這個婚姻,吳志軍選擇了一味忍讓。孩子十個月時發燒,在兒科醫院治療花3000元,她說應該吳志軍父母工資高,應該出這筆錢,老兩口心疼孫子,也不在意這幾個錢,就把孩子醫藥費給了兒媳婦,孩子1歲多,她以工作忙為理由,非要吳志軍的母親帶孩子。

    後來因為工作需要,吳志軍想學駕駛,要花3500多元,她也攛弄吳志軍去向父母要錢。吳老將軍雖然工資很高,可是他把這三個孩子都培養上了大學,而且又是出國又是結婚,老將軍又不貪不佔的,那點積蓄早就用乾淨了,要不是這兩年軍官的工資待遇一再提高,還真禁不起兒媳婦這麼隔三岔五的盤剝,好在這時吳嬈去了韓國,寄了一筆錢回來,二老因為兒媳婦生了孫子,一味寵著她,她說什麼就是什麼。

    北京奧運之後,吳志軍遭遇了公司的裁員降薪,一個月收入只有2000元,妻子開始對吳志軍很不滿意,之後,她就經常的很晚才回家,說是在忙工程。後來,吳志軍無意中撞見她和一個男人在高級轎車裡衣衫不整的親熱舌吻……

    這一次,吳志軍毅然選擇了離婚,因為吳志軍每月的收入都上交給她,婚後幾乎一無所有,吳老將軍也被氣的病倒了。

    前年,吳志軍通過一位銀行的哥們介紹,又認識了一個離異的女人,她是銀行的出納。和她接觸了半年多,給吳志軍的感覺是,她別的壞毛病沒有,就是和前妻有一點相似:一身小姐脾氣,嬌蠻不講理。

    後來,她單位修集資房,要10萬,她讓吳志軍拿兩三萬,吳志軍說實在拿不出來。她就說拿不出來就分手。吳志軍一想到前妻也是這樣,因為有錢一副盛氣凌人的樣子,他不想重蹈覆轍,一氣之下就分手了。

    去年二老有托人給吳志軍介紹了一個,是大學畢業後留在城裡打拼數年的女人,這一個看上去倒也賢淑知禮,婚前倒也很乖巧,可是一結婚就變了,她要吳志軍每月上交工資的一半,夫妻的吵架因此而起。

    和前妻一樣,她也嫌吳志軍收入少,但結婚前,吳志軍說過自己的真實收入,當時她並沒嫌棄吳志軍,還說只要人好就行,比錢重要,但是實際上這個女人看重的是將軍家的勢力,想讓將軍幫忙把她的兩個兄弟和妹妹弄到城裡來,還要幫忙找到工作。

    可是吳將軍向來剛正不阿,根本不會為了家人的私事去求人,新兒媳婦一看打錯了算盤,就開始天天纏著吳志軍,要他去求老將軍幫忙,吳志軍不管,兩人從此開始不斷的爭吵。

    爭吵歸爭吵,吳志軍不想再離婚,他嫌太丟人,因為上次離婚,他一窩火就搬出了軍部家屬大院,在外面租了房子居住,最後吳志軍還是妥協了,交給她了工資的一半。上交以後,前妻那裡吳志軍每個月要給孩子400元撫養費,養老保險要交300多元,加上房租、水電費和吳志軍的煙錢,應酬費,一個月下來,他幾乎沒有什麼餘錢了。

    今年初吳志軍單位效益好了,經常有聚會,她又說吳志軍出去次數多了,不管這個家。事實上,吳志軍去聚會前,幾乎是提前下班回家把她的晚飯先弄好,再出去辦事。

    但後來,因為她鬧的越來越厲害,春節後兩人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時,吳志軍又和第一次離婚一樣,同樣幾乎一無所有。

    上個月初,吳志軍又認識了一位女友,她是做藥品生意的,月收入一般六七千,有時還能上萬。

    吳志軍現在是一家小公司的業務總監,月薪4000元,女方瞭解吳志軍的遭遇,她提出婚後吳志軍每月上交2000元,她再拿3000元,一共是5000元作為家庭開支,如果有餘錢,就以兩人共同財產存入銀行。

    但吳志軍有些害怕和她結婚,他擔心自己需要用錢的時候,她不拿錢給吳志軍,到時會弄得吳志軍很被動,吳志軍也擔心重蹈前兩次婚姻的覆轍。

    吳志軍因此提出:把吳志軍倆的共同財產,共同添置的東西分清楚,婚前兩人的財產公正,她同意了。

    她的性格溫柔,和她生活在一起感覺很愉快,連吵架都不累,這是她最吸引吳志軍的地方。兩人都有過婚姻經歷,很快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但是女方只有一個條件,要吳志軍自己買一套房子,她說雖然不是新人了,但是總要有個新家。

    但前兩次婚姻的陰影,在吳志軍心中揮之不去,這段新姻緣,又涉及到要上交工資收入,不但是這樣,竟然還要買房子,雖然女方說了房子可以公證為吳志軍的個人財產,但是她不要按揭房,理由是不當房奴,吳志軍左思右想,還是不能想清楚自己是否應該第三次走進婚姻的圍城,他現在非常猶豫,前兩次婚姻,他都把工資交給了老婆,結果,兩次離婚,他都是一無所有。

    現在,新女友又要他上交工資的一半,有了兩次教訓,再老實厚道的人也學聰明了。

    二老也為兒子的事操碎了心,他們也認為兒子應該有自己的房子,這樣也算是有了自己的家,按照中國人的古老傳統,有了房子才算是有了家,所以中國人才會一代一代、義無反顧的把有限的財富堆積到土地中去,可是吳將軍一生清正為官,哪有那麼多錢幫兒子買現代化的樓房,為了成全兒子這次婚姻,二老思前想後還是給吳嬈打了電話,磨叨了半天,主要意思要錢給吳志軍買房子結婚。

    接到父母的電話,吳嬈只好中斷了武技修煉,隻身返回了家鄉華城。

    經過大學四年的學習和在外面一年多的闖蕩,吳嬈已經對世事有了嶄新的人生觀,哥哥的事情她心裡很清楚,吳志軍的兩段舊婚姻,一段新戀情,都涉及到家庭經濟問題,家庭經濟問題實際上是當今社會很多男人面臨的問題。

    在這個以經濟為核心的現代社會裡,婚姻的紐帶相當脆弱,一個爭執,一記拳頭,一個電話或者短信,甚至一句話,都能讓婚姻走向死亡。

    一對姻緣分開後,帶不走的是一起相處的時光,帶得走的是法律上判定的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從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在婚姻裡,如果人們不能守住曾經的感情,那麼,選擇守住自己的經濟利益,才是最聰明的做法。

    愛情只是少男少女揮霍青春的奢侈品,成熟男女首先考慮的一定是利益。

    吳嬈回到家鄉,也引起了一次轟動,因為吳嬈現在早已經不是當年的農村丫頭,出落得亭亭玉立、落落大方,像個千金小姐一樣,回家不到三天,附近十里八鄉的媒婆就踩破了吳家的門檻,有縣長的兒子,書記的外甥,年輕的鄉長,鄉鎮企業的老闆,過去的高中同學……什麼來頭都有,把吳家父母高興的不得了,簡直就好像是古時候家裡後生中了狀元一樣。

    最後吳嬈不得不表明自己有男朋友了,二老死活不信:「你從來都沒有提過,一定是亂說的,把人叫來我們看看才信。」

    吳嬈不得已,只好給我打了電話,頭一句話就是:「先生!真是對不起……」

    我聽完吳嬈在電話裡的述說,納悶的問道:「我不是給你存了200萬人民幣嗎?給你哥買套房子就是了,為什麼要搞出這麼多事來?」

    「這都是父母搞出來的事,我也沒辦法啊!」她委屈的說道。

    無奈,誰讓這是我第一個女人呢,我說:「好吧,把你家的地址給我,我坐火車回去。」

    「……我去車站接你。」她把地址和乘車路線告訴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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