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驕犬》的稿子之後,如果照著我的個性和習慣,肯定是乖乖的將「所愛非人」系列第三本寫下去,這是金牛的基本個性吧?按部就班,有原則,不喜歡變動,而且固執。
沒錯,固執,像頭牛一樣,表面嘻嘻哈哈的,骨子裡可嚴厲了,什麼事就只有一個標準──「就是要這樣」,從沒想過「如果不能這樣」,所以,一旦面臨「根本無法這樣」時,就只會抓狂地大喊:「怎麼會這樣?」
咳,我不是在繞口令,而是突然覺得我這人還真不知變通,只知道一步一腳印,就從來不會來個大跳躍或單腳蹬行,連一點投機的心都不想要(看清楚,不是不會,是不要),總是要很辛苦很辛苦地走完眼前的路,然後,累個半死。
這麼多年來,我發現我就是用這種態度在寫稿,從一而終(這句成語好像不用在這裡),不完成絕不干休。
但這一次,我把「野鳳」拋下了!甚至,很想把「惡貂」也擱置……
因為,我還真喜歡「英雄幫」這一幫子人,他們不是厲害角色,可是卻很有趣,有點貪生怕死,有點膽小怕事,勇氣?不夠;膽識?沒有,根本稱不上英雄,但,不是英雄又如何,這年頭啊,當英雄太危險啦!還是當凡人就好。
英雄,就留給那些男主角去爭吧!
只是哪,也不知是否野心太大,想得太多,這本「前傳」可把我折騰得夠慘了,前面寫得開心,完全不顧後果,一直把關鍵重點壓著不談,結果,到後頭可就遭殃了,一堆故事要說明,一堆轉折要解釋,還有一堆「愛情」等著談……
更重要的是,既叫「前傳」,就表示故事還未真正開始,而名為「群雄亂舞」,則更表示後頭還有一堆人排隊等著出場。
知道我在說什麼嗎?沒錯,就叫自討苦吃。
想輕鬆點,就別弄個這種系列出來啊,我這「非得要怎樣」的老毛病就是改不了,導致最後這半個月神經緊繃,差點瘋掉。
現在,終於完稿,再回頭看看整個故事,突然覺得,我好像不是在寫愛情小說,怎麼裡頭愛情成分這麼稀薄?
因為,「英雄令」才是這本書的主角!傅攘之和馮小-齊聲抗議。
天啊!真的是這樣嗎?
是真的。英雄幫同聲吶喊。
呃……
好吧!大概,可能,或者,也許,是我太專注在「英雄令」上了,我會謹記在心,下次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由於必須自我反省,這次序文就到此為止。
至於接下來要寫哪一個系列?
我也不知道,就隨心隨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