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 歐陽青
我家很早以前就有浴缸,就是整個身子躺下去可以泡很久的那種浴缸。從小到大,大概只有住在加拿大那一段時間洗澡的時候是用淋浴的;否則,除非是住在飯店旅館,要不然在家的話就一定是躺在浴缸裡洗澡的。
嗯∼∼整件事得從什麼地方說起呢?話說在寫稿的期間,由於寫作不是我的正職,所以一般通常是當我在工作的時候,就不會很認真的想寫稿的事情,但當真的很有寫作的衝動和慾望時,就會很努力的把十萬字的稿子寫完。前一陣子就是處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工作挺忙的,因為要趕在休年假前把手邊的事情處理得差不多;另一方面又因為真的很想寫點東西,所以在非常疲倦但忙碌也很充實的情況下過了一個月,後來真的覺得不行了,在死黨推薦下,生平第一次走進一家以芳香療法著名的SPA。
因為要按摩芳療,所以我就想反正要被按摩,不先洗澡恐怕會有點不太好意思,所以就在家泡好澡再去,結果一進門,換上家居的那種軟綿綿的拖鞋後,芳療師很熱心的請我去洗澡。
還要再洗一次?雖然SPA的浴室佈置得真不是蓋的,不過一定要洗嗎?我已經洗過一次了耶。
雖然抱持著種種困惑,但因為是第一次去,不想給人留下壞印象,還是再去洗了一次,又是從頭到腳洗丫洗的。
後來當我趴在按摩床上,芳療師抹上精油,正打算進行瑞典武手法的按摩時,突然發現──
「小姐,你的皮膚已經發皺了唷,是因為碰到水就這樣嗎?」
#%&*!
拜託,我是碰水碰很久才這樣的好嗎?任何人只要像我一樣在短短的兩個小時內先泡澡再淋浴,一定會像我這樣的好唄?
但因為已經在按摩了,臉朝下,也沒機會反駁,只好乖乖的忍氣吞聲了。
不過,我真的不得不說,芳療真的真的很舒服,我在按摩時就已經快睡著了,回家時的計程車上也是睡得一塌糊塗。
死黨,你真的沒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