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愛的日子 第一章
    說起和城仲摩的相識,其實也是巧遇。就在學校開學的第一天,我騎著那輛新買的野狼125到學校,當我正在停車的時候,有一個人從背後拍我的肩。

    「同學,跟你借一百塊!」

    我看著那個人,口嚼著口香糖,穿著一件緊身黑色背心和一條洗得幾乎破了的牛仔褲,蓬頭垢面、頭髮散亂披肩,但卻說著一口流利的國語。我以為他是出來混的,二話不說,便掏出一百塊給他,只希望能花錢消災。

    等我給了他錢,逕自停好車後,卻發現他竟然還在旁邊等我。我心想,這下子完了,準是被釘上了!

    所謂的「被釘上」,正是指被「勒索」。

    我心裡正惴惴不安時,他開口道:「剛才真謝謝你,坐計程車卻忘了帶錢,幸虧你幫我解了圍。我叫城仲摩,哲學系一年級,你呢?」他倒是挺大方的。

    「我?我叫飛揚,法律系一年級。」我傻傻地回答他。像他外表長得那麼引人注目的,我倒是第一次認識。

    「飛揚,神采飛揚,好名字,也是個特別的姓氏。」我從來都沒有聽過有人用「神采飛揚」四個字來形容我的名字,因為那給人的感覺像是在形容女孩子,我不喜歡;但是從他口中說出卻如此悅耳順口,意外地沒有讓我感覺不舒服。

    之後,我們就各自回自己的教室了,這就是我第一次和城仲摩認識的情形。之後的好幾天,我都沒再見到他,漸漸地,我也淡忘了這個人。

    直到兩周後的一天早上,憲法課才剛結束,班上的「門神」翁岳聲喊著:「飛揚,外找!」

    對於一個新生而言,會有誰來找我呢?我直覺的反應是直屬學長來找我了。結果我跑出去一看,是他——城仲摩。

    「嗨!又見面了!」他給了我一個有點親切又不太親切的招呼。「喏!這是還你的錢!」

    原來他今天是專程來還那一百元的,就在我將這件事完全淡忘之後。

    我笑著收下,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因此,我用微笑代替了一切。

    這是我第二次看到他,仍舊是黑色緊身衣配上破牛仔褲,不過這一回,他髮型變了,把頭髮梳成一根辮子綁在後面。這一次我才真正仔細看了他,原來他的眉毛那麼濃、眼睛那麼大,嘴巴也不小,再配上一身古銅的膚色,哇塞,酷哥!我羨慕他!

    別以為我這麼說是指自己很醜。錯!大錯特錯!我的同學這麼形容我,說我簡直是潘安再世,由此,你可以想見,我為何會羨慕城仲摩了。潘安?那不是娘娘腔嗎?

    可恨!

    再把話題說回來。俗話說:有一就有二,無三不成禮。也因為那區區的一百塊,為我們的友誼揭開了序幕,也正因為那一百塊,我在往後長長一輩子的日子裡,得稱他一聲「姨父」。

    直到現在,我仍然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使我們成為哥倆好。我和他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人,不僅外型、個性不同,就連生活背景也差了十萬八千里,但這並不影響我們的友誼,在短短數年的大學生涯中,我們共同分享了彼此的喜、怒、哀、樂。

    ※            ※            ※            ※            ※

    「仲摩,你到底在幹嘛!下了課就不見人影!」認識城仲摩到現在快一個月了,我仍是搞不懂他!有時候覺得他很神秘,可是你一問他,他又什麼都告訴你。

    「沒有哇!打工嘛!不然怎麼生活!」

    打工?生長在富裕家庭的我,從來沒有想過打工這檔子事。倒不是我驕縱,而是我老爸認為學生的責任就是把書念好;要工作,以後走上社會有的是時間,不急在這一時半刻。想想,也是挺有道理的。

    「你父母不供應你唸書嗎?」我知道有些人家的父母不准孩子唸書,只希望他們多賺點錢貼補家用。

    「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而我也沒有親戚可以依靠,一切只能靠我自己。」城仲摩聳聳肩。

    「對不起,我不知道!」我真的是不知道,不過看他的樣子,倒不特別在意。

    「其實這也沒什麼,台灣意外死亡率日益升高,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變成孤兒,我既不是第一個,也不可能是最後一個,這一點我看得很開,所以你也不用在意。」

    對於城仲摩能輕鬆地跟我談關於身世的問題,讓我對他的豁達感到十分佩服,但他的成長過程更令我驚訝。

    等我們彼此更熟稔之後,我發現他竟然和我同年齡,但他的表現及人格的思維似乎又比我成熟許多,原以為他同我一樣是重考生,沒想到卻是——

    「我是以同等學力考進來的,高二那年被學校開除,還好我辦了休學,否則,學校是不會讓我參加聯考的。」

    「開除?為什麼?」長久相處下來,我逐漸地瞭解城仲摩,對於他偶有的怪異行為、想法也較能接受,但這些,應該還不至於弄到被學校開除吧?

    「說到這個,淵源就很長了,你真的要聽?」他問我。

    我認真地點頭,於是他開始細說從前。

    城仲摩兩歲時,父母雙雙死於一次空難,而身在其中的他卻僥倖存活下來,因無任何親人,因此被送往彰化的某一家育幼院。從小在育幼院長大的他受到院長的許多關愛,因而引起其他小朋友的不滿,於是大家合力排擠他。起初,他逆來順受,但小朋友的行為愈來愈過分,他實在忍受不了,就開始和其他人打架了。

    事情很快傳到院長耳裡,由於院內孩童怨聲四起,院長迫於無奈,將他轉到其他鄰近的育幼院。

    很快地,城仲摩到了就學的年齡,因為天生聰慧,國小念到五年級就直跳國一;也許是樹大招風,他上了國中之後,討厭他的人愈來愈多,不少人也因為他個子小、年紀小而欺負他,由於在學校得不到同學的喜愛,他開始轉往校外發展。他加入了幫派,專門做偷竊的勾當。據城仲摩說,直到現在,他還沒有碰到一個可以難倒他的鎖,他常笑自己,要是以後找不到工作,至少還可以做個鎖匠。

    混幫派的一年中,他因為忽略了學業而被留級了。之所以會有這個結果,也許是他潛意識中刻意造成的,畢竟跳級生在一般學校中是極少見的。

    回想起混幫派的生活,城仲摩說,那是一段叫人既快樂又痛苦的回憶!怎麼說呢?初人幫派的他就像初入社會一般,對幫派充滿了幻想,以為在裡面就可以像科學小飛俠一樣對抗壞人,直到後來,他才知道原來自己才是人人口中的壞人;但一進黑社會就像陷入泥沼一般,愈是掙扎愈是陷得快、陷得深。還好當時他生命中出現了一位貴人,代課級任老師——孫老師將他從火坑中救出,並教導他做人的道理,同時還鼓勵他好好唸書。

    他果然不負孫老師重望,努力讀書,功課直追同年級的學弟學妹。現在的他,歷練過像黑社會那樣的團體之後,再回到學校,他反而覺得生活單純了許多。換句話說,他覺得自己成熟了,已經不會再去在意旁人的眼光。

    一如以往,他國中只念到二年級就以同等學力考上高中,並且接受了孫紹祖老師的建議到北部考高中,沒想到竟也一舉考上了建中。

    上了高中以後的城仲摩,身體發育得特別快,才短短不到一年的時間,他就從一百五十七公分長到一百七十三公分,再加上他酷愛籃球,天天鍛煉下來的結果,把身材練得十分健美碩壯。

    據他自己說,當時有女學生為了想一睹他的風采而天天到校門口等他。然而,他當時並沒有心思交女朋友。儘管他不想理會那些女孩,但總還是有不死心的人想繼續嘗試。就這樣,城仲摩在校內校外得了一個封號——「花蝴蝶」。

    「其實我到現在還想不透他們為什麼這麼叫我,又不是我去招惹她們的!」城仲摩為自己辯解。

    而生活也就這麼過去了,直到有一天,他被叫到校長室。

    「你還不承認!」二年級三班的班主任翁家祥是城仲摩的級任老師,他在校長的面前要城仲庫承認。

    承認什麼?原來某一女中的學生家長跑來學校抗議說,城仲摩把他女兒的肚子搞大了。

    「你到底有沒有?」我也很想知道。

    「有你個頭啦!」他用右手打我的頭。

    結果當然是沒有,他告訴老師和校長。

    「你如果沒有做,人家何必賴在你身上?」校長頗嚴厲地說著。

    「我說沒有就沒有,搞不好是有人看我不順眼,想陷害我!」他回校長。

    因為這件事,城仲摩和校長「溝通」了幾句,沒想到卻被視為侮辱師長,就這樣,他被開除了。

    「還好我趁校長還沒公佈前先辦休學,要不然,不被他們整死才怪!」

    休學後的城仲摩申請提前入伍服役,一方面是因為自己快沒錢了,二方面是希望自己能重新來過。

    「所以說,你現在已經當完兵,只要畢業,你就能馬上到社會上奮鬥。」我興奮地問。

    「嗯!大概是你說的那樣吧!」

    他隨意的口氣澆熄了我的興奮與熱情。

    「難道你不高興不必因當兵而造成和社會脫節?」

    「高興?有什麼好高興的!走入社會是早晚的事,況且,當兵不一定就會和社會脫節,只看你用什麼角度去看它,人長大了,得漸漸學會用不同的角度、眼光去衡量事物,對於你不曾接觸過的事物,千萬不要人云亦云,這樣會很容易造成判斷錯誤。」

    別看城仲摩穿著隨便,說起話來可不隨便。

    也就因為如此,他成為我學習的對象。

    ※            ※            ※            ※            ※

    一年很快就過去了,轉眼間,我們升上大二。

    經過一年的相交,我們更彼此瞭解,同時,城仲摩的工作也換了。

    「什麼!你要我去當保姆?你講錯了吧?我記得當初你跟我說的是家教。」城仲摩對我吹鬍子瞪眼睛的。

    「這個——」我快速地在腦中想了一個解釋。「是家教,也是保姆,晚上陪他唸書,假日陪他玩耍。」

    「假日?還有假日?飛揚,你到底在搞什麼鬼,給我介紹這種工作!」

    其實要城仲摩到我小阿姨家照顧她兒子是我的主意,因為少筠阿姨本來要找我去替她看孩子,可是她兒子邵昕磊實在太皮了,我只好把這燙手山芋丟給毫不知情的城仲摩。另一個原因就是為了我老妹飛舞,自從見過幾次我的好兄弟後,我這老妹就對他非常迷戀,希望我這個做哥哥的能夠幫幫她。肥水不流外人田,我當然有義務幫這個忙。

    「我知道剛開始你可能會不習慣,反正你以前假日也在工作,現在不過是換個地點和對象,不會有問題的啦!而且只要我小阿姨在家,你就可以不用去,錢還是照領,這有什麼不好!安啦!怕我小表弟吃了你呀!」

    我想用話來刺激他,雖然從來沒有成功過。城仲摩可是我在同年齡朋友中見過的最成熟、最理性的人。

    「怕?我會怕一個孩子!去就去,誰怕誰!」

    難得他也會中我的計!也許這就是所謂「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吧!我心裡樂得很。

    然而,故事也就是從這裡開始登場的,而現在我要暫時退居到幕後,當然,必要的時候,我會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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