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可,開始寫這本書的時候,裡高考還有五十九天,一千四百一十六小時,八萬四千九百六十分鐘,換算成秒鐘的話,就更客觀了,到現在我已知道考重點是無望了。所以我就攤開稿紙,開始「創作」,姑且稱之為創作吧?至於為什麼,看下去你會明白。
這段算是一個序言吧。簡單的把我這個人說一下,綜合起來,就是四個字:犯賤、愛錢!
像我這樣一個不愛文學的人開始創作,大概是畢業鑒定上「熱愛文學」四個燙金的大字刺激了我的虛榮。那些談文學、寫文學、愛文學的人通常有著體面的外表、優美的身段和純金打造的心。
由此你想到了吧,我就是那種大街上隨手一抓都一大把,平凡得該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以免影響市容的。如果你哪天逛街時,覺得有哪個人不夠顯眼,也許那就是我,你可以喚我一聲阿可。
臉蛋不漂亮,加上個性不討喜,讓我身邊的雄性人種不是虎背熊腰就是惡棍流氓,唯一的一個清秀男生擁抱我的時候我才只有十三歲,讓我以為自己是躺在爸爸的懷裡,噁心的有點想吐。
老媽說我小時候很乖,從來不反抗她,可自從念中學後,就變成了脫韁的野馬,越來越不懂事了。不懂孝道,自私自利,連寫出來的文字都一個個豎著冰冷的針尖,恨不得扎破每一個讓我看不順眼的細胞,讓更多的俊男美女、善良人士在面前消失。
嘿嘿,這些總不能全怪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