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熊愛上貓 第七章
    寧雨沒想到靈與肉的完美契合,會給人一種前有未有的巨大滿足戚。就像她此刻的心被幸福裝得滿滿的,她現在是個快樂的小女人。

    連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在她文靜的表相下,會是如此的大膽與……放縱。若被母親知曉她二十多年來的嚴格家教下,女兒竟在婚前主動與男友發生性關係,會作何感想呢?

    唉!她也想做矜持的淑女啊!但只要一面對李斯,她所有的自製、理智、矜持就會全然崩潰,只能憑感覺行事。她喜歡他的擁抱、他的熱吻、他的撫摸,他的點點碰觸都會令她心悸,莫非自己是……淫蕩!哦!天啊!

    更令她震驚的是她根本一點都不在乎,只要李斯喜歡就好,她只在意他,

    自上次和好以後,他們之間更加親密了。

    她感覺出他是愛她的,雖然他沒說過,但他眼中的溫情及平常對她的細心體貼是騙不了人的。不瞭解他的人很難想像他粗獷外表下會有一顆細緻溫柔的心,有時心細得連她都自歎不如。

    她曾笑著調侃他若把一點點的細心用在打理家務事上,也不至於住在豬窩裡。因為他不是懶,而是根本不屑一顧。

    李斯則大言不慚的說有她在,他又何必浪費精力。

    也不想想沒她的時候,他不也一樣沒花費半分精力,好好的三房一廳給他住真是糟蹋了,他是那種在下水道也能舒服睡一覺的人。

    他也同往常一樣開玩笑,每每弄得她面紅耳赤,還戲稱她臉紅的樣子最吸引人。

    這天傍晚,兩人手牽著手優閒的走在路上。

    寧雨突然說:「李斯,明天是週末,你陪我去晨跑好不好?」

    這段日子以來他們最常待的地方就是李斯的公寓,公共場所去得少了,理由是她不喜歡,人一多,她就覺得太吵!只有清晨空氣清新又安靜,她喜歡與他漫步在晨光中,而非街燈處處的黃昏。

    誰知李斯卻掃興的說:「我起不來,晚上陪你不是一樣?」

    寧雨抿抿嘴,欲言又止。算了,還是不要強求他了。

    第二天清晨,李斯穿著一身運動裝出現在她家門前,寧雨一出門就看到他。

    「你不是起不來嗎?」寧雨問。

    「是起不來,所以昨晚沒睡一直到現在。」李斯回答。

    「騙人!」寧雨笑了。

    李斯不在意的挑下眉,拉起她的手,「走吧!」

    寧雨家附近就有一座公園,他們沿著公園的斜坡緩步慢跑。差不多時就停了下來,兩人手拉手慢行。走到一處涼亭坐下,晨霧未散,寧雨伸展雙臂,深深吸了口氣:心情愉悅得不得了。

    李斯將她攬進懷中,突然感覺到一個硬硬的東西,「你又帶刀了。」話落的同時,他已經把她口袋的刀拿了出來。

    「防色狼呀!」寧雨回答。

    「哪有那麼多色狼,你真以為自己貌似天仙哪。」李斯皺著眉,一甩手刀飛擲出去,直接命中十多米遠的垃圾桶。

    「哇!真厲害!」寧雨羨慕的說,真不知道他這些功夫都是從哪兒學的,又會耍刀又會打架,不是空手道就是一些亂七八糟的招式,反正她打不倒他,問過他又不說,她的小伎倆全被他看在眼裡了。「你教我飛刀好不好?」

    李斯笑著搖頭,「免了,我當初只教你用刀的技巧,你倒是毫不吝嗇的都回敬給了我。」李斯指的是她曾劃傷他胳膊的事。「我若再教你飛刀,搞不好你哪天又發起瘋來,我的命會給你搞掉。」李斯笑著說。

    「對不起嘛!」寧雨不好意思的垂下頭,她也不知道為什麼當時的情緒會失控,事後連她自己都納悶怎會發那麼大的脾氣。

    「你以前答應過要教我的,怎麼?現在把我追到了你就想賴帳?」

    「聰明!被你猜對了。」李斯壞笑的說。

    「討厭!」寧雨氣得跺腳,就要去打他。

    李斯往西邊的林子裡躲,寧雨在後面追。直到看到一群人才停下,原來是清晨到公園來溜鳥的人。

    李斯興致勃勃的走了過去,嘴巴裡學著鳥叫,逗弄著。寧雨也不甘示弱,站在旁邊想吹幾聲口哨,卻發不出任何聲音。

    李斯轉過頭,眼光怪異的看著她,突然道:「你有小鏡子嗎?拿給我。」

    寧雨由口袋裡掏出鏡子,她的頭髮又直又長,因此她身上有兩樣東西一定少不了,一是鏡子,一是木梳。

    李斯拿到鏡子後,照向寧雨,「來,看看你現在的樣子。」

    寧雨疑惑的看向鏡中的自己,天!臉蛋好紅,比煮熟的大蝦子好不到哪裡去。她只不過也想像李斯那樣用嘴吹出些聲音,卻搞成這樣。討厭!她不是很健康嗎?為何臉蛋總像充血似的紅呢?她挫敗的想。

    李斯突然俯下頭,在她耳邊說了幾句話。

    寧雨羞澀得臉都不敢抬了,可惡的傢伙什麼惡劣的話都敢說,也不管場合。

    李斯站在她旁邊得逞的笑著。

    寧雨氣得搶過鏡子照向他,「有什麼好笑的,看看你自己的樣子。」

    「我怎麼了?」

    「你的皺紋啊!就在眼角,哼!老男人了!」她故意把老說得很大聲。

    「你嫌我老?」李斯瞪大眼。

    寧雨看他的眼光,猛地意識到情況不對,也顧不上四周溜鳥的人怪異的眸光,拔腿就跑。想看笑話就儘管看吧!反正她寧雨自從愛上李斯的那一刻起,她就被他改變了,還文靜什麼呀?她現在根本就是個瘋婆子!

    這段時間內,最高興的莫過於父母接受了李斯,讓寧雨懸於心口的大石落了地。那日,他去拜訪她父母時,她緊張得喘不過氣,就怕他玩世不恭的樣子給父母留下不好的印象。

    他這人是需要慢慢瞭解才能體會他的好。

    他倒是神情自若,一進門就開始投其所好,跟寧父談書法經,什麼柳體、王派,什麼行書、草書,各家淵源說得如數家珍,接著又是一陣揮毫潑墨,直到寧父的嘴角揚起。

    隔天,她問他怎麼懂那麼多,連是行家的爸爸都十分折服。

    誰知他竟朝她眨眨眼,嘻皮笑臉的說:「為了讓未來的岳父大人滿意,我可是不眠不休猛啃了幾天的書,看我這樣為你,你要怎麼報答我啊?」

    李斯跟寧母心目中忠厚、穩重、儒雅的女婿人選相差十萬八千里,但好在寧母信佛,一切都說成是緣,十年前相遇是前緣,十年後再次相逢是老天安排、不得違背,總算是勉強通過,否則一段得不到家人祝福的愛情,再幸福也枉然。

    李斯有些事情是瞞著她的,她能感覺得出,若說不介意是假的。比如他有錢的父親,他複雜的生活圈子,他時而繁忙、時而清閒,有些神秘,卻從不對她說原因,再有就是一個女人--艾芬!

    有一次她到臥室拿他的髒衣服,無意問在他掉出的皮夾裡看到了一張舊照片。照片上是個神采奕奕的女孩,短髮,穿著運動裝,背靠著大樹站立著。

    她直覺的認為,照片上的女人一定是艾芬,她不只一次在楊大哥和麗娟姐的口中聽過這個名字。麗娟姐曾說過,艾芬是李斯的女朋友,跟楊大哥是同事也是警察,幾年前在一次緝毒任務中不幸殉職。

    看到自己心愛男人的皮夾裡裝著另一個女人的照片,說不難受是不可能的,那一瞬間的酸澀心情無法用言語形容,無論那個女人是否還活在世上。

    此時,李斯恰好走進來。

    「我……我不是有意看到的。」寧雨聽到了自己用微弱、顫動的聲音說。

    李斯的神情有一瞬間僵住,隨即又恢復笑容。「以後我會跟你解釋。」

    寧雨只是點了下頭,便急忙抱著衣服跑出去,不想讓他看到自己即將奪眶而出的眼淚。

    知道他曾經愛過一個女人是一回事,但他心中至今還對那女人念念不忘,又是另一回事了。

    她愛他,她無法接受,所以心痛。她愛他,她又必須接受,心更痛。她在等他的解釋,他說他會解釋,那麼--她等。

    李斯本想等一切事情了結再跟她說,但見寧雨這些天鬱鬱寡歡、神情落寞,每每看到他都欲言又止,讓他終於心軟的放棄原則,決定對她說出真相。

    若非遇到寧雨,或許他一生都不會曉得自己竟然會再次動情。

    或許事情結束時,他會去浪跡天涯,而現在出現了令他心痛、心憐的寧雨。他在戚念上蒼賜予的同時,也會加倍珍惜這段情緣。

    錯過一次,他不想再錯過第二次。

    因此在一個假日的午後,他擁著她坐在客廳的沙發上,平靜的說道:「艾芬曾是我的女朋友,我們的感情是小時候一點一點累積的……」

    寧雨由他懷中抬起頭,有些愕然也有些歡愉,他終於肯對她坦誠心事了。

    李斯笑著吻她一下,驚喜她哀愁多日的眼眸終於顯現出另一種風情。「這個故事很長也很悶,你要不要聽?」

    「只要是你說的,我都想聽。」寧雨高興的說。

    李斯心中十分感動,於是決定說出他所有的一切,包括他從不向人提起的童年。

    「母親去世時,九歲的我被外婆收養,兩年後外婆也走了,我住到舅舅家。最初他們對我還好,起碼不會讓我餓著。誰知我跟表哥不合,見面就瞪眼,話不投機就開打。表哥比我大三歲,個子比我高,受傷的總是我。舅舅一家人從來不過問,我忿忿不平,可畢竟是寄人籬下,有什麼苦也只有咬牙往肚裡吞。」

    「那你父親呢?他有撫養你的責任呀!」寧雨憂慮的說。

    李斯冷哼,「他早把我們忘得一乾二淨,母親死時,我外婆找過他,但沒尋到。」他挑下眉,有些不以為然,也有些自嘲。

    「我就是在這時認識了艾芬,她與表哥是同班同學,就住在舅舅家隔壁,每次表哥欺負我,她只要看到就一定會替我出頭。她也是孤兒,三歲的時候跟父母出去旅行,途中發生車禍,只有她活了下來,被疼愛她的奶奶收養,境遇要比我好得多,可能是同病相憐,我們雖然差三歲卻很談得來。又過了兩年,我的個子長高了,力氣也大了。漸漸的受傷的變成是表哥。不過,還是沒得到什麼好處,每次表哥一受傷,我也免不了被舅媽毒打一頓,嚴重的時候還會被轟出家門。

    他們罵我是雜種,白吃白喝又白住,我恨他們,也開始自暴自棄,性情變得叛逆,開始逃學、打架、鬥毆,沒人喜歡我,也沒有願意接近我,只有艾芬一如既往,毫不吝嗇的對我付出關愛。那時,她是我唯一的親人,我們的感情也是從那時候開始的。」

    寧雨靜靜的聆聽著,彷彿看到了一個渾身是傷的倔強男孩,因得不到愛而變得噴世嫉俗。李斯所講述的童年是她不曾接觸也無法想像的。她自小衣食無憂,家人又對她寵愛有加,讓她生活得像個公主。

    所以此刻她只覺得心口痛,為他過往不快樂的生活。她很感激那個叫艾芬的女人,在他最需要別人關心的時候留在他身邊。不自覺的,她抓緊李斯的手臂。

    李斯察覺後低頭看她一眼,寧雨回以微笑,他亦了然她敏感的心思,又笑著吻她一下。

    「有一次,表哥被我打傷了頭,舅媽-氣之下再也不肯收留我了。我也不在乎,乾脆就在社會上混,加上我個頭大、身體強壯,又拉幫結伙的,倒也沒受什麼欺負。艾芬知道後,又把我拉回學校。那時,她是唯一對我好的人,也是唯一能說動我的人,我勉勉強強的讀完了高中,大學沒考上,學歷太低找不到工作,因為脾氣壞又不願受人白眼,找到工作也做不長久。

    後來,遇到了以前在一起混的哥兒們,就又回到了老路,也開始慢慢的變壞,吃喝嫖賭、吸毒、打架滋事,跟學生時期已經完全不同了。想退出,但更想揚名立萬,更想變得有錢有勢,當時自己什麼技能也沒有,而混幫派是最快的方式。」

    他聲音頓了一下,突然對寧雨說道:「現在你知道了我糟糕透頂的過去,有沒有後悔愛上我呢?」

    寧雨聽到他玩世不恭的語氣,以為他又不正經的開玩笑,誰知抬頭映入眼簾的卻足一雙充滿溫情誠摯的眼睛--他是認真的。

    於是,她也認真的回答:「我後悔沒能早些遇到你,後悔我晚生了八年,後晦我們不是鄰居,更後悔十年前沒能及時找到你。」

    「只怕那時你看到我就會逃跑。」李斯笑著說。

    「我不會。」她忽然激動的說,其實她最後悔的是當年給他關愛的是艾芬而非自己。

    李靳笑著輕捏她的鼻頭,把她攬進懷裡繼續說:「正當我覺得混得不錯的時候,艾芬卻當上了警察,我知道若再混下去遲早會被她捉,再說我那時想娶她當老婆,不說別的,身份就不配,而她也氣我學壞,不再理我。」

    聽到他曾經要娶別的女人,心口好酸喔!她下意識的咬住嘴唇。

    「後來,我知道了她正在緝拿一個大毒梟,便自告奮勇的去充當線人。那些人調查了我的出身來歷覺得沒什麼可疑,就接納了我。在艾芬他們巧妙設計下,我出色的完成了幾次任務,得到賞識,也慢慢的接近了這個集團的核心。我跟艾芬約好,破了這個案子我們就結婚。」

    怪不得他不顧危險的去做臥底,原來是為了她。

    「就在這個時候,離開多年的父親出現了,我恨他拋棄我,但也好奇是什麼力量讓他變得冷酷絕情,十多年來對我們母子不聞不問。他把我帶到美國,我終於見識到了什麼叫真正的有錢有勢,什麼是上流社會。豪華的莊園別墅,奢侈的擺設,私人狩獵場,盛大的宴會、香檳、美女,我被迷惑了,真的被吸引了。

    父親說,只要離開艾芬並跟他所挑選的女人結婚,那麼所有的一切就都是我的,而我竟鬼迷心竅的答應了。因為這對一個小時候寄人籬下、看人臉色生活的人來說誘惑實在太大了!

    後來,我才逐漸瞭解,父親之所以會來找我,並非為了什麼骨肉親情,只是怕自己的權勢被妻子家族那邊的人奪去,於是想利用聯姻來鞏固自己的地位財富,只可惜那個金髮碧眼的短命女人只給他生了一個女兒,十八歲時已經被他嫁出去了,剩下的只有我。我瞭解他的自私薄情,同樣也意識到了他正在把我塑造成另一個他。

    他害母親所受的苦,我一輩子都不會忘。幸好,我的心中比他多了份愧疚,所以我回來了,但卻晚了一步。由於我突然的退出毒梟集團,讓那些人產生懷疑,結果在一次圍捕行動中他們早有了防備,艾芬就死在那些人槍下,集團的首腦也沒擒到。艾芬生前的願望是想將他們逮捕歸案,我要幫她完成,也想彌補我所犯下的錯。而為了不引起其他人的懷疑,我坐了牢。」

    還有另一個重要原因,他秘密接受訓練。

    寧雨忽然間明白了,「你要繼續做臥底?」

    李斯點頭,「不錯,直到現在我仍是。」他違反紀律的說出秘密。

    寧雨咬著薄薄的嘴唇,他原來那麼愛艾芬,為了她不惜坐牢,不惜以身涉險做臥底。她感動他的深情,更嫉妒他的深情。若艾芬沒死,他們必定早已雙宿雙飛。

    若如此,現在的自己會是什麼樣子呢?依然不知情愛滋味,更不會找到靈魂的歸屬,或許也不會遇到他吧?即使是假設,她都覺得心痛。她只是個平凡女孩,她自私也狹隘,她一點也不寬宏大量。她同情艾芬,也羨慕艾芬。

    「好了,別再咬了!」李斯突然伸出手指解救了她的下唇,同時也打斷她的沉思,像是知曉她的心情般,故意笑著逗她。「咬掉就不漂亮了,我吻的時候也不爽啊,你不怕變醜了我移情別戀啊?」

    「你敢!我不許!」喊完,寧雨也嬌嗔的笑了。

    「我當然不敢啦,我的底細都被你知曉了。我若負了你,只要你對外宣佈我的身份,自然會有許多人為你出氣,把我砍成八十一塊,丟到河……」

    「別嚇我!」寧雨突然摀住他的嘴巴,又擔心、又驚懼、又埋怨的說:「你的身份不能洩露,會有生命危險,你也不要再對我開這種玩笑,我承受不起……還有誰知道你的特殊身份?」

    「你的楊大哥,還有他的直屬上司,就他們兩人,現在又多了你。」

    「你怎會把身份告訴我,按規定是不能說的,不是嗎?」

    「不說行嗎?你都不會笑了,再這樣下去,我以後豈不是要娶個苦瓜臉當老婆。」李斯的語氣突然轉為正經,認真的說:「艾芬的死我難辭其咎,這是我唯一能為她做的事。希望你理解,不要誤會,不要胡思亂想,她只是我心中的一個回憶。你才是我現在的唯一,明白嗎?你不知道你對我的影響有多大,我對感情的心灰意冷抵不過你的一個嗔笑。少年的成長經歷讓我對人情冷漠,加上父親的關係,我對有錢人沒有好感,因為他們多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人,卻抵不過你小小的蹙眉,天知道我有千方百計的投你父親所好,討好你的母親,每說一句話都要深思熟慮。混混當久了,就怕不小心說了粗魯的話,讓你家人反感,列為拒絕往來戶。」

    「李斯……」寧雨感動的看著他,眼波流轉,淚慢慢滑落。他愛她,他真的愛他,同她一樣。

    就算他心中仍有艾芬的影子又怎麼樣呢?他心中也有她啊!讓他一個堂堂的七尺男兒認真誠懇的對她說出如此一番感性的話語,夠了,真的已經夠了。

    見她如此感動,李斯竟有些不自在,遂用玩笑口吻說:「小傻瓜,這麼容易感動,我說的都是甜言蜜語,哄你玩的……啊呀!警告你,不許哭,否則我跟你翻臉!」

    寧雨感動的淚水像瀑布似的流了出來,伴著嗚咽聲撲到他懷裡。李斯無奈的歎氣,基於十年前兩人被埋在一起的經驗,吼是萬萬行不通的,只好皺著眉希望她快點感動完。天曉得,他最討厭女人的哭聲,偏偏他最在意的女人竟是水做的,最大的嗜好就是把她的鼻涕眼淚灑在他胸前。

    寧雨由他懷中抬起頭,「你真的會娶我嗎?」畢竟他心中還有個艾芬呀!

    李斯沒好氣的道:「本來會娶,但我可不想娶一個愛哭的女人,所以我剛剛正在考慮要不要替換人選呢!」

    寧雨滿是淚痕的臉上卻露出笑,凝視著他,臉頰微紅,大膽的說出心裡話:「只有你可以讓我一瞬間又哭又笑,讓我們瘋婆子般對你吼叫。在你面前我沒有教養、沒有理智、沒有文靜、沒有矜持,你的一句話就可以主宰我的情緒,擾亂我平靜的世界。如果我的家人知道真正的我竟如此瘋癲,一定會暈倒的。所以你不能替換別人了,你必須負責把寧家瘋癲的女兒娶走。因為這個女兒是為你而瘋、為你而癲的。」

    空氣有一瞬間的凝結,李斯驚異的看著她,眼底閃過複雜的情緒。他知道小丫頭愛他,卻沒想到會愛得如此之深,以致瘋狂。看似柔弱纖細的她面對感情會如此的勇敢、大膽,強烈的感情讓他心驚。其實他早就知道,柔弱文靜是她的假面具,他早就看穿了,不是嗎?否則他又怎會對她動情呢?

    他的眼睛有些溫熱,笑著說:「好,等事情完結,我就把你這個為我而瘋、為我而癲的老婆娶回家,並向我的耳朵發誓,不再聽到你難聽的哭聲。」  寧雨沒有高興反而沉默了,「你說的事情是指捉到當年害死艾芬的毒梟嗎?」

    「寧雨,我必須做到。」李斯為難的說。

    「你別誤會,我並沒有反對你為艾芬做臥底,只是擔心你的安危。」寧雨解釋。

    「放心,我有九條命,死不了的。人家都說好人不長命,我不是什麼好人。」

    「你是,但你會長命百歲,這叫善有善報。」寧雨說。

    李斯笑了。「在那些人心中,我是出賣兄弟的叛徒。在警察心中,我又是他們的頭號嫌疑犯,連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好是壞了。」

    「我知道啊,楊大哥也知道……」寧雨忽然想到一件事,擔心的說:「李斯,你跟楊大哥的關係那麼好,不會讓他們產生懷疑嗎?」

    「他們只知道我認識浩林,並不知道我們感情深厚,而且以我的身份若不認識一、兩個警察,反而會讓別人起疑心。若利用得當,浩林會是我最佳的掩護,也是我的魚餌。」

    「我不明白,什麼魚餌?什麼身份?」

    「我有個非常有錢的父親,我自然也成了公子哥,他們不會懷疑一個有錢的小開會不要命的當線人,這就是我父親的錢帶給我的唯一好處,也是為什麼我恨他卻仍要受他控制去跟你姐夫搶生意的原因,事實上我對經商根本一點興趣也沒有,也玩不會商人的那套把戲。但我需要他的錢,做掩護、佈局、做餌,你明白嗎?」他輕吁一口氣,接著說:「現在,魚兒已經上鉤,當年殺害艾芬的毒梟出現了,很快的這所有的事情都會結束,我也不會再當臥底,只要做我自己就好了。」

    寧雨靜靜的凝視著他,神情有些遲緩,慢慢的說:「你為什麼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訴我呢?」

    李斯笑著,習慣性的挑眉,深情的回答:「你明白的,不是嗎?」

    是啊,她溫柔的笑了,她明白的。

    當楊浩林知曉李斯竟把臥底身份告知寧雨時,著實吃驚了一陣,斥責他不該這麼無視紀律,他的身份即使最親近的人也不能洩露,這是攸關生死的事。但又一尋思,反正這是李斯最後一次執行任務,就由他去吧!

    「你真的要去?現身對你很危險。」

    「有比我更適合的買家嗎?別忘了消息可是我提供的,而且我等這一天已經等很久了。」他布的局,下的餌,怎麼能在最後時刻退出呢?

    「李斯,你該不會亂來吧?」楊浩林擔心的看著他。

    李斯冷哼,「我真要亂來,也不會等到今天,老頭子的錢足以讓我買兇殺他們十來回了,艾芬想讓他們接受法律的制裁,我會照她的方式做。」

    「那麼艾芬的事了結後,你真的要退出?」楊浩林問。

    「我已經出賣很多人了,再做下去,我會不得好死的。」李斯嘲諷的說。

    「他們那些人不值得同情。」楊浩林嚴肅的說。

    「你說得不錯,但人都是有感情的,無論他們是販毒還是殺人搶劫,但他們把我當兄弟,而我卻在他們背後捅刀子,即使他們該死,我也不想再當劊子手,這種事還是留給你這正牌的警察做吧!」

    楊浩林明白他心裡的壓力,換作別人早承受不了了,因此沒再多說什麼。

    寧雨在李斯去泰國的前一天才知道消息。

    夜晚無月,有幾顆星星點綴在天空,兩人吃完飯,李斯送她回家,到家門口時才告訴她。

    「你為什麼不早點對我說呢?」寧雨埋怨的說道。

    「早說晚說也是要走的。」他把她拉近懷裡親吻了好一會兒。

    「要去多久?」

    「一個星期左右。」他吻著她的脖頸,語音含糊的回答。

    「你要小心啊!」寧雨擔憂的說。

    李斯深深吸了一口氣才勉強把她放開,「我會的,你進去吧。」

    寧雨走到家門前,門燈照在她臉上。

    這是一棟兩層樓房,樓與大門之間大約有十米的距離,鵝卵石鋪的S型小徑,兩旁種著花草,因天黑的緣故顯得模糊,溫馨的燈光由窗口映射出來,窗台上有花,是寧雨最喜歡的水仙。

    她回身轉過頭,李斯還站在原地,依著摩托車,笑盈盈的看著她。

    他每次都是看她走進屋才會離開。

    她忽然奔回他面前,鄭重的說:「李斯你該知道,我很愛很愛我的親人,他們是我的血肉,是我身體的一部分,倘若有一天他們離開了我,雖然會很痛苦,我仍會堅強的活下去。但若是我去你,我連想都不敢想,你知道嗎?失去了你,我將無法思考。所以千萬千萬不要有危險,我等你回來。」說完,在他微訝的唇上輕輕吻了一下,她推開鐵門,穿過S型小徑,跑進大屋。

    李斯嘴角咧出大大的笑。小丫頭!語不驚人死不休,幸好我心臟夠強壯,否則遲早被你突如其來的行為嚇倒,真懷疑是不是把你調教得太好了,目瞪口呆的人倒換成我自己。

    挑了下眉,他轉過身面對拐角處說道:「你什麼時候來的?」

    楊浩林從陰暗處走出來,「你們吻得七葷八素的時候。」

    「我讓你八點一刻來接我,你提前了。」李斯看看表。

    「有時我真懷疑你腦中在想什麼,平時小心謹慎的隱藏自己,卻在最後的關鍵時刻把身份告訴寧雨,我倒不是說寧雨會出賣你,而是覺得你不像是沒有原則的人,怎會突然間性情大變,不顧危險說出身份?你該清楚這世上沒有絕對的事,多一個人知道你的身份就多一分危險。」楊浩林不解的說,

    「無論我將來做什麼,身份是永遠不能曝光的,告訴她,就是把我的性命交到她手上,她明白這代表的意義,這是我僅能給她的,也是我對她的承諾。」李斯認真的說。

    楊浩林怔愣一下,隨即笑著槌他一下,「好小子,以命相許,怪不得寧雨對你死心塌地。」

    「你當初不也為了麗娟以命相許過嗎?」李斯笑著回道。

    「你要以什麼身份出現?」楊浩林收起笑容,轉而談公事。

    「當然是不學無術的闊少爺,你是被收買的警官,需要苦肉計,你可能會受傷吃點苦頭。」李斯說。

    「沒問題,演技我不比你差,我已跟泰國警方聯絡過了,就等你這位神秘買家出現呢!」楊浩林說。

    「那還等什麼?出發吧!」

    兩個男人豪氣干雲的一笑,他們的戰役即將展開。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