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雨充耳不聞,她像著了魔一樣往外跑,當李斯回過神追出去時,她早上了計程車,絕塵而去。
她要弄清楚、弄明白。十年前那場災難,將她和不知名的他埋在地底四天五夜,她被救出時已經陷入昏迷狀態,完全清醒是在兩個月後。
她雖沒有受什麼重傷,但以她當時的瘦弱體質,能活下去簡直是個奇跡,而她清楚,那個奇跡是他創造的。在那個黑暗的地獄裡,他們一同面對死神的挑戰,他鼓勵她、陪伴她、安慰她,給她溫暖,為她唱歌,否則她早魂飛魄散了。可笑的是,她竟對他一無所知,只記得他的聲音,還有……他的歌。
她清醒後問過家人。他們說與她一起救上來的人傷勢很重,流了很多血,被送進另一家醫院。聽到那個傷重的人救了她的命,家人亦對他感激涕零。
但那個亂糟糟的時候,各個醫院都是傷重的人,想找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人談何容易。
後來,她又引發了並發症,住了整整半年的院,找人的事自然也就耽誤了,以後茫茫人海更是無從查起。媽媽信佛,便安慰她說緣來緣去都是命中注定的。他是她命中的貴人,幫了她、助了她,緣盡了,也散了,一切都是天意。
她不信啊!但在遍尋不到的情況下,也只能祈禱老天讓他們有緣再次相遇。他唱的那首歌,則是她最深刻的回憶,像烙印一樣烙在心底,與靈魂相融。那是一種感恩、一種悸動、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在一個偶然的情況下,她知道了那首歌的歌詞,實際上是愛爾蘭詩人詹姆士斯蒂芬斯的一首詩,名為「雛菊」。很美的詩配上輕柔和緩的曲子,溫馨感性,奇異的可以安撫煩躁的心緒。在獨處時,她會一個人輕輕的吟唱。十年了,當這首熟悉的歌曲由別人彈出時,可想而知,她的心情會有多激動、多驚詫。
現在不論李斯是不是那個人,她都要去確定。
於是,她找警局的同事幫忙查檔案,到醫院查病例。瘋狂的折騰幾天後,一份厚厚的資料終於擺在她面前。
「寧雨,這個人的資料全在這裡了。」吳宏傑把資料放在她面前的桌上。
「謝謝!」寧雨迫不及待的翻開。資料很詳盡,李斯的出生日期、地點、父母名字、當年的工作單位都有,但這不是她要看的重點。
「不用客氣,能為你服務是我的榮幸,不過你答應我的那頓飯可不能賴皮啊!怎麼樣?今晚有沒有空?」吳宏傑期待的問,他對寧雨可是一直有好感,今天終於有正當理由邀她出去。
「謝謝,資料很詳細。」寧雨說,顯然她根本沒聽吳宏傑說什麼,她的全部心思都在資料上。
不錯,時間地點都吻合,還有醫院的病例。那麼,真的是他了。
此時,科長走了出來,「寧雨,把這月的評審報表給我。」
寧雨仍然充耳未聞。
他受了傷,在腰際。她第一次見他時,他就光著膀子,但那時她的教養不允許她去直視他,後來又被他氣得跳腳,自然也不會注意他身上是否有傷。
科長不耐煩的又重復了一遍:「寧雨,這個月的報表給我。」
辦公室其他人都注意到了,彼此對望,傳達著同一個訊息。寧雨怎麼了?
是他嗎?是他嗎?她找到他了!此刻的心情是復雜的。激蕩、驚歎、愕然、喜悅……匯聚在心中,驅使她要馬上見到他,一刻都不想耽擱。
她抓起皮包,「讓一下,謝謝!」然後她視而不見的繞過臉已變綠的科長,跑了出去。
久久,辦公室裡傳出科長大人咬牙的聲音。「誰能告訴我這是怎麼一回事?」
其他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耶!工作一向認真、性格文靜害羞的寧雨,竟在科長大人面前光明正大的翹班,誰也無法解釋。
寧雨像沒了煞車的火車頭一樣沖到李斯家。
李斯打開門,「寧雨,怎麼了?滿頭汗。」
寧雨看到他後,怔然了一會兒,突然沖上前不顧一切的脫他衣服。
資料上寫,他腰際被硬石塊劃傷,雖沒傷到內髒,但卻失血過多。她記得,當時她一直依在他左邊的懷裡,那受傷的位置一定是在右邊了。
「喂!你干什麼?再脫下去,我可不負責結果啊!」李斯哇哇叫,但並沒阻止她的動作,站在原地任她脫。
在他的右腰側果然有一道傷疤,她輕撫上那道疤。當時一定很痛吧!漫長的四天五夜,他什麼也沒說,他們萍水相逢卻患難與共,他一直都在照顧著她。
李斯忽然抓住她撫摸傷口的手,「你在挑逗我嗎?當然了,如果你要的話,我不介意喲!」他含笑的眼中閃著危險的情欲。
寧雨抬頭,怔愣地看著他,積壓在她心底的情緒,終於激烈的爆發。
「你……你騙人!」她指著他,「你根本不是什麼警察,瞧你吊兒郎當的樣子,整天嘻皮笑臉,不笑的時候又陰沉的像個打手。你的頭發亂糟糟,你的屋子也亂七八糟。瞧你的臉,哪有一點正氣凜然的樣子?哪裡像人民公僕?你騙我!你說你是警察,我就當警察。你說害羞的女孩最可愛,你說……」
寧雨眼中流出淚,哽咽的繼續說:「你說你喜歡吃甜點,我就……記住你說的每一句話,我以為再也……見不到你了,我擔心你死了……可是,怎麼會是你呢?你跟我心中想象的完全不同,我以為……以為我……你可惡!你混蛋!你騙我!你活著……我見到你了,我終於知道你是誰了,我……嗚嗚……」最後,她撲到他的懷中激動得大哭起來。
李斯輕撫她的背,什麼也沒說,等到她情緒稍稍恢復,哭聲漸止,才開口說:「你還是這麼愛哭,與當年的小丫頭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你知道?」寧雨由他懷中抬起頭,瞪大眼,白皙的臉頰猶帶淚痕。「你記得我,你早就知道了嗎?」
「是那天你問我歌詞的時候才想到的,你不顧一切的沖出去,課都不上了。後來我想想,那首曲子是老媽生前跟老爸一起做的,我只唱給一個愛哭的小丫頭聽過,再加上你反常的情緒,就猜出大概了。」說也奇怪,這個在記憶深處與母親有聯系的曲子,他從來不示人的,沒想到一生之中只露兩次,竟都是為了同一個女孩。是緣嗎?還是只有她能激發出他心中的柔情。
「我找過你的,可我對你一無所知,你的名字、相貌、年齡,我都不知道,唯一記住的只有你的聲音。我的家人想感謝都找不到人。那場災難死了很多人,他們告訴我,與我一起被救上來的人失血過多,我好擔心你死了。後來,我想到像你這樣鼓勵我活下去的人是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生命的,我相信你一定生活在世界的某一個地方。這些年來,我常常在腦海中勾勒你的形貌,想象著你是什麼樣的人,過著什麼樣的生活。祈禱你過得平安、快樂,也希望老天能讓我們再次相遇。只是我千想萬想、千算萬算,都沒想到那個人竟是你!」寧雨有些不甘的說。
「跟你心中的形象差很多嗎?」李斯心中頗不是滋味。
「那當然了,在一個當時只有十四歲的小女孩心中,那個鼓勵她活下去的人是個英雄,是完美的化身,是……」寧雨突然停頓了一下,「其實,我很高興那個人是你,是我心中愛的……」驚覺到自己的想法,寧雨硬生生打住了後面的話。難道自己已經愛上他了嗎?糟了!她臉又紅了。她偷偷的觀察李斯的表情,果然這家伙已經看出來了。
「心中愛的什麼?愛人嗎?」他一臉賊笑的追問。
「不是!」寧雨紅著臉否認。
「哦!那剛剛是誰大聲嚷嚷為了我才當警察,為了我……」
「當時我並不知道那個人是你啊!否則我……」
「否則你怎樣?」李斯笑嘻嘻的問。
「我若知道當年那個人是你這副玩世不恭、不正經的模樣,我早把你丟到腦後了。」
「我不正經?」李斯故意露出一臉驚詫的表情。「那剛剛是誰一進門二話不說的就脫我衣服?而且還在我腰間摸來摸去的挑逗我?」他用曖昧的語氣說。
「我……」寧雨紅著臉無法反駁,看著面前衣衫不整的李斯,胸膛上還有她適才哭時留下的鼻涕眼淚,她立即上前毀滅證據,雙手在他胸前亂抹一陣。
李斯的雙眸閃動著熾熱的情欲,驀地抓住她不規矩的手。「喂!喂!你知道你在做什麼嗎?」
寧雨聞言抬頭,對上了他深沉的眼眸。他的眸光變得深沉,彷佛藏著令她心悸的東西,她下意識的避開,感覺出他身體的緊繃,女性的直覺讓她突然間意識到了什麼。周圍的氣流散漫,氣氛一下子變得旖旎起來。
李斯慢慢抬起她的下巴,寧雨像被施了魔法一樣不敢動也動不了。看著他越來越接近她,他濃重的呼吸吹拂她的臉,然後印上她的唇……
起初是輕柔的,只是吸吮她的唇瓣,慢慢的變得激烈……她感覺有些疼痛的同時,他的舌尖滑入她的嘴裡,輾轉品嘗,在她嘴裡翻轉糾纏著她,挑逗著她。寧兩只覺得酥麻,渾身虛軟,出於本能的回應他。
寧雨生澀的回應讓他低吟一聲,更加深入這個吻,直到她快要窒息了才戀戀不捨的放開。
寧雨頭腦暈眩,紅霞似火的臉頰貼在他的胸膛上,大口大口的呼吸著。
她退開一步,垂著頭,強自鎮靜的說:「我……該回去了。」
「好,我送你。」李斯聲音低沉的說。其實,他最想做的是拉她上床,狠狠的吻個夠。
寧雨若此刻抬頭,就會看到李斯一向戲謔的眼中,盈滿從未有過的柔情和愛意。
寧雨變了!在外人看來,她仍是個文靜害羞的女孩,但她的眸光中不再沉靜無波,顧盼之間會流瀉出炫目的光彩,嘴角時不時的揚起,露出神秘的笑容。
她的家人最先發現她的改變。明顯的,她的話多了,會經常的跟父母說些工作上的趣事,講些笑話;空閒時,會主動的為父母彈奏鋼琴,陶冶情趣。在往常這些都是寧婷做的,她總是習慣安安靜靜的待在一邊。
她最好的兩位朋友更是發現了她的異樣,而寧雨自然也不會對朋友隱瞞。
安鳳言稍稍年長,做事深思熟慮。她直覺那個人過於復雜,未必適合單純的寧雨,但感情的事旁觀者未必清,而且自己的表妹還是人家幫忙找到的,所以只問她與他在一起是否有安全感?
寧雨的回答是:感覺是由心而發的,而非外表看到的東西,至少他令她快樂,也讓她安心,她覺得穩固恆久的安全感只有在他的身上才能感覺得到。
劉洛就不同了,一聽到寧雨交往的男朋友是她曾經見過的李斯時,就哇哇大叫說原來小紅帽真的被大野狼吃了!直說她早就知道她逃不出李斯的手掌心,被他追上是早晚的事。只是不曉得跟他這種江湖人談戀愛會是什麼感覺?若不是她嫁人了,還真想試試呢!
寧雨跟她相識太久了,並不介意她的瘋言瘋語。她的快嘴可是出了名的,只是沒料到劉洛話多的毛病之後卻給寧雨惹來一場巨大的風波。
從寧雨第一次見到李斯,到現在已經整整四個月了。自從知道他就是十年前救過她的人後,她對他的感情越來越深。她曾問過他,當初為何騙她說是警察。
李斯則是賴皮的說他不記得自己有說過這些話,若他當初真說了,那一定是因為害怕聽見她的哭聲,才不得不哄騙她的。
對於正處在熱戀中的寧雨來說,是不會介意他這種隨便的答案的。不過,寧雨還是感覺出不對勁的地方。比如經常與李斯接觸的人都不像好人,男的凶神惡煞、粗魯無禮,女的放蕩、不正經。
若在四個月之前,她會認為他們接觸是理所當然,根本是一丘之貉,心底還會嫌惡的加上一句「流氓」。
若在兩個月以前,充滿好奇的她會研究他究竟是什麼樣的人?
若在一個月前,她會考慮,他們真的適合交往下去嗎?
但現在,他既是十年前的他,十年的魂牽夢縈、十年的感恩、十年的想象,她對他有感激、有憧憬、有好奇、有崇拜、有情愫,更有信任。
即使她不喜歡他與那些人做朋友,基於愛屋及烏,她還是接受了,可就是無法忍受有其他女人出現在李斯身邊。每當看到有女人主動上門找李斯時,她的心就會酸酸的想發脾氣,但事後李斯只要說幾句安撫的話,她的怒氣就會煙消雲散。理智告訴她,李斯的生活圈絕不單純,可感情又讓她相信李斯的說辭--
那些都曾經走道上的朋友,不能說斷就斷,況且他們也並非是作奸犯科之人。你若不喜歡看到他們,頂多我和他們少來往。
寧雨也明白,外表猥瑣的人並不一定是壞人。同理,謙謙君子未必不是披著羊皮的狼。李斯不就是個「表裡不一」的人嗎?外表放蕩不羈,但在生死關頭,對一位素不相識的小女孩就會毫不吝嗇的付出關愛。
而更令她想不到的是,李斯竟能寫出一手漂亮的毛筆字。
周末,她找他去看電影。但到他家後,卻發現他還賴在床上,中午了也不起來。他睡眼惺忪的說昨晚修了一整夜的車,客人趕著要。
她不清楚什麼客人那麼重要,竟勞駕老板親自動手。但看到他的黑眼圈,她便不捨得再叫他起床了。
他睡覺,她自然也要找些事情做。
自從她與李斯交往並登門造訪後,知道她有潔癖的李斯就開始天天打掃房間。乍看他還真是不錯,但維持不久,她便發現了真相。
比如干淨整潔的地面,只要一彎腰就會看到沙發下的果皮垃圾。
拉開書櫃,會有東西像潮水般湧出,書刊啊、報紙啊,毫不客氣的撲上她的臉,甚至還有飯碗,想象得到嗎?書櫃裡竟有碗筷。至於在廚房裡發現枕頭,她也不會大驚小怪了。
起初她是又怒又氣、哭笑不得,真不明白三十歲的人了為何不會打理房間,還跟她玩這種把戲。不過,看到他又是搔頭又是訕笑,尷尬無措的樣子,她也說不出什麼了。
她敢保證,李斯手足無措如孩童般的表情,連楊浩林都沒看過。所以私底下,她很高興李斯對她露出童稚的一面。李斯愛她的方式,讓她覺得自己是被寵愛、被憐惜的小丫頭,但有時她又覺得她是可以照顧他的女人,女人天生的母性讓她感到無比滿足。
後來,清掃的工作就歸她了。
李斯曾戲謔的捏著她的鼻頭說:「看見你在房間裡轉,真像個忙碌的小妻子。」
她則紅著臉,佯裝生氣的推開他。「讓開、讓開!別打擾我干活。」心裡卻是甜絲絲的。
想至此,她的臉又紅了,連忙甩甩頭,命令自己不要再亂想下去。把李斯的髒衣服丟進洗衣機,回過頭她又在整理書桌,李斯的書很雜,有休閒類武俠小說、偵探小說,哲學、商業、法律也有,看不看倒不清楚。當然也有黃色書刊,不過她只見過一次,當她面紅耳赤的將那些惡心的東西扔到垃圾桶後,從此李斯的屋中再沒見過那類的書。
書桌下面有二個大抽屜,裡面亂七八糟的,寧雨上次打掃時就想徹底整理一下。正好今天有時間,她便把裡面的東西全部倒了出來。裡面竟有一迭厚厚的宣紙,上面寫著毛筆字。
寧雨好奇的拿起一張看,是仿柳體的楷書,寫著什麼「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之類的字,字體結構嚴謹、剛健挺拔。她往落款處看去,天!是李斯。他竟寫出這麼一手好字,令寧雨訝異不已。
由於父親酷愛書法,閒暇時總要舞文弄墨一番,寧雨自小耳濡目染,自然明白一些。宣紙上的字,筆力之強勁,運筆之流暢,絕非短時間能練出來。她常聽父親講,想寫出一手好字,悟性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練字之人必須有恆心毅力,否則也只是一時心血來潮,最後半途而廢。
李斯平常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怎麼看也不像能寫出這手字的人啊!
寧雨正困惑的尋思時,腰間突然被一雙大手抱住,耳邊響起李斯剛睡醒略帶沙啞的聲音。
「我的小丫頭又在打掃房間了?」
「我不是小丫頭。」李斯總用十年前對她的稱呼叫她。
「那就是小妻子!好香!」李斯情不自禁的啃咬她的脖頸。
「好癢!不要鬧了。」寧雨紅著臉閃躲,雖然他們已親吻擁抱過無數次了,但每次他接近她時,她還是會害羞臉紅。
「別躲,讓我再親一下!」李斯賴皮的在她頸間廝磨,瞥見她紅通通的耳根,不禁一笑,這小丫頭這麼愛臉紅。
「李斯,我在整理東西。」她終於推開他,指著宣紙上的字說:「這是你寫的嗎?」
「咦!你看到了。」他不以為意的挑了下眉。
「你是怎麼練出這一手好字的?」
「為了討女孩歡心啊!」李斯笑著說,「怎麼樣?發現我寫出漂亮的字,如此的才氣縱橫,是不是更加的愛我、崇拜我啊?」
「李斯!我在跟你說正經的呢!你別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好不好?」
「好。」李斯不再逗她,坐到沙發上,朝她招招手。「來,先別整理了,你也過來坐,我給你講一個故事。」
寧雨見他表情認真便坐了過去。
李斯徐徐的開口說:「我父母都是大學的高材生,我母親是音樂系,父親是美術系。兩人在學校中相識相愛,畢業後同時留校當老師。」
寧雨屏氣凝神的聆聽著,這還是李斯第一次對她講父母的事呢!
「一年後,他們結婚了,之後有了我。就像許多家庭一樣,生活平淡卻不失甜蜜。後來,學校有出國進修的名額,母親為了我留下,父親只身去了美國。」李斯訴說得平淡,就如同他此刻的表情。
「父親一去就是三年,母親想啊、盼啊!終於把他盼回來了。沒想到他回來後竟提出要與我母親離婚,原來在美國念書的時候他愛上了同系的另一個女人,那女人家中有錢有勢。父親說他不想再跟母親過平凡的日子,他想大富大貴,過上流社會的生活,而生於小康之家的母親無法給他。母親向來心高氣傲,雖然恨他負情忘義,卻也沒為難他,父親正是抓住了她這一點,所以他們平靜的離了婚。寧雨,我身上流著與父親相同的血,你不怕我像他一樣成為第二個陳世美嗎?」他忽然轉頭問寧雨。
「我不怕,你不是。」寧雨堅定的說。
看到她信任的神情,李斯一陣閃神,想起了當年也有這樣一個女人,同樣用堅定的語氣回答他,可是當金錢、地位擺在他面前時,他還是當了一回陳世美。他體內絕情自私的因子會不會讓他做第二次呢?「你不該這麼信任我的。」
「一個人在生死關頭,會露出他的本性。而我恰恰是有幸見到的人,所以我相信你啊!」
聽到她的回答,李斯才知道,剛剛他不經意的把心中想的話說出來了。傻丫頭!當時他們只是在生死關頭互相鼓勵,況且人是會變的,有時會變得連自己都無法相信。
「李斯,你還沒告訴我你是怎樣練出好字的?」寧雨催促的問。
「是因為我母親,她與父親離婚後便把全部精力都投入我身上,母親多才多藝,她雖然主修的是音樂,但對書法、繪畫、甚至雕刻都有研究,所以很小的時候她就在教我。後來她死了,許多東西我也就放棄了。唯獨書法,可能是愛好吧,也或許是遺傳我母親的才氣。寫字時我心思沉靜、頭腦清楚,心煩或遇到難題時總會寫上幾筆,斷斷續續二十來年了。你不是問我字是怎麼練出來的嗎?就是這麼寫出來的。」李斯輕松平常的說。
「才沒有你說的那麼簡單呢!小時候父親也讓我和姐姐練書法,可我只堅持半年,姐姐更差勁,只練了三個月就把毛筆丟了,爸爸斥責我們沒耐性、沒恆心,難成大事。媽媽則故意跟爸爸唱反調,說我們說又不是男孩,只要活得健健康康、漂漂亮亮就好了,爸爸氣得跳腳。」寧雨說著小時候家中的趣事。那時候爸爸在政壇上還是沒沒無聞之輩,空閒的時間也多,不像現在。她雖然懂得不多,可也知道官場太復雜。
「你媽媽的確把你養得很漂亮。」李斯笑著說,眼中突然閃過一絲狡黠。
「那……」寧雨想到一件事,「你是因為我的外表才跟我交往的嗎?」她小心謹慎的問。青春易逝,年華易老,她不希望他看中的只是她的外表。
「嘖!你還真以為你漂亮啊?」李斯不以為然的撇撇嘴,斜睨了她一眼,「眼睛大而不媚,嘴唇太薄不性感,皮膚又太白,身子瘦得像竹竿,該大的地方不大,該翹的地方不翹。」
「你……」寧雨瞪大眼怔愣的看著他。半晌,才發覺他又在逗弄她了!這人就不能有正經的時候嗎?
「可惡!去死吧!」她氣得撲上前捶他。
被她壓在沙發上的李斯哈哈大笑。
午後陽光溫暖的照射進來,柔柔的光線傾灑。沙發上,正笑鬧成一團的兩人渾然不知,他們的快樂讓陽光都變得耀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