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華有人說,人有三個自己,一個是自己所知道的自己,一個是別人所知道的自己,一個是真實的自己。
這三者的區別到底在哪?當時聽到這種說法時,讓我想了好久,後來我簡單作了這樣的註解。
自己所知道的自己:這個「自己」會隨著時間、年齡、教育、外在的環境、所遇到的人、事、物、經驗而有所改變、塑造而出。
別人所知道的自己:是「別人」以他們的價值觀來評量所見到的那個「自己」,例如我們常會說:我覺得你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等等之類的。這是一種比較屬於表現於外的「自己」。
真實的自己:就是撇開一切外在束縛的表象,所呈現出最真實的內在,而這個內在,有可能是我們遣一輩子都無法窺視得透、剖悉得了,因為真寶的自己到底擁有多少的潛能、有多少的感情、在我們所知道的自己當中又有多少我們不知道的自己?
探索真實的自己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因為在挖掘過程中,可以發現不少樂趣以及驚奇,而我此刻正在試呢!
為什麼會去試呢?因為有時候會很討厭現在的自己,怎麼那樣沒魄力?怎麼變得那樣懶散?怎麼好像一事無成?我活著對人類有什麼貢獻嗎?為什麼會那樣平凡?憑什麼其他人都找到他們的定點,而我卻還沒有呢?為什麼老覺得這個自己好像不受人肯定?
有大多否定目前這個自己的理由,所以會希望有這個機會,可以忘掉過去,重新再來一次,或是變成另外一個人──一個更有才華,一個心目中理想的那個人,或是──總之,希望變成聰明、漂亮、有自信、凡事都有成、家庭幸福和樂、愛情、事業兩得意的完人。
好貪心,對不對?
對!不過偶爾這樣幻想,可以調劑一下身心嘛!甚至可作為激勵的目標,總而言之,這一切都是因陷入極端沒自信的情緒中所導出的。
其實要做到這樣的完人,說難不難,說簡單不簡單,全都看每個人有沒有完全發揮出真實的自己。
所以我開始尋找真實自己的旅程,因為我不能否定現在這個自己,若是否認的話,也就意味我過去二十幾年的人生都是虛幻的,也否定了我的家人、朋友及所有所有和我相關的一切。
當這樣想的時候,又發現現在這個自己是異常可貴,因為別人有別人的人生,而我有屬於我自己的故事,或許故事不特別,但絕對是專屬自己的傳奇。因為過去的自己,必也是真實自己所展現的一部分。
我相信真實的自己,一定擁有現在的自己所沒想到及未發揮的能力,就像人腦一般,只被開發不到百分之十,但需要不同的嘗試、和面對不同的環境來測出,當然也可以靜下心來,忘掉外在的一切,尋求自我的平靜。
在這段旅程中,到目前為止,我大概領悟到一件事,做讓自己不討厭的事,過不討厭的生活,可以讓自己驕傲,也可以讓自己後悔,可以在意別人的眼光,也可以把世俗一切規範拋在腦後,人生可松可緊,但求無愧。
許多東西不要太在意結果,而是過程。
不過啊!領悟歸領悟,要切身實行,還不是件那麼容易的事,唔!這可能是因為自己所瞭解的自己尚未有勇氣去實現。
看到這,大家會不會罵我無聊?說了那麼一堆廢話:但說真的,寫了十萬多字的小說,目的可能就是為了要讓人看到這篇後記,因為能將自己現有的心情、想法、感覺和人分享是件好事。
我希望大家都能喜歡自己,當迷失自己,無所適從時,要相信真實的自己,去挖掘出來。
不是每個人都會唸書,不是每個人都會唱歌、跳舞,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總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質,盡所能去發揮,即使當外在不斷否定你時,也不可放棄,因憑他們都只是看到另一個自己,而忽略那個真實的自己。
所以請愛自己,還有疼惜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