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愛人是狼人 第一章
    「商別,再五分鐘節目就開始!」

    節目助理小喬透過麥克風對我說。我朝他比個OK的手勢,又低頭檢測一下資料;五分鐘後上了空中,就不容許有一絲閃失產生。

    經過仔細的檢對後,時間也差不多了。小喬在錄音室外向我示意,我點個頭,一待他手揮下,我馬上對著麥克風:

    「各位聽眾朋友你們好!很高興在午夜藍調中與你空中相見,我是商別。經過了繁忙的一天,你的心情是否已沉靜下來?為你播出SKY,這是一首民謠,述說所有悲歡離合,就如天上雲彩,變幻莫測、不可預知!這是我很喜歡的一首歌,希望你也喜歡!SKY……」

    我放出音樂,而後拿下耳機。玻璃外的小喬對我豎起大拇指,我也回他一個笑。

    我叫商別,這並不是藝名;在我被扔到孤兒院門外時,這個名字就跟著我了。這個名字一點兒也不像正常的名字,但是孤兒院裡的人太忙碌了,既然有現成的姓名可用,他們自然不會多費心神。所以商別這兩個字,就一直跟著我到今天。

    幾歲了呢?我想一想,大概是二十或二十一吧?我也搞不太清楚;我想在這個世界上,要真有人知道我的真實年齡,恐怕非我娘親莫屬!但是人海茫茫,既然我不知道娘親在哪兒,這個問題也不須太追究,反正也追究不出個所以然來,何必傷腦筋?

    有時,在某個自覺脆弱的時刻,我會想,為何我的爹娘不要我?其實這是孤兒院中每個棄兒心中共有的疑問;為什麼我們被丟棄?為什麼我們從來不能瞭解,什麼叫親情?

    可是這種問號其實不常出現在我心中,只是偶爾會閃現。因為我很明白,那些什麼血緣脈系一遇上現實,根本薄弱如紙!人,說穿了,就是為了自己。為一個暫時借居的身體——甚而利用痛楚達到探看這個世界目的的一個軀體——實在也不必再為我犧牲什麼。畢竟娘親她好歹也是拼了命擠出這團肉,到鬼門關前轉了一轉。所以,也沒什麼好怨的!

    想到這種種,我真的不怨我娘親。反正這世界,其實也沒什麼事非得堅持不可的。是非成敗轉眼成空,根本就沒什麼好堅持計較!

    從我懂事開始,我一直如此想,因此我最大的心願院裡的院童,被一戶好人家收養,或是找到親生父母;這些,無非事為了滿足從小就渴愛的心靈。

    我不是。我在孤兒院中,天天算日子,只希望能早點離開那裡,脫離那股似乎永生哀愁的氛圍。

    院裡的孩童,他們最大的心願是被人收養,從此生活在溫暖中!

    實際上,真正被領養的少之又少。

    每會只要有個幸運兒,被哪家人看上,其餘的院童,總是用那雙飢渴羨妒的眼睛瞪著,恨不得殺死那個幸運兒,讓自己取而代之。

    那種感覺真叫人驚駭!因此我日日夜夜盼望自己快快長大。到了十五歲,我離開了那裡。

    十五歲上下時,我離開了孤兒院,半工讀完成了高職學歷。我的觀念是,這是個文憑掛帥的時代,如果我只得個國中畢業,能幹些什麼事?還不就是那些出賣廉價勞動力的粗工。那不如趁現在苦一些,將來畢業後找的工作也許在一般人眼中是看不上眼的,但絕對比你是個國中畢業生強;反正我也沒有想大富大貴的野心,日子過得下去就行了。

    我一直是這麼打算的,所以在學時也挺怡然自得,還參加了個社團。結果可能是我命中帶貴人相助的命格;就有那麼一天,有個人忽然來找我,說他是社團中某人得誰誰誰。從事廣播事業;說那個某人告訴他,我的聲音聽起來很有味道、充滿了故事意趣;又說我的聲音有莫大的吸引力,令人有無限的遐想!

    因此他特地來看看我,結果發現我果真是一塊璞玉,絕對值得雕琢。所以他很誠心地請我去幫他。

    我聽得是一頭霧水,因為他口中說的某人,我壓根兒不認識。而且我怎麼從來不知道我的聲音竟然有如此大的「魔力」?

    但是既然有人這麼說,而且還是個靠聲音吃飯的人,那我自然是不必太謙虛,以免被人看成矯情!

    再者,我盤算了一下他所提出的條件,好得令人不敢相信,至少比起我以前的工作標準,那真是好太多了,如果不接受,簡直就像白癡了。

    就這樣,我一腳踏進這空中訴情的行業。

    經過兩年的時間,我也算薄有名氣了。商別這兩個斗大的字,雖不是叮噹作響,可說出來也還有點人支持。當初出道時,老闆大人,就是那個某人的誰誰誰,(天罰我!我依然不知道那個對我算有知遇之恩的人是誰?)嚴格地說,我的名字夠特別,就用它吧!反正聽友也不會如此神通廣大道知道那就是我的本名。

    出錢的人是老大,我自然是遵命。對我來說,叫什麼都一樣,不過是方便他人稱呼的代號罷了。

    坐不改姓,行不改名是我的風格。

    因此呢,經過了兩年的光陰,我除了贏得了一點兒名聲,最最重要的是,我那一向是瘦瘦癟癟的荷包也逐漸肥厚起來了。這點才是最要緊的,有了豐厚的銀子,我就可以實現我的心願。

    這個社會用一大堆天花亂墜的理論,強調努力就能成功,心想事成。說穿了還不是要有錢!有了錢就是大爺,一切都好辦。

    在孤兒院長大就是有這點好處,凡事絕對往現實面著眼,不會有一絲絲不切實際的念頭。所以對現實世界中一些必然存在的現象,也就看得很開。反正這個世界就是這樣,妄想改變的人不是傻子就是瘋子。

    我並不是悲觀也不是灰色,只是實際而已。

    就像我的身世,若說出來,一定很引人同情。但那又怎樣?我不會因此自憐或感激,因為那些同情我的人勢必在下一秒鐘又找到另一個同情對象,而把我忘得一乾二淨,我又何必因他們的表現而心湖波動呢?

    再如我現在的境遇,雖不是飛上枝頭變鳳凰,可也有那麼點幸遇神仙教母的味道。這樣,也會引人嫉妒!尤其是我的背景是如此的不起眼,居然也能享有這種算是高級、舒服的待遇,怎不令那些自認為比我優秀的人覺得刺眼?

    可是我要在意嗎?當然不!誠如我剛說過的,這些現實社會必存的是非黑白,看開就好。這個社會的本質再怎麼不適、惡劣,我們還不是一天過一天?因此尋短、放棄的人,絕對是笨蛋!

    人活在世上,只要有夢想,總是一股支持的力量。覺得灰心喪志時,想到自己的夢,就會再有源源不斷的力量湧出,讓你有面對黑暗、等待黎明的勇氣。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起碼我時如此。

    這也許是人的本性;就算是掙扎再黑暗深淵的靈魂,心底最隱秘處,也還是存在著夢想。夢想,是人類的救贖!

    雖說我相信夢想存在之必要,但是在我行過的生命歲月裡,我從不曾有過夢想。我不知道我可以願望什麼;權或勢?可惜我對這兩種最迷惑世俗人心的事物,半點興趣也沒有。

    那麼愛情呢?

    這是個更可笑的謊言!

    山盟海誓的反面只不過是場水月鏡花,所以的風花雪月到盡頭也只是泡影幻覺罷了。

    因此,我為何要去相信這些盟約之類的幻影;所有的事物都流轉了,何以我該天真到相信只有愛情得以倖存?

    永恆啊!朝暮以共,生死相許,這些都是虛構的情節!現實裡,從來不會有。

    因此,我能祈願什麼呢?什麼也沒有!

    雖然夢想是人的救贖,但是沒有它,也還是能活得很好。

    這就是我——決不會因自己的不足而想不開,作繭自縛。

    雖然有時,我會感到空蕩蕩、心惶惶然。但是,那應該是每個人都會發生的,不單只是我。直到那天,我打開八百年沒看了的電視,看到那則報道,看到因人類的貪婪與無知而將滅絕的物種,那時,我才第一次嘗到擁有夢想的滋味。

    說出來。我的行為可能會引起一些衛道之士的撻伐,因為我竟然無睹於有那麼多人需要救助,而去認養一匹狼——每個月花三百美圓。

    我幾乎可以想像那些人會怎麼說。「難道人類的生命比不上那些畜生?」哈!偉大的萬物之靈的生存比什麼都重要!

    對於這種人類至上的想法,我不予置評,但是我自主行動的自由。

    現在我益發有生存下去的理由了,因為在那遙遠的彼方,重重汪洋那邊,有個生命依附我而生存著,我對它有責任!

    我若是倦了、累了,只要想到我的狼,我就能繼續努力;不僅為了每月寄錢過去,更為了想早日見到它的願望。

    為此,我除了努力賺錢、存錢外,還勤練英文,一切都為了我的夢想。

    人的一生就是如此;等待長大,等待成熟、等待夢想的實現、等待生、等待死。每天醒來,又朝死亡更邁進一步,出生的最大任務,就是完成這個等待的使命。但是,這樣倒也沒什麼不好;起碼我們總還是能在這段漫長、卻有盡頭的等待中,期望一些什麼,渴慕一些什麼。即使明知終局已定,人生還是過得有滋有味。

    如今,我再差一步就能圓滿我的美夢了。只等我的簽證核發下來,我就可以越過深洋去看望屬於我的那隻狼。從我得知這個消息後寄錢過去到現在,也不過一年半的時間,但我卻有種莫名不可辨的感覺——

    興奮期待又帶點恐懼!

    或者這就是夢想實現時的感覺?

    不管如何,夢想能成真總是好的。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幸運,我想我應該感謝老天爺如此關照我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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