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被別家出版社退稿的經驗,原因之一是男主角不夠強勢。
我不太懂什麼叫做強勢。
我一向認為不同的女人會欣賞不同類型的男人,所以,就算是溫文爾雅、柔情似水,甚至是頹浪孤寂的男人都會有女人為之傾心才對。
如果所謂的強勢,是男主角非得將女主角折磨到死去活來,或者殘忍跋扈到冷面無情的地步,說實在話,我還真不認為兩人誤會冰釋後,會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畢竟這種男人以現代醫學的觀點來看,根本是有病,需要去看心理醫生。
但讀者就是愛看得不得了。
是不是每個人心裡都隱藏著那麼一點被虐的特質,我不知道。
不過反正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沒幾個會遇到這種動不動就抓狂的瘋子,所以,在小說的世界裡過過乾癮,也未嘗不可。
就好像關起門來看A片一樣,片中不管男主角如何虐待女主角,咱們看的人只有隔岸觀火斗的興奮,很可能非但不覺得有何不妥,甚至還有助「性」的感覺。
但若是這種情節活生生、血淋淋的發生在週遭,那內心的感受可就大大不同了。如同在新聞報導中,看到一名大姊頭帶領一群嘍囉,將情敵凌虐至死,我相信就不會有人有亢奮的感覺了。
還好,小說不是新聞報導,它只是大膽寫出人類心中最不敢啟齒的慾望而已。
所以我想,實在不應該給小說那麼大的道德十字架,因為很多東西是一體兩面的,放在不同的地方,用不同的角度看,就會有不同的感受。
正如情慾這種東西,關起門來不論如何不堪入目、激情狂野,但只要兩情相悅,沒有什麼行為是不被接受的。
若是硬要把情慾放在國會殿堂上,用一把尺來度量它,只會破壞了美感、破壞它原有的精髓。
畢竟時代在變遷,以前瓊瑤所寫的小說,可以如夢似幻的談談僅止於精神層面的愛情故事,但在這個速食的時代,相信沒有誰有那個閒工夫,一天到晚跟你去看山、看海的吟詩作對。
所以,雖然目前分級制度吵得沸沸揚揚,我還是堅持寫自己想寫的東西。
情慾,只要合情合理,我不會刻意省略。
這本書的男主角,冷酷孤高、威風凜凜、不可一世。這種冷傲跋扈、不苟言笑的男主角,正是我曾經說過,最害怕寫的那一類型。
因為我還是擔心下筆的力道太猛,會有過度詮釋的可能。
所以,本來依劇情需要,在楔子的部分,我是想劈頭就驚天動地的寫一場男主角強暴女主角的戲。
但左思右想總覺得雖然寫實,但可能太過驚心動魄,為免畫面不忍卒睹,我還是決定用三言兩語將這一段帶過,沒敢真的寫出來。
當然,既然女主角在命運的捉弄下曾經受過凌辱,並帶著孩子顛沛流離的過日子,不過我還是不能免俗的安排她天真傻氣之餘,依然帶點可憐怯弱的待質。
我曾經害怕這本書不夠輕鬆,編編會無法接受,但還好,還是不小心讓我賺到稿費,這下子面對書桌上那些積壓好一陣子的帳單,總算暫時鬆一口氣。
希望下次能再和各位見面。
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