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闌人靜,月明星稀,鵝黃色的月亮高掛天空,薄紗似的月光輕柔地流瀉在每一處角落。
當然,也包括趙子元所住的這一棟大樓。
午夜時分,一道黑影利落地在大樓外閃過,左一下、右一下,最後消失無蹤,像是被大樓給吞沒了一樣,無聲無息,自然也就吵不醒任何人。
不過,由於來者的技巧高超,所以被侵入的那一戶沒有知覺是可以被原諒的。
巧的是,咱們趙大律師就是那個需要被原諒的人,而這位入侵者正是自詡為小偷代言人的凌大帥哥。
這也難怪她沒有警覺了,他的功夫可不是拿來唬人的!十年以上的火候是絕對有的。
但是,當凌聖軒一踏進趙子元的臥室時,他當場愣住了——
這是什麼姿勢?
凌聖軒難掩一臉古怪的神情,直盯著主臥室裡熟睡的女主人。
你可曾看過攀在尤加利樹上的無尾熊?
此時凌聖軒眼前所看到的便是這種景象。更絕的是,她竟然是一手一腳在床上,身體沿著床邊垂直角的地方躺著……天!這是什麼姿勢?睡得連被子都離她而去,寧願與地板共眠。
看到這情景的凌聖軒一時不知道該有什麼反應,他當偷兒這麼多年,頭一次看到這種睡姿,真是讓他佩服得五體投地。
笑著搖搖頭,他轉身離開臥室,潛進他的目的地——趙子元的書房。
來到書房他才真的相信她是個律師,滿眼望去儘是法律用書,如果這些書她全讀過,那他真該對她鳴放禮炮,以示尊敬了。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得找到有關那個叫柯什麼的資料。
熟練無聲地翻動一疊疊文件,他只想快點離開這個地方,不為什麼,只因為這裡讓有潔癖的他渾身不自在。
好髒!這是他一進來就得到的結論,這女人怎麼能忍受?
他一方面降低自己的呼吸次數,一方面尋找資料。終於讓他給找到了,謝天謝地!
凌聖軒藉著一目十行的本領及絕佳的記憶力,三兩下就將必要的資料輸入腦海中。
再不快走他會發瘋!只見不遠處正有一隻蟑螂老兄在跟他說 哈噦。天!這是人住的地方嗎?
確定要離開後,他朝潛進來的方向走去,行經趙子元的臥房時忽然停下腳步,再次探身進去。
再欣賞一下那個特殊睡姿也挺好玩的。他這麼想。
只是沒想到看了看,他竟做出這輩子最可恥的事——輕輕地將她的身子移正,還小心翼翼地為她蓋上被子。
之後,他一邊在心裡自我咒罵,一邊悄悄離開屋子,從頭到尾沒有驚醒任何人,除了那只蟑螂老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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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昌企業是國內小有名氣的外貿公司,是王-從年輕到現在所打拼出來的成果,它的價值對他而言,相當於他的骨血、他的生命。因此,來到這裡只為搜集有關公司員工管理資料的趙子元,現在正被迫聽王-說他的奮鬥史。
經過一番折騰,她總算可以開始她到這來的目的。
「這是我們公司的人事管理資料。」劉彼德帶她進入一間辦公室,指著桌上一疊資料夾說道。
「謝謝。」趙子元向他點頭致意,落座在桌前。
「還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嗎?」
「沒有,謝謝。」嗯,首先她得知道這裡出國洽商人員是怎麼個安排法。
翻開第一本資料夾,感覺前方一股人氣猶在,她抬起頭問:「劉先生,你有什麼事嗎?」
「不、不是,我只是想也許你需要點什麼,比方說咖啡或其他什麼的。」
「我不需要,謝謝。」她只要一個能獨自工作的地方就行了,「你可以離開了,有問題我會找你。」
「這樣啊……」劉彼德沉吟了一下,「那好吧!有事找我,我會隨傳隨到的。」
「謝謝你的合作。」快走吧!趙子元在心底吶喊著。
「那我出去了。」
趙子元點點頭,目送他離開。
開始工作吧!她重新埋首於資料裡,再也心無旁騖。
而門外的劉彼德隔著透明玻璃凝視她好一會兒才真正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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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聖軒嘴裡哼著歌,神情愉悅地提著大包小包往回家的路上走。哈!還是Shopping最投他所好了。
瞧瞧他今天買了什麼,雞鴨魚肉、青菜水果……是應有盡有,簡直就像是為颱風天貯糧嘛!不過他一個大男人抱著一堆有的沒有的,然後笑得跟只偷了腥的貓一樣,帶著滿足的笑容大搖大擺地走在馬路上,說有多惹人注目就有多惹人注目。
越過一條馬路,右邊一隻骯髒的小花狗喜滋滋地朝他吠叫,想必是聞到他在半路上停下來買的烤鴨,想示好以求分一杯羹。
「門都沒有!」凌聖軒對這隻小花狗狠狠一瞪。想分食,下輩子吧!
「我告訴你,身為一隻狗要有狗德。你的祖先是怎麼找東西吃的,你還記不記得?是靠自己掙來的,懂嗎?不要老想求人類施捨,那是不長久的,做狗要自立自強、處變不驚,這樣才能成就大事業,你懂嗎?」
「要知道,身為狗最重要的不是對人類示好以求三餐溫飽,而是要發揮狗的功用,還知道自己的功用是什麼嗎?我看你八成也忘得一乾二淨了對不對?你實在是愧對你的祖先,你知不知道?我看你也不怎麼聰明,簡直就是驢蛋一個……」
「汪嗚——汪嗚、嗚——」小花狗受不了刺激,夾著尾巴,嗚咽地往反方向逃去。
「喂、喂!」他還沒說完哩!
凌聖軒聳聳肩,無視於旁人詫異的眼光,照走他的路。
算了,那隻狗不繼續聽他的話算它沒那個福氣,反正他也不挺愛浪費口水的,尤其是浪費在狗身上。
重新哼起方才停頓的歌,他的心情依然愉快得很。然後,前方一道熟悉的人影吸引了他的注意。
「子元!」
前方的趙子元回過頭來,「是你啊!」她露出一個笑容。
「下班啦!」明知道是廢話,凌聖軒還是這麼問道。
「是啊!」趙子元客氣地回道。
「一起走吧!」凌聖軒提出邀請,反正兩個人是同一個目的地,說好或不好都沒差。
趙子元看了看他,問:「需要我幫忙嗎?」她指指他手上的大包小包。他看起來很吃力的樣子。
「謝謝。」他立刻丟了好幾包給她,一點也不客氣。
「唔!」趙子元吃力地接了過來,好在他還讓她留了一隻手可以拿自己的公事包。
「聽說你最近接了件大案子。」他問。
趙子元警戒地看著他,「你為什麼這麼問?我有告訴過你我的職業嗎?」這人很可疑。
「別誤會,我是在電視新聞上看到的,屏幕上的你讓人印象深刻。」
「又是電視。」
趙子元的表情告訴他,她很不喜歡媒體這東西。「上次新聞還報道你二十連勝的不敗紀錄,你真厲害。」對於這一點,他還真的有點懷疑。
「二十連勝是真的,但那又如何?我只是為了真理而替人辯護,古有明訓:邪不勝正,你難道沒聽說過?」
凌聖軒一愕,邪不勝正?
天知道他得多努力才能克制住自己狂笑的衝動;不過他知道自己不可以笑,一笑就注定他得自個兒去慢慢摸清真相,所以,要笑等回家再笑。
「繼續保持你邪不勝正的原則吧!」了不起。
「你看起來似乎不怎麼同意我的話。」是她多心了嗎?
「不、不,我很贊同,真的!」「真的」是假的。
「是嗎?」
他點頭,「你的想法很好、很正確。」正確得不知道什麼叫人性的真面目。
單純的傻瓜,凌聖軒忍不住這麼想。
「你一個人住不是嗎?」趙子元覺得好奇怪,「你買這麼多東西怎麼吃得完?」
凌聖軒望著她。嗶——嗶——心中警報乍時作響。
不會吧?她這麼問的意思是想要他請吃飯?
在他的眾多天性裡有一項是大多數人都會有的,美其名叫做節儉,也可以稱為鐵公雞,說難聽一點叫做吝嗇,亦即小氣;而且用小氣巴拉還不足以形容他小氣的程度。
要他請客?下輩子吧!
他該怎麼拒絕呢?左思右想,他正努力想找出不傷和氣又能省去麻煩的方法。
他在做什麼?趙子元困惑地看著他,他還要自己陪他站在他家門口多久啊?
「凌先生?」見他沒有反應,趙子元以手中的公事包輕輕碰了他一下。
感覺被人頂了一下,凌聖軒回過神來,「你叫我啊?」
她點了下頭,「你家到了。」
「這麼快?!」他還沒想出對策來耶!
這是什麼奇怪的回應?!趙子元莫名其妙地看著他。但她也不想再研究下去,該做的事還堆滿滿地等著她,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她沒空理。
將他托她的東西還給他後,她擺擺手說聲再見就打開自家大門進去了,讓凌聖軒一個人站在大門前傻眼得 像個白癡一樣。
看來人家根本沒有要他請吃飯的念頭,他是在擔哪門子的心啊!笨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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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聖軒的廚房裡洋溢著滿滿的菜香味。
天才如他,在烹飪方面也是不落人後的,功力直逼大師級人物,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輕快地哼著歌,他開開心心地做著他最愛吃的一道菜——鳳梨蝦球。
首先將去殼的蝦子用熱油涮過,然後……
忙了好一會兒後,他沾沾自喜地看著滿桌的佳餚。
他是天生的享受主義者,絕不容許自己的生活出現一絲絲的不舒適。他要住好的、用好的,當然也要吃好的,所以他練就一手好廚藝。由此可見,他是個極度寵愛自己的男人。
拍了下手,凌聖軒摩拳擦掌準備大快朵頤,但舉著的手突然在半空中停住,因為此時他居然想到了—個人。
該死的!他為什麼會在這時候想到隔壁那個女律師?
搖搖頭,他再次準備下箸,不過這回想得更多。她不曉得吃飯了沒?難道她還在工作忘了吃飯?
他看了看滿桌的菜餚,低喃似的咒了聲:「該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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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子元雙手不停地翻動著桌上的資料。
根據巴西法醫的檢驗報告,上面寫著死者柯恩的確是因為心臟衰竭導致死亡,而且由種種跡象顯示他殺的可能性不高,甚至可以說是百分之百不可能。
那為什麼柯恩的妻子陳素惠會召開記者招待會說她的先生是被謀殺的呢?她想不通。
她抓過另一疊資料,是榮昌企業的員工管理記錄——裡頭載明瞭有關出差員工的記錄,可以發現柯恩生前負責的外務對象是巴西的一家伐木工廠,因為所有有關巴西的公差上登記的都是他的名字。
被公司這麼重用有什麼不好?她無法理解。柯恩這麼受公司重用,陳素惠這個做太太的有什麼好抱怨的?
也許真如王-所說,陳素惠是因為一時承受不了刺激,才有移情作用,以怨恨他們的情緒好支持她活下去吧!從心理學上來看這是很有可能的反應。
但控告一個栽培她丈夫的公司,實在很不應該。
「死了丈夫……」她低喃,那種痛和死了雙親、死了養育她長大的祖父母所承受的傷痛等同嗎?
她難得想這個問題,以往她所接的案子幾乎都是單純的民事案件,很少像這種複雜案件。
可是這麼一想,她卻不禁想起自己已是孤獨無依的事實。雙親早逝、養育自己長大的祖父母也已不在人世……一陣寂寞忽地襲上心頭。
趙子元甩甩頭,命令自己壓下心裡那分沉甸甸的落寞。她重新埋首案牘,不想因為一時的情感波動而浪費時間。
一百平米的房子裡只有她一個人,獨自品嚐這分寂寞是會讓人陷入不可自拔的沮喪的,這點她清楚得很。
叮咚——此時門鈴聲乍響。
她有些詫異,有誰會在這個時候來找她呢?她起身朝大門走去。
打開門,只見門外是那個有點怪怪的鄰居。
「你還沒吃飯吧?」凌聖軒問道。
趙子元愣了一下,不知該說什麼,只是呆呆地看著他手中捧著的大托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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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子元的餐桌終於有用到的時候了。
自從祖父母死後,她就沒在家裡的飯桌上吃過飯,因為一個人的三餐好照料,隨便在外頭吃或在客廳、書房都很好解決。
但是今天,看看凌聖軒帶來的美食,把它們放在客廳的茶几上似乎太褻瀆它們了,她這麼覺得。
「謝謝你,凌先生。」她.沒想到對面住了這麼一位好好先生,竟然請她吃飯,還親自送過來。
「不客氣。」凌聖軒簡直快哭出來了,天殺的!他是哪根筋錯亂了,怎麼會端著自己辛苦好久的佳餚送到她家給她吃呢?哦,殺了他吧!
趙子元從廚房裡拿出兩副碗筷,「怎麼了嗎?」他的臉色看起來很差。
「沒事。」事到如今,他懊惱也於事無補。算了,誰叫他自己多事,算是換取情報的代價吧!他也只能這麼想了。
「凌先生,你在哪兒高就?」兩個人就這麼光吃飯不說話好像不太好吧?趙子元試圖找些話題。
「小偷。」他忙著吃飯,答話答得非常不假思索、也非常模糊。
幸好是非常模糊,模糊到趙子元聽不清楚。
「小?你說你是小什麼,我沒聽清楚,再說一次好嗎?」
「我說我是小——」匆匆嚥下飯,「小偷」二字差點又脫口而出,「小說家。」對!就這麼說。「我是個寫小說的。」
「真的!」好厲害,「我正巧是個小說迷,方便告訴我你的筆名嗎?也許我曾經拜讀過你的作品。」
糗大了!他到哪兒孵一個筆名給她啊?
喝了口湯,他趁機拖延時間。有了!靈光一閃,他心生妙計。「這是不能說的。你知道,身為作家最重要的就是個人隱私。所以很抱歉,我不能告訴你。」
趙子元點點頭,這個說法她接受,只是發光的眼眸頓時黯淡了下來。「真是太可惜了,那凌先生——」
「叫我名字吧!我想我們不必那麼生疏。」尤其是在他砸了一餐飯下去以後,再那麼生疏就不划算了,最起碼也得拉近些關係,才比較符合投資報酬率。
「那我就叫你聖軒嘍!」
「嗯。」他還是忙著吃飯,好像怕菜被吃光一樣,事實上,他心裡的確是這麼想的。
趙子元看著他狼吞虎嚥的樣子只覺得好笑,她沒有多大的胃口吃飯,一心只想享受這種有人陪伴的感覺。
在一百平米大的房子裡,兩個人比一個人的時候要有人氣多了,而她已經很久很久沒感覺過這種滋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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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未開啟家門,凌聖軒的直覺就告訴他,屋裡有人,而且,是他熟悉的人。
一開門,他開口便喊:「千燁,別玩了。」
砰!關門聲隨之響起。
「真不好玩。」說話的聲音顯示,在他屋裡的人是個鄰家女孩型的活潑小姑娘,「怎麼每次都能猜到是我?」真討厭!
話聲一落,像變魔術般的,他屋裡忽地冒出個大約十八九歲的少女。
「好久不見了,聖軒。」她自在地落座於他客廳的沙發上。
「說過多少次了,你要叫我凌大哥的。」這小妮子還是這麼沒有禮貌,「當心我打你屁股。」
「歡迎之至。」她索性朝他翹起屁股,「你敢嗎?」說了那麼多次也沒見他哪次真下手了。哼!當她是三歲小孩那麼好騙啊!
凌聖軒搖搖頭,他寵壞她了。「找我有什麼事嗎?」
「當然有。」她拉他坐在自己旁邊,喜滋滋地笑問:「有個大買賣送上門,你做不做?」
「不是說好這個月不接生意的嗎?你怎麼又自作主張了?也沒有事先問過我。」
「別這樣嘛!我只是想這筆生意是順便的嘛,反正你現在不是正在查那個叫柯什麼——」
「柯恩。」
「對,就是那個叫柯恩的,這次的生意就是跟他有關。」
「什麼意思?」凌聖軒揚眉,看來這事有點眉目了。
千燁詭異地一笑,「什麼意思我待會兒再告訴你,先說好,三七分賬,你三我七,要不要?」
他睨她一眼,這小妮子竟然趁火打劫!
「要不要啊?我可是沒有差;不過你呢,可能會漏掉一些情報!」
「你這招是跟誰學的?」他一定要好好教訓那混蛋一頓不可。
千燁的纖纖細指準確無誤地點住他鼻尖,「不就是你嘍!」
「我?有沒有搞錯?」
「少假了!快點說,要還是不要?」
凌聖軒攤攤手,「我還能說什麼呢?」這丫頭的前途將無可限量,連他這個神偷都敢威脅,簡直是不想活了!但是——唉!算了,誰叫她是自己調教出來的呢!
「嘻!」她就知道她贏定了。
「快點把工作內容告訴我。」
「沒問題。」有錢好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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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律師,你好。」趙子元有禮地向面前的人伸出右手,「我是被告的律師趙子元。」
毛延和睥睨地看了這後生小輩一眼。她真的是那個趙子元嗎?真叫人難以想像。
「你就是趙子元?」
「是的,請多多指教。」她不喜歡毛延和看她的眼光,好像她是什麼不潔的東西一樣。
這次兩人的會晤只是例行的訴訟文書校查,由雙方的律師交互檢閱,是第一次開庭前必做的事前工作。
「你幫一個為非作歹的公司辯護,對你有什麼好處?」毛延和深信原告陳素惠,這位可憐的寡婦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我不認為我的委託人做了什麼罪大惡極的事,值得遭受不合理的控訴,我只是想求出事實罷了,並沒有其他的想法。」
「哼,是這樣嗎?」求出事實?她八成以為她是對的,這種毛頭律師他見多了。
光憑一張嘴、一顆天真的腦袋,就想辯出一個事實?哈!說出去只怕會笑掉人家的大牙。
事實——是有充分證據、站在有利位置的人可以講的話,而他正好就站在有利位置。所以,這場競賽他贏定了。二十連勝——哼!他會打敗她的。
約莫二十分鐘之後,雙方校閱結束。
「謝謝你,毛律師,下一次我們法院見。」趙子元始終保持著禮貌,只是一直得不到毛延和善意的回應。
她真不明白,他們彼此只是代表對立的兩方進行辯護罷了,有必要彼此沾染委託人的仇恨而互相仇視嗎?她真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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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沉,一般的上班族早巳乖乖上床夢周公去了;能醒著且精神百倍的,除了夜貓族外,就是人人憎惡的宵小之輩了。
而宵小之輩的代表人物,凌聖軒這會兒正熟練地潛入趙子元的家中。對這裡,他已經熟得快爛掉了。雖然只是第二次不經主人同意進入,但之前受邀進入的次數早已超過五次以上,而這全得歸功於他的「犧牲」——無條件地天天送上他巧手烹調的佳餚來串門子,藉以拉近關係。
哦!真是痛入他心。
瞥了眼臥房,只見趙子元還是維持那個驚人的睡姿。
這回休想他會幫她蓋被子了,上回的事對他而言簡直是奇恥大辱嘛!一個小偷竟然幫一個房子遭他光顧的女主人蓋被子?說出去誰信啊!更何況他還是鼎鼎有名的神偷凌聖軒!
這一次他絕對不會再犯下這麼荒謬的錯誤了,他發誓。
依照上回的路線成功地進入書房,他這回不只是要找線索,他還得跟她拿一樣東西——一張磁碟片,這是千燁替他接下的新工作。
至於委託人——他和千燁打自合夥開始便遵守著只問價碼不問人的原則,所以千燁並不知道是誰,他也就更不知道了。
看來這原則得改變一下才行。他暗自忖道。
委託者要求他務必在八月十號以前將磁片交給他。
凌聖軒翻開趙子元的行事歷,八月十號是陳素惠控告榮昌企業的這件官司第一次開庭的時間。
為什麼呢?凌聖軒坐在趙子元的辦公桌前,思考著來龍去脈。
法院、磁片、八月十號……和這三件事惟一有關聯的就是身為律師的趙子元。
她有什麼發現嗎?不!這樣想並不通,她接下這件案子純粹只是巧合。
「法院、磁片、八月十號……」他默念目前所得到的線索。
有了!除了相關聯的人外,還有相關聯的物啊!證據——這是他惟一能想到的結論。
重點是那張磁片,裡頭一定有什麼是那個委託人要的。
這樣想來,委託人必定和這件案子有關。是誰呢?是原告?還是被告?
謎題似乎越來越多了,多得讓他開始懷疑起柯恩的死是自然還是人為的。
怕只怕這件事趙子元無法發覺。他該怎麼讓她相信他,進而找他商量整件案子呢?尤其是在他找不到任何一張磁片的時候……
這一夜,凌聖軒無功而返,而趙子元的特殊睡姿又被校正了過來。這件事當然又讓凌聖軒「自責」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