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九點半婚禮前的服裝打點
這段時間一般的公司門市才剛開始營業,而禮服公司裡卻已經是兵荒馬亂。還沒化好妝的新娘端坐在梳妝鏡前,任憑化妝師描繪;化好妝的新娘忙著打點行李,拎著裙擺匆忙離去。
台灣的婚禮對於良辰吉時有著瘋狂的崇拜;兩方家長拿著新人的生辰八字,四處去找算命先生核對,經過幾位算命仙仔的決選之後,終於找到一個能夠百年好合。鸞鳳和鳴的好時辰。
然而,要是挑著中午或是下午,新娘與新郎兩方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准備,那絕對可以稱得上是幸運。就是有些佳偶,一開始就命運乖違,算命仙仔挑了個凌晨或是深夜來送嫁迎娶。新娘午夜就要到禮服公司化妝打點,也難怪到了清晨,那些化妝師的手幾乎都快脫臼。
杜沁妍一等車子停住,抱著背包就往禮服公司裡跑。“謝謝你接我過來,我先進去了。”她頭也不回的說道,道謝的聲音飄散在風裡,被風吹散了。
她明白自己的行為十分沒有禮貌,如此狼狽的逃離,手上還捏著他遞過來的白手帕,仿佛是揮著白旗,敗離沙場的殘兵。
無法解釋自己為什麼會覺得喘不過氣來,在狹隘的車內空間裡,他的存在感如此強烈,無情的威脅了她的呼吸功能。司徒鈞的一言一行,甚至只是一個輕微的挑眉動作,就讓她有些慌了手腳。知道他緊跟在自己身後,修長的雙腿一個大步就抵銷她好幾個小跑步,心中莫名的慌亂讓她跑得更急了。
鵝黃色的身影往前沖去,很快的推開那扇透明的活動門,以雷霆萬鈞之勢往門內跑。推門時沒有量好力道,活動門被大力推開,之後因為反作用力,在她穿過門後,狠狠的反彈回去——
不偏不倚的,剛好撞上她身後那個疾步走著,卻遭到無妄之災的男人。
一對伴娘、伴郎還沒能走進屋裡,那聲巨大的撞擊聲伴隨著吼叫,就已經響徹雲霄。所有的人不由自主的停下手邊的工作,驚愕的看著殺氣騰騰的男人,以及幾乎要嚇趴在地上的小女入。
“該死的!你就不能稍微小心點嗎?”司徒鈞捂著鼻子吼道。剛剛那一擊敲得他眼前猛冒金星,劇烈的疼痛讓他在那一瞬間幾乎要以為自己的鼻梁被這個女人給敲斷了。
杜沁妍嚇壞了,他方才那一聲巨吼,差點也震聾了她的耳膜。她嚇得捂住耳朵,原地蹲了下來。
她真的不是故意的,怎麼料得到,亟欲逃開他的身邊,卻為兩個人帶來更多的牽扯,她現在又欠了他一筆。而且看他鼻子因為被撞擊而發紅、眼睛裡充滿憤怒血絲的情況看來,他一定沒有心情聽她的解釋與道歉。
連鞋子都來不及脫,她狼狽的爬上禮服公司的拼木地板,緊盯著步步逼近的司徒鈞,像只小毛蟲般在地板上蠕動著。
“對不起,真的,我沒有睡好,有點精神恍惚,所以沒有注意到你在後面。”想到自己的謊編得太離譜,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這麼大個兒的男人,她怎麼會沒注意到?她壓根兒就是想逃。“不,我是沒有注意到那扇門會反彈。”她緊張的哺哺低語,發現他盯著自己的眼光,讓她頭皮發麻。
“現在道歉是不是太遲了?”他危險的低語著,轉頭看看那扇門,又不懷好意的轉過頭來,看著杜沁妍那小巧漂亮的鼻子。“咱們公平些,你也來試試看吧!”他伸出手,像是想要抓她來試試他方才嘗過的酷刑。
“拜托啦,不要這樣。”她只差沒有用爬的了,抱著背包往後退,眼見雙腿快被抓住,她連忙踹開腳上的布鞋。“求求你,我不是故意的啦!”也顧不得唯一一雙布鞋落人他手中,她翻過身就想逃走。
也不知道是不是今天時運不濟,她一個翻身,正想邁開大步展開有些遲鈍卻還可以逃命的雙腿飛奔,沒想到迎面卻是一堵寬闊堅實得有如磚牆的男性胸膛。
“砰”地一聲,她撞了個結結實實的。報應不爽,她也撞了個鼻子、眼睛全發紅。不過不同於司徒鈞眼中憤怒的血絲,她則是疼得眼眶蓄滿了淚水。
睜著淚汪汪的眼睛,她往上一看,認出自己撞上的不是別人,正是今天的新郎官冷冠爵。
‘婚禮還沒有開始,誰都不准動我的伴娘。”冷冠爵沉著聲說道,漂亮得讓男模特兒嫉妒的薄唇噙著一絲笑。
司徒鈞停下腳步,揉揉自己發疼的鼻梁,甩動著那雙剛剛搶來的布鞋。“我只是想公平一些,畢竟會棄早餐,千裡迢迢的跑去接人,最後卻落到跟玻璃門熱吻,不是什麼令人愉快的事情。”他危險的瞇起雙眼.看著杜沁妍,露出狼一般的微笑。“我想跟這位美麗的伴娘分享一下。”
“冷先生,拜托,只要你救我這一次,我就不跟你收伴娘的紅包禮。”眼前小命重要,她忍痛犧牲自己的紅包禮。
新郎冷冠爵穿著正式的三件式西裝,看來俊逸非凡。“好說、好說,就算是你不願意捐出紅包禮來平息司徒鈞的怒氣,我也不能讓他碰你。你可是凝語御筆親點的伴娘,沒了你來助陣,她說不定還不願意結婚。”他伸出手扶她,讓她因為撞擊而有些搖晃的身子能夠站好。
見到有人出面護航,得了三分顏料,杜沁妍不客氣的開起染坊來了。“既然知道我的重要性,怎麼還派了一個像是搶劫要犯的家伙來接我?不怕我一看見他就腳底抹油、溜之大吉。”她抱著背包,小心翼翼的瞄著司徒鈞。
兩個人中間就隔著冷冠爵,像是戰場上對峙的敵手,一邊衡量著要怎麼進攻或逃脫,一邊不甘示弱的互相瞪視。
冷冠爵仰頭大笑,俊朗出色的模樣讓人不禁多看兩眼,甚至不少當天要出閣的新娘子都看傻了眼。他轉過頭,對怒氣剛剛平息、不知該哭或該笑的司徒鈞說道:“早叫你把那副墨鏡拿下來,不然可要嚇壞良家婦女了。”
“這位女作家的破壞力可跟良家婦女扯不上關系。”鼻音從司徒鈞受摧殘過的挺直鼻子裡噴出。
杜沁妍扮了個鬼臉,連罪惡感也不知跑哪兒去了。“兩位慢聊,小女子還有要事在身,恕不奉陪了。”男人們可以站在門口閒聊,而女人家可是要事先打扮,加上她又是遲到之身,更是火燒眉睫,沒有時間可以浪費了。
“去吧!凝語她們幾個在包廂裡等你。”冷冠爵揮揮手,示意她先進去打扮。
司徒鈞手上還握著那雙布鞋。“喂,灰姑娘,你的鞋子還在我手上。”他很有風度的看著自己的冤家逃走。
山水有相逢,反正這一天裡大家就是要互相幫忙著跑龍套,他就不信這個小女人可以躲他躲得多徹底,君子報仇三年不晚,有的是機會與時間。其實他不是喜歡記恨、器量狹小的男人,只是跟這個小女人纏斗,奇異的讓他格外感到興趣。
“留給你吧!“她不回頭的喊道。
站在原地的兩個男人目送著杜沁妍離去,等看不見她之後,冷冠爵才轉過頭來,似笑非笑的看著脫鞋脫到一半的司徒鈞。“你一向不是容易被激怒的人。”他高深莫測的說道。
司徒鈞愣了一下,之後薄唇陡然彎成一個微笑。“我一向也不容易遇見能如此輕易激起我情緒的女人。”他的回答同樣高深莫測。
化妝廳的包廂裡,化妝師在替新娘上頭上的花飾,其他的伴娘嘰嘰喳喳的圍成了一圈,在旁邊比手畫腳。
被妝點得高貴美麗的柳凝語端坐在椅子上,望著鏡子裡那粉紅色的玫瑰插進梳攏起的發型,臉上的妝已經大致完成,原本還有些孩子氣的五官被打扮得十足小女人。因為她的頭發短了些,設計師又替她夾了些蔥蔥的假發,好固定簡單高雅的花飾。
杜沁妍走了進去,轉頭四處張望,新娘子一看見她就整個人跳了起來,花飾、假發甩得到處都是,一邊尖叫一邊朝她跑過來,兩個小女人抱成一團。化妝師在身後看著毀於一旦的裝扮,顫抖得幾乎要昏倒。
柳凝語感動的緊抱她,見到好友時的極度喜悅,也顧不得剛剛花了一小時才化好的妝。
“終於見到你了,我還以為你不會來,還以為你會錯過我的婚禮。”她抬起頭,一雙眼睛水汪汪的,語調因為激動而有些結巴。“你沒有收到我寄去的喜帖?”她質問。
杜沁妍有些心虛的微笑,把背包放下。“我收到了,但是跟讀者的信件混在一起。前些日子我在趕一本稿子,電話跟答錄機全拔了線,等於是跟外界沒了聯絡。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等到回過神來,身邊的事情就像是洪水般一古腦兒全湧了過來。我今天凌晨才發現,原來自己今天早被你預定了當伴娘。”她捏了捏大學好友的臉頰,卻驚訝的聽到兩人身後一聲慘叫。
原來她親呢的動作又毀掉了柳凝語臉上的妝,也難怪化妝師一臉准備沖過來要她命的凶惡模樣。
一個臉兒圓圓的女孩走了過來,用那雙圓滾滾的手臂將兩人堅定的分開,一手一個的推向不同的化妝師打點。
“要聊天可以,先把妝化好;等新來的這個伴娘也把禮服挑好了,你們要向新郎預支新婚夜去閒聊都是你們的事,現在先給我去准備好,小心等會兒誤了時辰。”蔡芳儀無比權威的說道,圓圓胖胖的身子裹在西式禮服裡,看上去格外可愛,像是一顆包得鼓鼓的糖果。
杜沁妍還有些不明白,身上的鵝黃色棉衫就被一群女人褪了下來,她上身只穿著胸衣,茫然不解的看著眾人。一個伴娘打扮的女孩走到她身邊,用手量了量她的尺寸,到禮服間去幫她找合適的禮服。
蔡芳儀則是用手端起杜沁妍的下巴,一面對化妝師說道:“她的五官很漂亮,皮膚也很好,妝不要化得太濃,稍微打個底,描個眼線就行了,不然會破壞她本身的美麗。”圓臉的女孩對著她的臉叨念了半天,最後才露出一個微笑。“我叫蔡芳儀,是新娘子先前的同事,也是今天的伴娘之一。”
杜沁妍尷尬的微笑著,知道自己的遲到與突然的出現為她們帶來不少麻煩。“我是杜沁妍,凝語的大學同學。”她簡單的介紹,卻發現自己連胸衣都要被人剝去,她連忙用雙手護住胸前的凝脂玉膚。
‘我知道你,你是寫小說的那一個,凝語常提到你。我剛剛買了幾本你的書,等一下記得簽名,我好拿去賣錢。”蔡芳儀以生意人的口吻說道,拿著她的胸衣走到旁邊去,看看另一個伴娘挑來的禮服。
柳凝語不死心,還是想著要跟許久不曾見面的好友聊天,硬是將自己的椅子從另一頭移了過來。
“禮服大部分是無肩設計,所以連胸衣都必須要換成無肩帶式的,她拿了你原本那件,去幫你挑件新的來。”柳凝語解釋著,看著大學時代的好朋友,忍不住又想過來擁抱她,卻被化妝師硬生生攔住。
“你再動一下,我就找你丈夫來,拿條繩子綁住你。”失去耐心的化妝師出聲威脅,不耐的幫柳凝語再打上一層妝。
“新郎官為什麼也在這裡?不是聽說婚禮前見面不太好嗎?”杜沁妍好奇的問,張口接過柳凝語剝好遞來的喜糖。
柳凝語嘴裡咬著糖,口齒不清的說:“爸媽他們不在乎這個,他們去忙著打理晚上宴席的事情,沒有時間來管我。我幾個姊姊嫁的嫁、有急事的有急事,沒有辦法來幫忙,幾個伴娘又是姑娘家,什麼都不懂,只有芳儀能夠稍微撐一下場面。冠爵怕我沒辦法打點好,所以順道過來監督羅。不過化完妝之後就真的木能見面了,我要等到迎娶時,再給他一個驚艷。”
幫她描眼線的化妝師咕噥道:“你再這麼亂動下去,等一下你丈夫會得到的包准是驚嚇而非驚艷。”
另一個化妝師走過來,手上拿著一大塊海綿,准備替杜沁妍上水粉,讓她露在禮服外的肌膚能夠看起來白皙些。
杜沁妍雙手遮著胸,任由化妝師審視,臉兒有點嫣紅。雖然同是女人,但她也不曾在別人的眼光下寬衣解帶,對方看著她的肌膚,原本職業性的冷淡眼光裡浮現了一絲羨慕。
“嘖,你的皮膚是怎麼保養的,白裡透紅,像是從沒見過光似的。難得這身皮膚養得這麼嬌貴,連上了粉都嫌可惜。”化妝師摸摸她的臉,像是玉匠發掘了上好的璞玉,喜不自禁。
柳凝語斜倚著椅背,帶著調侃的笑容。“我這個朋友是國寶級的貓頭鷹,平日太陽下山後才會起床工作,摸到太陽升起就跑去安眠,她的肌膚本來就好,加上好睡好眠無事操煩,那身皮膚不用上妝就像是能掐出水來。”她的身子往前傾,仔細的看看杜沁妍的皮膚,忍不住伸手摸了一把。
“不要動手動腳的,一個新娘子,怎麼反倒色迷迷的跑來摸伴娘?你該摸的應該是外面那位新郎吧?”杜沁妍笑著說道,一邊閃躲著柳凝語的侵襲。
柳凝語哼了一聲,從一旁的喜盤裡拿出一顆情人糖,慢條斯理的剝了包裝放進嘴裡,連帶口紅也被她吃掉一些。“最近摸他摸得膩了,想換換口味,摸個細皮白肉的。”
杜沁妍拿著指頭刮刮臉,強忍著不讓自己笑出聲音來。“好個不知羞的新娘子,這種事情也說得這麼大聲。”這幾乎算是高難度動作了,她又要遮住自己的胸口,免得春光外洩,還要分出一只手來嘲弄新娘。
新娘的臉兒紅了紅,本身的嫣紅透過薄薄的粉霜,流露出健康美麗的神態,總算也有了些許新嫁娘的嬌羞模樣。她揮揮手,打斷兩人目前的話題。“不要提我,你最近都在做些什麼,怎麼好些日子不曾聯絡了?”
“還能做什麼?還不就是這麼一回事。”杜沁妍聳聳肩膀,接過蔡芳儀遞過來的無肩帶式胸衣,背過身去穿上,之後再穿上自己的薄絲襯裙。“我還是在寫小說,最忙的時候就在趕稿,最清閒的時候就在看看雜書,再不然就去四處旅行。比起你們這些畢業後四散找工作的人,我可是安定多了。”
杜沁妍從大學時代就在從事文字創作的工作,簡單、平靜的生活倒也滿適合她。她習慣了平靜的一切,讓生活中的事物都能夠依循著簡單的計劃行動,她的生命與觀念只是在文字裡累積。外人或許會對這類工作抱存著幻想,她倒很實際,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率性暗示著一種高風險的往後,根本就如同破釜沉舟,難有後路。
但是已經迷戀上這種生活,也在這種生活裡尋找到了自我,如今要回去安分的當一個上班族,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旁人甚至是朋友的眼中,她是在揮霍生命,但是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她是快樂而忙碌的。快樂的閱讀與創作,而忙碌得忘記在生命中留一個方寸給愛情棲身茁壯。芳華青春容易過,她是如此急切的探索自己,甚至到有些自私的地步。
“安定歸安定,難道沒有想到要談個戀愛什麼的?”柳凝語關心的問。自己已經要嫁出閣去,當然要關心一下還小姑獨處的好友。
‘我沒有時間,也沒有什麼機會認識合適的人。”杜沁妍微微笑著,一口氣卻突然梗在胸口吐不出來。
原來蔡芳儀拿來了束腹,正在幫她打點穿上,老實不客氣的勒緊了絲帶,還不忘叮嚀杜沁妍深呼吸。穿好後,胖胖的女孩繞了一圈,滿意的又幫她調整了一下,之後繼續拿出鯨骨圈來。
杜沁妍愈退愈遠。“哪來這麼多的‘刑具’?我不是走錯地方了吧?”她看著鯨骨圈的眼光,仿佛那是會咬人的毒蛇。
“這要先穿在裡面,等一下禮服才撐得起來。”蔡芳儀解釋著,示意杜沁妍往裡面站,迅速的連同禮服一起往她身上套,之後七手八腳的跟她背後那些絲帶作戰。
柳凝語對於穿禮服的過程沒有興趣,她愈靠愈近,直到化妝師必須要把她的小臉給扳回來。
“娃娃,我幫你介紹、介紹好不好?世上還是有好男人的,雖然不多,但是仔細找找還是有些存貨可以用。”果然是企管系畢業的,幾句閒聊就扯到了“行話”。
“找一個像你末婚夫那麼好的,之後閃電訂婚、結婚?”杜沁妍有些調侃的問,因為絲帶勒得很緊,她連呼吸都要很小心。
柳凝語的結婚給她很大的驚愕,之前也沒有聽到什麼傳聞,畢業後不到一年,突然就收到喜帖說要結婚了。她懷疑自己這個迷糊的朋友大概是什麼都還不清不楚,就被人騙進禮堂的。
因為大學時代就是好朋友,柳家與冷家又是數十年的老鄰居,杜沁妍已經有數不清到柳家過夜的紀錄,自然也見過冷冠爵。只是她從來沒想到凝語會有嫁給冷冠爵的一天,畢竟青梅竹馬的愛情只存在於愛情小說裡,在日常生活並不是那麼常見的。
柳凝語把臉抬得高高的,看起來活像只驕傲的孔雀。“很抱歉,你已經找不到了,我的老公是最好的。”她扮著鬼臉,又吞了一顆糖果。“不過我吃肉,好朋友當然不能只喝湯。你看看,我不是還請冠爵派了伴郎裡最稱頭出色的那個去接你嗎?那就是要給你機會的。”她熱心的說著,雙眼閃閃發亮。
杜沁妍正在看穿衣鏡裡的自己,禮服還沒穿好,緞質的細領子落在兩只如羊脂白玉的手臂上。柳凝語的話語讓她愣了一下,在鏡子中,兩個女人的眼光交會了,隔著那面明亮的鏡子,什麼情緒也藏不住。柳凝語的表情是充滿好奇;而杜沁妍的表情則有些復雜,先是迷惑,接著是些微氣憤,之後則是大量的羞赧。
“娃娃,你有什麼事情瞞著我?”大學同班四年,正課時間外加暑修、旁聽,兩個人孟不離焦的在台北城裡闖蕩,一起做過的事情難以計數也難以想像,還有什麼反應瞞得了對方的眼睛?
柳凝語趁著別人幫她固定頭紗,把椅子又挪近了些,那感興趣的模樣比籌備自己婚禮更起勁。
杜沁妍咬咬唇,連帶的把上面的口紅給咬掉,羞赧的神態讓她霎時就成了尊白裡透紅的玉雕娃娃,看上去美麗而晶瑩剔透得不可思議。
“我先是把他當成搶劫犯,打算要拿錢給他;之後在車上幾乎要跟他吵起來,最後在進門時,很不小心的把門摔在他臉上。看他的模樣,眼睛、鼻子全撞得發紅了,好像挺疼的。”
柳凝語急得差點跳起來,化妝師拿了一堆發夾,連忙把頭紗往她頭發裡夾去。夾頭紗是化新娘妝裡很重要的一環,在老一輩的觀念裡,頭紗如同古時候鳳冠上的紅綢布,除非到了進洞房的吉時,否則是不能拆卸下來的,更不能拆下來重新再戴,戴兩次頭紗傳聞中對新郎不好。
“我的天啊,娃娃,我給了你那麼好一個機會,把一個外型沒得挑、事業又有成的男人往你那裡送,你卻結實的賞他吃一碗‘閉門羹’啊?”她驚訝的瞪大眼睛,攏了攏夾好的頭紗就往杜沁妍身邊靠。
“我不是故意的。”杜沁妍遲疑的說道,用插花飾的機會擺脫柳凝語幾乎緊迫盯人的眼光。凝語的表情既絕望又無奈,像是已經對她徹底放棄。
“不是故意?你每次都推說不故意,卻有辦法把別人故意的美意給推掉。你這種迷迷糊糊的性格,要到何年何月才改得了?”她喃喃抱怨著,不高興的咬著糖,心裡想著要怎麼彌補錯誤。
杜沁妍瞪了她一眼,黑白分明的眼睛瞪起人來格外有威脅感,就連眼線都不必描得太深,如此深幽的一雙眼眸,原本就有著獨特的風采。“你還敢說我?新娘子,我們兩個是半斤八兩,不然也不會臭味相投的成為好朋友。”她叉著腰說道,順從的讓蔡芳儀把細領子在白皙的頸背打了個結。
被人拆了台,柳凝語摸摸鼻子不再說話,小腦袋瓜子卻運轉得極為快速,紅潤的唇地帶著一絲調皮的笑容,軟化了高雅的新娘妝,此刻的她看起來靈動可人,仿佛是童話故事裡走出來的精靈。
“我只是想幫你啊,畢竟我們難得見一次面,我得了個好歸宿,幫好朋友操心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她委屈的低著頭,用以掩飾滴溜溜亂轉的眼珠子。
“我的好新娘,就請你先收收心。今天的女主角是你,我只是來跑龍套幫忙打雜的,你別分神在我身上了。你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是那位你審核通過,還特地派他來護送我的司徒先生,大概與我的八字不合,才跟我見面沒多久,就當著我的面跟玻璃門表演熱吻。我想,他既然寧願選擇親吻玻璃門,想必是對我沒有什麼意思,你還是不要妄想當媒人了。”她快速的說著,連最奇怪的借口也搬出來了。
她是還不想觸碰愛情沒錯,卻怎麼也想不透,為什麼竟然會對司徒鈞產生這麼強烈的抗拒?或許是對於陌生人的排拒,也或許是因為某些連她也不能理解的緣故,見著他,她不自覺的慌亂了。她是在害怕與躊躇,卻不明白自己為何如此。
“但是,還有機會嘛!司徒真的很優秀,我以前工作的那間公司,北部靠冠爵在撐場,南部就靠司徒打天下,他們是大學同學兼換帖兄弟,不是好貨我怎麼會介紹給你?他這個人脾氣不錯,雖然有時候實際得讓人受不了,但是聽冠爵說,他要是遇到喜歡的女孩子,也可以變得浪漫,所以——”
柳凝語還想繼續說,卻被蔡芳儀一個動作打斷。她揮揮手,示意幾個伴娘把多話的新娘子給抬出化妝包廂,直往某一位伴娘的車上丟去,以最快的速度送回家中。柳凝語還在說個不停,卻礙於人單勢孤,很輕易的就被人給扛了出去。連必須離開時,她都還在努力的替司徒鈞說著好話,清亮的聲音回蕩在包廂內久久不散。
看著忙於疲勞轟炸的柳凝語被抬出去,杜沁妍松了一口氣,整個人差點要癱軟下來。蔡芳儀把她接得正著,再度強迫她站好,順手綁上最後幾個鍛帶。
“她真的很關心你,你還沒來之前,她就不知道叨念了多久。”蔡芳儀說道,終於站起身來,圓圓的臉上是難得的嚴肅表情。
杜沁妍只能苦笑。她當然知道好朋友的用心良苦,但是這紅線也牽得匆促了些,她一向散漫慣了,無法適應太過急促的事情,只好先拒絕再說。
蔡芳儀拍拍她的肩膀,示意她往鏡中看去。“終於打扮好了,你骨架纖細,穿著這類禮服最適合,我們幾個伴娘打扮起來都沒有你標致。”她摸著圓潤的下巴,很滿意的看著打理許久的成果。
有半晌的時間,杜沁妍只能愣愣的看著鏡子裡那個女人。在她與凝語斗嘴閒聊的這段時間,蔡芳儀似乎在她身上下了魔法。鏡子裡的女人美得讓她不敢相信那是她自己。
瓷器娃娃般的五官沒有添加什麼化妝品,只是略略上了些唇彩;原本凌亂披在肩上的發絲被細心的綰成高貴的發型,只留下臉畔幾縷發絲,略微的卷成波浪,更凸顯了她那雙黑白分明的眼睛。
禮服是淡淡的粉紅色,細細的領子在頸子後打著蝴蝶結,下擺因為鯨骨圈而撐起,更加強調她纖細的腰肢。
“看吧,就只差一束捧花,不然別人會以為你今天也要嫁人呢!”蔡芳儀說著,手邊沒有閒著,開始收拾東西准備回新娘家做最後整理。
鏡子裡的女人有著迷惑的眼神,靜靜的與社沁妍對望。她只是看著鏡子裡那個華麗出色得仿佛將要走向紅毯另一端的女子。
蔡芳儀錯了,差一束捧花,那個差別就是最殘酷的現實。捧花通常由新郎交給新娘,擁有捧花,才是擁有了結婚的伴侶,擁有那個伴侶的認可與愛戀。
而她,獨獨就缺了捧花,只不過有著神似新嫁娘的裝扮,到了婚禮結束,歡樂散盡,卻還是孤單一個人回家,無人共枕鴛鴦裘。
她還沒有見到愛情,還沒有等待到生命中那個男人,及從他手中接過的那束捧花。
而有時候她甚至會懷疑,自己窮盡這一生都難以等待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