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配猛男 序
    賞味期限  連亞麗 

    在寫這篇序文之前,亞麗又飛到日本做了一趟單身女子的自助旅行,在日本為台灣掙足了面子,非常「為國爭光」的提了四大箱的血拼成果回台灣。在回台灣的那班飛機起飛前,我一個人坐在候機室的椅子上,突然聽見了一個女孩子痛哭的聲音。我以為是我聽錯了,直到隔壁的小朋友跟他媽媽說:「媽媽,有個阿姨在哭耶!」我這才回過頭去往公共電話那邊看去,同時發現幾乎所有的人都在看那個女孩。我看不清那女孩,她捂著臉哭得非常的傷心,聽得讓我也覺得有些莫名的難,然後我拿起我血拼到的貓女墨鏡戴上,試圖掩去被引誘出來的傷感情緒。

    我很佩服那個女孩子有那個勇氣在人來人往的機場就這麼嚎啕大哭起來;我記得我只在我的寶貝謙謙(我的愛犬)走失那天,一個人騎著腳踏車在街上尋找,在遍尋不著之際,以著二十二歲高齡在街上大哭的紀錄。也算是滿有勇氣的吧?不知道那女孩是受了什麼挫折,而我的猜測當然離不開愛情。

    然後就很直接地想到了賞味期限這幾個字。也許是最近看多了別人把愛情拿來試用,覺得有些心寒,所以我才以賞味期限當做這篇序的主題。兩個人在一起,如果對方只是喜歡你的頭髮、眼睛、手或者是嘴巴,那聯繫這段感情的,大概就只有這些膚淺的喜歡吧?當然,像這樣的喜歡,大概也不能維持多久。你覺得愛情是什麼?愛情對你而言,是可以試用的嗎?

    我常常聽人家說分手的原因,聽到最多的就是那種「不適合所以分開」的論調,老實說,亞麗非常痛恨這種理由。什麼叫做不適合?我從來不認為不適合可以當成分手的理由,愛情本來是從喜歡開始慢慢發芽,然後變成了愛,兩個人才會在一起的不是嗎?愛是唯一的理由,不愛對方了,這才是分手的理由吧?沒有人是完全一樣,所以愛情是由兩個人為了對方慢慢去改變所造就的,為了對方而改變自己,所以才會彼此適合。當你已經沒有心去為了對方改變,愛已經不存在了,當然就不適合啦!所以,「不適合」這三個字絕不會是分手的理由。

    看多了人們在情海裡浮沉,覺得看對眼了就在一起,然後很輕易地就把愛這個字說出來,等過了一陣子又覺得愛情已經過了期,就隨隨便便的說了拜拜。這樣又算什麼呢?有些人好像就是把別人的愛情拿來當試用品,等試用期一到,就像是扔掉過了期的食品,輕易地就把別人的愛給退了貨。那付出了真愛的人,活像是變成了他人的試用品一樣,不就很無辜嗎?明明是兩個人的愛,又怎麼能一個人決定?感情真的是一件很危險的事,當你冒險付出真心時,如果別人只把你的真心試用過就退貨,那真是滿可怕的。

    「不在一起看看掙麼知道適不適合?」我常聽人家這麼說,我老是覺得這種說法好冒險。當你拿著別人的心試用時,也許也會遇上在試用你的人,哇……冒險不得!對你而言,你的愛情是可以允許退貨的嗎?

    我希望每個人在戀愛之前先想清楚,不要輕易的玩弄別人的感情,更不要無辜的成為別人的試用品,賞味期限,就留給那些非關情愛的事物吧!到現在還在猜那個女孩子怎麼會哭成那樣?我真是有點無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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