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風和日麗,天氣大好。
這是石俊穎美好假日開始的第一天。
也許是因為興奮吧,難得自己給自己放了長達一個星期的長假,他沒有如往常一般假日的賴床,不到八點,他就自動起床了。一起床,他便慇勤地梳板打扮,身上灑了古龍水,臉上還化了淡淡的粗,一貫地瀟灑帥氣,另外還增添幾許屬於貴族式的陰柔之俊;整體看來,說有多迷人就有多迷人,攬鏡自照,他自己也自戀得不得了呢!
打扮就緒之後,他即步出大門,準備外出好好逍遙一番,而為了這難得的假期,他還特地放了阿福幾天的假;不是他仁慈,而是不想被人打擾,他要一個人好好地度過這七日七夜,誰也休想來打擾他,破壞他的興頭。
將車子從停車場駛了出去,他暫時還沒有想到今天一整天要怎樣打發,於是他決定先到大飯店吃個早餐;等吃飽以後,再好好地計劃今天一整天的行程。
車子才過了兩個路口,在下一個路口前,眼見綠燈變黃燈,黃燈即將變紅燈之時……他心一急,踩足了油門,準備奮力一衝,豈知還是來不及,號志已變,他在斑馬線前來個緊急煞車,可正巧——一個正要過馬路的女子,應聲倒下。
他大驚,慌慌張張地下了車一看究竟。他撞到她了嗎?應該沒有吧,那怎麼會
「小姐,你怎麼樣?有沒有事?」他把她扶了起來。幸好她神智完全地清醒,阿彌陀佛!
那女子搖搖頭。「放心,你沒有撞到我啦,是我被嚇了一大跳,突然有車子朝我撞來,我一時心慌,腳拐了一下才跌倒的。」
「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我不該搶紅燈的,你……小姐,你看來很面熟耶,我們是不是在哪見過啊?」這可不是老套的泡妞伎倆,而是他真覺得她很面熟,可是又完全想不起來她是誰?
「有嗎?我對你一點印象也沒有耶。」她眨巴著一雙清麗的大眼,困惑地搖著頭。一搖頭,她頭上扎的長長馬尾,也隨之晃來又蕩去。
就這麼一瞬間,石俊穎二十年前的記憶突然湧現——
是她!王采茵,他小學時心目中的白雪公主,他整整暗戀了三年的同班同學!他們已有十七年不曾見過了。
他還記得,升上四年級的時候,王采茵從別的學校轉過來,一見到她,他就失神地直盯著她猛瞧;她不僅美麗,一身洋溢著的可愛氣息,更是教他屏息,也教他幼小的心靈,存留著至今不可磨滅的美好記憶。
再見到她,他感動得想抱著她痛哭流涕!
「我想起來了!你是王采茵對不對?我是石俊穎啊,你小學同學,記不記得?」他十分渴望地喚醒她的回憶。
「石俊穎?」她偏頭想了一下。立即,她恍然大悟!「喔,我記起來了,那時候你對我很好的,常主動幫我做很多事,對不對?」在她當時幼小的心靈,是不會看穿他對她存在非分之想的,尤其是單純如她。
聽她終於記起自己了,石俊穎笑著直點頭。「幸好你沒有忘了我,要不然,我可要傷心死了。對了,你身上有沒有哪裡受了傷?要不要我帶你去看醫生?」
王采茵低頭看看自己,全身上下檢視一遍,只有右手手臂上擦傷了一小塊,有血跡在上頭。
「哎呀,流血了,我帶你到附近的醫院消毒、包紮一下吧。」石俊穎看了很是心疼,緊張的程度更甚於當事人。
「不用吧?只是個小傷,會不會太小題大作了?」
「怎麼會是小題大作呢?有傷口就要處理,免得感染、發炎,到時後果就不堪設想了。走,上我的車,我送你到醫院去。」不由她再拒絕,石俊穎拉起她的手,雙雙坐進車內,往最近的一家醫院而去。
大約過了一個鐘頭後,王采茵的傷口處理完畢,兩人走出醫院。
「對了,倒忘了問你,你剛剛是要去哪裡?是趕著去上班嗎?」可他記得,他出門的時候都九點半了,有人那麼晚才去上班的嗎?他想應該不是。
「不是,我是要送機票去給客戶,本來我是想騎車的,但臨時車子拋錨,只好改搭公車。剛剛你碰見我時,我就是正要過馬路到對面搭公車。」
「那這麼說,你們公司就在那附近嘍?」
「是呀。」
真巧!原來她的公司就離自己的住處不遠,今日才有機會重遇她,真是遺憾哪!他想。
「你在旅行社工作?而且是外務?」心疼哪!一個青春亮麗的女孩,得在外頭奔波,這日曬雨淋的,怎堪忍受呢?「嗯,外務兼業務。我們是小公司,每個人的工作都是多重的。」
「呃,采菌,我們家有很多的公司,你看看你對哪一類型的工作較有興趣,我替你安插好不好?」
「不要!」她想也沒想就拒絕了。她對現在的工作很滿意,跑外務時間較自由,容易打混、摸魚;而她很清楚他的好意,他是要讓她舒舒服服坐辦公室、吹冷氣,可是她真的一點也不想,因為如此一來……
「為什麼?」石俊穎不解,要是換成其他人,可是會歡喜地飛上了天呢。
「我不想靠裙帶關係,我只想靠自己。」沒辦法,她也只能如此說來當推托之辭了。幸好,再合理不過了。
喔!真是有骨氣的女孩。石俊穎感動之餘,也欣慰自己從小就有識人的好眼光。看吧,被他看上的女人,都不會是泛泛之輩的。
「那好吧,我也不勉強你了。我們去拿車吧,我先送你到客戶那,把機票趕快送到人家手上,工作別給擔誤了。」他很體貼地為她設想到她自身的問題,她感激得衝著他一笑。
兩人坐進了車內,旋即,王采茵拿出手機打電話回公司,說是她出了車禍,必須要請假,手上的工作完成後,就不再回公司了。
石俊穎一聽,不由得一愣。出車禍?這算是嗎?而她方才自己還說只是小傷咧,這也的確是。那有必要請假嗎?他覺得她的行徑令人有點難懂。
「呃……你要請假回家休息嗎?」
「不是,我只是想起今天下午還有事情要辦,加上又剛好沒有交通工具,不方便,所以,我才乾脆請假嘍。對了,你等一下有沒有空?」她期盼的眼眸,直勾勾地看著他。
「有、有啊,我今天休假,一整天都有空。」他覺得他被她看得心慌意亂,心頭的小鹿正亂撞呢。
「太好了!那你可以陪我一整天嘍?」
「那有什麼問題?今天我就捨命陪君子了。」
「謝謝!你真是我的好同學。」立即,她傾身將臉湊了過去,在他臉上偷了一個香吻後,就坐正了身子看向前方,沒有轉頭看著他此時的表情,明顯的是吹皺了一池春水後,又置之不理了。
而現在他的心,當真是波濤洶湧,難以平復呢。
偷偷地覷眼看她。她和他自己記憶中的她,似乎沒有什麼不同,一樣地洋溢著青春的活力,儘管她已三十歲了……一樣的純真教他心動,儘管他已有個論及婚嫁的女友……一樣的長髮馬尾,儘管現在已沒有人會去拉扯她的頭髮了……
看著她馬尾甩呀甩的,不禁又勾起了他無限的回憶。
他還記得,同班了一段日子後,他鼓起勇氣問她,為何她老是扎馬尾,而不試著綁其它的髮型?她的回答是,以前她都是綁兩條辮子的,可是都有臭男生會偷偷地拉它,還一人一邊,拉得她頭都痛死了,所以,她只好改綁馬尾了;因為,男生好像比較不敢拉馬尾,可能是一拉,就容易亂,怕順理成章地留下「犯罪證據」吧。
不管事實是如何,他那時就暗暗地對著自己發誓,要是有別的臭男生還膽敢來拉她的馬尾的話,他一定會找對方拚命,非打得他滿地找牙不可!
想起童年,總是令人回味再三,不願遺忘的。
「采茵,呃……你結婚了沒有?」
「還沒。」
「那麼……你目前有男朋友嗎?」
「沒有啊。你問這個幹嘛?」她一副天真、心無城府地反問。
她的天真,卻教他心虛。
是啊,他問這個幹嘛?他已有蓓君了啊,還想轉什麼念頭嗎?真是的……
機票送至客戶手中後,也已經十一點多了,石俊穎知道早餐是吃不成了,可肚子又餓得緊,於是拉著王采茵,早早地上餐廳解決午餐去了。
由於還未到中午用餐時間,所以餐廳內的人並不多,只有三、四桌的客人。這也是石俊穎長期忙碌工作以來,鮮少有這麼優閒地吃一頓飯;以往,不是來也匆匆、去也匆匆,就是必須和一大堆人搶位子,偏偏他又不愛賣弄特權,是以,連吃頓飯也未能盡如意。今日,可以如此好好地吃上一頓飯,當真是難得啊!
而坐在對面的又是他睽違近二十年的夢中情人,佳人當前,又有好酒、好菜、好氣氛,霎時,他覺得自己真是幸福極了。
面對這幸福的一刻,他真恨不得時間能就此打住,不要往前推進了。他只想擁有現在,其它的種種,他根本就顧不了那許多了。
而鞏蓓君,也暫時被他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來,乾杯!」
兩隻高腳玻璃杯在高空中輕輕碰撞了一下,發出清脆的響聲。石俊穎輕啜一口後,還頑皮地拿著杯子貼在眼前,透過透明的杯子看向她,她成了紅潑灑的女郎,不禁莞爾。
「哇!還是你原來的樣子好看。」他放下杯子。
「廢話,你也一樣啊。」她拿起又子,吃著沙拉。
「采菌,你……這些年來,有沒有想起我過?」一直梗在喉間的問題,終究還是問出口了。
「有啊。」她點了個頭,嘴上還嚼著沙拉。「你以前對我那麼好,畢業之後,我當然會不時地想起你啦。」
「真的?那……」你知不知道我以前對你好,是因為我很喜歡你?這一句話,他卻是怎麼也問不出口。因為,過眼雲煙的事再提又有何意義?而最重要的是,他現在也沒有立場去追溯舊情了。
「怎樣?你是要問什麼?」他明顯地還有話要問,卻又沒了下文,王采茵只好主動追問。
「沒、沒什麼。」他迴避她,低下頭也吃起了沙拉。但沒多久,他又抬起了頭問道:「對了,你旅行社的工作做了多久?」
「快三年了吧。」
「那之前呢?你是做什麼的?」
「很多喔,像是快遞啊、保險啊、雜誌社啊等等,我都做過,性質雖然都不太一樣,但我的工作內容都差不多,而且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統統都是跑外面的。」
「跑外面?那不是很累嗎?難道你不喜歡坐辦公室?」她的回答,真的很令石俊穎感到意外。
「不喜歡,我坐不住,要我一整天坐在辦公室,我會發瘋的。」她據實以告。
「喔。」他瞭解地點點頭應了一聲。
原本,他還以為她是找不到工作,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做外務的,原來事實不然,這純粹是她自己的選擇。
看來,她活潑的外表下,也有相似的內在,這不是兩人在闊別了十七年之久後,他可以窺視得出的。
吃完了沙拉,接著上主食,面對著眼前的美食大餐,兩人都蠢蠢欲動,拿起刀叉,大快朵頤一番。
吃著吃著,突然,王采茵冒出一句話來,令石俊穎有點錯愕——
「對了,我問你喔,你有沒有喜歡的偶像?」
啊?偶像?他沒聽錯吧?從來沒有人問過他這種問題,還是,他誤解了她的意思?一定是……
「呃……有啊有啊,我的偶像是比爾蓋茲。另外,我也很欣賞馬英九。」他自以為聰明解決了這令他難以回答的問題。
「不是啦,不是這種偶像,我是指明星、歌星那一類的,你有沒有啊?」
果然……她指的就是一開始他想到的那一類。雖然他是一猜就中,可他也搞不明白,她為何要問這個?是故意的嗎?喔——他知道了,她這招叫旁敲側擊。她一定是愛上他了,又不好直接問他喜不喜歡她,所以才有此一問,藉以知道她是不是自己所喜歡的那一型女人,來這一套……壞死了!
看著她,他很仔細地想了一下,哪一個女明星跟她的型很類似的呢?有了!最近她拍的手機廣告播得很凶呢!
「有!我的偶像是徐、若、!」他大聲地宣佈,惹得身旁走過去的女服務生掩嘴偷笑。他感到很丟臉,但隨即又一想,算了,反正只此一次、下不為例,他這麼說,也是為了迎合她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
說完之後,他緊抓著她的表情,他想,她應該是很高興的才對,雖不至於表現得太明顯在臉上,但起碼也有一點點暗爽……不,羞澀的感覺吧?但是,她怎麼……
「徐若啊?」她的臉明顯地垮了下來,還有些頗不以為然的意味。「她是不錯啦,可是……她和王力宏鬧緋聞讓我很不舒服,王力宏可是我的偶像呢,她怎麼可以搶走他?所以啊,現在我對她一點好感都沒有。」
什、什麼?她在說什麼?他很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
「你因為這樣而討厭徐若啊!」他實在不敢相信,都已經三十歲的女人了,還會有這麼不理智、不成熟的想法;何況,她也比那個什麼王力宏的大上好幾歲吧?天啊!
「也沒有啦,不算討厭,只是沒好感而已。」
「喔,那你……是真的很喜歡王力宏嘍?」雖然他覺得她到現在還迷戀偶像的行為很幼稚,但也不免感到有點受傷,因為他一點也不像王力宏。他完全不是那一型的。
嗚……怎麼物換星移了?原來,真正在乎的人是自己,而非她。這種認知,真的令人很受傷。
「是啊!我迷死他了,他每一張專輯我都有喔,那你呢?你買過他的專輯嗎?」她興致勃勃地反問著他。
「呃,沒有耶……但我有聽過!」他急急地補上最後一句,就怕她不高興。
事實上,他根本搞不清楚王力宏唱過什麼歌,只是曉得有這個人,是唱歌的,就這樣而已。基本上他對流行歌曲是沒啥興趣。
「你覺得他的歌好聽嗎?」
「好聽好聽,太好聽了!」不這麼說,恐怕是不行了。
「真的啊?」她聽他這麼回答,立刻眼睛一亮,笑如燦陽。「看來我們是知音,喜歡的偶像和音樂都差不多。」
「不不不,他不是我的偶像,我只是說他的歌好聽而已。」他覺得還是有必要澄清這一點,否則他一個堂堂巨石集團的小開,若被人誤以為他在迷戀一個比他還小的男明星,這教他顏面何在呢?丟都丟死人了!
「你不喜歡他嗎?」她有點不高興。
石俊穎當然看得出來她不高興,但這個他不想再迎合她了,做人還是要有起碼的自我的。
不過,他又不想說得太直接,是以,以一種較委婉的方式回道:「我是男人啊,基本上……同性相斥,我還是比較欣賞女藝人的。」這也是實話。
「可是,王力宏的男歌迷也很多啊,很多男人都會喜歡他,為什麼偏偏你就不喜歡呢?」她的語氣像是責備,說話的神情更像是個只有十多歲的小女孩。
「……」
石俊穎覺得自己被打敗了!他還有種神經錯亂的感覺,他覺得他好像坐了時光機回到過去了,眼前的她,一定還是那個只有十了二歲的可愛小女孩……不然,為何他長大了,她卻沒長大呢?他們……以前是小學同學沒錯,可她也不該一直停留在過去啊;他都長成三十歲了,她,亦然吧?可是為何……
還偏偏咧?他就不相信他是「偏偏」,他敢打賭,全台灣有一半以上「帶把」的人不喜歡他,他絕不是「偏偏」!
「可能,我是異類吧。」他非常慎重、嚴謹地「自首」。面對她,他已感到愈來愈無力了。
「啊?真的啊?」
她還相信咧?石俊穎真想衝過去扁她!
「久了你就知道了,我們別說這麼多話了,快把東西吃完吧。」他以非常「和顏悅色」的口吻說道,不想再無故起爭端了,只想快點結束這一餐。
而這一餐一開始的浪漫、感動,到此刻,已確定是蕩然無存了。
而接下來,她並沒有如他所願不再說話,反倒變本加厲,喋喋不休的,看來好像是話匣子一打開來,就停不了的那種人。
話多,並不是重點,重點是她一路講下來,內容都不脫偶像啦、影劇圈的八卦等等範圍,害得石俊穎有點消化不良,還幾度噎到。他心裡想,他能平安地吃完這一餐,就算是他前世有積德、祖先有保佑了!
結果……平安算是平安啦,但沒有如他以為的會吃完這一餐,因為才吃了一半的他,便一臉莫名其妙,還搞不清楚發生什麼事,就被她催促著離開。
「哎呀,來不及了,快點快點,別吃了,我們走吧。」
「去哪裡啊?」
「謝霆鋒的簽名會要開始了!」
「啊?」
活了三十年來,這無疑是他石俊穎最丟臉的一刻!
想他一個大男人夾雜在一堆青春少女叢中,這像什麼?更何況他的長像是如此地英俊、身材是如此地挺拔,穿著又是如此地體面,他哪一點不如謝霆鋒了?謝霆鋒算什麼?為什麼他要這麼辛苦地排隊索取他的簽名?他自認自己比他更有資格當偶像哩!
果然,身旁的一群小女生一注意到他,便眼光盯著他不放,還互相咬耳朵,竊竊私語了起來。
看吧,他的魅力還真的不輸姓謝的那個毛頭傢伙,要是他也進入演藝圈的話,哪有他立足之地,是吧?」想到此,石俊穎不免沾沾自喜,暗自得意了起來,喜悅上了眉梢,不料——
「哎喲,這麼老的男人也喜歡謝霆鋒,他是不是變態啊!」
「搞不好他是gay,專門喜歡小男生的。」
「也許他是色狼呢,故意混在人多的簽名會裡,好下手——喂,我們要小心一點。」
什麼?戀態?gay?色狼?聽到這樣的揣測之詞,石俊穎真想把這幾個少不更事的小女生抓起來痛扁一頓!實在是太有眼不識泰山了,他可是石俊穎耶上個在商場上呼風喚雨的有為青年,不知有多少名媛、女明星拜倒在他的腳底下哩;而且他還是最有值價的黃金單身漢呢,這些小女生竟然……
唉,算了,層次不同,他也就不跟她們一般計較了,小女生畢竟是小女生,他又怎能要求她們太多呢?
壓抑下怒氣,轉身不想面對她們,正計算著要不要揮揮衣袖就此離去的時候,王采茵拿著兩罐飲料朝他走來。
「來,喝點飲料吧。」她丟給他一罐可樂。
「采菌,我們走了好不好?」
「為什麼?他這次來台灣就只辦了這麼一場簽名會呢,我可是盼了好久,才盼到的,你不要這麼掃興好不好?」她嘟起了嘴,模樣就像是個任性的小女孩。
「那麼,你排隊好了,我先離開。」他作勢就要離開。
「別這樣嘛,你早上不是說可以陪我一整天的嗎?我不許你黃牛。」她硬是拉著他,不肯讓他離開。
「可是,我不喜歡謝霆鋒啊,我討厭謝霆鋒啊……」他的高分貝引來身旁一雙雙凌厲的眼神一齊射向他,逼得他只好識時務地閉起嘴巴,免得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王采茵看到他這樣的反應,也不好再勉強他,只好退一步地說道:「不然,這樣好了,你先到外面等我,待會我簽到了,再去找你好不好?」
「那要多久?」
「三、四十分鐘吧。」
「好,那我就到外面等你。」一說完,他即大步地朝門外走去,頭也不回的。
而他就這麼站在屈臣氏的門口,一站,站了一個半鐘頭,才見王采茵從唱片行內走了出來,朝他奔去。
「怎麼這麼久?」他的兩條腿都發酸了。
「對不起啦,他遲了半個鐘頭才來,所以……」她一臉的抱歉,看他的臉色,明顯地是非常不爽。
「他還耍大牌呀?早知道我就找間咖啡廳坐著等了。」
「不是的,不是的,是路上塞車,他一來就立刻跟我們道歉了,其實……」
「好了,別說了,我沒有生氣。」他溫和地打斷她的話,不是真的沒有生氣,而是不想再繼續有關謝霆鋒的話題了。「那現在呢?我們要去哪裡?」
「逛逛好了,你陪我去買東西。」
買東西?很好,正常點了。石俊穎心想他終於可以和她做件屬於他們這個年紀才會做的事了。可是結果……
他從來沒有進來過這樣的一家店!
本以為他是徹底地擺脫了什麼王力宏、謝霆鋒,卻沒有想到這裡有更多的王力宏和謝霆鋒,除此之外,還有一大堆他根本叫不出名字來的人;原來,這裡是一家專賣偶像產品的店,從照片到海報、寫真集到鑰匙圈,只要跟偶像有關係的東西,這裡應有盡有,教人看得眼花撩亂的……他想,要不是今天他意外遇上了王采茵,他一輩子都不知道還有專賣這種東西的店。
苦著一張臉,他跟在她身後挑挑又看看。無聊之餘,他還脫口問了一句話:「你一定很討厭王菲嘍。」
「對呀,你怎麼知道?」她還很高興他真瞭解她呢。
「猜的。」他的表情只有無奈,沒有得意。若自己猜錯了,他想也許他還會高興一點吧。
好不容易,她總算要結帳了,他很高興他終於可以遠離這個地方了,可喜可賀!
「采茵,去找個地方吃頓大餐吧,我肚子已經餓死了。」
「才四點多耶,現在吃晚餐太早了吧?」
早嗎?他可不覺得,他的午餐根本沒有吃完,現在肚子餓了,很正常啊!
「哎呀!四點多了,我差點忘了!」她突然想起了什麼要事了。
「忘了什麼?」
「李奧納多今天晚上會來台灣啊。」
「什……什麼?那……那又如何?」他的話明顯地顫抖了。
「我要去接機啊,走,我們去中正機場!」不等他同意,她就強行地拉著他走。
「中正機場?」天啊,他可不可以不要去啊……
來過中正機場N次了,這還是石俊穎第一次見到這等盛況。幾乎可以將人淹沒的人潮,還有幾十架的攝影機、麥克風,在在顯示了這位國際巨星的魅力非凡。
等呀等的,直到晚上七點三十分,他才姍姍出境,出現在大伙的眼前;大家一見到他,不管是影迷、還是媒體,一致地蜂擁而上,將他團團圍住——當然地,王采茵也不會例外。
本來,石俊穎是置身事外,一旁冷眼地看著這場混戰的,但他眼見身材瘦小的王采菌,老是被一波波的人潮給推擠了出來,怎麼樣也無法突破重圍擠進核心地帶的時候,一時正義感四起,索性跳進人潮,為她開路。
「讓開、讓開!」他手長腳長的,身子也壯,三兩下就帶著她擠到國際巨星的身邊了。
好不容易地,王采菌終於得償心願地握到偶像的手了,可就在這麼一瞬匆忙間,石俊穎的手臂硬是被某架攝影機撞個正著,痛得他齜牙裂嘴地慘叫起來。
而陷在人潮中的他,是想退也退不得了。
「救命哪!」不知怎的,突然又起了一陣騷動,人潮又一波波地向前推擠,慌亂之餘,他差點跌了個狗吃屎。
媽的!要不是四面八方都有攝影機,他肯定把他所有會的髒話,一一罵出口不可!
終於,這個什麼多什麼歐的離開了,他總算可以鬆了一口氣了;也幸好,王采菌沒有要求他飛車追著他,不然的話,他肯定二叩休矣,再也看不到明日的太陽了。
回程的路上,也許是真的太疲累了,王采菌上車沒有多久,便沉沉地進入夢鄉了。
而可憐的石俊穎,非但沒得休息,還得忍著早已餓得受不了的肚子,一路開車回台北。
看著她熟睡的容顏,美得就像天使一樣,石俊穎不禁感慨,要是她能成熟一點、理智一點的話,自己肯定會為今天兩人突然的重逢,別有一番的欣喜在心頭的,但無奈……
其實,有自己喜歡的偶像也不是天大的壞事,但她都已經三十歲了,為何迷戀的都是那些比她還小甚多的小男生呢?其實,小男生也無妨啦,誰說這是罪過呢?但為何她還會因為人家有了另一半而心生醋意呢?這是不是太過於不成熟、太幼稚了呢?而她今天一天下來跡近病態的舉止,也教他不敢領教;若她能收斂一點,也許,他也就不會這麼失望了。唉……
鈴……手機驀然響起,他立刻接了起來。
「喂,哪位?」
「是我,怎樣?你有沒有想我啊?」
蓓君!一聽到她的聲音,石俊穎開心得幾乎落淚,一身的疲勞,也立即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有!當然有!你在美國好玩嗎?」
「拜託,我才剛下飛機,一到飯店就打電話給你了,都還沒有開始玩呢。」
「真的?你真好,第一時間就打電話給我了。」
「查勤啊,我看你有沒有乖乖的,今天……還愉快嗎?」
「呃,愉……愉快啊!」他覺得回答得很心虛。
他頓了一下的反應,令在另一頭的鞏蓓君暗暗鬆了口氣,也笑了出來。看情況,好事多磨,不算太愉快呢!
「那就好,那我不多說了,明天再打電話給你了,拜!」
「拜!」
掛上了電話,石俊穎還是溢滿著開心的情緒及暖暖的幸福感。幸好,蓓君不像采茵,二十五歲的她,有三十歲的成熟;他們之間,從來就不會談這些沒有營養的話題,他們談公事、談經濟、談政治,也談社會及國家大事,兩人相談無間,沒有絲毫的距離和隔閡,哪像……
還是蓓君適合他,兩人的style比較對;而采茵,他想她是完全不屬於他這個世界的吧。
回到台北,送她回了家,兩人沒有互留彼此的電話,只說了一聲再見;而他,也正式向自己年幼時持續了三年的那段懵懂、無知的愛,正式做了告別。
除非又是在街上偶遇,否則的話,他想他是再也不會和她見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