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情小菊花 序--書名不重要
    這是道德良心的勸說。

    如果你(你)是因為本書書名聯想,認為在書裡可以看到香艷的十八禁場景,那麼希望你(你)放下這本書——這本書不是為了寫床戲而生的,也不是我想練習寫激情的學生作業,只是我對書名有莫名的喜愛,內容是清純走向,為了怕特意想看某些劇情的讀者失望,所以先寫在最前頭,讓大家有個心理準備。(笑)

    也謝謝看到書名還有勇氣買(或租)回家的寶貝們,在這裡給你們一個愛的鼓勵噢!(希望大家沒有被書店小姐或租書店小姐的目光給羞辱到)

    書名真的不重要……  決小明

    這對主角,太早被我埋在「梅開眼笑」的系列裡,導致之後「幽魂淫艷樂無窮」的系列書名裡,出現了完全不相稱的困擾。

    頭一本《淫蕩小牡丹》,裡頭出現了一個天香,好歹還和牡丹有關,第二本的《風騷小曇花》有月下撐場面,第三本《艷情小菊花》好像和內文毫無關聯,(程含玉改名叫程菊花?)心思比較邪惡的人種,一定會懂這本書的書名到底有什麼涵義的,(我本來取的書名是《艷情小桃花》,可是一群腐爛友人都支持我改名為菊花,第一次聽到那個真正涵義時,我還真的無言以對)我在這裡就不多言了。(汗笑)

    這本是BL,感謝馬大爺縱容我寫。

    雖然我不是馬大爺家頭一個寫BL故事的人,不過畢竟是少數,所以我還滿珍惜這個機會的。(笑)原本我不抱任何希望,(因為被拒絕好多次了,嗚)沒想到再度和阿編隨口一提,竟然得到阿莎力的同意,一直到現在,我都還覺得是不是自己正好挑到黃道吉日開口,所以才會這麼順利。(編被我洗腦洗成功了,還是完全放棄把腐爛的我導回正道?)

    知道不少讀者是不看BL的,(像某人青就是,她還說我寫她就不幫我看稿子哩,嗚。不過後來我硬是寄了稿給她看,得到鼓勵的回音,我簡直是感動流涕了,嗚嗚)也不勉強大家了,能接受的人請多多支持噢。(嘿嘿)

    開始動手寫BL時,正巧碰上新法令的限制,好像規定得模模糊糊的,有人說BL無論清純與否,一律列入限制級,也有人說BL和男女言情一樣,是看內容來界定是否為限制級,眾說紛紜,所幸後來馬大爺給了我正解,讓我放膽去寫,只吩咐我自己小心避開某些禁忌。(那些禁忌本來就不曾出現在我的書裡,所以要避掉不難,嘿嘿)只是……寫BL的壓力遠遠超過我的想像(昏)

    事實上,我沒有寫過完整的BL故事,(吐舌)這算是我第一本的長篇B  L。以前只寫過一對同卵雙胞胎加亂倫的中篇故事,(反正我就是變態嘛……)現在還擱在我的資料夾裡苟延殘喘。一方面因為我是個看BL,但不狂熱的人,有一陣子甚至是完全不看的。(我不喜歡眼睛看到哪兩個男人出現在同一格畫面裡就硬要把他們湊成一對。記得有一次我在看《七龍珠》,我哥突然指著悟空和達爾說:呀,BL!差點被我亂拳毆死。沒必要看到兩個男人抱在一塊就這麼激動好不?男人之間也是有令人感動的純友情嘛,不要每個人都當他們有姦情好不?)至於很少寫是因為我會覺得要寫BL,必須先說服我自己,這本故事如果以正常男女配對來寫能否成立,如果可以,我就覺得沒必要硬把女主角換成受君——(註:受君就是零號喔,服務不懂專有名詞的讀者)如果一個受君完全擁有女人的個性,甚至連行為舉止根本就是個女的,硬套BL這個框框,似乎太累人了……我是這樣想的啦,所以雖然我有時老愛在自己故事裡的配角來上一些曖曖昧昧的男男情愫,但真的下筆寫,沒有。

    不能把受君寫成女的、不能把受君寫成女的、他是男的、他是男的……這幾句不斷反覆的話,幾乎成了我在寫這本書時的口頭禪。哎哎,真是佩服寫BL寫得超讚的作者,BL文真是種高深的體裁呀(好難好難……)

    《艷情小菊花》的開端是緊接在《意萌》後頭〔番外篇——真相〕之後的故事。一直在掙扎要不要將番外篇拿來當楔子,(可是怕大家罵我混字數)但又覺得番外篇裡有些心境是故事的主軸,不用似乎有些遺憾,在我放了又刪、刪了又放,總共三次之後,(真是優柔寡斷呀……)還是決定把番外扶正,放進了這次的故事主文裡,這樣大家就不用特別去翻《意萌》來回顧,我在服務大家哩!(噢呵呵呵)希望大家能更容易進入故事,更希望沒看《意萌》的人,也還是立刻進入情況。

    「幽魂淫艷樂無窮」這個系列還沒有完結,估計後頭還有兩本,雖然我非常非常想在這一本就畫下休止符,可是後頭那兩本的書名我太愛了,不為了書名出這兩本,我心不甘情不願呀……

    如無意外,下一本登場的是《邪佞小劍蘭》(羞),但是可能會拖久一些些,因為我又要去玩同人志了。(當初出完《繡情娘》時,累到發誓絕對不再做這麼吃力不討好的工作,結果就像懷孕生小孩一樣,用盡力量詛咒老公,嘴裡嚷著絕不生下一胎,過沒幾年,小毛頭還不是一隻兩隻三隻蹦出來……笑  ing)在這裡先做個無恥廣告吧,至於正確出書的日期——未定。

    因為是年初的計畫,還沒動筆,不過內容已經想好了,這次的內容是從《詠春曲》到《艷情小菊花》之間尋找想寫的「配角」,(不是每一本的角色都會寫,當然是挑有感覺的寫羅,呼呼)以番外短篇的模式來玩,不一定是純愛情,腐爛的友情也是有可能寫的,不一定是喜劇,端看腐爛小作者寫文的心情。

    有興趣的寶貝請隨時注意書上的公告喔!

    說到番外,嗯……上回《以後別見面》的男配角番外讓一位讀者非常的生氣,我很抱歉讓你(你)看完這篇番外之後心情變得很惡劣,我也不是惡意想讓大家看了心頭一把火而寫這篇番外,在這裡衷心向你(你)說抱歉,不過你(你)建議我以後別寫——基本上,我不會放棄寫類似的番外短篇,只要故事人物對了,我就會寫。(我又任性了……)

    我知道番外的存在不一定需要,讀者在意的也是一本書的男女主角愛情故事完美結束就好,至於其他配角,要嘛,就扶正成下一本主角,要嘛,就甭管讀者愛催不催,反正寫不寫的生殺大權還是在作者手上,直接送進冰箱去冰成果凍,從此當做沒寫過那些配角。

    但是有時候心情到了,就忍不住想多寫一些,過了這本書,不見得還有這樣的配角值得寫,如果在那當下不寫,我自己覺得相當可惜。(事實上,寫番外對作者有任何好處嗎?除了滿足自己想寫的慾望之外,似乎是沒有的……還要冒著狂爆字數而被編輯掃來白眼的危險,嗚)

    一個能寫自己想寫的東西的作者,是幸福的。

    一個能看到自己想看的東西的讀者,也是幸福的。

    讓我們尊重彼此的幸福吧(笑)——我所能做的,就是日後再寫這種悶到爆而且令人想摔書的番外時,會在番外前一頁加上公告,(例如:接下來的番外內容過度沉悶,無法接受的讀者請勿往下翻閱。)這樣讀者也能依個人口味來決定看或不看,畢竟言情小說還是希望帶給大家幸福快樂,讓大家看到火大也很不好哩,(搔頭汗笑ing)以後我會注意這種小細節的。

    嘿,所以自費出同人志果然是正確的,我又可以去寫我偏愛的短篇了。(幸福撒小花)

    無法接受非喜劇類型故事的讀者,請直接無視這本同人志廣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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