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晴要結婚的那個星期天是個風和日麗的好日子,剛剛人夏,天氣不算熱,太陽明亮,遠處白雲飄飄。
一大早,山腰上的小教堂已經忙碌起來。
花藝店的員工徹夜忙碌,入口處用氣球紮成一道拱門,珍珠色為底,綴以銀粉紅,紅地毯從小籬笆向內延伸,展入階梯、走道,直至神聖的十字架前面,一籃一籃的香檳玫瑰沿牆而設,空氣中除了夏意,還有濃濃的玫瑰香。
小教堂旁放著兩人的婚紗照,黑板上寫著
陶李聯姻
新郎 陶冠逸 新娘 李天晴
由於陶家經營跨國大藥廠,新郎的叔伯也不乏從政者,因此,八點不到,已經有產經以及政治記者在花園裡站好位置,準備做第一手報道。
新娘房中,一大早已經頗為熱鬧。
兩個長得一樣一樣的小花童拿著蜜豆奶,一臉開心的一邊尖叫,一邊玩捉迷藏,小美女沒見過如此場面,自是興奮不已,狂叫難停,親友陸續進來恭賀,整間新娘房鬧烘烘的。
天晴對著鏡子,忍不住歎了一口氣。
一旁,陶母立刻敏感起來, 「天晴,是不是太累了?要不要我叫人守著門口,讓你休息一下?」
「不用,我只是有點睡眠不足。」
「喔,對,要結婚是會緊張的,我以前結婚也是這樣。」她小心翼翼的,自從前年知道兒子的性向後,她就一直處在陶家無後的擔憂裡,天晴是她的大希望,她要對她好一點。
很多親戚都問她,憑著他們陶家這般家世,怎麼會娶一個身家如此平凡的女孩子,又不年輕,還帶著哥哥的兩個女兒?她聽了也只是苦笑,總不能據實以告吧。
小兩口訂了婚後,她跟先生還是覺得不保險,都怕天晴發現兒子的真實性向,只好催著兩人趕快結婚,只有結了婚,他們心中的大石才算是落下。
對他們來說,只要有女孩子肯嫁就好了,別說天晴帶的是哥哥的女兒,就算是她自己生的,他們也不在乎。
「那,我叫人送點涼茶進來好了。」陶母轉向兩個大鬧不已的小毛頭招呼, 「芬芬、芳芳,跟婆婆出來,讓姑姑休息一下,那個——小狗?不對,小美女,也一起帶出來。」
原本吵鬧不止的新娘房一下靜了下來。
天晴看了一下牆上的時鐘,九點,再一個小時婚禮就要舉行,神父已經來了,夏日的禮堂、香檳玫瑰、隆重而簡單的婚禮……這些,都是她要的,除了新郎跟夢中的不太一樣這一點。
都是韓適宇啦!連續十天的鮮花卡片,那些簡單的字總能讓她半日心神不寧,但更恨的是她居然連拒絕的勇氣都沒有。
叩叩,敲門聲響起。
大概又是誰要來看新娘了吧,從一大早到現在,她已經被一大堆人參觀過了。
天晴想也不想,就直接回答,「門沒鎖。」
門把旋開,一個挺拔的身影出現在她的視線範圍裡。
不是親戚,不是朋友,也不是未來夫婿,而是這幾天一直纏繞在她心中的那個人。
韓適宇走了進來,順手將門落了鎖, 「你今天很漂亮。」
「謝……謝謝。」
「喜歡那些花嗎?」
她挑起眉,「你是故意的。」
「當然是故意的。」
「你……混賬。」不顧已經穿好的禮服,她一下站了起來, 「我已經跟你講得很清楚,我不要再過一個人的生活了,陶冠逸是個好人,我可以跟這個好人互相扶持,就算不相愛也沒關係,我、要、結、婚。」
「我知道你想結婚,所以,」韓適宇頓了頓,「我來求婚了。」
「知道我想結婚你還……你說什麼?」
她的反應像是在他的意料之內似的,他又重複了一次,依然平穩、依然清晰, 「我說,所以我來求婚了。」
天晴一呆,接著發現自己居然沒用的緊張起來。
九點多了,她的准公婆在外面,她的哥哥嫂嫂們特別從大陸趕回來,還有,她的未婚夫正在路上……
然後有一個人,突然冒出來說要跟她求婚?
「剛到美國的那幾年,我總是在想你,後來隨著日子過去,你的樣子越來越模糊,我以為愛情消逝在時光裡,連回到台灣時,我都沒有什麼迫切找人的慾望,直到整理東西時看到你的照片。」
「我的照片?」
「嗯,我們交往時的那個夏天拍的,那時候,突然很多記憶湧現,我開始有了『想』的念頭,而且,越來越清晰,直到方威仰跟我說他跟你有聯絡,我突然覺得難以忍耐想見你的慾望,我告訴他,如果他要去找你,要告訴我,不管是什麼時間。所以我才會在那個大清早出現在你工作場所附近。」
天晴想起了那個根本不適合久別重逢的冬日清晨,還不到六點呢,她是凌晨一點接到警方的電話,方威仰最多比她遲個半小時,那麼,韓適宇也是一夜未眠了。
他是個很重視規律的人,最不喜歡打亂既定步驟。
「不要開玩笑。」她無措的說。
「我從不開玩笑。」他伸長手,輕而易舉的將她圈住,下巴靠著她的額頭,輕聲說: 「雖然從來沒跟你說過,不過……我愛你。」
一陣酸意湧上,她的眼眶一下紅了。
我愛你。
以前他總是微笑說:「如果現在就把那三個字說出口,求婚的時候我就不知道該說什麼了。」所以不管她怎麼吵,怎麼纏,就算威脅著要在他面前滾來滾去,他也沒屈服。
不意,竟在這時候聽到年輕歲月最想要的一句話……
並不是不高興,只是,這個時間不巧得讓她想哭。
突然知道他要去美國,突然發現自己不在他的人生計劃裡,即使告訴他「有人約我」,他居然也沒叫她別去赴約,許許多多的委屈爭先恐後的湧上心頭。
當時,她真的覺得他不在乎她。
甚且覺得他對她的感情,可能只是因為記憶累積而水到渠成,不是出自真心喜歡。
「這幾個月來,每多見你一次,我心中就多了一些變化,以前的記憶漸漸回來,新的感情漸漸累積,那時我才明白,原來愛情並沒有消逝在時光裡,那只是暫時沉潛了,你,從頭到尾部在我的心上。」
天晴咬住下唇,忍住了不哭。
她在他心上?
她可以相信嗎?
他說過的諾言,並沒有有實現啊……除了求婚之外,但直到她為別人披上白紗時才說出口,多奇怪。
他是真的嗎?而她,又可以嗎?
再一次的相信,再一次的面對,再一次的銜接起長長的時光斷層。
「我的左邊口袋,裝著要跟你求婚用的戒指,右邊口袋,則是這個,」韓適宇低頭拿出了一條發出細碎聲音的物品, 「我念大一的時候斷了,可是我沒丟,我希望你再替我編一條,再度替我打一個結。」
說完,他把東西交到她手中。
他低頭在她的唇上輕啄一下, 「我在教堂後門等你,我們還是可以在今年的聖誕訂婚,明年的七夕結婚,然後慢慢實現以前說過的一項一項,一直到我們老了,一起環遊世界學習種盆栽……如果你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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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適宇離開了,留下了一臉茫然的天晴。
躺在她的白色手套上的,是條紅藍相間的手織鏈,有點舊,有點髒,但她還是一眼認出,因認那是她親手做的,花了兩個晚上,失敗無數次之後,好不容易做出的成品。
「我們學校現在很流行這個,所以我就跟著做了,你看,用的是我們兩個最喜歡的顏色喔!」
「打死了就拿不下來了。」
「就是要你一直戴著啊,下學期我會被管得很緊很緊,所以我們說不定會整年都沒有時間見面,你看到它的時候,就要想起我喔,如果有別的女生約你,你要說:『我已經有女朋友了,看,這就是我女朋友送的』。」
那年,他們只有十八歲。
福隆的冬日海邊,兩個人阿呆似的講到了未來數十年,還取了十幾個小孩的備用名字……
直到一陣熱燙的感覺滑下臉龐,天晴才驚覺自己居然哭了。
不是感傷,也不是委屈,而是一種終於等到的感覺,當他說愛她的時候,她可以感覺到長久以來籠罩在心中的孤獨感正逐漸融化。
她愛的人,終於說愛她了。
對於往日隨口說出的夢想,他願意一一實現,只要她出現……
牆上的時鐘指著九點四十。
韓適宇,還是陶冠逸?
她又看了掌中那條手織鏈。他居然保存了那麼久,這樣的人,也不會有了,何況他本來就是她最初的愛啊,如果把所經歷的事情換算為感情,他們的感情一定可以成就一個幸福的家吧,不只是信任與依賴,還有愛。
她的真愛在教堂後門,她還在等什麼?
她要去跟陶冠逸說,她不能結婚了,他可能會捏她一兩下洩恨,但還是會掩護她逃走,將來說不定還要被他支使跑腿報恩之類的,但她不管了,因為十五歲起想結婚的對象就在小教堂的後門。
天晴霍的起身,一下打開了新娘房,把剛好經過的陶姑姑嚇了一跳。
「陶姑姑,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嚇你,陶冠逸呢?」
「冠逸?冠逸他啊……」她嗯哼半日,好像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他怎麼了嗎?」
「他啊,他……」陶姑姑一臉尷尬,剛好此時陶母經過,陶姑姑立刻抓住她, 「大嫂,天晴在問冠逸人呢?」
陶母的反應就跟陶姑姑剛才一樣, 「嗯嗯,冠逸他,呃,唔,天晴,你找他有事啊?」
「我有事情要跟他說。」
「冠逸,冠逸,」支支吾吾後,陶母又唉的一下,「他……睡過頭了,才剛剛起床,可能會晚點來。」
「睡過頭?」天晴揚起眉,直覺是有事情。
今天早上,還是陶冠逸打電話叫她起床的呢。
她到教堂的時候,兩人也通過電話,他說正在路上,就快到了,還打趣跟她說如果後悔可以趁他到之前跑掉之類的話。
陶母跟陶姑姑的表情很奇怪,教堂外更是吵翻天。
天晴一陣狐疑,「外面發生什麼事了?」
陶母與陶姑姑的反應很快,「沒事。」
像是在演搞笑劇似的,就在她們剛剛「沒事」完,伴郎從紅毯路衝進來,大叫:
「陶媽媽,不好了,那個……冠逸的男朋友來了。」
天晴睜大眼。陶冠逸的男朋友來了?
她知道陶冠逸有個交往一年多的男朋友,不過,男朋友還沒宣告出櫃,他現在來,是來看情人結婚,還是來阻止情人結婚?
一旁,陶母與陶姑姑還在「噓,噓」個不停,不過伴郎實在是太激動了,完全沒去注意她們打的Pass。
「天晴,你未婚夫的男朋友來把他給搶走了,半路劫走的。」
「什麼?」天晴只覺得好笑,「他人不見了?」
他們這對「未婚夫妻」到底在做什麼啊?
她覺得自己在典禮前二十分鐘反悔已經夠離譜了,沒想到陶冠逸更神奇,居然半路消失。
相對於陶母、陶姑姑以及伴郎的緊張,她顯得輕鬆極了。
因為新郎沒來,她不用跟任何人交代。
「天晴,你再等一下,我們馬上派人去逮他回來。」陶母急道。
「不用了。」
「天晴……」
「就算他回來,我也不能跟他結婚。」天晴摘下耳朵上價值不菲的鑽石耳環、脖子上那條重死人的藍寶石項鏈以及手腕上大大小小的手鐲,全部放在陶母手上,「陶媽媽,對不起,等過幾天,我會再跟您從頭到尾說清楚。」
語畢,她拉起裙擺轉身就跑,後面一陣吵鬧不休。
陶姑姑大叫,「那些人到底追到哪裡去了?」
「冠逸呢?他手機沒開?最後一個看到他的人是誰?什麼,陳嫂說他有回家拿護照?」
「天晴,你再等等,我們已經派人去機場逮他了,只要看到你,他一定會回心轉意的。」
就算他回心轉意,她也不要嫁。
陶冠逸跟她像姐妹,重色輕友是人的天性,他男朋友終於不再去在乎別人的眼光,他還回心轉意個屁!最重要的是,她喜歡的男人已經說愛她了,愛情當前,她當然是向前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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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適宇在教堂後門,終於看到今生的新娘……以及她後面的一大群——名叫芬芬、芳芳的小花童,一條黃金獵犬,追著新娘請她再等等的陶家眾親戚,以及產經台的新聞記者,加上可能以為臨時改地點跟著亂跑的其他賓客……長長的一大串人龍以她為首朝他奔來。
天晴停在他面前,喘著氣,向他伸出手,
「拿來。」
他笑,明知故問,「什麼?」
「戒指呀。」
他一把將她拉過,伸手替她整理因為奔跑而紊亂的頭髮,「你答應要嫁我了嗎?」
「我都從禮堂跑來這裡了,當然就是要嫁你了啊。」
韓適宇拿出戒指,鄭重而溫柔的說: 「李天晴小姐,我發誓我會愛你,敬你,一輩子不會離開你,請問你願意嫁給我嗎?」
天晴深吸一口氣,一抹甜甜的笑意從唇角漾開,「我願意。」
當著眾多攝影機以及陶家眾親戚的面,他替她戴上了戒指。
閃光燈四起。
由於陶家的客人多是政商名流,有不少新聞媒體到這裡做現場轉播,韓適宇這個搶婚者在替新娘子戴上戒指的瞬間,可能已經隨著傳播業的發達登上各大媒體,他會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話題,然後,他還得跟他的家人們以及任家長輩解釋,他跟任蔚藍一點關係也沒有。
天晴看著戒指,閃亮的臉上出現不可思議的神情,「我從來沒想過我會從婚禮中逃走。」
「我也沒想過我會劫走別人家的媳婦。」
「你現在的意思是說,那是我的不對嗎?」
「是我不對。」韓適宇溫柔一笑, 「如果我早點把那些話說出口,也許我們不用繞那麼一大圈。」
要面對的問題還很多,可是他不管。
他摘掉她的花環,輕吻她的髮際、臉頰,然後落在她的櫻桃小口上——就在這個時候,芬芬芳芳因為肚子餓而吵了起來,小美女汪汪汪,陶家的親戚還在聯絡抓人大隊去逮半路跟男友消失的陶冠逸,記者們則興奮的說著「原本是一場美滿的婚禮,沒想到突然出現了一個年輕男子將新娘拐走」之類的話語。
原本寧靜的教堂後門,此時吵得嚇人。
兩人兩相對望,忍不住都笑了。
「現在要怎麼收拾啊?」天晴問。
韓適宇握著她的手, 「車就停在後面,你抱芬芬,我抱芳芳,叫小美女跟緊一點,我們也落跑吧。」
她揚睫一笑,很欣然的接受了他的主意。
「我的車就在那裡,好一、二、三,走——」
現場太過混亂,沒人注意到亂源已經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朝山下奔去。
路上,韓適宇忍不住笑了起來。
今天早上,他還是個單身漢;現在,已經有了新娘。
他拐帶了當年的小女友,一併接收了兩個愛講話的小侄女跟一條打呼很大聲的狗,一下多了四個家人,還有很多問題要面對,他想,這個夏天將會……很熱鬧,很吵鬧,很喧鬧。
他的……喧鬧夏天。
【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