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律師 序
    隨便聊聊  寄秋

    每年大年初一或初二,秋仔跟秋媽一定會上廟裡安太歲、點光明燈,保一家老少一年平安健康賺大錢。

    今年也不例外,抱了一堆錢去進獻。

    因為搬家的緣故,和大牛弟沒住一起,圍完爐只在原先的家待了一晚,打了一夜麻將小贏了幾百塊,算是今年開春以來的一大好事。

    隔天也就睡到下午兩、三點才起床,不過仍被一家子人笑,因同樣熬夜的牛弟牛妹不到中午就起來,生龍活虎得不像懶人秋一樣愛賴床。

    以往到廟裡只有秋仔和婢女媽,這次多了三個小拖油瓶,也就是秋仔愛跟路的小侄女和那對快管不住的雙胞胎侄子。

    唉!明明不是秋仔生的,為什麼要背一身「兒女」債呢?難不成是上輩子欠他們的。

    重點在於秋仔請廟方人員填寫資料,秋仔人小鬼大的侄女說了以下的話——

    「姑,安太歲為什麼給錢?神明不是保佑人嗎?為什麼神仙也這麼愛錢?」

    當時秋仔好尷尬呀!恨不得把她的嘴縫起來,而廟裡的填寫人員也笑得很不自在,不知道該如何向「無知」小鬼解釋。

    既然有錢能使鬼推磨,同樣的道理也適用在神身上,想要別人幫忙總要付出一點代價,天上的神也是由人修成的,多多少少沿襲人死要錢的毛病。

    應該是這樣吧!神仙擬人化。

    在我們這邊安太歲或點光明燈一位是五百塊,不曉得別處是否如此,但以一年的電費來計算是差不多,畢竟要點上三百六十五天、日夜無休。

    信仰是求一個心安,秋仔一家共花七千五百塊求心安,貴得好奢侈呀!可是又不能跟神討價還價,這是公定價,數年不變。

    何況秋仔還抱回兩箱又三瓶的花生油,就……算了。神明萬萬歲,永保安康。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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