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十三年(公元一二七六年),宋恭帝投降大元;至元十六年(公元一二七九年),南宋正式亡國,雄霸天下三百多年的大宋王朝在此畫下了休止符,改由另一個異族接替——蒙古人,也就是後來的元朝。(註:至元是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時的年號。)
忽必烈是元朝的開國名君,他一生的功績相當多——收服吐番、大理;建立元朝,統一南北;重用漢族士人,建立一套適合統治中國的政教制度;創製蒙古文,提升教育水準……等等。
當然,忽必烈的政績並非十全十美,除了上述的「功」之外,他也有「過」,他一生最大的失策就是施行種族歧視的政策。他依民族和地區,把國人劃分為四個等級,蒙古人為第一等;色目人(西域各部、各國人) 為第二等;漢人(北方的漢人、契丹、高麗、女真等)為第三等;南人(以南宋遺民為主)為第四等。其中漢人與南人不論在政治、法律、科舉考試上,都備受歧視。終使漢族和其他民族間的關係日趨緊張、尖銳,形成政治、社會不安的主要根源。
而這個故事的背景,就是發生在至元二十年,南宋亡國後的第四年,在那個被異族統治、人心惶惶的時代,一切尚未適應的社會。一位元朝的郡主,她生命中一段最美麗的戀情在這個時候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