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有一種人,不接受世俗的拘束,也不把禮教看在眼裡;我行我素,自有主張,如果把他們放進框框,他們會覺得生不如死。
這種人,層次高一點,才氣多一點的,叫做藝術家;而始終無法提升自已的,就是流氓;如果連做流氓的指揮都缺乏的,就只能當混混。在這個由大多數晉通人所組成的社會裡,不普通的人,有的飽嘗白眼,有的備受禮遇,各有際遇不同,至於能堅持多久,時常得受到考驗。平常人的生活裡,是容不下這種人的,而這種人勉強過了普通人的生活,「壯志盡消」,是福是禍,真的很難說。我們所得到的,是靠自已的能耐、自己的選擇,是起是落都不能抱怨。
在我從事報導文學工作時,跑遍台灣全島,在高山在海洋在城市在鄉村,曾遇過各色各樣的人,企業家、學者、騙子、流氓、藝術家……當我窺看他們的生活及內心世界時,我得用最巧妙的角度才能在短時間內得到我辛苦爭取來的。在這種時候,也往往因為一種微妙的感覺,會過於接近而被捲入漩渦,但我始終謹守原則,站在邊緣,並不越界一步,只作觀察及紀錄,除了體會與思索,不批判也絕不參與。《野百合》,寫的就是他們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