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還不賴 第二章
    電話打來的時候,文海婧正擦拭著一隻海水藍的骨瓷咖啡杯。

    這只有著纖細造型和優雅色澤的咖啡杯,是瑪琪雅朵的鎮店之寶,它是去年她陪媽媽到大陸旅遊時,在北京的琉璃廠找到的。

    她不知道這只咖啡杯輾轉了多少時空,她一眼就愛上那幽藍有如深海的寧靜,總之她用很令人滿意的價格買下它。

    從此文海喬的那組Caprluccino馬戲杯,正式被踢下瑪琪雅朵的鎮店之寶寶座。

    事實上,她壓根就沒喜歡過那組杯子,那種熱鬧而歡愉的裝飾品和店裡優雅而帶些憂鬱的氣氛,一點都不搭配。

    至少她自己是這麼認為的。

    在缺少資金的情況下,她已經很努力的營造出優雅、寧靜的氣氛了。

    如果她有錢,她一定要將店裡來個徹底的大翻修!

    「嗨,親愛的海婧。」話筒裡傳來的是文海喬一向充滿活力和朝氣的爽朗聲音,「猜猜看我在哪裡?」

    文海婧用肩膀夾住話筒,兩隻手溫柔的擦拭著杯沿,順便斜眼瞧了瞧腕上的表。

    「我不管你在哪裡,你答應今天要來幫忙的,十分鐘之內你沒出現,那就是遲到。」

    別以為老闆遲到是不用扣錢的。

    嚴格說起來文海喬不過是半個老闆,瑪琪雅朵的所有權他們兄妹倆各佔一半,文海婧花了許多時間和精力,從佈置到經營,幾乎都是她一個人包辦。

    而文海喬只負責拿出一半的資金,到處嫌棄她的擺設,並且在想到時過來賣弄他那張臉,讓咖啡能多賣出去幾杯。

    「遲到?我一點都不擔心這個問題,哈哈……」

    他的笑聲讓文海婧覺得刺耳。就算他不能夠準時出現在店裡,也別笑得這麼張狂,這樣會讓她覺得準時出現、辛勤工作的自己像個笨蛋。

    有個關於螞蟻和蚱蜢的寓言故事,總會讓她想到自己和哥哥。

    螞蟻每天都為了過冬而忙於工作,蚱蜢只知道玩樂還嘲笑螞蟻的辛勤,結果冬天來了,螞蟻有舒適而無憂的生活,蚱蜢卻得挨餓受凍四處流浪,故事的最後是螞蟻接濟了蚱蜢。

    這一點也跟她很像,她永遠都忙著收拾哥哥捅出來的樓子。

    「海婧,你聽,嘿……」

    他似乎是把話筒拿開了些,因此她聽得到他所在的地方鬧烘烘的,到處都是嘰嘰喳喳的人聲,隱約還有廣播的聲音。

    只是她聽得並不是很清楚,於是又問:「你到底在哪裡?」

    「機場!」文海喬衝著話筒大叫著,興奮之情讓她隔著電話都能感受到。「中正國際機場!海婧,你聽到了嗎?」

    「機場?」她驚訝到,小心的放下寶貝咖啡杯,用手拿住話筒詫異的喊,「你到那裡做什麼?」

    文海喬又是哈哈大笑,隨即正經八百的說:「唉,海婧。你問了一個蠢問題。到機場當然是要搭機、出國啦。」

    「我知道!」她只是腦筋一時之間轉不過來,「我不明白的是你要去哪裡?為什麼都沒告訴我?」

    「當然是為了薇琪。」他的語氣有藏不住的興奮。

    文海婧忍不住苦笑,「不會吧?你還沒死心呀!」

    她還以為他已經認清他跟魏薇琪之間的差距,不再作那種遙不可及的白日夢,沒想到做任何事都只有三分鐘熱度的他,這次還真是好堅定。

    「我當然不會死心,為了薇琪,我什麼都願意去做。」

    她無奈的說:「那好吧,魏薇琪跟你在機場有什麼關係?」

    對美的事物一向愛到近乎變態的海喬,在樂團停留台灣的這段時間瘋狂的纏著魏薇琪,就連樂團派對也弄來了邀請函,後來還硬要她當他的女伴陪同出席。

    結果害她喝得醉醺醺的,完全不省人事,還好他還算有良心,有負起照顧她的責任。

    「當然有關係,樂團下一站是日本。」文海喬理直氣壯的說。

    「所以?」她試探性的問,心裡喊著:天哪,千萬不要是我想的那樣。

    「所以我要跟去。別說日本,就算是北極我都跟。」

    「什麼?」她失聲大叫,「海喬,你瘋啦!」

    跟著去?

    她在報上看過樂團的相關報導,人家這次是要展開世界巡迴的演奏會,不是台北到台東這種距離耶。

    「我做了準備,你放心啦。」他堅定的說:「沒把魏薇琪娶到手,我絕對不回來!」

    他說得斬釘截鐵,文海婧卻聽得渾身無力。「哥,你不能實在一點嗎?你哪有錢跟人家去北極呀!」

    跟著魏薇琪跑難道不需要旅費嗎?

    她可不想某天接到駐外單位的通知,要她到某個小國去解救她那沒錢受困的哥哥。

    「放心啦,樂團的行程沒有到北極。再說旅費我都準備好了,你不用擔心,我不會有事的。」

    「我不是擔心你會不會有事。」她歎了一口氣,「噢,海喬。你真是瘋狂!」

    他哪來這種勇氣和毅力的?

    同一個娘胎出來的,她連飛機都不敢坐,他卻可以追著一個人繞地球一圈?

    「對了,海婧。我不在的時候,你回台東跟老媽和叔叔他們住一陣子。」

    「為什麼?我走了店裡怎麼辦?」

    他命好,可以出國旅行,她不多賣幾杯咖啡有錢吃飯嗎?

    文海喬突然支吾了起來,「店裡的事你就不用擔心了,我都處理好了。」

    「處理?你怎麼處理?」

    他頓了一下,笑聲聽來有些勉強,「總之我是為了你好,聽我的話沒錯。」

    「為我好?哥,你說這種話好恐怖喔。」他是從來下替人家打算的人,突然這麼說,讓她有點不祥的感覺。

    「海婧,對不起喔,我也是不得已的。」

    文海婧狐疑的問:「你到底要說什麼?一定要這樣拐彎抹角嗎?」

    他明明是那種可以只因為天氣很好,就扔下工作跑到陽明山賞花,而且一點都不覺得愧疚的人。

    現在突然開口說對不起,要她不覺得奇怪都不行。

    「沒事!我要走了,掰啦。」

    「等一下!哥、哥——」她對著話筒吼,「你說清楚呀!哥!」

    回答她的是電話斷線的嘟嘟聲,不知道為什麼?他那句「店裡的事我都處理好了」就是讓她非常的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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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海婧坐在吧檯前,柔和的燈光籠罩著她,十五坪大的瑪琪雅朵裡流洩著的溫暖的歌聲。

    她拿著麥克筆,一筆一畫的用著可愛的少女字體,製作徵求工讀生的海報。

    因為文海喬的臨時開溜,她不得不找個人手幫忙店裡的雜事。

    她沒有辦法一個人煮咖啡又招呼客人。

    平常覺得哥哥對店裡一點貢獻都沒有,他一不在她倒也真的忙不過來,連生意都受了影響。

    那群明顯是為了哥哥而來的上班女郎……唉,三天沒來啦!;叫她少賣了好幾杯現煮咖啡。

    「怎麼樣,去不去?」袁艷雪托著腮,看著她在海報旁畫上可愛的卡通人物。

    文海婧連頭都沒抬,「去哪裡?」

    「我剛剛講了那麼多,你都沒聽進去嗎?」她假裝作生氣,鼓起腮幫子。

    「你剛剛有講話嗎??

    袁艷雪瞪她一眼,她只能聳聳肩。沒辦法,她一專心起來就會渾然忘我,有如老僧入定。

    「厚!元寧的紅葉系列展呀。」袁艷雪用一種異常崇敬的口吻說:「這是他最後一次的公開展了。」

    「是喔。」文海婧有點譏諷的說:「他終於覺得他賺得太多啦!」

    袁艷雪的語氣顯得有些悲傷,「他要退出攝影界了,你還這麼說。」

    「這麼可惜呀!」這話聽來有些敷衍,「那你趕快去看,免得錯過就遺憾啦。」

    「我已經去過三次了。」她伸出手指頭來強調。

    「那很好呀。」文海婧依舊埋首於海報中。

    「文海婧!」明顯的感受到自己的偶像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和欽佩,袁艷雪有些微快,「你到底識不識貨,知不知道元寧的重要?」

    「老實說。」她聳聳肩,換過一支黑色的麥克筆,線條簡單卻生動的大麥町就出現在海報上了。「我跟他不熟。」

    她只知道那個叫元寧的是個玩攝影的傢伙,據說還是個天才攝影師。

    袁艷雪從念大學時就很迷他,去年還特地飛到日本去參觀一個國際攝影比賽,她的偶像奪得最大獎項,然後她得意了整整一個月。

    「噢!你怎麼能不知道他?」袁艷雪的語氣充滿責備,彷彿好友的無知到了令她無法忍受的地步。「元寧耶,又不是別人,你不是去過美術館嗎?」

    「是去過呀,被你硬拉去的那一次。」

    文海婧是標準的走馬看花,晃進去什麼都沒注意看就出來了。

    「他的作品北美館有收藏呀!他還在上海第五屆國際藝術攝影展拿金牌獎耶!

    還有呀,上個月剛結束的國際攝影比賽,他才剛拿到金牌賞……」

    一說起元寧,袁艷雪永遠沒完沒了,因此文海婧是一邊敷衍著,一邊尋找膠帶準備把海報貼到外面去。

    「這麼有才氣的男人要離開攝影界了,唉……」用力的歎了一口氣,感到無限的惋惜。

    文海婧拍拍她的肩,安慰著,「放心吧,有才能的人是不會被淹沒的。說不定他一離開,就有生力軍加入了。」

    「問題是,他們都沒有元寧性感、迷人哪!」袁艷雪痛心的說。

    自從高中暑假到紐約遊學,在一間藝廊見到元寧本人之後,她就成為他最忠實的粉絲。

    「那你到底是喜歡他的作品,還是喜歡他的人呢?」她推開玻璃門,走到外面去貼海報,袁艷雪亦步亦趨的跟了出來。

    「當然是因為他長得帥,我才會喜歡他的作品。」他要是長得醜的話,她哪有那個閒工夫去搜集他的資料,把每本報章雜誌的相關報導都剪下來收藏。

    元寧雖然是個傑出的攝影師,但他本人卻不怎麼愛拍照,她有的只是一張側面,而且還不怎麼清楚的照片。

    那還是前幾天某影劇報的記者,在路家豪宅外拍到的。

    當時紐約帝國交響樂團在國家音樂廳成功演出之後,樂愛音樂的富豪路勁在自家豪宅,為樂團舉行慶功派對。

    一直以來,樂團首席小提琴魏薇琪和元寧間若有似無的情愫,就是媒體好奇的焦點,因此記者們紛紛要求兩人合照,卻都被委婉的拒絕了。

    元寧從來不拍人物照的,一年前卻拍了一系列以魏薇琪為主角的作品,還盛大的在紐約某知名醫學中心的文化藝廊展出。

    那也是他唯一一場不收費的個展,想當然耳,那次他的粉絲可把那家醫院的文藝走廊給擠爆了。

    不過當魏薇琪還在接受訪問時,元寧卻和一名女子坐計程車走了。

    那張照片拍到的就是這樣的畫面——他扶著那個全天下最幸福、最令人嫉妒的女人進車子裡。

    鏡頭只拍到他的側臉和英挺的身材,而那個天殺的女人則有一雙美腿和瀑布般的長髮,

    「幫我扶一下。」

    早已習慣好友說起元寧時的陶醉模樣,文海婧從來也不會認真聽,逕自的張貼她的海報。

    她撕下一段透明膠帶,牢牢的貼在海報上。

    「你到底去是不去?」

    袁艷雪突然發現自己過去這一個小時所說的話,恐怕有九成半沒進入她的耳朵裡。

    「我沒空呀,待會要開店了。」文海婧退後幾步,滿意的欣賞起自己的作品。

    星期天下午是生意最好的時段,她怎麼能夠捨棄賺錢的機會,跑去看什麼元寧的告別特展?

    她不像好友那麼熱中,除了在歐洲、英美那邊,因為展覽地點太遠,艷雪沒有閒時間去看,只要東南亞有元寧的作品展,她就一走去看,還會大買他的攝影集當名產分送親朋好友。

    「反正也不會有客人。」瞧這裡弄得像資源回收站一樣,能吸引什麼人上門光顧?

    流浪漢嗎?

    「袁艷雪!你給我閉嘴。」

    文海婧的殺人眼光讓她趕緊改變說詞。

    「呵呵,你是老闆嘛!自己開店是為了什麼?當然是為了高興的時候就開門,不高興的時候就不做生意。」

    「太不負責任了吧!」文海婧看了她一眼,笑著搖了搖頭。「如果不是我很相信我媽的話,我一定要懷疑你才是海喬的妹妹。」

    「別把我跟你那痞子哥哥放在同一個天秤上。」袁艷雪撇了撇嘴,「我才沒那個榮幸。」

    文海婧笑著推開門,順手將營業中的牌子翻過去。

    艷雪是個很動人的美女,而哥哥這輩子最熱中的就是追逐美女,她不禁奇怪,怎麼這麼多年了,他始終沒注意到艷雪呢?

    「拜託啦。」袁艷雪不死心的追著她,「去一下,一下就好。」

    「我又沒興趣,去了只是浪費門票而已。」

    明明一堆免費展覽可以看,她就要看花錢買票的,她覺得一點都不值得。

    偏偏艷雪老說天才是有這個身價的。

    天不天才她不清楚啦,畢竟她壓根就不懂攝影。

    她只覺得這個元寧臨別秋波,還要再撈一筆真是有些缺德。

    「我幫你出嘛!才六百五十塊而已!」

    「六百五十塊?」文海婧難以置信的大叫,「我一杯CocoCappucd賣你八十塊,你說我是土匪,他幾張爛照片,還只能看而已,收六百五十塊,你卻覺得很便宜?」她實在不能不因為好友的偏心而感到氣憤難當。

    「人家有名氣嘛!不但鍍過金,長得又帥,我這六百五十塊掏得很甘願。」袁艷雪馬上解釋,「而且你這裡活像資——」

    她趕緊閉上嘴巴,免得被殺了棄屍垃圾桶裡。

    人家元寧是玩相機、搞藝術的,而海婧是賣咖啡的,這怎麼能比嘛。

    「你再說!我死都不去。」文海婧沒來由的覺得火大,想到別人賺錢容易她就嘔。

    如果當初爸媽多生幾分天才給她,如今她也不用為了八十塊讓艷雪欺負。

    沒錢裝潢,也不是她願意的呀,牆上掛著那些風景、靜物拼圖都是她的心血,也很有點綴的效果嘛。

    文海婧拿著抹布用力的擦拭著已經很乾淨的吧檯,一邊下逐客令,「不是說今天是最後一天了嗎?還不快去,我沒空陪你去敗家。」

    「就是因為是最後一天,才非要你去不可呀。」袁艷雪充滿期待的說:「說不定元寧會現身,只要見到他,你就能明白為什麼我這麼崇拜他,說不定還會怪我太晚帶你去呢。」

    「我是不會明白的,為什麼你對一個不認識的男人那麼大方,對你的好朋友卻這麼小氣。」

    還每次都找借口喝免錢的咖啡。

    自從開了瑪琪雅朵,艷雪隨時都在過生日,今天又用生日當借口不付錢,真是把她給吃得死死的。

    「等我今天去了之後就認識了。」袁艷雪看著手錶說:「快來不及了,你到底換不換衣服?」

    她沒好氣的說:「我已經說了八百遍不去了。」

    「你怎麼跟鱉一樣固執?」哼了一聲,袁艷雪拿起包包,踩著高跟鞋走了出去。

    文海婧笑咪咪的衝著她身後喊,「說到固執這兩個字,你也別客氣了。」

    說她固執?她袁艷雪才是拗到令人無法置信呢。

    瑪琪雅朵的玻璃上貼了反光貼紙隔熱,外面的人看不見裡面,但在裡面的人卻可以看見外面。

    因此文海婧不解的看著袁艷雪在她的小March旁邊站了一下,又走到店門旁似乎是在看海報,文海婧正想出去問她時,只見她對著吧檯的方向做了個鬼臉,然後就開車走了。

    「她到底以為自己在於麼呀?」

    都幾歲了,跟人家鬧起彆扭來還做鬼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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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皇家飯店的總統套房裡,元寧正努力的跟大銀幕上的遊戲對手廝殺。

    他的一個美國籍好友吉爾是單機遊戲程式設計師。

    每當有新產品誕生,他就會拜託元寧先試玩。

    擁有高智商的元寧,可以用最短的時間將遊戲摸透,並且給他建議。

    如果他沒有興趣,通常那款遊戲的銷路都很慘。

    「元寧,我一定是聽錯了對不對?!」

    馬克剛從健身房過來,連衣服都還沒換,就衝到他房間裡,

    雖然他跟戴維斯一向不對盤,但還是會互通消息的。

    「什麼東西?」

    「戴維斯說你不打算回紐約了?那你的藝廊怎麼辦?」

    那個設計新穎的藝廊、有多少人夢想著在那裡展出,光是這個藝廊就能幫他賺進數百萬英鎊。

    他一直想著元寧雖然退休,但還是會留在紐約提攜後進。

    元寧回過頭,「當然是交給你呀。」

    「我?元寧,你不要開玩笑,我雖然身強體壯,不過禁不起嚇。」

    「我認真的呀。」他一邊跟他說話,還能輕鬆過了關卡。

    「那你真的要回倫教接管聯合集團?」想到戴維斯那得意的嘴臉,馬克就不甘心。

    「沒有呀。」他心不在焉的說:「我要留在台灣。」

    「你要留在台灣,做什麼?」

    他知道元寧的母親是台灣人,或許如此,他才特別喜歡這個擁擠卻友善的小島。

    「賣咖啡。」

    「呃,賣咖啡?」

    這三個字把馬克嚇壞了,但是大叫出聲的卻是躲在門外偷聽的戴維斯。

    「我是不是聽錯什麼了?」

    戴維斯還在高興著自己終於能夠大功告成的回倫教,成為元寧真正的好幫手。

    他這個企業精英到現在還無用武之地,他很難過呀!

    「沒有聽錯,我的確是那麼說的。」元寧一副心情很好的輕鬆模樣,「我要賣咖啡。」

    這下不得了!

    一個頂尖的攝影人才居然要去賣咖啡?

    而戴維斯更是想哭,他覺得自己離聯合集團的高級特助之路越來越遠了。

    不得了,這事得趕快報告老魏斯頓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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