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沉默下去了好不好?方儀那賤丫頭不是都快出院了嗎?有什麼大不了的問題非得勞師動眾將我召來?」說話的是一個年約四十、貴婦模樣的女人。她一頭大波浪捲發染成桔黃,深紅色的緊身西裝外套襯出保養極佳的白皙肌膚,修長的十指塗著鮮紅的指甲油。她不屑地挑了挑眉,輕輕撥弄著右手上的玉鐲子。說話的對象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醫生,他沒有理會她的話,一徑注視著自進門起就沉默地坐在沙發上面色凝重的袁至涵。
「說吧,林醫生。我已經作好心理準備了。」袁至涵那張斯文的臉,因為連著一周的擔心勞累,已顯得疲憊不堪。
「身體上已經沒有什麼大礙,生活上也大致可以和原來一樣,只是……」林醫生看了看心神交瘁的好友,實在說不出打擊他的話。
「哎呀!你這人怎麼這麼婆媽?又不是你女朋友,你吞吐個什麼勁?一句話講完,快點!我可不想為那死丫頭浪費太多時間。」劉淑華不耐地催促道。她才不願管那賤貨的死活,反正又不是她親生的。
袁至涵因她再三的口吐惡言而不悅地蹙緊了眉,但仍是溫和地開口:「林醫生,說吧!」
「她……指間韌帶受傷,不能再彈琴了。」心一橫,終於把話說出口了。
他看著屋內兩個人震驚的表情,一股心痛襲上心頭。誰都知道,鋼琴早已融人了方儀的生命啊!從三歲開始學琴,十一歲過十級,直至現在拿過無數的獎牌獎盃,其間她付出了多少汗水與努力?然而這一切竟因為一次登山事故而……
「你……在開玩笑?」袁至涵從沙發上一躍至前,一慣沉穩的他也禁不住衝擊地跳起來。他早已作好了上千上萬種心理準備,卻沒料到會是這種結果!怎麼可能?怎麼可能!怎麼會傷到手指上去?!他開始發抖,他怕面對她崩潰的表情。「難道,一點治癒的希望也沒有?」
「很抱歉,我盡力了。」林醫生走到袁至涵身前,沉重地道:「你必須面對現實。方儀那兒還有一場仗要打。你要堅強些,她需要你。」
劉淑華愣了半晌,等她完全消化完林醫生的話時,一股憤怒與不甘的怨火令她不禁大罵開來:「那個臭婊子養的死賤貨!枉我花了那麼多錢辛辛苦苦栽培她二十年,供她吃,給她穿,她就是這麼回報我的嗎?!一下子,說不能彈就不能彈了,一分錢也賺不回來!她為什麼不乾脆死了算了!看見就礙眼!簡直白搭我的醫藥費!不要臉的東西……」
「住口!」袁至涵忍無可忍地衝上前一把提起她的衣領,「有膽你再給我說出一個字來!我警告你,方儀是我心愛的女人,沒有人可以用下三濫的話來玷污她!好歹她也是你的繼女,喊了你二十幾年的『媽媽』,你有什麼理由這樣罵她!我知道自從方伯父去世後,你就一直明裡暗裡欺侮方儀,現在她的手受傷了,你更是迫不及待地想把這個不能再為你賺錢的女兒一腳踢開,是不是?很好,今天我袁至涵明確地告訴你,以後方儀與你毫無關係!她的醫療費用,她的生活起居,統統由我負責!現在,你給我滾遠一點,要是讓我知道你又給方儀難堪,你應該清楚我有什麼手段!」
劉淑華煞白了一張臉,使力地掙開了袁至涵的鉗制,忙不迭地退開了好幾步,「袁至涵!你敢動手!哼!要方儀那賤貨,你撿去得了!我還求之不得呢!」
語畢,她驚惶地奪門而出。
「至涵……」林醫生安慰似的搭上他的肩。
甩了甩沉重的頭,袁至涵嚥下喉間的苦澀,「我去看看方儀。」
★★★
窗台左側的磨砂瓶中,斜斜地插了枝蘭花。陽光,透過半開的窗簾,鋪陳了一室暖意。
半臥在病床上的方儀徐徐地伸了個懶腰。一個星期的負傷在床,睡得她骨頭都快散了。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轉,她小心翼翼地從床頭櫃的抽屜中抱出一盒拼圖。這是她前幾日托護士小姐帶來的,用以消磨時間。如果住的時間再長一點,她還會考慮將學校裡的《後漢書》借來翻翻。
此時,袁至涵推開了病房的門。
「至涵?快來,幫我削個蘋果吃吧!」她衝他甜甜一笑,之後又埋首拼圖。
袁至涵心裡猛地一悸,但仍是斂下了所有的衝動,默默地坐在床前,拿起了蘋果和刀。他好愛她,愛得無法自抑,她的每一舉每一動都深深地牽扯著他的心。也許愛太深,所以痛更重。他無法克制住內心毒瘤般蔓延的痛苦,她所受的傷害,她將要承受的天崩地裂,一再地令他心痛如絞。他不敢開口,無法出聲,他怕自己會受不了她的難過。
「耶?我的手怎麼使不上力?」方儀發現自己幾乎無法將圖片的凹凸處卡好,手指顫顫然的,一點力也沒有。不對呀!手指上雖然包了繃帶,卻一點也不痛……或許再過幾天就好了吧!
一轉頭,她看到袁至涵佈滿痛楚的眼神,不禁心下一沉,有了不好的預感,但嘴裡仍是自我安撫地笑笑,「瞧我!笨笨的,連圖片也拼不……」
砰的一聲,蘋果和刀相繼落地,她被他狠狠地捲入懷中。袁至涵平日是個溫和的人,情緒起伏不大,這麼激烈的舉動,還是第一次。
「對不起!對不起!我該死!我為什麼要帶你去登山?我怎麼可以救不了你?!眼睜睜看你落下山崖卻束手無策!」他將頭埋人方儀的頸間,沙啞地低喊道:「都是我的錯!你打我吧!罵我吧!我害你受傷,害你受痛,害你……再也不能彈鋼琴……」
原本溫柔地撫弄他髮梢的手,驀地僵住。她輕輕地推開他,直視他,「你說……什麼?再說一遍?」
他心慌意亂地別開臉,又狠狠地抱緊她,像是想留住什麼隨時會消失的東西,「不要……不要這樣看著我……我受不了……」
「我的手,不能再彈琴了?」她冷靜清晰地再次問他。
「……是的。」
房中頓時只剩下袁至涵的哽咽聲及方儀細不可聞的呼吸聲。
久久,方儀輕歎了口氣,「你先出去,讓我靜一靜。」
「方儀……」他欲言又止。
「出去。」
待他出去,輕輕地帶上了門,方儀才鬆懈下來,倒在床背上,無言地注視著層層包紮的纖纖十指。
「那是天才鋼琴家的手。」這麼一句話,莫名浮上心頭。那是誰說的話?……哦,好像是「媽媽」。她不禁輕笑出聲,天才?鋼琴家?還是會撈鈔票的工具?無所謂,反正她也不想再彈下去了,雖然因受傷而被迫終止彈琴的感覺令她不悅,但既是意外,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彈鋼琴,不是夢想成為鋼琴家,而是在喜歡的同時,借此達成另一個夢想。然而,她得到了榮譽和掌聲,最終仍是得不到親人的眷顧。鋼琴,只是滿足了那些人的貪慾而已。她拿它又有何用?不能彈了也好,讓自己斷了心絕了念,永遠地擺脫掉「親情」的狗屁!她還年輕,她應該還可以去尋找另一個夢想!過新的生活!
她會有友情,她可以追尋愛情,甚至於結婚、生子……
「嗤!」方儀不屑地嘲弄自己,「傷心就是傷心,又何必自己跟自己演戲呢?友情?這個冷漠的世界,有誰會與你真心相待?誰不是以己為先?愛情?抱歉!單方面心動也算嗎?我根本就除了自己誰也不愛!」
是的,她就是那種人。她希望的東西得不到,送到眼前的卻又不屑接受。她與袁至涵只有偶爾的激情,卻不是他人口中不切實際的對象。她無法對他動心。相處六年,她的手廢了,她不哭,袁至涵倒是淚如雨下了。思及此,一股排斥感不禁湧上心頭。他如此不懂她!全世界沒有人瞭解她方儀!這還談什麼愛?!兩個獨立的個體,不同的生長環境,不同的思想,真有可能融合嗎?真能同室而居嗎?她不知道。至少現在,她只知道,只有自己才是一切。沒有人會比自己更瞭解自己,沒有人會比自己更愛自己。
失去了彈琴的手,說不難過是不可能的。她喜歡鋼琴。但時間一久,心一定會平靜的。是的,失去鋼琴,失去一切,只要她方儀還活著,就一定會再有追尋的目標!
★★★
看著方儀輕鬆自若地如往常般笑鬧,袁至涵一顆懸著的心總算是稍稍放下了。
「至涵,林傑都說我可以出院了,你怎麼還不放心哪!我不管,我要出院,我要到外面放風箏!」方儀撒嬌地拉著他的手臂。
他溫柔一笑,「乖,再休息兩天。」
「兩天前你也是這麼說的。」她孩子氣地嘟嘴。
輕吻了下她的唇,袁至涵拉過她的手,「好了,別同我鬧了,我有件事想同你說。」
「其實我也有事要告訴你,看你態度不錯,你先吧!」她得意地抬高下巴。
「小鬼!……你先閉上眼睛。」
「你這種人就是這樣不乾脆,神經兮兮的。」
「閉上。」他堅持。
方儀無可奈何地閉上眼。袁至涵的頭腦構造與她根本不合拍嘛!不一會,左手無名指上冰涼的觸感令她立刻睜開了眼。
「嫁給我。」袁至涵情深款款地。
方儀先是震驚地看著他深情的眼睛,爾後注意力又被手上的戒指給吸引了去。「這是什麼?好誇張!你哪弄來的?」
血紅的瑪瑙環上嵌入一粒嬰兒指頭大小的白玉。瑪瑙的光澤已有些黯淡,上面似乎雕了些細緻的圖案,那粒白玉卻異常的晶瑩剔透。
「唐代的『龍紋戒』,是新嫁娘戴的。」
「是嗎?你怎麼有?」
「這是我家祖傳的,每代都傳長媳。聽爸爸說,好像是我們家上幾代祖先盜墓得的。」他有些失笑,「好啦!你還沒答應呢!」
「嗯……至涵,我有些話想對你說。這個——我不能收。」她想拔下,卻發現那戒指似乎緊了些,怎麼也取不下了。
「為什麼?」他臉色猛地一沉。
「我決定離開。」
「離開?去哪兒?」
「不知道,但我必須離開這裡,這兒已經沒有我留戀的東西了。」
「你這話什麼意思?什麼叫『沒有我留戀的東西了』?這算什麼?我又算什麼?為什麼要走?你一個女孩子能去哪裡?方儀,告訴我,是不是因為手?我不在乎,沒有人在乎!如果你想散心,無論哪裡,我陪你去!只求你不要這麼輕易就說離開。這對我們結婚是不會有影響的,是不是?」他有些慌亂地握住她的肩。
「手傷是一部分原因,但主要是我自己的厭倦。一無所有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個人活著卻沒有夢想與追求。是的,我可以留在你身邊,我知道你會成功的,我也相信你會待我很好。但是,這樣的我,和一個布娃娃有什麼分別?我不知道要去哪裡,但我必須離開。這裡已經沒有任何的人、任何的事物能夠點燃我的激情,我必須要到一個地方,要找到一個能讓我狂熱、追求,並為之不顧一切的東西。
「二十一年來,我的心從未真正燃燒過,如果我的手沒有受傷,我或許還會讓自己的心沉寂下去。但是,現在,我連惟一的寄托——鋼琴也失去了,我無法再保持沉默。我要走,非走不可。你明白嗎?」方儀冷靜而沉緩地說出自己的心底話。她不是個事事猶豫的人,一旦決定,斷然沒有回頭的道理。她不會去在乎自己的言談會傷了誰的心,她只要達到目的。
方儀淺笑著看這個不瞭解她的男人,平靜地等待著她必須承受的狂風巨浪。
袁至涵靜靜地凝望著眼前的女孩,突然覺得自己從未真正認識過她。
一星期後,方儀將自己的私房錢存了定期在銀行,攜帶著僅剩的現金和一隻皮箱,沒有告知任何人,孑然一身地離開了生長了二十一年的「家」。
★★★
也許,她還是習慣孤單。一個人的天,一個人的地,一個人的路。她帶著滿身的不在乎,想在這世上尋找她在乎的東西。
七月中旬的烈日,瘋狂地炙烤著人煙罕跡的山間公路。路面泛著白光,偶爾一輛車飛速而下,掀起乾燥的熱風。
方儀提著沉重的皮箱,頭昏腦脹地延著公路緩緩前行。鼻間吸人的是熱氣,呼出的也是熱氣,喉嚨幹幹的,嚥一口氣就黏在了一起。身上的汗,出了又干,全身都黏乎乎的。皮膚被曬得發痛,雙腿已經很累了,喉嚨又渴,但她卻不願停下來。明知道自己可以隨時攔下一輛呼嘯而過的車子,塞給司機一些錢,就可以到達最近的賓館,但她不要。
她好難受。這種自腳底蔓延而上的虛脫感覺令她窒息!自由是一瞬,自由的別名是孤獨!她只想這麼走下去,一直走一直走,直到忘記所有……
路的盡頭,像微微晃動的水面,被高溫烤得軟軟的。一個恍惚,她撞上了路邊的鐵欄杆,人便像失了神似的繼續走,走了很久,才又停下來。
剛剛,她是不是撞了什麼?手撞到了欄杆?手……戒指……
方儀抬起早已血淋淋的左手,想看看戒指有沒有壞。不是她留戀至涵才戴著它,而是因為取不下來。她喜歡它,從第一眼見著就喜歡上了。她自小就喜歡一些奇奇怪怪的古董。
「啊……這個東西也真怪……」方儀恍恍惚惚地看到戒指雖浸在血中,卻猶如荷葉不沾水一樣,滴血不沾。而白玉中,似乎又泛起了血絲。她將手抬高,想看得更清楚些,不料刺眼的日光射在白玉表面,發出一圈瑩藍的光。
不知是藍光刺眼,還是日光太烈,方儀眼前一黑,倒在了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