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被「跳過去」的——序言
我一直認為——人結婚不是女人惟一的歸宿。女人應該可以活得更瀟灑、更自由、更快樂,人生才有價值。
有些人為了應該結婚而結婚,如:年紀大了、肚子裡有小孩了,而步上紅毯的另一端。我好想知道你幸福嗎?你的人生有因為結婚而快樂嗎?
我沒有答案。也許有人可以告訴我吧!
但是,我覺得自己好快樂,好幸福。
我,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我很感謝上天的恩賜,讓我的父母健在,他們讓我沒有經濟壓力,沒有開口半句要我拿錢奉養他們。(嗯……其實這也是應該要做的啦!哎喲,櫻桃小丸子臉上的黑線怎麼飛到我臉上了!)他們也沒有逼我找「正當」的職業。因為我手上目前的工作性質都是屬「爬帶」(part-time)。
我,未婚,享有絕對的自由與自主權,可以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還好,我沒有任何的家累,換句話說,沒有任何一個小孩叫我「媽」。如果萬一結了婚,還須顧慮另一方父母的看法,根本沒有自由。
其實,我並不是什麼「不婚主義」,只是身邊沒有出現好男人,覺得是好男人的,都已經是別人的老公了。(嗚……好慘哦!)想想,算了。我,寧缺勿濫,絕對不要「濫竿充數」,省得出現什麼社會案件。
再說一個人也可以很快樂。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誰說一定要有人陪?一個人時可以發呆、可以幻想,偶爾享受孤獨,這何嘗不是一種快樂。
有人說「人生是痛苦的」。可是,我不認同,我覺得人生會痛苦是你自己造成的,這只是一種心態的改變。人生其實可以是快樂的。王子和公主以後是不是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呢?當柴米油鹽醬醋茶都得靠公主自己之後,公主還會快樂嗎?所以心境上的快樂才重要。
你快樂嗎?你幸福嗎?
願——
認識我的和我認識的,以及不認識我的朋友們,都能幸福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