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從爭起 第四章
    從見面的第一眼開始,韓霆是對十歲的韓不爭充滿算計和玩笑的,韓霆從沒有擔心過自己的爵位會落到這傻子頭上,其實從看韓不爭的第一眼,他就掂量出他有多輕多重,這絕不是一個值得自己算計和玩笑的對手。  

    所以,把他小心呵護捧在手裡養的紅花全都命人踩光,所以,當他伏在小羔羊的皮子上安睡,自會有人將他周圍一圈白絨絨的整皮一刀刀割碎,所以,他吃完了最愛吃的紅燒肉,才愕然發現那肉塊竟是自己最喜歡的小馬駒;有時候,傷害是一輩子的事,越小越沒辦法忘記。  

    韓霆曾被自己的父親所傷害,每個男娃在幼時總會不由自主崇拜起自己英雄的父親,但父親完全忽略了他。這是韓霆永遠無法原諒的。  

    而韓不爭現在,仍然好好地在遠比自己厲害強橫精明的弟弟身邊,安詳地睡覺,韓霆知道他又再度忽略了不容忽略的自己,他總是這樣,犯大忌,其他人都無所謂,他怎敢無所謂?他怎麼敢!  

    韓霆惡意地捏住不爭的鼻子,他搖搖,搖不掉,張開嘴巴,好像小魚。  

    他就堵住嘴巴。又壓在他身上,當然好重。  

    窒息,難受,昏沉,睜開眼睛,惱怒,憤怒,好討厭好討厭都在叫著我好討厭你!你為什麼要要纏著我!  

    「皇帝給長公主辦了慶生宴,我見到她——」丰神俊朗中流露不斷喜愛留戀,韓霆所做出的深情姿態那絕對是比浪子無情要纏綿深刻得多,他無疑是美麗的。「娶妻真當如此。」  

    韓不爭沒有說話。他默然地垂下深黝的眼睛,在對方放開手時側開臉微微呼吸,這是他表現不在意的一種方式。  

    韓霆也不在意,他只是要上他,他的手開始不慌不忙解著發洩對象的衣帶。可能這也是他表現不在意的一種方式。  

    ——「我要回江南了。」  

    韓不爭還是說了,衣服都被差不多脫光了,但是這次沒有抱怨和掙扎。他不是說走就走的人,總要有所交代,他畢竟是他的親人。  

    ——韓霆繼續解著他衣服,但一根帶子總是解不開來,他於是一下子就「嘶」地扯開了,指甲劃進韓不爭肉裡,一道長口子,也這樣「嘶」得扯開了,韓不爭沒有動。  

    「你是我中意的洩慾品,你回江南我怎麼辦?」韓霆這樣說,算作答覆。他把手伸進韓不爭的頭髮裡,漸漸拉緊,扯痛頭皮。  

    「我已經決定了。」韓不爭沒有動搖,因為壓服住自己的力量是這麼偉岸而強橫,他幾乎受困,當心裡卻很鎮定。「我遲早都要回去,我從來不習慣北方,我很想念家鄉的一切,我想回去。」  

    「不准。」韓霆輕輕咬他耳廓,輕輕吐息,他的眼睛正在醉人的柔暖,只要他高興,他可以迅速從英武的獅子換變成妖嬈的狐狸,但他沒有高興過,對於自己的兄長來說,無論他是何種面貌,他都是看不到的。  

    「你為什麼非要這樣?」韓不爭沒有動怒,他甚至這樣完全不動怒地說道:「我總在想,與其看你去玩弄良家女子,毀她們清白,再不娶她們,我一個男人就算被你用來發洩,再難看再丟臉再提心吊膽,但總好過她們想不開做傻事,我聽娘說,慶生宴上皇帝已經定了你和公主婚期,你也鍾情公主,我仔細想過了,我一天不離開,你還是會忍不住把你這樣仇恨的我捉去做齷齪事情,我以前一直縱容忍讓,但這不能解決事情,你跟別人也是講道理的,你不要再恨我了,我也沒有資格當你的哥哥,你以後要對公主好,不能再做對不起她的事……」  

    「你——」韓霆怪異地發聲,那種吞吐不得的難嚥實在煎熬,他摸著韓不爭的臉,摸著他的輪廓,覺得他好可笑,「你這個傻瓜。大傻瓜。」他咬著韓不爭的嘴,咬出斑斑血痕,這樣才解氣。他嘲笑地放肆得簡直快要哈哈大笑地瞅著討厭卻非要容忍自己的不爭:「我才討厭你,我才容忍你,這麼多年,你什麼都記不得,這麼多年這一切,你根本不想記住。我啊,天下,多少人愛慕,你看我,我的眼裡在看著誰!」  

    ——不知道,不知道,這是,這是幹什麼。不爭愣愣地看著欺辱自己的人,他不總是嘴裡說著身體做著心裡想著拿自己當發洩嗎?因為是他的存在先傷害了他,所以這麼多年,也慢慢容忍了。  

    「那年夏天的事,你真的都忘了?」於是又狠狠咬起眉頭,又是一個血印子,但對方頑固如石化,就不皺眉頭。  

    那年夏天……韓不爭的記憶裡,模糊著,他不斷想到底哪年夏天發生了什麼,而這顯然對韓霆來說是非常重要而對自己跟是非常致命的,眼神交匯,韓霆陰沉而高傲,他能對這樣的韓霆做出什麼出格的事?  

    「是你十三歲生日那年,偷騎父親的汗血寶馬,它發了狂把你扔下來,我正好接著你。」半晌,露出恍然神色,「是我接著你,讓你一直覺得丟臉?原來還那麼小,你都這麼恨我。」  

    「所有人都嚇呆了,娘在哭著,爹爹抓著你胳膊,你咬了父親的手才能跑過來,我看著只有你敢靠那麼近,真想讓馬蹄踩死你,只差一點就好了……」  

    「你——你……」只有歎氣,無法消解的恨吧,自己的弟弟恨他這麼多年,再忍讓仍然無濟於事。  

    「我很害怕。」突然,這樣低低地說,突然,這樣把頭埋在自己一直折磨的人頸子旁邊,突然,真是恨極了他。「我以為我就要死了。你就要奪去我的一切了。再也沒有人會記住我。」  

    不爭的記憶裡,那個夏天是淡淡的影子,當時的所為只是聽憑直覺,他才想起來,那時候,他急匆匆得擠進人群,看到的竟是小小的韓霆就要被瘋狂的馬匹甩下,那肯定是會摔斷脊樑的,那麼狂躁的烈馬!當時的自己,跑啊跑,跑啊跑,掙脫了爹爹,對自己的那麼漂亮的卻永遠那麼冷漠的兄弟焦急地張開手臂,快!跳下來,我接著你。  

    他真的跳下來,在烈馬又一次激烈蹦跳時,不得不跳,他真的接住他,在沒有人想到他真的會這樣做的時候,完全自願。那年夏天的那個生日,他十三歲的的重量壓斷了他十五年的腰骨,最緊的擁抱不過如此,最疼的依靠不過如此,痛,哭都哭不出來,但弟弟終於是在自己的懷抱裡了,安全無恙。  

    好久了,已經快十年了,真是不記得了。  

    「你——你用不著記住的。」韓不爭陷在對方牢固絕對強壯充滿雄性攻擊味的骨骼包圍中,試著擺脫:「爹爹和娘親們的事,別再想了,你有多好的人生在等著你,別再恨我了,我只是個多小的人物,把好女子娶回家吧,你很快就會忘記我。」  

    呼吸非常熱,灼熱地烤著皮膚,不說話,行動可以證明一切。  

    韓不爭頑固地拒絕。他已經決定了,要回江南。這是最好的最後的決定。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