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網恢恢 楔子
    孫天寶曾經是個小小的混混。

    那年他正以一隻手的伎倆對財叔行竊時,剛滿十二歲。

    不巧的是,財叔是一個警察,而且是對扒手特別敏感的警察。

    孫天寶右手才靠近財叔的口袋,立即當場被抓到,但小小的阿寶,極具有法律概念,他對財叔說:

    「我未滿十四歲,你能拿老子怎麼樣?」

    財叔見狀,生氣兼好奇是怎樣的父母能教出這等人,他要跟這個滿嘴髒話小孩的父母談談。

    好好談談!

    偷了我的錢包還敢跟我大小聲,再怎麼說我都是一個警察。

    縱使職務低微。

    財叔好言相勸阿寶說出姓名及住處,但未果,只好軟硬兼施說,「再不說,我就帶你到街上逢人就問,這是誰家的小孩,偷錢還罵髒話。」

    孫天寶不語,氣得財叔哇哇叫,為維護「君子一言,駟馬難追」之金科玉律,財叔果然帶著阿寶到街上,而且逢人就問:「這是誰家的小孩?」

    阿寶見這個警察似乎來真的,而且被穿著警察制服的財叔拉著滿街跑,他覺得亂沒面子,為減少名譽損失,他「落跑」!

    他跑不掉,財叔是分駐所中有名的長跑健將。

    哇!棋逢對手,雖敗猶榮。  

    「改天我吃飽了,死警察絕對追不到我。」

    阿寶心中暗想。

    經過幾番糾纏,阿寶認命了。

    識時務者為俊傑,只好說出自己的姓名與住處:「老子姓孫,大名天寶,你愛去我家,老子就帶你去。」

    孫天寶滿口老子長,老子短,深恐財叔賺他的便宜,不過幸好此時有叫幾聲還本,日後阿寶可是叫財叔一輩子老爸。

    幾番糾纏,終到阿寶的「家」。

    不,應稱為房子較為妥當。

    家徒四壁,空空如也,一覽無遺,只見一個矮櫃,上面擺一個塑膠杯,已髒到分不清楚出廠之初是何種顏色,杯子下面壓著一封信,財叔再極盡自力仍無法發現其餘障礙物。

    果然一清二楚,一目瞭然!

    財叔不相信這是有人住的地方,馬上轉過身故意裝得很凶問道:「小朋友,你家到底在哪裡?再不說看我怎麼修理你!」

    阿寶倔強地回答:「老子就住這裡!」

    一副隨便你的態度,讓素有濫好人之稱的財叔發起無名火。

    怒火沖天,四目對峙,阿寶握緊小小的拳頭,告訴自己,剛剛已輸了一回,這次萬萬不可再輸。

    萬萬不可!  

    約略過了一分鐘,財叔知道這小子沒有說謊,他確實住在這裡。

    同情心油然而生,財叔輕聲問道:「你爸爸呢?」

    「不知道!」

    喔!一個單親家庭,難怪!

    「媽媽呢?」

    「不見了!」阿寶被問到了最最傷心之處,這是一種無可奈何的窘境,他自認在媽媽還在時,沒惹過她生氣,但她為什麼跑掉了?他哽咽地回答:媽媽不見了!

    財叔聽後,心中一凜,問號叢生。

    這小孩日子是怎麼過的?

    無父無母!

    又無工作能力,財叔仔細打量阿寶,面黃肌瘦,不合身的衣服髒得變黑,忿忿的眼神,無不在現實他自力更生。

    錯!自生自滅!

    財叔此時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又見孫天寶一副倔強的模樣,財叔那種濫好人、好管閒事的同情心又來了。

    不能拋下他不顧,至少得幫阿寶安排一下,以求心安。  

    財叔想找出與孫天寶有關之資料,環顧四周僅有矮櫃可查,送走近屋中惟一的陳列物「矮櫃」。

    打開一看,再看!又看!

    只有一張照片。

    正想動手取出,阿寶馬上衝至,並張開雙手護住照片,大喊:「你不可以動我媽媽給我的照片。」

    這是他以後可資認出母親的證物,誰都不可以動!

    「不動可以,但你要老老實實回答所有的問題。」

    「好!」簡單明確。

    「你還有沒有其他的親戚?」財叔渴望答案是有,那麼事情就簡單多了。

    但阿寶若有其他親戚,又怎會一個人住在空屋,有一餐沒一餐地過?  

    答案當然是沒有。

    「媽媽走時有交代什麼嗎?」

    「一個月前,媽媽說要出去一下,交代若有人問,就拿信給他看,其他就沒了。」阿寶用手一指矮櫃上的那一封信。

    財叔聞言,移動茶杯,拿起信拆閱:

    阿寶出生就沒爹,我一個人實在撐不下去,我的男朋友又不同意帶阿寶一起走,我只好走了,他叫孫天寶,你要他就帶走。

    短短數字,毫無感情,連姓名都不留。

    財叔不忍說出事實,將信遞還給阿寶。

    豈知阿寶竟問:「信裡寫些什麼?」

    財叔說:「自己看!」

    阿寶默默不語,抓著信做猛讀狀,然後點點頭說:「我媽沒事就好。」

    財叔看著阿寶連信都拿反了,怎麼可能知道寫些什麼?

    這又一驚,十三歲該小學畢業,怎麼不識字?莫非沒唸書?

    「孫天寶,你有沒有去學校唸書?」

    「沒有!」又是一個否定的答案,財叔頭不痛都不行。

    看看阿寶那種故作大人狀,又看看週遭的環境,財叔不忍再見他流落街頭,而做出重大決定,暫時收容阿寶吧!

    這念頭一起,二人自此息息相關,競成父子至今,財叔當年向警局報備後,阿寶就在財叔的宿舍住了下來。

    為解決阿寶人中學的問題,財叔每日親自督導阿寶讀書,惡補阿寶的小學課程。

    皇天不負苦心人。

    一年後,阿寶通過中學轉學考試,安心就讀,除了教務主任知道阿寶沒讀過小學,眾人均不知。

    *  *  *

    阿寶高中畢業後,財叔向阿寶說:「當警察不錯的,很受萬民景仰。」

    孫天寶記起財叔把他撿回來那天,頭上戴著光圈的模樣,覺得財叔所言屬實,即此認定。

    即報考警察專科學校,苦讀數日,理所當然錄取。

    邊讀邊玩,成績不論從前面數來,或從後面數來,都是第二十一名。

    這種不上不下的成績,適合查戶口。

    一語成真,阿寶成了沒什麼重要,又很忙的警察。

    整年忙著查戶口!

    財叔有一天又心血來潮向阿寶說:「阿寶,老爸這一輩子最想讀警官學校,當年考了又考,總是名落孫山,你幫老爸完成這惟一的心願,好不好?」

    好吧!助人為快樂之本!

    孫天寶生性頗有責任感,無啥進取心,只求三餐穩定,既然老爸想看警官學校的畢業證書,就送一份給他養老。

    考進了警官學校不久,孫天寶很快就成名,他的直覺無人可比,一個模擬的案子,他總可以花最短的時間找到最多的證據,破案率高達八成。

    射擊準確率達百分之九十八,但操行低空飛過,總成績亦正好六十分。

    好厲害,算得真準!

    孫天寶如期畢業,讓同期無法畢業的同學,恨得牙癢癢,這種混日子的人,還可以畢業,老天不公。

    但財叔看見那張警官學校的畢業證書,成日笑呵呵,管兒子第幾名畢業的,只要他是警官學校出來的,應該就不會一輩子查戶口,或是指揮交通。

    他得以安心。

    更誇張的是,阿寶被分發的單位是全市最肥最油的單位,被派去那裡的人,據說後台都很硬,傳聞有人喊價要以五十萬交換,進入該局。

    阿寶沒有後台,竟然可以混進去!

    上至局長,下至工友,無人相信。

    但事實勝於雄辯,等大家確認阿寶惟一的後台就是他的警察老爸時,阿寶的身價有如飛瀑直瀉千丈。

    不過沒關係,這種生活比起十三歲以前,簡直如同天堂,他不想改變!

    也無力改變。

    被遺棄的那天起,他的自尊心已用鎖鎖起來,不想拿出示眾。

    所以他從不認真地想過要做什麼?

    日子是很幸福!

    本來應該是,但……

    那天,有三個檢察官到警局來,交頭接耳自顧自地說話,忽然有一個轉身想問他話,另一個就說,算了!回去再研究,又不理會他了!

    阿寶已好久好久沒有被傷到自尊的感覺,他不明就裡地想得知他們是不是認為他什麼都不懂?

    他們到底要問他什麼事?

    滿天的疑雲、焦慮,籠罩著阿寶的心,彙集成河,他有坐不住的感覺,他要問清楚。

    問清楚自己。

    那個被遺忘多年的倔強與好勝,突然回到阿寶的身邊,他開始思索,他要什麼,不要什麼。

    最起碼,他有了目標。  

    不能再混了!

    這一個決定,讓警局所有的人都倒立著看他。不信全局最混的人,會突然轉性。

    但這是真的,孫天寶像蟄伏已久,一飛沖天。

    他不要命地立功,又不居功。

    上司喜歡,同事安心。

    但那天的疑問仍在,他要跟他們平起平坐時才問他們,究竟要問他什麼?

    為了一個問題,阿寶竟偷偷摸摸地去補習上課。謝絕所有應酬,努力用功。

    為怕考不上,成了眾人的笑柄,只好欺瞞眾人,日日尚要編纂不同的借口。

    真是辛苦!

    分明是一件極為光明正大之事,競變成如此見不得光?

    實在——哎!哎!哎!

    不過,辛苦的代價是——

    兩年後,他成了一名檢察官。

    一名與眾不同的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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