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明嘉是第一個起床的,她不是不累,只是因為太過興奮,所以反而早起。她簡單梳洗過後來到廚房,想要表現賢慧的一面,沒想到範文森比她更早起,而且她還看見他竟然在抽煙。
「你會抽煙?」她的語氣簡直像看到外星怪物。
他彷彿這才回過神來,對著她笑一笑,然後把煙按熄丟進垃圾筒裡。「我不常抽,只有心情煩悶的時候才抽。」
她相信他的話,因為他的嘴巴沒有味道,牙齒也雪白整齊。
「哦?你在煩什麼?」身為女朋友,她有關心的義務。
他只是笑笑,沒有回答。「要吃早餐嗎?我做給你吃。」
她點點頭,在餐檯前的高腳凳坐下,忘了她早起其實是想為大家做早餐的。
「你要咖啡、牛奶,還是果汁?」他問。
「牛奶。」
他先倒一杯牛奶給她,然後再拿出雞蛋、土司和培根,想做炒蛋、煎培根和烤士司,再切一塊乳酪佐土司。
「你還沒告訴我,你在煩什麼?」她看著他忙碌的背影問。
「其實也沒什麼。」他將炒蛋和鹽罐端給她,然後回去煎培根。「只是在想一些事。」
「什麼事?」她舀起一口炒蛋送進嘴裡,竟然沒味道,總算明白為什麼他還要給她鹽罐。
「不重要的。」很快的,培根的香味在空氣中飄散開,他將培根盛到盤子裡。
她看著他好一會兒。「你是不是瞞了我什麼?」
「你想太多了。」他輕輕一笑。
「是嗎?」她年紀雖小,但也是女人,女人的直覺告訴她,他心底有事。
「元旦我們去看電影好嗎?」
「看電影?好啊!」她點頭如搗蒜。他們不是第一次約會了,但卻是他第一次主動約她。
「你想看什麼電影?」
「都可以,你決定就好。」她笑得開心,已經忘記剛剛要問他的事。
「那我決定好時間和片子再告訴你。」
「好。」
之後,大家陸續起床,周宇倫一起床就忙著到聖誕樹下拆禮物,拆得順手之際,連其他人的也一併代勞了。
因為是學生,所以買不起什麼昂貴的禮物,男生都送布娃娃、抱枕之類的填充禮物;女生則送了毛衣、圍巾之類的實用性禮物,拆完禮物、交換完畢,大家皆大歡喜,聖誕節快樂落幕。
聖誕節過後,席明嘉去配了一副隱形眼鏡,花了她三千元。
「你終於想開了。」杏子對她的新造型顯然很滿意。「是不是受了什麼刺激啊?」
「沒有啊。」她搖搖頭,打死也不敢說出,她配隱型眼鏡是因為覺得戴眼鏡接吻很不方便,每次都得把眼鏡戴上又拔下的,實在麻煩。
「你們兩個進展得很順利吧?」杏子三八地問。
「還好啦。」她笑得甜蜜,臘燭魔法果然有用。
「加油啊!你和範文森可是我們班第一對班對,不能漏氣哦!」
杏子這樣一說,她突然覺得壓力大起來。
「班對的成功機率是不是都不太大啊?」她擔心地問。
「不會啦,如果對象是範文森,你大可放心,他那麼老實,絕對不會做出對不起你的事。」
「說的也是。」他雖然不會拒絕別人,幸好也總是與人保持一種禮貌的距離。
「不過你還是要小心點,注意有哪個不識相的女生來勾引他。」
「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她決定,要回去好好調教他,路邊的野花不可采,自己送上門的花更加不能碰。
一月一日一早醒來,她就覺得很開心,開心地球沒有被彗星撞到,也沒有恐怖大王降臨,更沒有什麼第三次世界大戰爆發,二○○一年平平安安地來報到,世界仍然完好無缺,她也就可以開開心心地去約會了。
吃過中飯,戴上安全帽、騎著摩托車赴約去。
來到戲院,停好車,她先去買一包鹽酥雞,然後在戲院門口等。
約定時間快到了,可是範文森還不見蹤影。
「怎麼還不來?」她看著手錶,就快到開演時間了。
「席明嘉!」一個男生的聲音叫著她的名字。
「是你!好巧,你也來看電影?」她看著董致謙,覺得這個巧合真是有點不巧。
「嗯!範文森約我來的。」
「他約你?可是他明明約了我……」她的聲音消失在空氣中。
這個範文森到底在搞什麼鬼?為什麼約了她,又約了董致謙?最可惡的是他竟然到現在還沒出現!
董致謙卻有點明白了。「我想他是不會來了。」
「為什麼?」她反問。
「因為他要撮合我們兩個約會。」他說得臉不紅、氣不喘。
席明嘉卻氣死了!怪不得他說不能來接她,說他早上有事要她在戲院門口見,還一直向她道歉,原來他早就打好主意了,要幫董致謙約她,他到底把她當成什麼了?她是他的女朋友耶!
「你要不要看?我已經買好票了。」董致謙掏出票來,他剛到時看不到範文森,為節省時間,就先去排隊買好了兩張票。
看著他手裡的票,就算想拒絕也開不了口,大家同學一場,她不想將氣氛弄僵。
「好吧。」她只好點頭答應。
進場後,燈光轉暗,電影開演,她兩眼盯著銀幕卻完全不知道電影在演些什麼,只是跟著笑、跟著哇哇叫,腦袋裡卻是一團火,根本無法思考。
電影散場後,董致謙約她再去逛逛、喝下午茶,她推說有事拒絕了。她現在哪有空去逛街、喝下午茶?她有比這更重要的事得做!
和董致謙道過再見,騎著摩托車,她火速飄到範文森家,坐上電梯直衝十樓,用力地槌著他家的門。
「範文森,你在不在?」他最好在,因為她現在很想殺人!
門開了,範文森一臉的睡眼惺忪,頭髮凌亂,穿著一件T恤和繫帶長褲,顯然剛從床上起來。她推開他,走進屋裡,在客廳站定後,她瞪著他不發一語。
「發生什麼事了嗎?」他輕輕問。
「你說呢?」還跟她裝傻,原來他並不呆嘛。
「電影不好看嗎?對不起,我選錯片子了。」他認真地向她道歉。
她有股想尖叫的衝動。「你這個大笨蛋!」
「對不起。」他又道了一次歉。
「你到底明不明白我在氣什麼?」他是不是還沒睡醒?也許她該甩他兩巴掌看他會不會清醒點。「為什麼安排我和董致謙約會?」
他沉默半晌,才開口:「因為他喜歡你。」
「所以?」
他沒有說話,垂著雙眼看著地板,她沒有多加考慮地上前就給了他一巴掌。
「範文森!算你狠!」她頭也不回地衝出范家。
回到家,她把埋在花盆裡的蠟燭挖出來,用力地丟進垃圾筒。
一月一日,天氣非常好,心情非常糟。
長到這麼大,我從來沒有像今天這麼生氣過,就連王佩茹用球砸我那時,我也沒這麼生氣!
範文森這個大混帳!他那樣做到底是什麼意思?是不想和我交往,又怕我難過,所以先幫我找好後補嗎?可惡的王八蛋!他腦袋裡究竟在想什麼?我做錯什麼事讓他這樣對我?是我太積極嗎?可是我不主動,要指望他有行動,那可能等太陽打西邊出來還比較容易些!無論加何,他真的傷到我了,我恨死他了!
恨死了!恨死了!恨死了!恨死了……
席明嘉下定決心不理範文森,對他求和的眼光視若無睹,誰教他做了那麼過分的事,她心裡不痛快,也不能讓他好受。
她看得出來,他並不是因為想分手所以才把她塞給董致謙,如果他真想分手就不會用那種哀求的眼光看她,所以這更令她生氣!
他以為她是什麼?一隻小狗或小貓嗎?別人看了可愛、喜歡,他就可以大大方方地轉送出去?有沒有搞錯?她是有感情、有思想的人耶!她可以自己決定喜歡誰、想和誰在一起,而不是任人隨便安排。
既然打定主意不理他,她也不坐他的車上下學了;幸好再兩個禮拜就期末考了,她不用忍受公車太久,而且一到學期末就有交不完的報告和頻繁的小考讓她沒時間去想他。她在腦子裡裝滿單字、片語、三角函數、折舊方法和複雜的程式語言,就是不裝「範文森」這三個字,除了日記之外——她在日記本上寫滿「範文森!大笨蛋!混蛋!宇宙無敵超級烏龜王八蛋!」
「你們兩個還沒和好?」杏子問。「他沒向你道歉嗎?」
「別提他。」她板起一張臉。
杏子聰明地不再追問。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旁觀者最好不要多嘴。
期末考後,學期結束了,寒假一開始,農曆春節緊跟著來,幫著媽媽大掃除完,爆竹一聲除舊歲,告別青澀的十七歲,她終於踏入十八歲。
過完年,沒有事讓她忙碌,她的腦子又重新被「範文森」這三個字佔據。她還是生氣,生他自作主張的氣,但更生氣的是他還不來找她道歉!
很好,他要比耐心,她就奉陪!
心下雖這麼打著主意,但是兩天後,她就按捺不住先撥電話給他,她告訴自己,她不是主動求和,只是要問他為什麼。
電話接通了,她「喂」一聲才發現是答錄機。
「我現在不在家,有事請留言。」一個機器女聲平板地說。
她甩上電話。她才不要和機器說話。
接下來她又打了好幾次電話,可是還是答錄機。該死的答錄機!
「他到底在搞什麼?」她焦躁不安地胡思亂想起來。已經三天了,他不可能一直不在家啊?她早也打、晚也打,不信邪地半夜一點爬起來打,回答她的卻依然是那句「我現在不在家,有事請留言」,終於她按捺不住,直接跑到他家找他。
「十樓的范先生?他回美國去了。」一樓大廳的管理員有禮又親切地回答她。
「回美國去了?」
「學校放寒假的第二天就走了。」
「那他什麼時候回來?」
「對不起,我不知道,范先生沒有交代。」
「我能上去看看嗎?」
「很抱歉,沒有屋主的同意,我不可以讓你進去。」管理員對她抱歉地微笑。
她失望地回家,無法相信他竟然會不辭而別,什麼都沒說、沒有留下隻字片語、也沒有任何解釋,就這樣「咻」地一聲飛走了,飛回美國去了。
她生氣地將臉埋進枕頭裡,用力捶著床出氣,直到手酸了才停下來,翻過身瞪著天花板,開始想……
為什麼呢?是不是因為她一直不肯原諒他、一直給他臉色看,所以他覺得他們兩個完了,傷心之下就回美國去了?如果真是這樣,那他會不會永遠不回來了?
一思及此,她一陣心慌。不行!她得馬上對他解釋,她只是生氣,並不是要分手,她還是愛他,縱使他真的很愚蠢!
她迅速拿起電話又頹喪地放下。她忘記了自己沒有他美國的電話,上次他抄給她的行動電話也早就丟掉了,她根本聯絡不上他……
「笨蛋!笨蛋!大笨蛋!」她好氣自己,然後突然想到,她還可以問Sophie呀!Sophie是他在美國的朋友,一定可以告訴她他的電話。
「對不起,Sophie小姐不在,她到日本去了。」畫展的工作人員客氣地告訴她。
「那你可以告訴我她的聯絡電話嗎?」
「抱歉。」工作人員愛莫能助地看著她。
她只好失望地回家。
回到家,她回房間用被子把自己蒙起來,狠狠地哭了起來!哭他的狠心、哭他的絕情,竟然放下她一個人,就這樣回美國,讓她連找他的機會都不給……
她愈哭愈傷心,愈傷心就愈生氣,她突然拋開被子氣呼呼地站起來,衝到牆邊將他為她畫的火斗像畫取下,生氣得要將它砸爛。
她拿著畫舉高雙手,猶豫一會又把手放下來,打開畫框的玻璃將畫取出來,她毫不留情地將畫揉成一團丟進垃圾筒,剎那間,心裡有種痛快,可是三十秒後她就後悔了,她趕緊將畫從垃圾筒裡撈出來,在床上攤平。
畫紙被她揉得皺巴巴的,畫裡的她,臉上都是皺紋,好像一下子老了好幾歲……
「糟糕!」她用手將畫紙攤平,卻弄巧成拙地將炭筆畫給抹成一片模糊。「怎麼辦?」
她站起來,到奶奶房裡取來熨斗,然後將浴巾對折,再把畫放中間,用熨斗將畫燙平,可是「菲利普」過後,還是無法恢復原來的平坦,看著畫,她忍不住又掉下眼淚,眼淚滴在簽名上,她趕緊用袖子把水漬壓干,心疼地看著有點糊掉的簽名。
「奇怪……」她看著簽名。
以前沒怎麼留意,現在卻覺得他在她畫作上的簽名似曾相識,她一定在哪裡看過這個簽名,是在哪裡呢?
腦袋裡靈光一閃,她霍然起身,將書架上Morrison畫展的參觀指南取來,翻到「雜交派對」那一頁,再找來一副放大鏡——
果然,這兩個簽名是一樣的!
「怎麼可能?」她揉揉自己的眼睛。又確定一次,果真是一樣的簽名,疑團在她心裡慢慢擴大,為什麼一樣的簽名會出現在範文森為她畫的素描上呢?簽名是她親眼看著他簽上去的,所以沒有作假的可能,那麼……Morrison的簽名又該作何解釋?
她想來想去只有兩種可能——
一是,他崇拜Morrison,恰巧他的名字Van Vincent的英文縮寫和Victor Van一樣,所以他將簽名練得和Morrison一模一樣;二是有沒有可能,Morrison後期的那些畫,全是範文森畫的?所以簽名自然一模一樣,那也解釋了為何Morrisoni的畫裡會有兩種不同的簽名……
究竟哪一個推論是正確的?她不肯定,除了她的肖像,她不曾看過範文森其它的畫,所以無法得知Morrison後期那些畫是不是他畫的,而且畫家改變簽名的方式其實並不稀奇;再說範文森對Victor Van Morrison的畫瞭若指掌,可以見得他崇拜這個畫家,所以模仿畫家的畫風,甚至簽名,這對學畫的人來說也是很普遍的情形!
但是要說模仿,這未免也太以假亂真了吧?難道他有個秘密副業,偽造名畫?
太多問題在她腦海裡打轉,卻沒一個答案能滿足她,這讓她愈來愈苦惱。
「對了!」她腦海裡突然靈光一閃,她找出之前為寫美術鑒賞的報告而收集的剪報資料,然後打電話去報社。「請轉藝文版的林茂仁先生。」
「請稍等。」總機轉接的嘟嘟聲之後,一個男人接起電話。「喂,你好。」
「林先生嗎?」
「我是。你哪位?」
「對不起,你不認識我,我是你的讀者,我看過你之前寫的有關之Victor Van Morrison的報導,可不可以請問你一些事呢?」
「好啊。」
「你報導上說Morrison沒有結婚,但是有收養一個小男孩,請問你知道這個小男孩叫什麼名字嗎?」
「等等,我查一下。」一陣敲打鍵盤的聲音之後。「這個小男孩叫Victor Van Morrison。」
一樣的Vincent讓她心跳加速。「那再請問,這個小男孩是不是東方人?」
「咦?你怎麼知道他是東方人?」他報導裡並沒有寫啊。
「我猜的。」她覺得自己的聲音有點顫抖。「你知道這個小男孩今年幾歲嗎?」
「他被收養的時候是十一、二歲,算算年紀,今年應該快二十歲了吧。」
「那Morrison死後,他的遺產是不是全由這個男孩繼承了?」
「理論上來說應該是的。」
「理論上來說?」
「因為Morrison的遺族有意見。你也知道的,這筆遺產可不是個小數目,Morrison的遺族沒有拿到半毛錢,自然不甘心……」
「我知道了,謝謝你。」
掛上電話,她似乎看到混沌之中一點微光了。
困苦的童年和一大筆遺產……原來他並不是開玩笑,只是有那麼一大筆遺產,他何必還要來台灣念五專?而且還挑中她的學校,他究竟在想什麼?
每天一早醒來,梳洗完畢之後,席明嘉第一件事就是去範文森的公寓,看他回來了沒;然後每天一早,她都等到管理員對她搖頭和一個抱歉的微笑。
「也許他真的不回來了……」她這樣想,也努力說服自己相信,彷彿做好最壞的打算之後,就算真的發生了也不會太難過。
「你要不要留個電話給我?等范先生一回來,我就打電話告訴你,那你就不用每天跑來問了。」管理員熱心地提議。
她搖搖頭。「謝謝你,不過我想自己來問。」
每天往返於席家、范家和店裡之間,時間過得飛快,寒假過了大半,為期兩個月的Morrison畫展也即將到尾聲。
她又去看了畫展,閉幕當天正是星期天,展覽場內依舊是人潮洶湧的盛況。她想,晚上燈光熄滅之後,這些畫就要被封箱裝櫃,運往日本繼續展出了……
她仔細地看著每一幅畫,尤其是Morrison後期的畫作,她在「雜交派對」前佇足良久,看著畫的右下角那個熟悉的簽名,心裡波濤起伏。
「是他畫的嗎?」看著畫,她自己問自己。
如果這幅畫真是他畫的,那畫這幅畫時,他心裡在想什麼?聽說這畫表現的是畫家的靈魂、內心的想法,那這些扭曲的線條和錯亂的顏色是否也反應了他的不安?又代表著什麼意義呢?
她真遺憾自己沒有美術天分,上課時又沒仔細聽課過,所以無法體會這幅畫的意境,如果她知道,也許就可以多瞭解他一點。
「咦?你不是……董媽媽嗎?」她眼尖地發現,身邊和她一樣佇足停留的人是張君紅。
「你是……」
「我叫席明嘉,是董致謙的同學,我們上次也是在畫展巧遇。」
「哦!對了,你是阿謙的同學。」張君紅想起來了。
「好巧,我們在開幕和閉幕都碰在一起。」
「是呀。」張君紅小聲地回答,雙眼看著畫。
她小心地看著張君紅,覺得她氣色不是很好,看來似乎生病了。
「今天另一個同學沒陪你來嗎?」張君紅突然問。
「他回美國過寒假了。」她說出心中希望的答案。
「回美國?」張君紅喃喃念著。「對了?我該回家了,阿謙還等著我回家做晚飯。」
說完,張君紅連聲再見都沒說就走了;席明嘉看著張君紅離去的背影,一頭霧水。
日子繼續向前推進,湯姆克魯斯宣佈與妮可基曼分居,三天後又宣佈離婚,再次印證世事多變。
寒假已近尾聲,情人節即將來臨,經濟不景氣,每一家花店都拉上紅布條,布條上寫著「滿一千送小熊」、「滿一千送皮包」等等的促銷手法;電視新聞報導一個男人買了一束三萬元的玫瑰花送老婆,就見那個男人在電視裡捧著那束玫瑰,對著麥克風傻笑個不停。
「不貴,我完全沒有考慮到價錢的問題,只覺得這個玫瑰的顏色很漂亮、很特別,就買下來了。」
記者開始介紹這個玫瑰多稀有,全世界只有幾百朵,是多麼地珍貴又美麗。
「醜死了,好像萬壽菊!」席明嘉對著男人傻笑的臉吐槽。
「范哥一定還沒有回來吧。」席明遠不客氣地點中姐姐的死穴。
席明嘉瞪了弟弟一眼。如果不是有血緣關係,她會把他凌遲處死。
「姐,范哥哥什麼時候才會回來啊?」席明芳問著。「我好想他喔!」
「我怎麼知道?腳長在他身上,又不在我身上。」丟下弟、妹,她跑回房間。
她一夜無眠,睜著大眼看著情人節的日出。
太陽從房子與房子之間出現,慢慢爬到天空中。原來太陽和她一樣孤單……她難過得落下眼淚。
抹掉眼淚,她略微梳洗,又出門到範文森的公寓,管理員一見到她來,就笑瞇瞇的。
「范先生回來了哦!」
「真的?」
管理員點點頭。「昨天半夜到的。」
她立刻搭電梯上樓,在按電鈴時,她覺得自己的心跳聲比電鈴還大聲。
門打開了,她終於看到那張她日思夜想的臉。
他看著她,好一會兒沒有說話,然後才側身讓她進屋。
他變醜了。這是她再見到他時的第一印象。一個月不見,他似乎瘦了一點、也憔悴一些,原本乾淨秀氣的臉龐,在下巴處長出了點點青色的鬍渣,頭髮也有點太長,不變的是眼睛裡的清澈。
「對不起,我昨晚剛回來,所以房子有點亂。」他抱歉地指著客廳裡的幾隻行李箱。其中兩三個箱子已打開,整理一半的箱子讓客廳顯得有點凌亂。
她搖搖頭。
「你到底去哪裡了?」她雖然已知道答案,但仍要聽他親口說。
「我回紐約了,然後去了一趟日本,再來台灣。」
「為什麼沒有告訴我?你知道我擔心死了,以為你再也不回來了!」她上前抱住他,眼淚撲簌簌地往下流。
「對不起,對不起……」他也抱住她,在她耳畔喃喃道歉。
「為什麼回紐約?」
「回我的畫室完成一些畫。」
「在這裡不能畫嗎?」
「這裡地方小,只能完成小型畫作,沒有辦法畫大型畫作。」有一些大型畫作比一個人還要高,小小的餐室是擺不下的。
「你的畫,為什麼簽名和Morrison的一樣?」她的問題讓他身子一僵。
「你發現了?」他放開她,給她一個苦澀的笑容。「那是我的疏忽,忘了要改變簽名的方式。你的出斗像是我最後一次用那個簽名。」
「你到底是誰?」她定定地看著他。
「我自己也不知道。」他又給她一個苦澀的笑容,然後拉著她在沙發坐下。「現在在你眼前這個叫做Victor Van Morrison的人,今年只有九歲,因為——這個名字到現在為止,只跟了他九年而已。」
「果然是你,那個被Victor Van Morrison收養的小男孩。」她的猜測終於由他的口中獲得證實。
「是我,沒錯。」
「這麼說那些畫,是你畫的沒錯嘍?」
「是我畫的沒錯。Victor過世前幾年就已經無法再拿筆作畫,所以那些畫其實都是我畫的。」
「為什麼你的畫要當成他的作品來發表?那是欺騙,你知不知道?」她想到那些評論家的稱讚和花了大筆鈔票買畫的收藏家,結果他們買到的並不是Victor Van Morrison的真跡。
「所以Victor才會畫下那幅巨大的簽名,人們在意的是畫上的簽名,而不是畫本身,那也是他的最後一幅創作,由我完成底部的黑色,再由他簽上名字,這幅畫也是惟一一幅由我們兩個共同合作完成的創作。」
「所以把你的畫以他的名義發表,是他的主意?」她如是猜測。
「嗯。」他大方承認。
「你不生氣嗎?他這樣的行為是剽竊耶!你怎麼可以答應讓他這樣做?」
「你想得太嚴重了,這在藝文界其實很常見的,老師將弟子的作品以自己名義發表,有時比創作者自己發表更有利。」
「那就是一種利益交換嘍?所以你讓他以他的名字發表你的作品,條件是繼承他的遺產?」這樣想,似乎比較卑劣的是他。
「不是這樣的,我並不是很想繼承遺產,是Victor堅持。他說他那些親戚全是一群混蛋,與其留給他們,不如留給我。再說我從沒想過要當畫家,當初我作畫只是單純地想裡旦,其實我並不知道自己畫得如何,是Victor喜歡,所以我就把畫給他,恰巧我們名字的縮寫一樣,所以才讓他以他的名義發表。」
她看著他,清澈的眼睛證明他沒有說謊。
「告訴我,你的故事,還有你和Victor的關係。恍報紙寫的不多、也不全然正確,她相信他不是Victoro叫的秘密情人。
「我的故事,不怎麼美妙的。」他不知道別人怎麼想,他自己覺得近二十年的人生,其實乏善可陳。
「沒關係,人家想知道。」她想要知道全部的他,而不是自己拼湊的,由瞎子摸出來的大象。
他開始回想,他記憶中的起點——
美國西部一個荒涼的小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