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愛上一個人真是不容易,但要寵一個人,他絕對不會小氣。
看了梁書妃的筆記型計算機好幾次,自家公司出產高科技產品的他當然看得出來那東西已經老舊得足以回收。
他剛與客戶開完會,經過NOVA時,他停下車上樓找尋漂亮的計算機,準備要送給梁書妃。
見她每次打字都得等計算機跑上一段時間,有時候還會突然當機,害尚未存盤的她氣得半死,他可會心疼的,他喜歡她,當然要給她最好的東西,要她連打字都想起自己。
要挑性能最好的、最輕薄短小的,還要外型好看,孫如鴻看了半晌終於相中一台,二話不說立刻刷卡付帳。
把筆記型計算機帶回公司,他馬上整理計算機,該灌的軟件都灌好後,還在計算機的開機畫面動了點手腳,然後準備一下班便拎去給她,讓她驚喜一下。
途中,他已經開始想像她看見新計算機會開心地親吻自己的畫面,心底樂陶陶,恨不得馬上就飛奔到她身旁讓她措手不及。
以前,他有過不少女友,可每個交往沒多久就無法再繼續下去,原因都是因為他還沒真正投入,對方就已經等得不耐煩,女人都說要有感覺,偏偏他就是對她們沒感覺。
可書妃出現後,敦他很快就陷下去。
他喜歡氣得她快要冒火、想拿刀砍自己,又喜歡逗得她直笑不停,她笑的時候整個人散發一種柔和的光,令他很想抱緊她、親吻她。
最近她剛搬出來,現實得可以,什麼都要先問價錢,以為他真的賺錢不易,想買什麼都得先告訴她,儼然已當自己是他的女友了,一切都會為他著想,他清楚,書妃其實是喜歡自己的,只不過還不肯鬆口承認而已。
想到這點,他也不禁微笑,真是幸福得教人嫉妒哪!
晚上准七點,梁書妃在自家屋裡看見孫如鴻送的禮物,差點昏倒,都已經千叮嚀、萬囑咐要他不要再買奢侈品,他大爺是左耳進、右耳出啊!
「你幹嘛買?」拔高的聲音還夾著倒抽一口氣的驚愕。
Sony的VAIO超級無敵霹靂貴,堪稱是所有筆記型計算機中的頂級品,價格高昂得令人咋舌,不敢真的砸錢下去,但這傢伙居然就這樣刷下去!是標價少看一個零是不是?
「你的計算機已經夠舊了,換一台吧,要不然哪天你又因為忘記存檔而當機,不就功虧一簣了?」有一次她辛苦寫完好幾頁,卻因為沒存盤,計算機罷工,害她得重寫,那晚她在咖啡店邊打字邊苦著臉,他記憶猶新。
「要買我自己會買。」雖然她現在口袋空空。
「你的薪水很少。」他點出事實。一個月不過兩萬出頭,養活她自己很勉強。
「你的薪水又高到哪去?」知道他是小小業務員,但偶爾會露出有錢人般的揮霍氣息,她不禁想諷他一句。
「最近剛賣了兩輛車,老闆給了獎金,夠了。」差點忘記此時他是不太厲害的「業務員」。
「那你就存起來啊!有錢也不是這麼花法,多存一點,才有安全感。幸好我有存一筆錢,要不然現在就慘了,學學我吧!」摸著白色的計算機,曉得孫如鴻是在乎自己,她好感動,只是這份心意實在是不便宜,她受之有愧。
「現在就在幫我打算,要當我的女朋友了嗎?」她的貼心已經牢牢抓住他的心。
「才……才……沒有呢。」她心口不一。「我是站在朋友的角度勸你要存錢,要不然將來誰嫁給你,就糟糕了。」
「你那麼懂得打算,不如嫁給我吧?有你幫我打算,我一定能變成百萬富翁。」見她紅了臉,說不出話來,孫如鴻也不想再鬧她了。「收下吧。」他誘哄。這次沒打什麼壞主意,純粹希望看她高興。「我挑了很久,覺得這台最襯你才買下的。」
梁書妃歎氣,無奈接受他的好意。「我會把一半的錢匯入你的賬戶。」其實半是被迫,半是幸福,明白孫如鴻有注意到自己,她很開心。
「書妃,我是真的要送你禮物,不希望你給我錢。」這回,孫如鴻的口氣有些硬。
「你賺錢辛苦耶。」
「我是量力而為,不用操心。」
「每次都是你送禮物給我,我都沒回送,我很過意不去。」
「有什麼好過意不去的?我喜歡你,當然會希望討你開心。」
「我覺得男女應該公平的。」她也不認同每次約會都非要男方付錢不可,雙方都是成年人,應該公平對待。
唉,書妃真是不太浪漫呢!
「那就等你以後喜歡我後,再換你對我好了,到時候我可要你陪我吃王品牛排,陪我去五星級飯店住。」孫如鴻摟過她的肩,微笑中摻著幸福,在她臉上偷了一吻。「謝謝你為我著想,不過我真的能做到,你就安心收下,只要你用得開心,我就滿足。」
梁書妃紅著臉,低頭點了幾下。孫如鴻親她的時候,她的心跳突然快了好幾拍,像是心動的聲音。
「使用看看吧,看習不習慣!」他揉揉她的發,又更喜歡她一分了。
若不是知道梁書妃對衣服、化妝品、任何流行的東西都沒多大興趣,他還真想統統買來送她,挑一個高科技產品送人,這還是他頭一次做的,誰教他喜歡的人永遠都這麼特別。
「如鴻,答應我,以後真的別再買這些東西送我了。」
「好。」
「我很喜歡,謝謝你。」
「那親我一下吧!」
他說說就算,梁書妃卻真的在他臉上印了一吻。
不是為了這些昂貴的奢侈品,而是孫如鴻的心意,他的真心令她感動。
唉,真的糟糕了,現在孫如鴻會讓她連夢裡也會想起他的。
「又多喜歡我一點了嗎?」
梁書妃笑而不語,又親了他一下,這回孫如鴻可不再讓她隨意打發自己,把臉湊過去,四片唇相貼,擦出最耀眼的火光。
唇,柔軟溫暖,滋味甜如蜜,融在嘴裡、燙在心底,一沾上就不捨離開。他的心為她狂跳、他的指尖為她顫抖。原以為不過一個吻,沒什麼,哪知受到震撼的是他、留戀不已的是他,他整個人都為她發狂了。
孫如鴻細細品嚐她的甜美,連一寸都不肯放過,吻著她的唇、親著她的頰,這種特別的感覺是其它人都不能給他的,就像是上癮一樣,再也不能沒有她。
梁書妃合上眼睛,內心慌亂、外表鎮定地接受孫如鴻給她的異樣酥麻感,他的唇有點冰涼,所到之處都引發她的敏感,她整個人繃緊,無法自己地朝他挨近。
她的吻像火、她的唇似糖,教人吻了不想退後,只想一步步進逼,將她吞進腹中,讓她只暖他一個人就好。
不想放,真的不想放哪!但眼見她憋著呼吸的可憐模樣,他只好收斂自己的慾望,緩緩一退,還給她想要的空氣。
「呼!呼!」一等孫如鴻的唇離開自己,梁書妃才敢大口換氣。
「沒接過吻?」
她輕輕搖頭。
這滿足他的自尊。
她又解釋:「有親吻過,可都沒像你給我的感覺。」
有親吻過?!呃……沒關係,她都二十有六,應該的,至少下一句依然讓他聽了愉快。
「什麼感覺?」他笑笑地問。
「……不能呼吸,很甜蜜,像是在吃熱熱的冰淇淋,我非常喜歡。」她的眼閃著夢幻的光,笑得很甜。
熱熱的冰淇淋?
很好,他的女朋友就是反應快。
孫如鴻哈哈地笑,把她摟在懷裡,再次給她一個纏綿的吻。
趙琪芸剛拿起杯子喝了口水,就被孫如鴻突然說出口的話給嗆到。
「你……你說什麼?」
「我說我不能再幫你了,你可能要去找別人當你的假男朋友。」
「為什麼?!」趙琪芸震驚得連衣服上的水漬也忘了擦。
孫如鴻可是她挑來選去最好的掩護對象,她家的人每個都對孫如鴻十分滿意,只差沒將她這女兒推出去跟孫家交換。
「因為我戀愛了。」只要不見書妃,他就會想她,想她現在做什麼?是在展露笑容上班還是絞盡腦汁寫小說?
趙琪芸先是眨眨眼,等她消化了孫如鴻的答案後,毫無氣質地狂笑,還笑到一手抱著肚子,一手指著孫如鴻。「哈哈哈……你居然說『戀愛』?!哈哈哈……如鴻,拜託,別笑死我了,你根本不可能戀愛!」如果說孫如鴻會相親結婚,她還比較相信。
「什麼意思?」
「你這人冷酷無情得要死,不是說你真的很冷酷,我的意思是指你一旦堅持自己認定對的事情,就很難妥協,可你知道嗎?女人是要哄的、要妥協的、要讓一讓的,最不層這種事的你,怎麼戀愛?要是你真的想結婚,我介紹幾個有名的女強人給你吧,那種獨立又有見地的女性應該比較適合你。」一串話說完,她喝口水潤喉,準備吃高級的日本料理。
聽完趙琪芸的分析,孫如鴻覺得似曾相識,原來他以前是這樣子啊!
可愛上書妃後他就改變了,這些趙琪芸全都不知情,他也不想告訴她。
「總之,我已經不能幫你了。」他現在只想專心對待書妃,就算跟趙琪芸只是假裝,也不想哪天被她誤會。
「如鴻,你已經一腳踩入,怎麼可以臨時抽回,要我怎麼跟我家人交代啊?」這下換她傷腦筋。
「要膠帶是嗎?文具店很多。」
趙琪芸叫道:「孫如鴻!我們是朋友耶。」真是重色輕友的傢伙!
「琪芸,很抱歉,她對愛情很小心翼翼,我不希望有任何差錯。」
瞧見孫如鴻異常嚴肅的表情,趙琪芸激動的情緒逐漸緩和。「真的很愛她?」
「是啊,既然我們是朋友,你會幫我吧?」
孫如鴻都這麼說了,她還能說啥呢。「好啦、好啦,你就好好愛護你的女朋友吧!我再去找下一個對象,不過,你得幫我掰個分手的理由,要不然我無法交差,這種事你應該不會拒絕吧?」
「當然。」要掰理由,誰能比得上他的書妃呢。
「對方做什麼的?」
「是個作家。」
「作家?!真的啊?可以介紹給我認識嗎?」趙琪芸興奮了。「從沒聽過你認識寫小說的人,難道是上次在咖啡店的那份稿子的作者嗎?」想像力堪稱豐富的她很快有了聯想。
孫如鴻點點頭。「有機會我會介紹給你認識。」要等他的女朋友先出書吧!
「好啊,如鴻,你真是個好人。」為了認識作者,她耍狗腿。「你女朋友會寫小說,一定很浪漫吧!」
書妃浪漫嗎?或許有吧,最近的她總是用一雙迷濛的眼睛偷偷盯著他,他不小心逮著她的目光又教她臉紅了。
最近,他發現她屋子的角落藏有一堆毛線球,想也知道是做什麼用的,裡頭還有一小段的圍巾雛形,雖然送這種禮物很孩子氣,但只要是書妃送的,他都開心,只不過距離冬天還有一段時間,他有得等了。
「她寫過什麼小說啊?」
嗯……這恐怕就不能說了。
忽地,他目光瞥向門口,他們坐在包廂內,外頭看不進來,他的角度卻剛巧看見一抹熟悉的身影跟一個男人走入。
他們有說有笑,相談甚歡,他面色凝重的看著那一幕——
「這間日本料理店可不便宜耶!」剛走進店裡,梁書妃忍不住低喊一聲。
跟自己同樣寫小說卻早已出名的張運航,是某出版社的大牌,寫的是科幻小說,連梁書妃也會看得上癮。
「剛過稿,所以請你囉,別客氣,儘管吃。」即使現在紅透半邊天,張運航也有潦倒的時候。
那時候,他寫武俠小說也經常被退稿,後來在網絡上認識梁書妃,經過她的鼓勵後,他重新出發,選擇自己一直很喜歡的科幻小說,撰寫出一名平凡無奇的男主角,身邊卻總是冒出驚人的事情,故事新穎又緊湊,一上市就獲得滿大的迴響,張運航對梁書妃自是感激萬分。
「我們這麼熟了,不會跟你客氣的!」她跟張運航認識四年多,就像哥兒們那樣,才不會跟他客氣。
聽見梁書妃這樣說,張運航心中有些不好受,認識梁書妃這幾年,他早就明示暗示不下數百次,可梁書妃就像是個還沒進化成人類的山頂洞人,壓根兒不曉得他的意思為何,每回都跟他雞同鴨講。
最後他氣了,乾脆直接表明喜歡她,她竟還是呵呵笑著說今天不是四月一日,別跟她開玩笑,都到這地步,他也就死心了,看來梁書妃對自己真的不來電,他也無法勉強。
或許他們做朋友會更好吧。
「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撐死也要吃!」現在的她愈來愈懂得省錢之道,尤其在認識一個愛亂花錢的男朋友後,就更謹慎了。
男朋友?!
想到孫如鴻,她心頭就甜蜜,以前總以為身邊跟著人會讓她很不方便,想看書,會怕對方覺得不耐煩;想一個人散步,會擔心對方覺得自己冷落他;想暫時分開一陣子讓自己專心寫小說,又怕會被誤會是想分手的前兆。
但上述這些,在她跟孫如鴻之間似乎都不是問題。
她想逛書店,他會開車載她去,不想看了就自己在附近找間咖啡店坐著等她,絕不催促;若她想一個人散步,他會叮嚀她要記得帶鑰匙出門,早點回家,免得他放心不下;知道她想專心寫小說,他會自動消逝,無聲無息,就像在地球上蒸發了一樣,讓她反倒主動想聯絡,以免想東想西。
「笑得那麼開心,你過稿了嗎?」認識梁書妃這麼久,他清楚她等的一直都是這個消息。
「不是啦,是我交男朋友了。」好東西要跟好朋友分享。
唉,真吐血。「是喔,什麼時候的事情?」竟然有人後來居上,可惡!
「就是啊……」
梁書妃開始將她和孫如鴻認識的經過一五一十跟張運航報告,聽得他捶胸頓足,心痛連連,這傢伙不僅神經大條,還真懂得傷他的心。
「很好啊……」他只能擠出這句違背心意的祝福。
「謝謝。運航,你也快點交個女朋友吧!」
「隨緣、隨緣。」他的緣分不來,他也沒轍。
「呵呵,自己也要努力啦!整天埋在小說裡,哪裡會有女朋友從天而降!學學我,帶著筆記型計算機出門,說不定你那種憂鬱的氣質還會帶來幸運喔!」
「你很喜歡他?」
「當然啊,他人真的很好,我覺得認識他真的是我賺到了,每次我寫小說時寫到男女主角互相心動的場景,總會想真的會有這麼強烈的感覺嗎?可等我遇到了,才曉得小說不全都是騙人,一旦遇見喜歡的人,你的心跳真的會加快,呼吸會急促,會想每天都看見對方。所以你一定要快點交一個女朋友,說不定還會激出更多靈感!」
張運航愈聽愈失望,他清楚自己真的是沒望了。「再說、再說,肚子餓了,先祭五臟廟!」
「是啊、是啊。」舉起筷子,梁書妃準備大快朵頤一番。
「書妃。」孫如鴻來得很恰巧,剛好他們聊到一個段落。
「如鴻?你怎麼也會來?!」
「跟朋友談事情。這位是?」
「他是我的朋友張運航。運航,這個就是我男朋友孫如鴻。」
兩個男人握手,眸光打量彼此。
孫如鴻一聽梁書妃說自己是她男朋友,胸口的不快立刻消失無蹤。「你好。」
「一塊坐。」張運航見孫如鴻長得好,又很體面,一雙銳利的眸子落在梁書妃臉上卻顯得特別溫柔,看樣子好友是遇上好男人。
「別啦!如鴻,你去陪你朋友談事情,我跟運航還有話要說。」
「有什麼話我不能聽?」
「反正就是你不會有興趣的啦。」縱使孫如鴻支持自己寫小說,她多少也感覺得出他並不是真的贊同,不過是順著她的話而已。
孫如鴻摸摸她的頭髮。「好吧,那你們……」都被女朋友趕了,他哪還好意思留下。
此時,趙琪芸衝了過來,一點也不在乎腳下踩的是高跟鞋。
「如鴻,你女朋友啊?!」遠遠就看見孫如鴻跟這個女孩子狀似親暱,不用猜也知道她是誰,選日不如撞日,就今天認識了吧。
「嗯,書妃,她是我朋友趙琪芸,很愛看小說。」
趙琪芸雙手握緊梁書妃。「你在寫小說啊,叫什麼筆名呢?告訴我,我一定會去捧場的!」
梁書妃抬頭望著孫如鴻。她都還沒出過書,怎麼說呢?
「琪芸,書妃很害羞,你別現在問她。」孫如鴻站出來幫她解圍。
梁書妃靈機一動,看著張運航說:「我朋友也是寫小說的,寫的是科幻小說,最近有一本很紅的《奇跡》就是他寫的!」她很不夠意思地出賣了張運航。
張運航臉色大變,氣梁書妃居然洩自己的底。
一聽是自己喜歡的作品,趙琪芸連忙轉過身去握緊張運航的手。「《奇跡》真的是你寫的嗎?我真的好喜歡這本小說喔,你真的寫得好好,讓我看得欲罷不能耶!我還有收藏你的作品,下次我帶來給你簽名好不好?最新的故事又進展到哪裡呢?可以透露一下嗎?你放心,我絕對不會說出去的。」
被一個大美女從頭褒到腳,沒有人會不喜歡,張運航覺得趙琪芸看起來很舒服,雖然很美,卻不會有一絲嬌氣。
「下次我送你新書,你就不用買了。」他靦-地說。
「哇,你人真好耶!如鴻,乾脆我們四個人一塊吃飯吧,就到咱們的包廂去。」
孫如鴻當然贊成,這也是他原本的目的。
於是,一夥人就在包廂內天南地北的閒扯。
有趙琪芸跟張運航在,孫如鴻跟梁書妃反而像是電燈泡,只能低頭猛吃,聽他們就像是遇見知音般地什麼都聊。
結束一頓愉快的晚餐後,張運航理所當然的護送趙琪芸回家。
「你跟琪芸好像很熟?」梁書妃坐上孫如鴻的車。在包廂裡,她感受得到趙琪芸跟孫如鴻似乎很熟稔。
「她是我的朋友,認識很久了,最近她遇上困難,所以找我幫忙。抱歉,我跟她說了你在寫小說。」
「沒關係啦。如果我也有出書,就可以大方跟她說了!十年苦寫無人知,一舉成名天下知,我知道我總有一天一定會成名的……喂,你那什麼表情啊?」
「沒有,我覺得你會成功的。」
「言不由衷!你知道嗎?我真的覺得這次寫的這本『業務員之戀』會過稿耶。」她的瞳孔閃著希望之光。「已經寫到第九章了,我從來沒有寫過一本小說寫這麼順的。」
「是男主角很欽佩女主角那本嗎?」
「對啊,男主角就是你。」
「那女主角是你嗎?」已經被寫進去了,他想抗議也無力挽回。
「不是,我沒這麼厲害,我也不想要我的男朋友佩服我,我要他愛我、讓我、寵我,什麼都很厲害。」就算她筆下的女主角個個十八股武藝樣樣齊全,現實中,她還是個小女人,可從不想當女強人。
孫如鴻朗朗笑了聲。「你看,連你是作者本人都不會喜歡這種窩囊的男主角,為什麼還要寫?」是清楚她不願寫的理由,可那個男主角是以自己為範本,他當然會計較。
「因為這是我的小說,所以我想怎麼寫都可以!沒聽過作者最大嗎?」她就是有理由反駁。「小說裡全是那種邪佞、霸道又不懂得善用大腦的男人,我要寫的是新新好男人。」
「可如果你都喜歡被人疼愛,自己寫出這樣的小說還會好看嗎?」她會被退稿果真不是沒有理由。
「當然好看啊,因為我會寫出不一樣的故事。」
「哪裡不一樣?」
「這個女主角是警察,你最後為了救女主角而死,女主角從此不再愛上任何人。如何?夠淒美、夠感人吧?」
「悲劇啊……」很出人意表。
「一個能打動人的故事往往都是悲劇,喜劇的故事無論再如何感動,還是少了一點什麼,因此這次我決定要寫一個大悲劇。」
「好,多方嘗試也不錯。可……為什麼要把『男主角』寫死?可以死女主角啊!」
「問得好,這是一個『感覺上』的問題。一般而言,無論是小說、電影或電視,女孩子愛看的都是成雙成對,次一等的可以接受其中一個角色死去,但得死男主角,最奸是男主角為了女主角什麼都犧牲、什麼都不怕,最後連命也丟掉,這樣才會感動她們,讓她們哭。你也知道嘛,這些有關愛情的東西都是女孩子看得比較多。」
「問題是死女主角難道不能感動她們嗎?」他認為不公平。
「坦白說,你不得不承認女孩子是很死心眼的動物,一旦認定就會終生認定,至死不渝,但是男人多半會再去找另一個女人撫慰受傷的心,表面說還很愛女主角,但實際上早就忘了女主角的長相,所以比較之下,死男主角比較好,這樣女孩子們才會跟女主角一樣感同身受。」
「『鐵達尼號』的Rose還是結婚啦!」他提出反證。
「呃……重點不在那裡,重點是Rose心中永遠記得Jack,你看片子最後一幕,她不是將那顆寶石丟入海裡了嗎?她還跟了Jack的姓氏,足以想見Jack影響她有多深,也徹底改變她的人生,這才是電影的重點。」雖然她深深覺得Jack根本是Rose害死的,如果當時她不那麼胖,Jack應該不會英年早逝。
「你是雙重標準。說不定Jack活下來後會終生不娶,永遠懷念Rose,不像Rose這麼快就變心。」
梁書妃搖搖頭,「所以我才說這是一個『感覺上』的問題,我可以告訴你,要是『鐵達尼號』死的是Rose,保證票房不會這麼好,所以還是死男主角比較感人。我是不喜歡男主角的性格,可不代表不喜歡灑狗血的橋段,我也喜歡能感動我的故事,最好能讓我哭得唏哩嘩啦,用掉一盒面紙。」年輕時她厭惡灑狗血,等到這年紀,她反而覺得適當添加會很有意思。
原來她還是很浪漫的。「假如我為你死了,你也會感動嗎?為我終生不嫁?」車停了,他送她到她家樓下。
「不會。」梁書妃說得斬釘截鐵。
「真狠。」
「我不喜歡被留下來的孤單。」她突然抱住他。
「那好,我會活得比你久,怎麼樣?」
她埋在他胸口低喃:「如果我比你先死,你可以再去愛一個人,不過千萬別把我忘了。」要對方因為自己的感情而困住一輩子,太狠了。
「傻瓜!」他低頭親吻她的額。
唉,他們是怎麼聊的,居然聊到這裡,今天都還沒過完就想到生死,太沉重了。